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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品回收区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8

1.目的:

为安全、合法处置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普通废弃物,避免对环境及人员造成危害,根据公司《废弃物回收消防安全管理协议》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通汇公司所有废弃物的收集、贮存和处置。

3.管理规定:

3.1公司各部门负责收集本部门产生的废弃物并按规定堆放到指定区域,转运时不得倾倒、洒漏。

3.2永通物流公司负责废弃物回收区的日常管理和废弃物的处理,必须保证每班清运,保持区域内的干净、整洁。

3.3废弃物回收区严禁烟火,必须按照防火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并保证状态完好。

3.4废弃物回收区要将可回收与不可回收废弃物分开存放,分类处置,以更资源的有效利用。

3.5废弃物回收区要采取防吹散措施,并及时整理,防止垃圾蔓延散失,对环境造成影响。

3.6废弃物回收区人员在搬运、装车作业中必须遵守国家安全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消防管理制度,预防事故发生。

3.7北一物流中心、北二物流中心分别负责本部门废弃物回收区安全消防管理的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沟通处理。

3.8公司物流保障部、安技环保室负责废弃物回收区的消防安全管理监督,及时排查和整改隐患。

4.本规定从2016的6月1日起实施。

*****有限公司

?二O一六年五月

篇2:汽车集团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

1.目的与适用范围

1.1为加强危险废弃物污染、消防防治工作,规范公司危险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行为,建立有效的管理机制,制订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

2.引用文件

《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3.术语和定义

3.1定义:危险废弃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即具有燃爆性、毒性或感染性及可能产生对人体健康或环境危害的废弃物质。

3.2分类:依据公司实际情况,按照危险特性主要分为可燃废弃物、不可燃废弃物;按照节约减耗原则分为可利用废弃物和不可利用废弃物。

3.3危险废弃物包括:1)废弃的化学品、化学品容器罐、含有化学品的制品、废弃的松香油等;2)一些含有害物质的废弃物:废蓄电池、废日光灯管等。?3)一些含有害物质的废弃办公用品:墨盒、废碳粉、废电池、含油墨类的办公用品等。4)废机油、废柴油、废润滑油、

废液压油、废防冻液、油抹布、面纱、漆渣等。

4.职责

4.1生产管理部负责编制和修订《危险废弃物处置管理规定》;负责各部门危险废弃物处置情况的检查、监督和考核;?

4.2危险废弃物的产生部门负责其产生的危险废弃物的识别分类、收集、标识、临时储存和监管,形成台账记录;对部门自查发现的违规班组或个人进行考核;

4.3仓储部负责危险废弃物从其他部门转入和从公司转出的台账登记和收容管理,;负责废弃物收集点的防燃爆和消防安全管理;

4.4制造技术部对危险废弃物的处置提供各类相关技术参数和技术指标的支持;对技术性较强的处置工装或处置容器设计图纸,提出技术方面的建议;参与危险废弃物泄漏、燃烧等事故的原因调查与分析;

4.5采购部负责寻找具备危险废弃物处置资质的供应商,并要求供应商依照国家法规要求提供化学品MSDS(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为生产过程中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和产生的危险废弃物安全处置提供安全技术参数。?

4.6治安消防科负责对危险废弃物集中存放点进行日巡逻检查,发现异常或发现险情第一时间报告和应急处理。

5.管理内容?

5.1可燃危险废弃物

5.1.1收集

5.1.1.1各部门当班产生的可燃危险废弃物必须当班在生产现场清理并转走,放置到部门设置的专用收集容器内,并填写【部门危险废弃物管控台账】备查。保证生产现场没有撒落、遗留(接班人员发现没有清理和转走,或生产现场有大片撒落、遗留,可拒绝接班,及时上

报部门领导处理);

5.1.1.2产生危险废弃物的部门按废弃物类别配备相应的收集容器,做好标识,容器不能有破损或其它可能导致废弃物泄漏、燃烧的隐患,不得放入其他废弃物或生活垃圾。

5.1.2储存

5.1.2.1各部门严格遵守分类存放、禁止与生活垃圾混装、安排专人检查和维护的原则进行可燃废弃物的临时放置和储存;

5.1.2.2每日产出量少于10KG的不可再利用的可燃废弃物(如改装部产生的漆渣、油抹布等),产生部门做好防燃爆措施后,放入危险废弃物专用收集容器,部门进行定时定点定人监控或定点焚烧,产出量大于10KG的不可再利用的可燃废弃物产生部门送入仓储部指定的收集点储存,(新加)填写【部门危险废弃物管控台账】备查;?

