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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产品试制检验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8

1、新产品试制过程所需的材质记录由生产技术部门提出具体要求,检验部门负责检验记录。

2、新产品试制过程的有关零件,整机的检测数据和试验记录由检验部门负责。

3、检验部门提出新产品鉴定的质量检验报告对能否符合作出明确意见。

4、未经鉴定的新产品不得批量投产,如有特殊需要、须经厂部批准。

5、本制度各条款实施细则按有关规定执行。

篇2:检验仪器设备管理条例

第一条目的

本标准规定了检验仪器设备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检验室仪器设备。

第三条职责

技术研发部负责人负责本标准的实施。

检验员:负责仪器设备档案的管理。

第四条内容

第一款仪器设备的档案管理

由行政部档案管理员负责仪器设备档案的统一管理。

(一)仪器、设备均应建立设备档案。

(二)仪器设备的档案应设专人专柜管理。

(三)仪器设备档案应包括的内容照《设备技术档案管理程序》执行。

(四)仪器设备的原始档案资料持有者有义务上交归档,不得存放于个人手中。

(五)档案使用需办理借阅手续,严格管理。

第二款仪器设备的存放环境

(一)精密仪器存放室应避免阳光照射,保证仪器的光学系统正常。应与化学检验室隔开,以防止腐蚀性气体、水汽腐蚀仪器设备。

(二)精密仪器室内应有空调装置,保证室内温度、湿度相对恒定,每日作两次温、湿度记录。室内应避光,通风良好。

(三)精密仪器室附近应配有相应的消防器材,以备随时使用。

(四)天平及其他仪器应设在防震、防晒、防潮、防腐蚀的单独房间内。

(五)烘箱、高温炉应放在不易燃烧或坚固台面上。

(六)较大仪器应固定,不得任意搬动,并罩上仪器罩防尘;小型仪器可直接放在柜中。

第三款仪器设备的管理

(一)分析用仪器的容量、灵敏度均应与所从事的分析操作适应。如精密度达不到要求,应及时维修、更换或报废。

(二)仪器设备安装完好,应经过验证,且精密仪器应有计量检定合格证,否则不得使用。

(三)精密仪器应注意防潮,及时更换干燥剂。对不常用的仪器应经常除湿并保证每月通电一次。

(四)各种精密仪器设备应制定使用。内容包括:

名称、型号、主要技术参数等。

使用操作方法、步骤、注意事项等。

(五)使用人应熟悉仪器使用操作规程和仪器设备性能,按使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做好使用记录。

(六)检验设备由专人(使用者)管理,无关人员严禁动用,特殊情况需经领导批准。

(七)精密仪器设备的拆卸应经过规定的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拆卸。

(八)发生故障应及时修理,做好维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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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应定期对仪器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十)依据国家计量法及实施细则,企业计量部门对实验分析用计量仪器应定期校验或送出校验。无制造许可证标志的计量仪器、设备不得购入。

(十一)一般类计量仪器、仪表由本企业计量部门检定,属国家强检仪器、量具应到当地计量部门检定,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不准使用。

(十二)不得使用有故障的仪器、设备,应挂“停用”状态标志。

第五条使用前检查有无检定合格证,是否在检定效期内,无合格证或超过检定期限的

仪器不得使用。

第六条附则

(一)所有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按照《员工奖惩制度》相关处罚规定执行。

(二)本制度由公司规章制度编审委员会起草并修订,自2010年1月1日总经理

签发公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三)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公司产品技术研发中心品控部。

篇3:燃气检验规定

1.目的通过对燃气质量检验控制,防止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流入并提供给用户。2.适用范围公司采购的天然气的的检验。3.编制参考《天然气质量标准》GB17820《供气服务质量手册》JRB101嘉兴市燃气集团有限公司4.职责4.1管线所1)天然气由管线所归口管理,负责天然气质量,定期向安全质监部提交气质检测报告。4.2安全质监部2)对需方气定期进行成分的检测;3)对管网末端天然气中的加臭剂含量进行检测。5.过程5.1供方气源5.1.1管输气天然气的主要成分是甲烷,含有少量的多烃,根据不同种类其组分也有所差异,目前,我公司所用为西气东输和四川天然气,同一气田开采气源理化特性相对较为稳定,通过长输管网输配至城市主管网,每季提供检验报告。管线所应要求供方定期提供燃气的气质检验报告,天然气每季提供一份,备用天然气每批次提供一份,交安全质监部存档备案,如实际情况不能提供气质报告的,需向公司书面说明原因,征得公司同意。气源进行转换时,在转换后2天内,安全质监部对新气源取样检验,编制检测报告。5.1.2LNG槽罐LNG运输至LNG站做为后备气源时,管线所需向供应单位索要该批次的检验合格报告。5.2需方气公司应每季度对我公司所供的气质进行检测,主要包括:天然气成分及加臭剂含量进行检测,并记录;1)安全质监部每月对天然气进行一次取样检验,并与采购部门提供的气质报告作对比,形成自检报告(见附录1);2)安全质监部每季度一次对管网末端的四氢噻吩加臭剂含量检测,并记录。5.3不合格处理1)当公司发现外来气源存在不合格时,应及时向上游报告;2)当发现加末端臭剂含量不足(小于8mg/m3)或过高(大于20mg/m3)时,应及时分析处理。6.记录1)管线所每季度需向安全质监部提交当季度的管输气及LNG的气质报告;2)天然气的自检报告由安全质监部保存;3)管网末端加臭剂检测记录由安全质监部保存。7.附录附录1:气质检测报告附录2:加臭剂含量检测记录

