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四、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五、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六、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8、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
篇2:交通车辆管理制度
福建盛荣船舶设备制造有限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执行部门
档案编号
审批人员
批准日期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制定的目的是规范公司的车辆管理,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以促进公司经营活动的顺利开展。
第二条本制度中所指车辆包括公司的全部业务用车。
第三条行政部负责统一管理公司的全部车辆。
第二章车辆购置管理
第四条公司统一计划、统一编制公司车辆购置,行政部负责实施车辆的购买。
第五条车辆的购买计划必须结合公司财力,根据自身的实际需要、不得盲目超支购买。
第六条在车辆的编制范围,行政部应尽量选择适当的车种以及车型。同等条件下,应选择质优价廉,性价比较高的车型。
第七条在定编范围外,车辆购买必须向主管部门进行书面申请,并经总经理批准。
第八条必须通过正规渠道购买车辆,严禁参与非法买卖活动。
第九条车辆购进后,必须将车型、车号、发动机号等信息及时登记建档。
第三章车辆使用管理
第十条专职实行专车专人、专人专管的管理制度,由行政部指派专职司机全面负责车辆的驾驶和安全检查等具体事宜。
第十一条专职司机以外的公司员工需驾驶公司车辆时,必须事先获得行政主管的批准。
第十二条驾驶车辆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并持有驾驶执照,确保用车安全。
第十三条员工因公有用车需求时,应提前一天向行政部提出书面用车申请,详细说明用车的事由及用车的具体时间,行政部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统一调派。
第十四条员工未预约而临时需要用车时,行政部应根据事情的紧急程度酌情进行安排。确实无法满足时,应尽量做好解释工作或帮助其寻找其他解决途径。
第十五条派车原则。
(1)紧急事务优先原则
(2)重要公务优先原则
(3)上级优先原则
(4)合理节约原则
第十六条任何人不得擅自因个人私事使用公司车辆,特殊情况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第十七条公司以外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公司车辆时,必须经董事长、总经理批准。
第十八条在下班后或节假日期间,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公司区域,并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有以下情况的,可不受此限:
(1)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2)用车任务完成后,在晚上9:00以后的。
第十九条因个人私事使用公司车辆期间,发生事故导致损失的,保险理赔金额以外的全部费用均由用车人承担。
第二十条车辆驾驶员有义务节约用油、降低油耗。
第二十一条用车完毕,车辆驾驶员应如实详细地填写用车记录
第二十二条行政部负责按时办理车辆保险、养路费缴纳等相关各项手续,并负责相关的证件、资料的保管工作。
第四章车辆的维修、保养管理
第二十三条行政部负责及时安排修理、保养车辆、确保车辆性能安全、可靠。
第二十四条公司车辆实行定点维修、保养、未经批准、擅自在其他地点维修、保养车辆的,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公司有权不予报销。
第二十五条因特殊情况,定点维修处无法维修车辆的,经行政部经理批准,可选择其他维修地点。
第二十六条司机自行维修、保养公司车辆的,可据实报销购买材料及零件的费用。(将旧零件带回)。
第二十七条车辆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急需修理或更换零件时,驾驶员可视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并向行政主管请示。
第二十八条因驾驶员操作不当或保养不善导致车辆发生故障或损坏的,公司将根据具体情节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并由其承担相应比例的维修费用。
第五章车辆的安全管理和奖惩机制
第二十九条车辆安全管理办法。
(1)专职司机负责车辆的安全工作,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发现故障时应立即向上级报告并申请维修,严禁故障车上路行驶。
(2)驾驶员在驾驶车辆前,应对车辆的基本状况进行详细地检查。若发现车辆异常,应立即向行政主管报告。
(3)用车完毕后,专职司机应及时检查车辆状况。若发现车辆异常,应及时报请维修处理。
(4)出现以下情况时,任何人不得安排出车;
1、车辆的安全设备不齐备时。
2、车辆的油、电、水系统存在故障时。
3、司机身体状况不佳时。
4、装运易燃物品安全防范设施未落实时。
5、车辆制动设备性能不良时。
第三十条车辆安全奖惩机制
(1)公司规定专职司机每日的安全行驶定额为500公里。达到此定额者,计发定额工资;超过此定额者,除计发定额工资外公司将按此比例给予超额奖金;未达到此定额者,公司将按比例扣发其工资。
(2)车辆行驶3000公里无任何事故发生者,公司将为专职司机计发相应数额的安全奖金。