5.1.2.3不能通过焚烧处置、不可再利用的可燃废弃物,使用空油桶密封(如废机油、润滑油、空油漆桶等),由产生部门送入仓储部指定的收集点储存。收集点10米范围内,除防泄漏和消防器材外,禁止放置无关杂物和其他可燃物。仓储部建立【危险废弃物收容登记台账】;

5.1.2.4可再利用的可燃废弃物(如改装部产生的废稀释剂等),放入专用收集容器,标识清楚。收集容器5米范围内,除防泄漏和消防器材外,禁止放置无关杂物和其他可燃物,以及动火作业。部门必须安排有专人负责监管储存状况,填写【部门危险废弃物管控台账】备查;部门内部如需使用可再利用的可燃废弃物,只能在专用收集容器储存或放置不超过5KG的可再利用的可燃废弃物,仅够使用即可,多出部分由产生部门送入仓储部指定的收集点储存。

5.1.3处置标准与周期

5.1.3.1每日产出量少于10KG的不可再利用的可燃废弃物(如改装部产生的漆渣等),产生部门放入危险废弃物专用收集容器后,每周六下午在废品焚烧点,在部门安全员的监护下进行焚烧处置,填写【部门危险废弃物管控台账】备查;

5.1.3.2不能通过焚烧处置、不可再利用的废弃物(如空油漆桶、废柴油、废润滑油、废液压油、废防冻液等),由仓储部与处置公司联系,按照公司制度办理出厂手续。处置时财务、审计部门共同参与。废弃物视数量情况随时处理,不得堆积过多影响安全。

5.2不可燃危险废弃物

5.2.1收集

5.2.1.1可利用的不可燃危险废弃物,为防止人员磕碰受伤,保持生产现场整洁,各部门当班产生的不可燃危险废弃物必须经常清理或转走,放置到部门设置的专用收集容器或区域内;

5.2.1.2不可利用的不可燃危险废弃物,由产生部门收集后送入仓储部指定的收集点储存,在仓储部的【危险废弃物收容登记台账】中要有记录。

5.2.2储存

5.2.2.1不可燃危险废弃物的收集点应设置到人员较少处,并有围栏防护;

5.2.2.2由产生部门在生产过程中收集后,送入仓储部指定的收集点储存。仓储部在【危险废弃物收容登记台账】登记。

5.2.3处置

5.2.3.1部门制作工位器具需要使用可利用的不可燃危险废弃物(金属边角料等)时,在仓储部领用;

5.2.3.2仓储部与具备危险废弃物处置资质的公司联系,按照公司制度办理出厂手续。处置时财务、审计部门共同参与。

6.考核规定

6.1对未按照本规定进行危险废弃物处置过程管理的部门责任人,视后果的严重程度,生产管理部给予50元至200元的考核;

6.2对未按照本规定进行危险废弃物处置,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财产损失情况,当事人、部门责任人、部门安全员、班组长分别承担50%、30%、10%、10%;未造成财产损失,但造成严重影响的,生产管理部对当事人、部门责任人、部门安全员、班组长分别考核300元、100元、50元、50元;造成人员伤亡的,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中工伤事故的考核比例执行考核。

6.3对未按照本规定进行危险废弃物处置,造成重大环境污染、火灾等事故的,按照国家法律相关规定追究各级责任。

7.相关表单

序号表单名称表单编号保存部门保存期限

1部门危险废弃物管控台账生产管理部3年

2危险废弃物收容登记台账生产管理部3年

9附则

本办法由生产管理部负责制定与解释,自批准下发之日起执行。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篇3:化学药品贵重物品管理规定

为加强化验室化学药品及贵重物品管理,防止强酸、强碱等腐蚀性药品因管理不善给工厂和社会造成危害,或因贵重物品丢失给工厂造成损失特做如下规定:

1强酸、强碱等腐蚀性药品领用,必须凭领料单、领料人签名、处领导审批,方可发料。

2化学药品领用必须是专职配液岗位人员或主管技术人员,其他人员不得领用。

3剧毒药品应存放在密封的瓶内,标上标签,由专人保管。

4因生产需要,外单位领用酸碱腐蚀性药品时,需经所在单位领导审批,生产品质处领导同意后方可发料。

4试验后的废液,作其他用途时,由所在单位同意,生产品质处处领导认可,领用人(限本厂职员)说明用途并签名,方可领用,化验室做好记录。

6贵重物品(如:银坩埚等)应由专人保管。贵重物品的领用必须由岗位人员申请,处领导签字同意,方可借用,保管人员要做好记录。

篇4:实验室化验室管理规定

1?必须根据检测任务的技术要求和工作量配备管理和技术人员,人员数量和能力均应满足要求,所有从事样品采集、现场检测、样品制备、样品前处理、样品分析测试和数据处理等检测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与检测活动相关的其他人员的能力应得到确认。

2?内务管理

2.1检测人员应经常打扫、整理实验室,保持地面、桌面、仪器设备表面的整洁和各种仪器、设备、器皿的有序放置。

2.2实验操作时,检测人员应着工作服,必要时佩戴口罩和带防护手套,并做好《劳动防护用品领用记录》。实验室内严禁吸烟,不准放置与实验无关的杂物,不得进行与实验无关的活动。

2.3实验室内应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且布局合理、取用方便,轮值人员负责水、电、气、暖、消防器材等各种设施的日常性检查,实验后及时切断设备的水、电、气源。下班前应检查实验室门窗是否关闭并填写《实验室安全检查记录表》。

2.4外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确因工作需要(如参观、复议等)应经最高管理者批准后登记由本公司人员陪同方可进入,并在《外来人员登记表》中记录。

2.5实验室走廊、楼梯、出口应保持畅通。

2.6为保证实验室相邻区域之间不产生不利影响,实验室布局上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

2.7对检测场所有进行修理、改造、装饰等要求时,由各部门提出相应方案,经技术负责人审核,最高管理者批准后,由综合部组织施工,各部门做好协助工作。

3?危险品管理

3.1本公司使用的危险品包括:易燃、易爆、有毒、强腐蚀性化学物品及高压气瓶等。

3.2危险品的申购、领用按《服务和供应品管理程序》执行。各部门应对领用的危险品指定专人妥善保管。

3.3危险品试剂不能放在敞开式实验架上,应置于隔离室或隔离柜内。剧毒品必须保存于专用柜内,两人共管。

3.4高压气瓶应按不同性质气体隔离,于指定地点靠墙直立固定存放,氢气、氧气等易燃易爆气瓶不能存放在易燃化学物品附近,与明火和加热设备的距离应符合安全要求,切忌日光直射,保证有良好的通风条件。

4?环境污染物、危险废弃物的管理

4.1环境污染物、危险废弃物包括:易燃、易爆、有毒、强腐蚀性化学物品及高压气瓶;检测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废气、废液和废弃物等。

4.1.1化学废液及其污水:包括有机的和无机的。有机物废物主要是有机试剂废弃物,无机废物有强酸、强碱废弃物,氰化物、汞、砷、铅、镉、铬等废弃物。

4.1.2废气:包括试剂和样品的挥发物、分析过程中间产物、泄漏和排空的标准气和载气等。

4.1.3固体废物:一般包括处理样品中间消耗品、或破损的实验用、残留或失效的化学试剂及少量土壤样品等。

4.1.4生物性废弃物:包括生物样品废弃物和生物细菌毒素污染的废弃物。

4.2环境污染物、危险废弃物的存放

4.2.1涉及危险废弃物必须设置危险废弃物存放地点,并设有明显的警示标志,存放地点应在室内,并要做到安全、牢固,远离火源、水源。

4.2.2直接盛装危险废弃物的容器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容器的材质必须与危险废弃物相容(不互相反应);

(2)容器要满足相应的强度和防护要求;

(3)每个盛装危险废弃物的容器都必须粘贴明显的标签,标签不能有任何涂改的痕迹;

(4)凡盛装液体危险废弃物的容器都必须留有适量的空间,不能装得太满。

4.2.3临时存贮危险废弃物必须做到:

(1)按类分别存放,不相容的物质应分开存放,以防发生危险;

(2)易碎包装物及直接包装物应按性质不同分别固定在木箱或牢固的纸箱中,并加装填充物,防止碰撞、挤压,以保证安全存放;

