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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8

一、目的

为加强危险废物管理,保护生态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该制度。

二、范围

1、本制度所称的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以及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毒性、易燃性、爆炸性、腐蚀性、化学反应性、传染性的固态、半固态和液态废物。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行政区域内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运送、转移、处置以及其他经营活动和监督管理活动。

三、危险废物管理

1、总经理作为危险废物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公司的安环部对本公司的危险废物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公司安环部危险废物管理人员:姜志军、戴元海。

2、危险废物管理遵循“统一收集、分类处置、集中焚烧、消除隐患”的原则,实现危险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的目标。

3、公司应当将危险废物的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公司发展计划,组织建设符合环保要求的收集、贮存场所和专用设施。

4、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公司擅自转移、处置危险废物和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投诉和举报。

5、公司环保管理职员应对危险废物的相关情况及时应向当地环保局申报登记,并于每月及时登入湖州市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危险废物申报登记。

6、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在变化前15日内向申报登记管理部门提出修改或重新申报申请,得到允许后重新申报登记。

7、公司安环部应认真做好每年一次的危险废物收集、储存场所的检修工作,发现破损,应及时采取措施清理更换。

8、贮存场所应按规范设置环境保护警示标志,有专人负责管理。场所只可堆放各种危险废物,不得有其他药剂、器材等。危险废物不得混入生活垃圾等非危险废物中。

9、危险废物贮存前应进行必要的检验、称重,确保同预定接收的危险废物一致,危险废物包装容器必须粘贴符合规定的标签,并登记注册。

10、不同性质的危废必须存放在相间隔的空间内,且必须留有足够的搬运通道。不得将不相容的危险废物混合或合并存放。

11、建立危险废物出入库制度。危险废物产生部门和危险废物贮存部门须作好危险废物情况的记录,记录上须注明危险废物的名称、来源、数量、特性和包装容器的类别、入库日期等;危险废物转移时应当将废物出库日期、种类、数量及接收单位名称登记好,并做好台帐记录。

12、危险废物的记录和货单在危险废物取回后应继续保留3年,转移联单保留不少于5年。

13、禁止将危险废物和其它废物混合收集、贮存。已经混合的,应当全部按照危险废物处置。

14、禁止向未经许可的区域内倾倒、堆放、填埋和排放危险废物。

15、公司不得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运送和处置。

16、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在转移危险废物前,须登录湖州市危险废物动态管理信息系统向环保局和危险废物处置公司报送危险废物转移计划,填写并拟定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得到转移确认后,实施危险废物转移。并及时在动态管理系统确认现场转移信息。

17、危险废物接受场所的边界应当用墙体或者其它安全遮蔽物封闭,并在进出口设置明显的危险废物标志。

18、公司安环部应当采取有效的职业防护措施,并制定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方案,并积极实施演练。

19、从事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送的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当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且应当接受相关法律、专业技术、安全防护以及紧急处理等知识的培训。

20、危险废物在收集、贮存、运送过程中发生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污染事故时,公司安环部门应当立即采取防止或者减轻污染危害的措施,及时向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通报情况,同时向事故发生地环保部门报告。

四、危险废物运输管理

1、运送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由当地环保部门或处置单位指定专业资质的运输公司。

2、公司安环部应与运输单位或个人签订防止车辆运输泄漏、遗撒协议书,对运输单位和运输车辆进行督促检查。

3、设专人负责运输车辆的管理,制定责任制度并组织实施,严禁使用不符合条件的车辆运输。

4、运输车辆不得超量装载。运输车辆必须按计划的运输线路和时间运输。

5、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必须密封、包扎、苫盖,并将车厢槽帮、车轮清洗干净,保证在运输线路中不泄漏、遗撒、带泥上路。下雨、雪后、道路泥泞时,禁止车辆进出污染道路。

篇2: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我公司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的安全管理,保障安全,保护环境,并对危险化学品管理运行与活动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储存和运输,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储存、运输、使用的单位。

