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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公司计算机上网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9

房地产开发公司计算机上网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确保计算机联接INTERNET网操作的正确、高效、节约、安全,特制定本规定。公司计算机上网管理部门为行政人事部。

二、管理规定公司原则上不指定上网部门和人员,有条件的部门和人员均可上网。

(1)上网仅限于以下工作内容,严禁利用其进行工作以外的其他任何活动。行政人事部上网利用网络进行人才招聘储备,收发公司电子邮件,对外联络沟通,为公司作好对外公关工作与信息交流工作。

(2)营销企划部上网浏览、下载房地产行业经济信息、商品房价格市场信息,发布销售广告、维护公司主页等,为公司作好所需信息收集工作。

(3)财务预算部通过电子邮件向集团或董事会发送财务信息、报告、报表等数据资料。项目发展部为获得规划设计信息,交流设计文件等。其他部门。

(4)上网实行专人使用管理,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上网操作。操作人员应保证计算机上网的安全使用,上网操作完毕及时关掉相应的上网设备。其他部门及人员如因工作需要上网,统一到行政人事部进行登记,由操作人员负责处理。

三、附则

本规定由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2:房地产公司计算机使用管理规定

房地产开发公司计算机以及使用管理规定

一、为加强公司计算机使用管理,确保电子文件以及公司文件、信息资料、档案等的安全和稳定,保证企业正常管理工作有序顺畅,特制订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称计算机包括软件、硬件以及外围设备(如打印机、扫描仪、多媒体设备等)。公司计算机配置遵循“部门申请、统一规划、统一购买、统一维修、统一管理”的原则。行政人事部是计算机购置、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三、公司各部门购置计算机时,应写出书面申请报告,经行政部汇总平衡后,报总经理批准后予以购置,并按公司有关固定资产管理规定办理。

四、公司各部门应设专人对计算机进行管理、培训。发生故障时,应及时维修或向行政部报修。

五、公司各部门对计算机内保存的重要文件、资料、信息数据应采取加密保护措施,杜绝泄密事件的发生。使用外来软盘或光盘时,应先杀病毒,谨防病毒“感染”。对存有文件数据的拷贝软盘应作为公司档案资料加以妥善保管,定期归档,不得随意放置;作废的应即使销毁。严禁在规定的“病毒日”启用计算机。

六、公司各部门人员应将加强计算机使用知识的培训,提高操作水平,以减少故障的发生。操作结束后,应将计算机恢复为其始状态,纸张、软盘等应摆放整齐。下班后,应务必按操作顺序关机,切断电源。

七、严格执行各种设备的作用规定,正确谨慎地操作,严禁带电插拔各种设备的连接器和电缆线。

八、严禁将公司计算机用于娱乐游戏或其他与本职工作无关的目的。

九、行政部定期为各部门计算机进行“病毒”清除及维护、调试。

十、行政人事部应定期给各部门组织计算机学习、培训讲座。

十一、如有违反上述规定造成机器损坏瘫痪或影响正常工作,公司将给予当事人以通报批评、直至辞退处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将追究其责任。

篇3:房地产企业公司邮发打字复印管理规定

房地产开发公司邮发、打字复印管理规定

邮发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使邮发管理制度化,邮件收发有序,控制费用支出,特制定本规定。二、邮件发放责任

(一)行政人事部负责为各职能部门办理信件、邮件的邮发业务,每次邮发均需登记在册,以备查询。

(二)特殊邮发业务,如:特快专递、电报、快件、挂号、高额汇款等,须经交办部门及行政部负责人共同签字后方可邮发。邮发人要妥善保存好有关单据以备查询。

三、附则本规定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打字复印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使打字复印管理规范化,有效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二、打字复印范围

公司各职能部门因公务往来需要打字、复印的文件材料。

三、打字复印责任

行政部设专人负责文件的打字、复印。打字复印需填写打字复印审核单,经核准后方可由行政部打印;一般情况下或非以公司名义对外发文在业务部门内部打印。打字人员要对打字文稿进行初校,然后送交拟稿者复校签字后印发。打字复印员要合理使用、管理、申购纸张,并负责机器的保养与维护。打字复印员要注意文稿的保密工作,重要内容的打印材料应留有备份,并妥善保管。