(3)车辆驾驶人员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将根据事故的性质给予其扣减工资或罚款处理。
第三十一条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1)因驾驶人员故意或其本人重大过失导致人员伤害的,由当事人承担全部赔偿金额。
(2)除认定是驾驶员故意或重大过失的情况外,在因公出车期间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交通事故时,公司将根据情况按以下办法进行相应的处理:
1、违反交通规则被罚款时,由当事人承担全部罚金。
2、因交通事故导致人身或车辆损害时,属公司车辆损害保险范围内的,当事人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在保险范围外的,当事人应承担损失实额与保险金差额的50%。
(3)因酒后驾车导致车辆损坏的,由其本人承担全部维修费用;因酒后驾车导致交通事故的,除承担车辆全部维修费用外,还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刑事或民事责任。
(4)当发生交通事故时,司机在事故现场应做以下几点:
1、如发生人身伤害,应立即将伤者送往最近的医院治疗。
2、立即向公司行政主管报告,接受相关指示。
3、尽可能使用手机、照相机等拍下现场实景。
4、记录事故中对方车辆的相关信息,工作单位等联系方式。
5、准确记录现场目击者的联系方式。
第六章司机管理
第三十二条司机行为规范
(1)司机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相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2)司机必须服从行政主管安排,未经批准严禁私自用车。
(3)上班时间无出车任务时,司机应在行政部等候派遣。特殊情况需要外出时,应向行政主管请假。
(4)公司全部司机应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以及公司的用车规定。
(5)未经公司批准,任何司机不得擅自将自己保管的公司车辆借与他人。严禁将车辆借与无证人员驾驶。
(6)司机应时常检查自己所开车辆证件的有效性,确保出车时证件齐全。
(7)司机离开车辆时,必须将车门窗锁好。不方便携带的车内物品应将其妥善安置在后备箱内。
(8)司机出车前,应搜集详细的出行路线信息,以选择最佳的行车路线。
(9)执行公司接待任务的司机,应注意做到如下几点:
1、保持良好的个人形象,仪容仪表整洁大方,言行得体。
2、接送公司客人时,应主动向客人打招呼并做自我介绍,态度热情自然。
3、客人上下车时,主动为其开关车门,并为携带大件物品的客人提供必要的帮助。
4、除非客人主动要求,否则司机应保持车内安静,不得打开车内收音机及其他音响设备。
5、保守秘密,严禁对外泄露客人谈话内容。
6、不得随便接受客人礼物,实在无法拒绝时,应上交公司,按公司规定处理
第三十三条车辆养护规范
(1)司机必须爱护公司车辆,做好日常的检查与保养工作,以确保车况正常。
(2)司机负责车辆的卫生清洁工作。
(3)停放车辆时,应注意停放车地点以及周边环境,严禁在危险地段停放车辆。
(4)司机坚持出车前对车辆进行如下检查:
1检查车辆的燃料、润滑油料、电液、冷却水是否充足。
2检查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和灯光状况是否良好。
3检查车辆启动声音是否正常。
4检查引擎连动装置的紧固情况,查看是否存在漏油、漏水及漏气等不良现象。
5检查路单、票证是否齐全、随车工具是否齐备。
第三十四条奖惩办法。
(1)公司对司机岗位采取年终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部门考核与用车人员考核相结合的办法,对安全行车和敬业精神等当面进行综合考评。
(2)遵守公司各项制度、工作勤奋、表现突出的员工,公司将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应的嘉奖。
(3)违反公司制度、发生事故、工作怠慢的员工,公司将根据具体情节给予警告、罚款、降薪直至辞退处理。
(4)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行政部所有。
第三十六条经公司总经理核准,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篇3:A公司车辆管理制度
(一)车辆的管理
1、公司内交通车辆归口管理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公司内一切机动车辆须经汽车车队验证、编号、登记后方可使用。
2、对公司内机动车辆使用部门每月检查一次,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验、车辆检验,有交通管理部门发牌照的由交警部门检验,无牌照的由公司运输、安全和设备部门组织检验,并经常进行抽检,抽检不合格的车辆禁止行驶。无交警部门牌照的机动车辆禁止驶出公司。
3、车辆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机动车辆的操纵机构、制动机构、喇叭、灯光、雨刷和后视镜等必须齐备、灵敏、可靠和有效。经常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二)车辆的行驶
1、一切车辆靠右行驶,互相礼让,不争道、不抢行,通过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口应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
2、让车与会车:货车让客车,大车让小车,拖拉机让汽车,非机动车让机动车,空车让装载车。
3、公司区内机动车的行驶速度:大小客车、大小货车摩托车和拖拉机为10km/h,各种车辆出公司大门、倒车及出入厂区、厂房时不超过5km/h,车间内行驶速度为3km/h,有其它规定的,按规定行驶。