三,定义

本制度所称危险化学品系指在各单位储存、运输、使用的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固体、易燃液体、氧化剂、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等(见《危险货物品名表》(GB12268))。

废弃危险化学品,是指未经使用而被所有人抛弃或者放弃的危险化学品,淘汰、伪劣、过期、失效的危险化学品。

废弃危险化学品属于危险废物,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实验室产生的废弃试剂、药品污染环境的防治,也适用本制度。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性的废物。

收集,是指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将分散的危险废物进行集中的活动。

贮存,是指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在危险废物处置前,将其放置在符合环境保护标准的场所或者设施中,以及为了将分散的危险废物进行集中,在自备的临时设施或者场所每批置放重量超过5000千克或者置放时间超过90个工作日的活动。

处置,是指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将危险废物焚烧、煅烧、熔融、烧结、裂解、中和、消毒、蒸馏、萃取、沉淀、过滤、拆解以及用其他改变危险废物物理、化学、生物特性的方法,达到减少危险废物数量、缩小危险废物体积、减少或者消除其危险成分的活动,或者将危险废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场所或者设施并不再回取的活动。

四,职责

1,安全环保部监督管理各部门、单位产生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的处理处置及有关信息的通报工作;负责组织对危险化学品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并对危险化学品有关的规程、规定以及各项活动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和考核。

2,安全环保部会同有关单位对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的特种设备按照有关规定定期邀请?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检验。

3,设备动力部负责对危险化学品设备的维护、检修管理。

4,安全环保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安全保卫和消防管理、废弃有毒物品的销毁,并负责各类事故的保卫与警戒及交通指挥与疏散任务。

5,各厂(子公司)、部室使用的危险化学品由设备部负责组织采购、仓储及发放及危险废物的存储和处理工作。所采购的危险化学品运输由供应商负责。

6,各部门、厂根据自己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使用工业危险废物的实际情况,组织编制和修订本厂的危险化学品规程并对规程的相关内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成立本单位危险化学品和工业危险废物应急救援组织,编制防止危险化学品和工业危险废物安全与环境污染应急预案,及应急预案的演练。

五,管理内容及要求

1,危险化学品的购买

采购危险化学品所选择的供货商,应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生产许可证、安全许可证、经营许可证等相应资质证明,严禁向没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采购危险化学品。

2,危险化学品的运输

(1)运输企业必须符合国家交通部门的规定,经过交通部门的资质认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并采取有效的措施防止危险化学品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渗(洒)漏,防止撞击及倾倒等意外事故。

(2)运输的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应当进行有关安全知识的培训;驾驶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必须掌握危险化学品运输的安全知识(危险化学品的性质、危害特性、包装容器的使用特性和发生意外时的应急措施),并经市级交通部门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证,方可上岗作业。

(3)用于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的槽罐以及其他容器,必须由省级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的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衡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应当经?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检查,并作出记录;检查记录应当至少保存两年。

(4)各单位购买的危险化学品必须由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企业负责运输或者由危险化学品的生产企业委托的具有危险化学品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

3,储存

(1)我公司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必须报衡水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审批,经?水市安全监督管理局批准后方可储存。

(2)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单位必须具有符合国家标准的生产工艺、设备。危险化学品的仓储条件应符合国家相应的规定,其仓储量不得超过相应的仓储条件。

(3)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仓库的周边防护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

(4)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单位必须有符合生产需要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

(5)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单位必须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6)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单位必须具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国家标准要求的其它条件。

(7)对采购的危险化学品必须经过检验、登记后,按本条其它款项要求存放。

(8)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单位,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车间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防火、放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放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备、设施,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防盗,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

(9)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单位,储存装置的安全评价应当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每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10)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单位,应当在储存场所设置通讯和报警装置,并保证处于正常状态。

(11)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必须由省级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的专业生产企业定点生产,并经衡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重复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在使用前,应当经?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检查,并作出记录;检查记录应当至少保存两年。