四、附则本规定由行政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篇4:地产拓展部销售部在销售业务中分工佣金分配规定

地产拓展部和销售部在销售业务中的分工和佣金分配规定

为充分发挥拓展部的客户开拓能力和客户资源优势,拓展外围销售团队和销售客户,为销售提供强有力的支持,公司鼓励拓展部员工以多种形式参与项目销售,并按其贡献给予相应的佣金奖励。

为保障拓展部和销售部在销售工作中的协调和配合,现对各自的工作界面和利益分配作出规定,望遵照执行。

1、基本原则

1)突破售楼员和售楼处销售的局限,最大限度的发挥公司各职能部门的资源优势,各尽所长。

2)明晰交叉工作的工作界面,理顺各自分工和工作对接流程。

3)建立适当的激励机制,遵循公平、公正原则,实行按劳分配,以贡献定回报

4)个人利益及部门利益服从公司利益。

2、团购规定

(1)限制性规定

1)由于团购的特殊性,对于集团下属各项目是否执行团购政策,由公司根据项目特点进行评估后进行决策,在未得到公司明确批准前,不得进行相关的团购联系和拓展工作。

2)团购如若操作不当容易造成销售的失控,所以任何团购工作必须严格按批准的程序执行。

(2)分工

1)拓展部负责场外的联络和跟进

A、联系团购单位

B、对预约团购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办理报批手续

C、签署团购协议

D、有条件可进行上门的动员和组织工作,如资料派送和团购咨询,加强团购的推广和落实。

E、负责专场推介会和选房活动的联系和落实。

F、在现场推介和选房时提供协助和支持。

2)销售部负责销售现场的销售讲解、成交服务、售后跟踪

A、团购客户现场(无论是有组织或无组织的)的接待和项目的讲解由销售部负责

B、负责团购客户的认筹、认购及相关业务手续的完成和跟进

C、负责团购客户的付款、签约等后期跟进。

(3)团购成交的佣金分配

1)对团购成交,由公司增加0.1%的提成比例,以平衡售楼员和拓展员的佣金提点。

2)销售部的佣金(售楼员部分)按签约金额的0.1%提取。其他非销售工作人员佣金按原有制度保持不变(即同散客)

3)拓展部的佣金按签约金额的0.1%提取。拓展部内部的佣金分配方案由拓展部另行制定。

(4)团购客户的认定

1)必须是与我司签定了团购协议的企业、单位的员工

2)符合我司关于团购资格审查的要求,并办理了相关审批手续

3)遵照我司关于团购的相关规定,并按团购操作实际成交的客户

4)只要按团购成交的客户,不论销售部团购之前有无接待和跟进,一律按团购客户处理。

3、散客推介

(1)、总体说明:

拓展部员工对在工作中接触到的不具备团购条件的客户,也可以散客推介方式开展相关销售工作。包括:

1)拓展部根据集团公司安排或营销部门的配合邀请而进行的有组织的外围(卖场之外)市场拓展中开发和挖掘的新客户。

2)拓展部在进行其它部门工作时运用自身资源所挖掘的新客户。

(2)、推介客户的范围界定

推介的客户必须为利用自身资料所挖掘和开拓的客户不得利用工作之便截留公司已有客户作为自己的推介客户。对在公司(包括售楼处、地盘现场、万科和发展商公司)范围接触到的来电、来访的销售客户进行项目推荐或销售指引是员工应尽之责任,不得主张为自己推介的客户。

(3)推介客户的认定

1)本规定的推介仅适用于未曾到访过销售现场的新客户,对已经到访过的旧客不适用本制度。

2)客户推介的认定也实行客户登记制度。拓展部员工对于自己推介的客户,应在客户第一次来访前先到项目经理处办理客户登记,并填写《推介客户登记表》或提交推介客户资料清单,如有预约应注明预约来访日期。推介客户登记表一式两份,一份销售部助理留底;一份放在售楼处备查。登记的客户资料必须足以确认客户的身份,否则导致推介无法认定或相关纠纷,将不予支持。