气质检测报告报告编号:QR26101样品名称天然气是否加臭否取样地点取样时间检测时间检测人检测地点环境条件检测项目检测依据《质朴分析方法通则》(GB/T6041-20**)《气体分析,标准混合气体组成的测定》(GB/T10628-2008)《天然气的组成分析,气相色谱法》(GB/T13610-2003)检测仪器气相色谱仪检测结论各类组分的体积百分比种类百分比种类百分比气体密度20℃(kg/m3)低位发热量(MJ/kg)高位发热量(MJ/kg)

附录2:加臭剂含量检测记录年季度加臭剂检测记录位置监测点加臭剂含量检测结果检测人检测时间备注

篇4:设备检测检验管理规定

1、油品储存/输送管道漏油检测系统

(1)加油员是临时经营场所设备检测负责人,负责每天将加油设备各部件保持整洁,妥善保养。

(2)经常注意观察罐体有无渗漏。

(3)进出油管、量油口、人孔盖有无渗漏,各部件螺栓是否齐全,连接牢固,阀门保持启闭灵活,无渗漏现象。

(4)呼吸阀、通气管、阻火器等设备应至少每半年定期检查保养一次。

(5)敷设管线的管沟应保持沙子填实;管沟进入建筑物、构筑物、防火堤或加油机底部必须密封。

(6)经常检查管线及各部件的连接法兰,保持密封良好,无渗漏。

(7)易磨损的机械部位应保持表面清洁无灰尘、无污垢,并定期加注润滑油。

(8)每周至少检查一次加油机各个部位、零件的技术状况,确保正常运行。加油机过滤器应确保污堵塞现象,一般销量油站每2至3个月更换过滤器一次。

2、加油机及附件

(1)严禁用水校验加油机(流量表),以防机件锈蚀。

(2)易磨损的机械部位应保持表面清洁无灰尘、无污垢,并定期加注润滑油。

(3)定期检查、检测加油机流量表,确保正常运行。

3、灭火器

(1)当班的班长是消防器材负责人,负责将消防器材保持整洁,妥善保养。

(2)每天检查,确保正常有效。

(3)每周由安全生产主管组织安全员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检查记录。

(4)临时经营场所应按规定配备足够消防器材,且应放在规定的并容易取得的地方。

(5)灭火器应按规定位置摆放。应每月检查灭火器的有效期。临时经营场所所有员工必须会正确使用灭火器灭火。

4、静电报警器维护

定期检查和更换电池,保持静电夹顶尖的洁净,无油垢铁锈,保证各部位接线螺丝(栓)紧固。装卸油作业结束后,一定要取下静电夹。当静电报警器非正常不能自行修复时,应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并及时安排维修或更换。

篇5:检验中心废弃物处理程序

1目的

1.1确保分析检验过程中的“废液、废气、固体废物(废渣)”、分类存放,定期清理、回收、以避免对环境中的空气、水源等环境造成污染。保护环境、生态安全。

2范围

2.1各化验室分析检验过程中产生的检验废弃物。

2.2外单位委托分析检验过程中产生的检验废弃物。

3职责

3.1中心安全员负责管理、检查。

3.2各化验室安全员及班站长负责管理、检查、督促。

3.3检验废弃物由各班站人员定期按类别送回所属生产装置或指定场地。

4各化验室分析检验过程所产生的“废液、废气、固体废物(废渣)”处理程序如下:

4.1第一化验室负责炼油各部、贮运部的正常中间控制分析和部分原料、半成品、出厂产品的分析以及生调部、生产装置的临增分析任务,分析过程中发生一定数量的废液(分析后的样品、按规定保留的样品、洗涤采样和分析玻璃器皿的溶剂等),目前化验室与炼油二部及各采样装置按约定俗成的办法,废液每天或不定期到二蒸(A)采样排放口或采样时在各装置采样排放口清倒。过期试剂溶液交回中心标准溶液岗位处理。

4.2第二化验室负责炼油各部、动力事业部的部分正常中间控制分析和全厂的环境保护分析、工业卫生分析以及生调部、安环部、生产装置的临增分析任务,分析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处理程序如下规定。

4.2.1气体检验剩余物超过保存期后,样品在岗位通风柜内缓慢排放。

4.2.2各班站洗涤用的失效洗液,含重铬酸钾,必须集中倒进污水场处理。

4.2.3各班站分析检验水中石油类含量所产生的含四氯化碳的废液必须集中密闭存放、不定期倒进污水场处理。

4.2.4使用含氯化汞、硫酸汞、氧化汞、氯化钴、碳酸镉、硫酸镉、醋酸铅、含重铬酸钾、四氯汞钾、硫酸银等溶液的检验废弃物送污水处理场。

4.2.5在检验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酸类、碱类、盐类等应依据数量经储存、化学处理、稀释后,才能倒入下水道,并用大量水冲洗下水道。