(12)对已产生的危险化学品,若暂时不能回收利用或进行处理处置的,其产生单位须建设专门的危险化学品贮存设施进行贮存,并设立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或委托具有专门危险化学品贮存设施的单位进行贮存,贮存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贮存危险化学品的单位需拥有相应的许可证。禁止将危险化学品以任何形式转移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转移到非危险化学品贮存设施中。危险化学品贮存设施应有相应的配套设施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13)各厂、部室和附属单位可根据需要制定相应的内部文件,将本单位产生的危险化学品品名、数量、成分或组成、特性、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产生量、处理方式、责任部门等技术资料进行说明并规定清楚。

(14)贮存易燃易爆的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应配备消防设备,贮存剧毒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必须有专人看管。

4、危险化学品的使用

(1)危险化学品的使用单位,应当在储存、使用场所设置通讯和报警装置,并保证处于正常状态。

(2)危险化学品使用单位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资质的证书。

5、危险化学品的控制原则

(1)对危险化学品的控制以减少产生、充分安全合理利用和无害化处置为原则。

(2)已产生的危险化学品应首先考虑回收利用,减少后续处理处置的负荷。回收利用过程应达到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要求,防止产生二次污染;对不能利用的废弃危险化学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置或者承担处置费用。

(3)危险化学品由其产生部门定期交由能对其进行无害化处理的专业公司进行处理,并对其资质进行认定。

(4)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时,事故责任单位应立即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并及时按照国家有关事故报告程序的规定,向上级环境保护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6)事故造成对场地造成污染时,应将环境恢复方案报经上级环境保护部门同意后,在环境保护部门规定的期限内对污染场地进行环境恢复。对污染场地完成环境恢复后,应委托环境保护检测机构对恢复后的场地进行检测,并将检测报告报上级环境保护部门备案。

6、危险废物的管理

(1)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必须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2)有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

(3)有符合国家危险废物处置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

(4)有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

(5)有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6)危险废物产生在转移危险废物前三日内报告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经批准后申请领取联单;联单保存期限为五年;贮存危险废物的,其联单保存期限与危险废物贮存期限相同。

(7)危险废物每转移一车、船(次)同类危险废物,应当填写一份联单。每车、船(次)有多类危险废物的,应当按每一类危险废物填写一份联单。

(8)危险废物接受验收发现危险废物的名称、数量、特性、形态、包装方式与联单填写内容不符的,应当及时向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7、危险废物的贮存

(1)对已产生的危险废物,若暂时不能回收利用或进行处理处置的,其产生单位须建设专门的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进行贮存,并设立危险废物标志,或委托具有专门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的单位进行贮存,贮存期限不得超过国家规定。贮存危险废物的单位需拥有相应的许可证。禁止将危险废物以任何形式转移给无许可证的单位,或转移到非危险废物贮存设施中。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应有相应的配套设施并按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2)各部室、厂可根据需要制定相应的内部文件,将本单位产生的危险废物种类、性质、来源、产生量、处理方式、责任部门等进行说明并规定清楚。

(3)各部室、厂将生产、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存放在各自指定地点或者专用存储设施中分类存放,并进行明显标识,说明注意事项,定期由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回收处置,并做好记录。

(4)危险废物暂存地点要做到防日晒、防雨淋、防渗漏、防火灾、防止造成污染转移或意外。

(5)贮存易燃易爆的危险废物的场所应配备消防设备,贮存剧毒危险废物的场所必须有专人24小时看管。

8、危险废物的控制原则

(1)对危险废物的控制以减少产生、充分合理利用和无害化处置为原则。

(2)已产生的危险废物应首先考虑回收利用,减少后续处理处置的负荷。回收利用过程应达到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的要求,避免二次污染。

(3)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积极推行生产系统内的回收利用。生产系统内无法回收利用的危险废物,通过系统外的危险废物交换、物质转化、再加工、能量转化等措施实现回收利用。