3)遵循登记在先的原则,销售部和拓展部皆以客户登记的先后确定客户权益的归属。

4)推介客户成交后,销售经理应在《推介客户登记表》上进行备注,并在销售管理软件系统进行登记,以便进行佣金的计算。

(4)、销售流程中的分工

1)对拓展部预约来访客户,如拓展部经办人在场,拓展部员工可自主选择由当值售楼员(根据轮班表确定,不得由拓展部经办人自行指定)或自己负责对客户的项目讲解。不论由哪一方负责,如要求另一方提供协助,另一方不得拒绝,否则将取消利益分配资格。

2)对非预约来访客户或客户来访时拓展部经办人不在现场,由当值售楼员负责接待。

3)客户选房和办理认购手续应交由售楼员(按排班表执行)完成。拓展部员工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4)客户成交后的付款和签约跟进由经办售楼员主负责,推介人应提供必要的协助。

(5)、推介客户的相关利益分配

对于拓展部员工推介客户成交的成交佣金仍按各项目核定的提成比例执行。其中拓展部经办人和经办售楼员各自的相关利益分配区分以下情况来分别处理:

1)预约来访:对于拓展部经办人预约客户来访,并已按规定知会现场销售部(在客户来访前已登记预约时间或电话通知销售经理预约事宜的)的

A.客户当日成交的,拓展部经办人获应计佣金的70%,经办售楼员获应计佣金的30%。

B.客户当日未成交的,应由经办售楼为主负责跟进,经办拓展员负责协助、配合。如之后有成交,拓展部经办人获应计佣金的30%,经办售楼员获应计佣金的70%。

2)非预约来访:

非预约来访由当值售楼员负责接待,如有成交,拓展部经办人获应计佣金的30%,经办售楼员获应计佣金的70%。

(6)、注意事项:

1)拓展部员工在与自己推介的客户进行联系时不得透露公司未对外公布的销售信息及其它公司机密,未经营销系统有权领导批准不得私下许诺给予客户额外的优惠或利益。否则推介无效,取消佣金分配资格,并将根据公司规定追究责任。

2)应以大局为重、公司利益为先,在推介客户的过程中如有纠纷或异议应通过项目经理或销售部经理进行协调、处理,不得因私人利益问题而故意阻碍正常的销售工作、破坏成交,否则根据公司规定追究责任。

3)推介客户归经办售楼员所有,所有

该客户之后新成交或介绍他人成交如无新的推介认定,则由经办售楼员独享。

4)如在成交过程中有发现上述人员未尽职责或有阻碍成交的重大过失的,经销售经理核实无误可提议调整该单位的佣金分配比例,上报销售部经理确认后,交主管副总裁批准。品

篇5:万科地产销售部设立客户服务热线规定

长沙VK销售部关于设立"客户服务热线"的规定

1、功能

1)业务咨询

2)客户投诉

3)客户联络

2、目的

1)有利于加强销售服务监督,促使售楼员提高服务质素。

2)拓展服务范围,增强客户信心。

3)及时解决客户纠纷,缓解客户矛盾,缓和客户关系。

4)拉近管理者与客户之间的距离,使管理者能能及时、更清晰的了解客户的需求及检讨我们工作的不足。

5)建立稳健的客户联络渠道,避免因售楼员的工作失职或人员变更时的疏漏而造成客户服务的中断。

3、措施

1)由公司出资购买一台手机,话费也由公司报销。

2)将手机号码印在售楼员的名片上。

3)手机由项目经理持有,负责接听服务。

4)该电话不得用于私人用途,否则将作违规查处。

5)该手机必须24小时开机,节假日也不例外,否则将按失职处理。

6)项目经理对于客户的咨询和投诉必须及时处理,无法即时答复的应约定回复时间。

7)项目经理每日都应对客户反应的重要事项及其处理结果进行记录,并上报项目经理。

8)销售经理休假、请假、出差或因其它原因长期离开工作岗位或换岗、离职时,应将根据部门安排将手机移交负责接手其工作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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