(3)直接盛装危险废弃物的容器在存贮过程中应避免倾斜、倒置及叠加码

(4)各部门的废弃物存贮时间不宜超过6个月,存量不宜过多。

4.2.4危险废弃物要做到科学收集,安全贮存,按国家规定处置,绝不允许随意丢弃和乱放。

4.3危险废弃物的收集

4.3.1凡购买使用化学药品、试剂、原料等的部门都有责任管理好上述物品,经常检查上述物品的质量和标签,以防标签脱落及物品变质,造成无法使用或处置困难。

4.3.2各部门所产生的环境污染物、危险废弃物要随时收集到满足规定的盛装容器中,并适时存贮到危险废弃物存放地点中,在收集过程中,要特别注意:

(1)不相容的物质(即相互反应的物质)应分别盛装在各自的容器中;

(2)为了保证安全,防止收集或处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收集危险废弃物时要确保盛装容器的标签内容与内盛物质的一致性,不要随意涂改标签,有涂改痕迹的标签视为无效标签。

(3)不稳定的物质应先做好预处理再收集存放。

4.4环境污染物、危险废弃物处置工作

4.4.1为防止污染扩散,污染物的一般处理原则:分类收集、存放,分别集中处理。尽可能采用废物回收或固化、焚烧处理。各科室负责对环境污染物、危险废弃物的日常处理,如接触过剧毒品的手套、滤纸等废弃物应用专用具盖桶收集,集中处理。不得随意擅自排放和丢弃未经处理的环境污染物、危险废弃物,并填写《环境污染物、危险废弃物处理记录表(年度)》。本公司无法处理时,送具有资质的处理单位统一处理。

4.4.2废液及废弃物处理:凡能回收利用的废液应尽量回收利用,一般废液可通过酸碱中和、混凝沉淀、次氯酸钠氧化处理后排放,有机溶剂废液应根据性质进行回收。酸碱类废液应适当集中后用氢氧化钠或硫酸中和至近中性后用水稀释排放;含氰化物的废液应单独处理,在碱性条件下加漂白粉使其分解,再清洗排放;做好《三废处理记录表》。

4.4.3废气处理:一般的有毒气体可通过通风橱或通风管道,经空气稀释排出。如样品消化、萃取等过程会产生有毒有害气体,应在通风柜中进行;原子吸收仪、原子荧光光度仪等仪器分析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有害气体应抽至室外稀释排放。大量的有毒气体必须通过与氧充分燃烧或吸收处理后才能排放。

4.4.4生物类废物的处理:生物类废物应根据其特性选择合适的容器和地点,专人分类收集进消毒、烧毁处理,日产日清。

(1)液体废物一般可加漂白粉进行氯化消毒处理。固体可燃性废物分类收集、处理、一律及时焚烧。固体非可燃性废物分类收集,可加漂白粉进行氯化消毒处理。满足消毒条件后作最终处置。

(2)一次性使用的制品如手套、帽子、工作物、口罩等使用后放入污物袋内集中烧毁。

(3)可重复利用的玻璃器材如玻片、吸管、玻瓶等可以用洗液浸泡,然后清洗重新使用。

(4)玻璃、塑料、搪瓷容器可煮沸15分钟,或者用1000mg/L有效氯漂白粉澄清液浸泡2-6小时,消毒后用洗涤剂及流水刷洗、沥干;用于微生物培养的,用压力蒸汽灭菌后使用。

(5)微生物检验接种培养过的琼脂平板应压力灭菌30分钟,趁热将琼脂倒弃处理。

4.4.5对于没有留存价值的药品、原料或者需要处置的危险废弃物应及时报综合部,定期清点。

4.4.6废弃物排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环境排放标准。超出本公司处置范围的污染物应委托环保部门或有废物处理资质的专业公司进行处置并签订委托协议或合同。

5?仪器设备安全

贵重仪器设备及用电负荷大的仪器设备应安全接地或屏蔽接地,应定期对接地装置进行检查和维护。仪器设备使用前必须检查其安全性能,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6?防火防盗

6.1实验室内应配备空气开关及漏电保护器。电气设备应配备足够的用电功率和电线,不得超负荷用电。电气设备和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须接地线。不得擅自改装、拆修电气设施,不得乱接、乱拉电线,不得使用闸刀开关、木质配电板和花线,电气设备内不得有裸露的电线头。

6.2除非工作需要并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空调、电热器、计算机、饮水机等不得在无人情况下开机过夜,实验室内不得使用明火电炉。下班离开本公司之前,应先切断或关闭电源。