4、公司内机动车行驶严禁超车,倒车时,驾驶员先查明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倒车。必要时应有人在车后进行指挥。
(三)车辆的停放
1、公司生产区内一切车辆按指定位置或靠路边右侧依次停放。定点作业时,要在不妨碍通道的情况下进行。
2、距交叉路口、弯道、公司大门15m内不准停车,消防栓前2m内不准停车,马路的中央不准停车。
(四)机动车装载
1、严禁人货混载,随车人员应坐在安全位置,驾驶室不得超载坐人,严禁爬车和跳车。
2、车辆装载重量不得超过核定载重量。货物长度前后不得超过车身2m,小型车不得超过1m,超出部分不能触地。左右宽度各不得超过车厢10㎝,高度从地面算起大型车不超过4m,小型车不超过2.5米。
3、装卸时,车辆与堆放货物之间的距离,一般不得小于1m,驾驶室内不得有人,货物不准经过驾驶室的上方。
4、多辆车同时进行装卸时,前后车的间距应不小于2m,横向两车栏板的间距不小于5m,车身后栏板与建筑物的间距应不小于0.5m。
5、各种拖拉机、翻斗车、平板拖车、除驾驶室内允许定员坐人外,不准乘坐其它人员。
(五)非机动车
1、自行车要按指定地点停放,不准停放在车间、库房、值班室、办公室及有碍生产、影响交通的地方。
2、非机动车辆装载货物时,手推车从地面起高度不超过1.6m,宽度不超过左右车轮10㎝。
(六)驾驶人员管理
1、驾驶员必须持有经公安交警部门考核合格后发给的驾驶执照。
2、驾驶员要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和本管理制度,按交通标志行驶,并听从交通管理人员指挥,服从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
3、对持有驾驶证或操作证的人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参加安全学习,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并定期进行审核。
4、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驾驶证或安全操作证。证件不得转借、涂改、伪造。
5、不准驾驶机件失灵,违章装载的车辆不准超速行驶。
6、驾驶中严禁吸烟、饮食和闲谈或做其它有碍安全行车的活动,不得将车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7、执行“三勤”、“三检”制度。
8、严禁酒后驾驶。对迫使驾驶员违章行车者,驾驶员有权拒绝。(七)奖励和事故处理的规定
1、对安全生产和预防交通事故发生、保养车辆等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公司给予表扬和奖励。
2、厂区内交通事故的处理,本着“四不放过”和“以责论处”的原则,发生事故后除按公司考核办法、考核外,还要对责任者视事故性质、情节轻重、损失程度,给予批准教育、行政处分或处以罚款。
3、对公司内交通违章,无故造成车辆损坏者,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可根据违章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讨或罚款处理。
4、车辆在公司外发生事故由交通管理部门处理,凡受交通管理部门给予不同形式的处罚者,公司不再重复处理。但重大事故公司可按公司规定给予责任者行政处分或赔偿经济损失。
5、对公司内发生的重大交通事故,报市劳动部门和公安交警部门会同处理。
6、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停车抢救受伤者,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单位领导报告。公司外事故报市交通管理机关,公司内事故报公司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听侯处理,肇事潜逃者加重处罚,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篇4:机动车辆管理制度
1、作业队的车辆由指挥部综合办公室统一管理。由综合办公室统筹安排。派车的原则为:先重点后一般,急事优先的原则派车。作业队用车必须经项目经理同意,否则任何人不得私自开车或私自出车。
2、本着节能降耗的原则,作业队外出办事应考虑全面周到,统筹兼顾提高办事效率。
3、机动车司机要认真保养车辆保持车容及车内清洁,使车辆保持良好工作状态,保证正常运转。
4、车辆的日常维修、定期保养等需向综合办公室提前提出,并由综合办公室与相关部门和定点维修保养厂联系统一安排,由综合办公室同一结算,否则一律不作报销。
5、机动车司机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注意交通安全、谨慎驾驶,严禁违规操作,避免交通事故及机械事故发生。
6、车辆无论是外出办事还是工地待命,车辆停靠地点要选择合适,停稳、锁好避免溜车及失窃。
7、在车辆日常管理中出车时,司机必须向作业队长当面或电话请示,否则视为私自出车。出车时要做到服务热情周到,努力为施工生产提供良好的服务。
8、报销程序:车辆燃料费、维修费、洗车费、停车费、检车费、司机检本费等,由综合办公室统一审核签字后经项目经理审批。
篇5:铁水运输车辆管理制度
一、车辆保护:把钢包座架下两边铁板用浇注料打上5—10公分浇筑层防护铁板;底部用耐火砖铺平,上面用高铝水泥灌浆,打上一层浇注料。
二、油箱与电瓶箱用石棉布包裹,上面盖上一块铁板。
三、应急措施:把托排前、后用20mm铁板焊接,周围加高200mm,里面放入防火沙。
四、备用碳棒堵口。碳棒扯成一个锥形,一个椭圆形,手柄用铁管制作成进、出两用(注:细管套入粗管中),长度4米。每辆车备用泡泥一桶。
五、钢包日常检查:日常检查由当班司机和铸铁机值班班长负责。铁水包使用寿命,可根据使用程度或炉次更换新铁水包,并做好记录。
六、轮胎日常检查:由当班司机负责,并做好记录。由车辆管理人员根据轮胎使用程度,提交车间办公室,经现场查看,确认后更换轮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