(4)危险废物由其产生部门定期交由能对其进行无害化处理的专业公司进行处理,并对其资质进行认定。

9、废弃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管理与处置

(1)废弃危险化学品的管理与处置

①产生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必须建立危险化学品报废管理制度,制定废弃危险化学品管理计划并报环境保护部门备案,建立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信息登记档案。

②产生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委托持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应当向其提供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品名、数量、成分或组成、特性、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等技术资料。

③接收单位应当对接收的废弃危险化学品进行核实;未经核实的,不得处置;经核实不符的,应当在确定其品种、成分、特性后再进行处置。

④禁止将废弃危险化学品提供或者委托给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等经营活动。

⑤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制定废弃危险化学品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上级环境保护部门备案,建设或配备必要的环境应急设施和设备,并定期进行演练。

⑥发生废弃危险化学品事故时,事故责任单位应立即启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并及时按照国家有关事故报告程序的规定,向上级环境保护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⑦对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

⑧转移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报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跨设区的市级以上行政区域转移的,并应当依法报经移出地设区的上级环境保护部门批准后方可转移。

⑨产生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必须向上级环境保护部门申报废弃危险化学品的种类、品名、成份或组成、特性、产生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情况、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等信息。

(2)危险废物的管理

①危险废物可分为固体危险废物和液态危险废物;主要有:废矿物油、废乳化液、沥青渣、焦油渣、废酸焦油、废酸、石棉废物、废旧灯管、废旧电池、含油废棉丝等。

②废矿物油、废乳化液、废酸、石棉废物、含油废棉丝和含油锯沫等危险废弃物处置原则由产生单位分类存放和处置。

③放射源的处理按照《放射防护工作管理制度》执行。

④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废物处置监督管理

公司有关主管部门对各自管辖范围内产生、回收利用和处理处置危险化学品与工业危险废物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被检查的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并提供必要的资料。

10、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

各单位应对所运输、储存、销售、使用的危险化学品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并通过安环部报衡水市安全监督管理局备案;发生危险化学品突发事故应按照应急救援预案执行。

篇3:危固废物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对固危废弃物进行科学地分类、收集、贮存、处理,从而达到合理利用废弃物,减少废弃物的排放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各车间、部门固危废弃物收集、贮存和处理的全过程控制与管理。

3职责

3.1安全环保管理部门负责各单位和办公区生产的危险废弃物管理工作。

3.2各单位、部门负责一切生产活动产生的一般废物的处置管理工作。

4工作程序

4.1废弃物分类

各单位产生的废弃物分为两大类:危险废物和普通废物;普通废物又分为可回收、不可回收废物。

4.2危险废物的收集和处理

4.2.1各车间、部门产生的危险废物必须按公司安全环保部门规定,放在指定收集容器内,进行回收。

4.2.2危险废物收集容器的配备要考虑危险废物特性与盛装容器的化学相容性。

4.2.3安全环保管理部门定期对生产现场的危险废物进行回收处置。

4.2.4试验室产生的废化学试剂,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收集处理,严禁随意排放。

4.3普通废物的收集和处理

各生产车间将普通废弃物按照可回收与不可回收进行分类,堆放于公司指定堆放地点,不准随意丢弃、堆放。普通废物由公司统一安排处理。

4.4废物的管理

4.4.1各车间、部门产生的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应存放在指定点并应设有防雨、防泄漏、防飞扬等防护设施。

4.4.2各车间、部门对危险废物收集容器进行标识。

4.3.3各车间、部门通过更改工艺、制定规章制度以尽量减少各类废弃物的产生量,特别是危险废物的产生量。

5危险废物名录

我公司生产车间产生的危险废物类别编号:HW49、HW11主要为:废活性碳、粘油废物(手套、棉纱等)、弃包装。

5相关文件

5.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

5.2《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篇4:危险废物日常管理制度

1.目的

加强危险品及废品的监督管理,保证危险品及废品得到适当和安全管理,避免因管理不善对环境造成的污染,对人体造成伤害。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固、液体危险品及废品的管理。

