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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驻外办事处(工程处):安全生产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7

建筑公司驻外办事处(工程处)安全生产职责

1.在公司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颁布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制订的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积极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本处范围内各项目施工现场能做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2.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编制各项目部(施工队)的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及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创建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工地。

3.经常深入工地协助各项目部做好各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工作,加强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坚持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定期和不定期参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建立安全生产台帐。

4.定期组织各项目部(施工队)各级施工管理人员、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技术知识及操作规程业务培训,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提高安全生产意识,确保生产安全无事故。

5.组织参与对安全事故的调处,切实做到"四不放过"的原则,扩大教育面,以绝后患。

篇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筑公司驻外办事处(工程处)主任

1.公司驻外办事处(工程处)主任,应对本管辖范围内各单位的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的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实施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3.经常组织主持开展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检查活动,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和安全纪律教育,发生伤亡事故要及时上报,参与伤亡事故的调处,并认真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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