6.3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饮食,禁止陌生人及与技术服务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入实验室,不得在实验室内进行与检验检测无关的活动。

6.4人员离开实验室时,及时关闭门窗,对电源、水源、空调进行检查,应锁好门窗,严防危险物品被盗。重要实验室和保管贵重物品、剧毒品、危险品的库房应有安全防盗措施(如加防盗门窗、保险柜等),并由专人保管。灭火器应定期检查并填写《灭火器核查记录》。

7?现场作业(采样、检测)安全管理

7.1现场采样、检测人员必须遵守项目所在单位的相关规章制度。

7.2采样、检测人员进入现场作业时,必须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如:安全防护帽、防刺鞋、工作服、防护眼镜、防尘口罩等。检测部负责人应督促员工佩戴防护设施并实施防护措施,达不到安全要求的应停止作业。

7.3进入现场的仪器设备必须配有防漏电插销板和电源电压检测仪表,以及仪器设施防水、防尘护罩以及防震措施等。

7.4项目负责人在制定检测实施方案时,应根据所用仪器设备的使用条件和对被测对象的测量要求,制定出现检测时的极限环境条件和条件保障。如:

(1)人员和设备的安全保障;

(2)供电供水的条件及保障;

(3)供气通风与气压条件;

(4)易燃、易爆品的控制;

(5)粉尘和烟雾干扰;

(6)有毒物品和腐蚀品的控制;

(7)其他特殊条件和保障

7.5到达现场作业区后,项目负责人应首先开展对检测环境条件是否达到要求进行定量评估,消除安全隐患。检测中应注意观测和记录环境条件的变化情况。当环境条件超出了规定的要求时,项目负责人应责令停止检测作业,直至环境条件恢复检测规定的程度。

8?特种设备安全管理

8.1购置特种设备(如蒸汽压力锅)时,必须选择由国家认定的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资质的厂家生产的特种设备。

8.2特种设备购置安装后,在使用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定期进行检验。不得对原有的特种设备擅自进行改造或维修。

8.3特种设备使用人员,必须通过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培训、考核,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工作。

篇5:化工安全投入资金管理规定

一、总则

1、为确保公司安全投入资金合理有效的使用,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2、?公司安全投入资金包括为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劳动保护、员工工伤意外保险、公司财产及在修产品保险、劳保福利费等所有的投入。

3、公司安全投入资金的管理及使用原则为投入充足、使用合理、效果明显。

4、安全费用提取

安全费用的提取是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计提依据,按照以下标准逐月提取: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照4%提取;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万元至1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2%提取;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含)的部分,按照0.5%提取;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在1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按照0.2%提取。

二、投入资金的种类及来源

5、公司安全投入资金分为以下五种

5.1、安全生产条件整改措施费(以下简称安措费);

5.2、劳动保护用品及劳动保护措施费(以下简称劳保费);

5.3、消防设施及器材费(以下简称消防费);

5.4、劳保福利费。

5.5、环保排污费。

6、?公司的安全投入资金由安全管理部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作出预算,提交企划部和财务部。公司将根据预算的数额预备相应的资金投入。

三、安全投入资金的使用及管理

7、?公司财务部负责安全投入资金专用帐户的管理,安全管理部负责安全投入资金的专项使用审批,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协助落实。

8、安措费的使用由使用部门提出安全整改项目的申请,开出材料领用单,经安全管理部审批后,所使用的材料费用即可从安措费工号出帐。

9、劳保费由安全管理部根据《劳动保护用品管理规定》的标准和要求,申请并向全公司员工发放符合安全要求的劳保护具,物资部劳护用品仓库和采购员根据实际申请购买的数量、种类办理相关手续。

10、消防费的使用项目包括对消防设施及器材的添置、更新、修理的费用,统一由安全管理部使用。相关部门如需进行消防设施及器材添置、更新、修理,必须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进行申请办理。

11、?劳保福利的发放根据《防暑降温、清凉饮料、营养保健费发放管理规定》进行办理。

12、环保排污费的使用项目包括环保设施更新改造或修理的费用;环境污染的清理费用以及政府有关部门征收的未达标排污费等。环保排污费的使用由安全管理部归口管理。

四、附则

13、?所有安全投入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必须遵循公司财务制度的前提下进行。

14、本规定由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15、?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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