3.定义

3.1危险品

指列入国家危险品名录或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品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物品及废弃物。

3.1.1可燃性闪点低于60℃的液态,在常温常压下(即25℃,101.3kPa)因摩擦、吸湿或自发性化学反应而起火,当点燃时能剧烈并持续燃烧的固态。

3.1.2腐蚀性pH值≥l2.5,或≤2.0的液态废物和固态、

半固态废物浸出液;或55℃条件下,一年之内腐蚀钢材(SAEl020#)6.35mm的非水溶剂的液态废物。

3.1.3反应性通常不稳定、无需引燃极易发生强烈反应、遇水反应激烈、或与水混合生成易爆物质、或遇水后生成有害浓度的有毒气体/烟气、或含氰化物或硫化物,在pH值为2.0-12.5的环境中会产生危险浓度的毒性气体、蒸汽、烟气的物质:或在封闭环境下受热易引起爆炸,或在常温常压下易分解引起爆炸列为易爆物的物质。

3.1.4毒性国家危险毒品名录列出的任何一种污染物的废物,或含这些污染物的废物。

3.1.5感染性指携带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险的废物。

4.库房管理员职责

4.1负责现场服务点危险品的收集、分类、包装、标识:对客户暂存库进行日常运行管理。

4.2负责危险品的搬运、装卸、运输、贮存。

4.3负责贮存设施管理。

4.4对所有的危险品进行计量和记录,并贯彻“五联单”管理程序。

4.5负责危险品与非危险品的隔离存放。

4.6标签和标识的保管工作。

4.7负责检查和维护危险废物仓库相应的通风、防火、监测、报警、降温、避雷、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完好并投运。

4.8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和档案,定期检测,证件齐全。

4.9计量设备定期进行校准,并保存校准记录。

5、存放要求

5.1易燃、易爆、有毒害物品必须单设库房各种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必须分类存放,保持安全距离防止产生化学反映应,库房与其他建筑物必须保持安全距离,周围1.0m以不准有火种,门口没有警告标志。

5.2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在运输时,严禁人员与货物混装,装卸时注意轻装、轻放、入库时必须有专人验收,存放时要有货架、分类码垛、物品之间的档距不能少于1.5m并设通从设施,严禁露天存放。

5.3现场临时存放使用的少量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要放入容器妥善保管,并分类带入指定安全地点。

5.4领料时严格各种手续,控制数量,剩余物品及时退回。

5.5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仓库,必须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

5.6易燃、易爆、场所严禁出现明火。

6、使用要求

(一)农药

1、物业主管在农药喷洒中监管事项:

2、操作人员应身穿工作服,戴好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等。

3.、操作人员应位于上风口,喷洒时尽量避开人群、动物等敏感的群体。

4、均匀喷洒农药,防止虫多处出现药害,药少处病虫未除。

5、喷洒结结束后,物业主管督促操作人员清洗药桶、机器后再用清水冲洗机内部喷管几分钟,清洗容器用水应洒向绿地,用后空农药盛器,应投放入有毒有害垃圾箱内。。

6、物业主管每月定期检查存放情况,检查施药器具,使其完好,防止渗漏。

(二)油漆、稀料等的保管

1、油漆、稀料的领用要严格按照实际用量发放使用。

2、油漆、稀料在桶后,要及时使用,剩余油漆与稀料不准随地发洒,要倒回厚油漆桶,并封闭好。

3、油漆、稀料要单独存放,远离火源,防潮隔热。

4、油漆喷刷作业场所不准有明火源。

(三)汽油、柴油保管

汽油、柴油均属不能再生能源,具有较高的可燃性与易爆性,汽油、柴油的滴漏会污染土地,燃爆可排放污染气体。

1、汽油、柴油的使用严格按照领料制定执行,并做好统计。

2、做为清洗剂的柴油、汽油与污染的汽油要集中存放,妥善处理。

3、汽油、柴油存放要密封,容器下垫沙土,防止渗漏。

4、存放汽油、柴油的场所要远离火源防热。

7、检查与监督

7.1各部门人员要经常检查仓库保管条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达不到要求的仓库不准存放危险品。