4.2.6有剧毒性的各类试剂类废弃物质,应报检验中心,由中心治保员联系总厂保卫处解决处理问题。

4.2.7分析检验等规使用后的正庚烷废液集中后送聚丙烯-2造粒岗位使用。

4.2.8含氰废液加入氢氧化钠,使pH值10以上,加入过量的高锰酸钾(3%)溶液,使CN-氧化分解。CN-含量高,可加入过量的次氯酸钙和氢氧化钠溶液。

4.3第三化验室负责进厂原材料和出厂产品分析检验及外单位委托分析检验任务,分析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处理程序如下规定。

4.3.1值班站洗涤废油和按期清理的轻重油样每隔一天倒入污水厂污油池。气体检验剩余物超过保存期后,球胆样品在岗位通风柜内缓慢排放。

4.3.2综合一班煤及石油焦等检验废弃物用胶桶存放,每周送回煤场。副产品等检验废弃物则按保管规定(保存一个月)然后送回脱硫车间硫磺装置。

4.3.3综合二班油品和气体检验废弃物处理同4.1及4.2。外单位委托分析的检验废弃物超过保存期的由主任批准后处理同4.1及4.2。沥青等固体检验废弃物超过保存期后送回炼油重油加工车间沥青工段。

4.3.4含氯化汞、低浓度三氧化二砷、苯胺等溶液的检验废弃物送污水处理场。

4.4第四化验室负责我厂化工中控、原材料、产品分析,分析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处理程序如下规定。

4.4.1废液贮存和处理

4.4.1.1废液应根据其化学特性选择合适的容器和存放地点,通过密闭容器存放,不可混合贮存,容器标签必须标明废物种类。

4.4.1.2废液处理

4.4.1.2.1一般废液也可通过酸碱中和、次氯酸钠氧化、混凝沉淀处理后经下水道排放,并用大量水冲洗。过滤后沉淀按废渣处理。

4.4.1.2.2硫酸、盐酸等废酸倒入G4791池(废酸池)、氢氧化钠、混合碱等废碱倒入G4790池(废碱池)、废油及其他倒于A4820池。

4.4.1.2.3一般有机溶剂应采用蒸馏法,根据其沸点进行回收。无法回收时应在焚烧炉中使之完全燃烧的方法进行处理。

4.4.1.2.4少量有毒有害废液处理

①含酚废液的处理

酚属剧毒类细胞原浆毒物,处理方法:低浓度的含酚废液可加入次氯酸钠或漂白粉煮一下,使酚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水。如果是高浓度的含酚废液,可通过醋酸丁酯萃取,再加少量的氢氧化钠溶液反萃取,经调节pH值后进行蒸馏回收.处理后的废液排放。

②四氯化碳废液的处理

四氯化碳,溶剂类,有毒,可采用蒸馏法,根据其沸点进行回收。

③含汞、砷、锑、铋、铬等离子的废液的处理

含汞、砷、锑、铋、铬等离子的废液不允许直接排放,控制酸度0.3mol/L[H+],使其生成硫化物沉淀,滤渣按废渣处理。失效的铬酸先液等可依此处理。

④含氰废液加入氢氧化钠,使pH值10以上,加入过量的高锰酸钾(3%)溶液,使CN-氧化分解。CN-含量高,可加入过量的次氯酸钙和氢氧化钠溶液。

⑤含氟废液加入石灰使生成氟化钙沉淀。

⑥综合废液处理

综合废液处理时可以用酸、碱调节废液PH为3-4、加入铁粉,搅拌30min,然后用碱调节pH为9左右,继续搅拌10min,加入硫酸铝或碱式氯化铝混凝剂、进行混凝沉淀,上清液可直接排放,沉淀按废渣方式处理。我室微量水分析时产生的卡尔-费休试剂废液应用该法处理后排放。

4.4.2废气处理

4.4.2.1通常实验室中直接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实验都要求在通风橱内进行,这固然是保证室内空气质量、保护分析人员健康安全的有效办法,但也直接污染了环境空气。

4.4.2.2气体余样及过期留样可带回装置经火矩系统排放。

4.4.2.3无火矩系统的地方应采用高点放空。

4.4.2.4高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排放前应经过化学吸收法消除毒害,或采用焚烧法处理。

4.4.3固体废物(废渣)处理

4.4.3.1我室固体样品主要是塑料,其多余样品、过期留样及期分析产物均有利用价值,按分公司规定及时联系安环部处理,贮存时要注意防火。

4.4.3.2分析产物(化学沉淀)、消耗或破损的实验用品(如玻璃器皿、纱布)应丢去安全环保部指定的工业垃圾堆放点。

4.4.3.3所有固体废物(废渣)都不允许同生活垃圾混放。

4.4.3.4过期、失效的化学试剂(废、旧试剂)应联系安全环保部按相关规定处理。

4.4.3.5剧毒品废弃物,应报检验中心,由中心治保员联系解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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