7.2材料人员要监督使用部门在领用搬运时应符合要求,指出后不改正的停止供应,并报领导处理。

篇5: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

一、总则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危险废物的管理,防止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人身健康,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2?编制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四)《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版)(五)《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国家环保部总局令第27号)?(六)《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七)《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5号)(八)《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GB15562.2-1995)?(九)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3.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版)的危险废物的产生、收集、贮存、转运、转移、综合利用等活动。二、危险废物管理责任制度?1.管理部组长:总经理?公司总经理是危险废物管理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危险废物管理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危废管理稳步向前发展。①对公司危险废物管理部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指导和监督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工作。?②审查和批准公司危险废物经营和污染防治计划,并监督其实施;?③审查、批准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文件和各类报表。?④主持公司危险废物污染管理部工作,对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作出决策,确保公司生产建设与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同步协调发展,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2.危险废物管理部?设立以总经理为组长领导各部门的危险废物管理,对公司的各项危废管理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①?在总经理的直接领导下,负责主持危险废物管理职能机构的日常工作。?②?全面了解公司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理和污染现状及其变化规律。③?审批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协调其实施。?④参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会审、工程设计审查,监督、检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的实施;参加工程竣工验收,防止二次污染。?⑤组织危险废物污染事故调查,按“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向公司提出调查报告和处理建议。?⑥组织开展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宣传教育和保护业务培训,提高公司员工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素质。?3.管理成员职责:具体负责公司危险废物的收集、分类整理、贮存、转运、转移、综合利用,落实危险废物污染管理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负责与危险废物处理资质单位联络转移工作。组织企业员工学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增强环境保护意识,提高公司员工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素质。组织开展公司日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作,落实危险废物按国家相关规定进行收集、贮存、转移和综合利用具体情况,建立建全档案、台帐。组织编制和修定公司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协调其实施。定期组织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应急演练工作。参与编制和修订公司危险废物相关管理制度、管理计划、应急演练方案、操作规程等文件。参加业务技术培训和环境保护管理经验和技术交流,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现场专职人员职责?:①负责将外来危险废物送至危险废物专用储存、利用场所,并登记管理危险废物的入、出库登记档案。?②?落实危险废物接收、利用、贮存的种类、数量,协助运输单位装卸事宜。?④?危险废物储存点的日常检查,不得放置其它物品,应配备相关的消防器材及危险废物标识。保持储存点场地的清洁,危险废物堆放整洁,不得有泄漏和流失,发现问题,按照技术要求及时处置。?⑤?负责公司危险废物利用设施的日常运行及处理台账的记录。⑥?落实管理部门分配的其他相关危险废物管理工作。4、其他相关部门?1、后勤部?负责环保设备,仪器、药品和备件等物资的供应工作,做好有毒有害物料的管理,防止在运输、贮存和发放时逸散泄漏污染环境。?负责按各责任单位制订的采购计划及时采购劳防用品,核实所采购的劳防用品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配合危险废物贮存、利用设备、设施的维护、维修工作。2、保安部?负责运输危险废弃物车辆进出入管理与登记工作,防止无关人员进入厂区。通过全厂监控系统实时对进出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进行不间断监控,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在事故救援过程中,负责现场保护、车辆管理和人员的疏散工作。?三、标识管理制度?1.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2.收集、贮存、运输、综合利用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危险废弃物的容器不能有破损、盖子损坏或其它可能导致废弃物泄漏的隐患。废弃物收集容器应粘贴危险废弃物标签,明显标示其中的废弃物名称、主要成分与性质,并保持清晰可见。?3.危险废物的标识必须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及《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所》(GB15562.2-1995)要求。附1:危险废弃物贮存场所警示牌样式:?附2:危险废弃物包装、容器标识样式:四、管理计划制度?1.?每年1月之前由公司部门负责人根据危险废物收集、产生、贮存、转移台账汇总年度的公司的危险废物情况,总结上年度危险管理工作进展及存在的问题,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下一年度的整改措施。按照省固废中心的要求填写《危险废物管理计划》。?2.?《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经公司危废管理部门签字盖章,交区环保局备案。五、申报登记制度?1.公司接收、库存,以及危废利用过程产生的次生危险废物种类、性质、数量、转移(或综合利用)去向、危险废物的贮存场所,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如实进行申报登记。?2.?每年年底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统计整年接收量,如实填写年度固废申报登记表并交至区环保局。?六、分类管理制度?1.收集、贮存、转移危险废物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结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08版)对危险废物进行识别并分类,防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转移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2.贮存危险废物时严格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七、转移联单管理制度?由公司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领用、填写、报送、归档、保存等工作,危险废物转移严格遵守《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1)危险废物在转移前,应当提前向环保局报批转移计划,并得到批准(本市范围已取消转移计划审批),申请领取联单。?(2)危险废物产生每转移一车同类危险废物,填写一份转移联单,危废名称、类别、数量等信息必须填写清楚。?(3)针对公司作为危废接收单位,在危废转移管理中需注意以下事项:?①危险废物的运输?目前公司危废运输时委托有危废运输资质的运输单位,在转移时应督促危险废物运输单位如实填写联单的运输单位栏目,按照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的规定,将危险废物安全运抵联单填写的接受地点。?②危险废物的接收?按照联单填写的内容对危险废物核实验收,如实填写联单中接受单位栏目并加盖公章,接受单位应当将联单第一联、第二联副联自接受危险废物之日起十日内交付产生单位,联单第一联由产生单位自留存档,联单第二联副联由产生单位在二日内报送移出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接受单位将联单第三联交付运输单位存档,将联单第四联自留存档,交联单第五联自接受危险废物之日起二日内报送接受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4)在完成一次危险废物转移复核无误后,自留联原件交行政部存档。联单保存期限为五年,贮存危险废物的,其联单保存期限与危险废物贮存期限相同,环保部门认为有必要延长联单保存期限的,应当按照要求延期保存联单。(5)通过电子联单平台实施转移的,在转移完成后,从平台中导出电子联单数据,认真打印后与纸质联单一起整理好备档,留存备查。八、经营制度?公司经营按环保部门允许范围进行经营,接收符合规定的危险废物,拒绝一切无联单或者未知危险废物,不超范围经营,严格实行联单管理制度(《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九、应急预案备案制度?1.根据公司范围内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爆炸、燃烧、泄漏等意外事故,公司危废管理部门制定了《*********有限公司事故应急预案》。?2.应急预案由各应急指挥和应急队伍的负责确认,经签发盖章后区环保局备案。?3.依据《*********有限公司事故应急预案》规定,公司每年应举行不少于一次危险废物事故应急演练。针对演练中发现的问题从人员、机械、物料、规章制度和环境等方面进行整改,从而确保在危险废物意外事故发生时,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十、危险废物分析管理制度?1、目的防止次生危废产生或产生其他危害,对进入公司待处理危险废物进行检验分析,以确保废物得到正确的收集、贮存,符合公司标准要求。?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待接收的危险废物检验。?3、责任人:现场接收人员。4、分析方法:结合危险废物类别及化验室相配套的化验器材,制定相应的分析方法,必须进行化验分析获得数据。?5、危险废物入厂时,保管人员同交货人办理交接手续,核对废物名称、过磅数量是否同联单信息一致;初步核对完成后应对危险废物进行抽样检测,未经检验合格拒绝接收,禁止收入贮存库位。确认无误后,再进行过磅计量称重,计量人员应做好危险废物的包装容器有无破损的检查工作,并将情况反馈给装卸人员,以便第一时间进行处理。6、?不予接收的退运措施?针对危险废物各项分析数据经化验分析达不到接收标准的,做退运处理。一定要及时做好情况上报、废物隔离、不合格品标签标出和原因分析这几步骤。然后,第一时间通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并告知其退货原因,让产生单位做好接受危险废物的准备。十一、危险废物贮运管理制度?1.公司生产接收的危险废物,必须送至危险废物专用储存点。并由专人管理危险废物的入、出库登记台账。?2.危险废物储存点不得放置其它物品,应配备相关的消防器材及危险废物标识。?3.应保持储存点场地的清洁,危险废物堆放整洁。?4.产生危险废物的部门,应及时联系危险废物暂存场管理部门做好厂内储运工作。?5.运作部相关责任人按相关管理制度对危险废物暂存场进行规范管理,做好危险废物产生、暂存、堆场库存台帐,台帐每月报危废管理小组备案。?6.贮存场专管人员每天必须对贮存的危险废物进行检查,贮存场所必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或者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撤危险废物。发现问题,按照技术要求及时处置。?7.当危险废物贮存一定量时,专管员要及时上报,由管理部及时办理危险废物转移相关手续。?8.严格按照国家对危险废物的相关要求和公司的相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工作。?9.在由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装车之前,必须对车辆所运输的危废类别及其数量与转移联单进行核对确保无误。?10.危险废物贮存库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同时符合消防安全的相关要求。?10.在贮存库显眼位置必须设置危险废物标识,同时设置危险废物危险告知牌和相关管理制度。?11.按照安全消防巡查制度进行每日巡查,发现隐患问题,应及时处理,不能及时处理的要立即报告相关领导。?12.按照规定定期对安全消防设施和器材进行维护、保养和检查工作,保证安全消防设施在位有效,确保安全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十二、建立危险废物台帐管理制度?1.建立危险废物台账的依据?《固体法》第五十三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生产量、流向、储存、处置等有关资料。”?2.建立台账?1.建立危险废物台账,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贮存、流向等信息,提高危险废物管理水平以及危险废物申报登记数据的准确性、可靠性。2.危险废物的产生数量、去向必须有严格的台账记录,记录危险废物产生和流向情况,确保危险废物不非法流失,合法利用或处置。十三、人员培训制度?1.公司管理部根据实际情况每年年底根据环保要求及公司内部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危废管理培训计划。?2.公司危险废物管理培训对象是全体员工。?3.培训内容主要有危险化学品培训、岗位知识培训、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培训等,培训方式为现场讲授结合PPT演示,培训人员为公司管理人员。?4.培训具体时间由管理部门根据公司总体培训计划统一安排。?5.培训过程记录保留:培训教材、签到、考核等培训相关记录。?十四、危险废物岗位劳动保护管理制度?1.公司管理部门统一采买劳动防护用品及时发放。?2.根据作业性质、条件、劳动强度及有关技术标准,正确选择和采用合适的防护用品器具发放到各操作岗位。?3.各单位负责按核批的劳防用品种类、数量正确领取、发放劳防用品,并建立本单位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台账。十五、内部监督管理措施和制度?管理部应制定检查方案(包括拟检查的问题类型及检查频率),定期对生产经营过程中针对以下情况进行排查:?①危险废物装卸区等易发生泄漏的区域是否存在泄漏;?②危废利用设施及附属设备(如泵、阀门、传送设施、管道)是否存在泄漏和无组织排放;?③防火通道是否畅通;?④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正常运行;?⑤危险废物收集过程、贮存场所是否存在分类不规范现象。十六、环境监测制度?公司应定期(一般每年一次)组织进行环境监测,由管理部主导,联系相关有监测资质的的单位,对废水处理、大气污染排放、噪声等进行监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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