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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项目部(施工队)安全生产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7

建筑公司项目部(施工队)安全生产职责

1.在公司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各有关部门制订的规章制度,积极有效的做好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2.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订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及各级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建立并记好安全生产台帐,创建安全标准化工地及优秀文明工地。

3.组织实施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必须同时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及时对各施工队、班组进行分部项、分层次、分季节、分工种的有关安全技术措施及对有关工序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注意事项作出书面交底,及口头交底,并做好签证。

5.加强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工作,坚持操作人员持证上岗,设置专职安全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全日制监控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配合公司等有关部门组织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主持对重大安全事故的调处,切实做到"四不放过",达到预防为主的目的,确保安全生产。

篇2:建筑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13)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制度(十三)

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施工生产的安全管理,消除施工中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等不安全行为及安全设施、装置不完善等事故隐患,杜绝一切伤亡事故发生。为确保将安全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以促进公司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现参照《建筑施工现场处罚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上级的有关要求精神,特制订本公司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奖罚制度。请各级各部门、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工地管理人员及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并贯彻实施。

(关于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经济处罚制度)

一、施工生产设备缺少防护设施及事故隐患

1.生产施工设备、设施,在没有安全防护设施或防护有严重缺陷时,不得安装或运行,对于确定安装使用防护有严重缺陷的设备、设施或场所的责任者,对随意确定拆卸安全防护设施的责任者,罚款100~200元。

2.已经开工的工程项目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无安全技术措施,一经查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罚款200元;虽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但未经审批,一经查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罚款100元。

3.对存有重大事故隐患,即直接危及人身或设备安全的隐患,且接到"停工通知书"逾期不解决的工地负责人罚款300~500元。

4.对存有事故隐患,虽然在接到"事故隐患通知书"后对事故进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彻底或"事故隐患回执"逾期不反馈销项的工地负责人罚款100~200元。

5.对确定将有毒有害新产品的生产转移,发包给无防护措施的单位,并未提供技术指导和协助解决防护措施的单位主管负责人处以200~1000元罚款,并扣罚月工资的10%~30%。

6.按本款1~5项规定,若被罚者违反多项规定的,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罚款由个人承担。

二、现场管理及检查

1.职工进入施工现场赤脚,穿拖鞋,穿高跟鞋,不戴安全帽,电气人员不穿绝缘鞋,女工不戴工作帽,高处作业不挂安全带等违纪者,每人罚款10元;项目经理及管理人员罚款20元;分公司处室及公司领导罚款50元。一次发现工地有10个违纪人员,处罚工地主要负责人100元,并停产整顿一次;凡停产整顿的工地对项目负责人员处罚款100~300元,分包队伍等同。

2.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者罚款20元,不持证上岗者罚款10元。

3.塔吊、龙门架、井字架、脚手架、安全网等的搭设没有安全技术交底,上述设施、设备投放使用前未经验收和办理验收手续,对工长和技术员处以每人20~200元罚款。

4.对于违章指挥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对于违章操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10~50元。

5.对于无视安全检查,妨碍安全人员工作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

6.对于施工现场混乱,材料浪费严重,影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工地,罚工地负责人50~200元。

7.公司内部检查中对达不到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合格等级的工地,处工地负责人50~200元罚款。

8.市级以上部门检查,对达不到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中合格等级的工地,处以工地负责人100~200元罚款。受到通报批评的工地对工地负责人加倍处罚。

9.在检查或平时抽查中,对必备的安全管理资料混乱或严重缺项的工地负责人,罚款20~200元。

10.按本款1~9项规定,违反多项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各项规定合并处罚。

三、工伤事故

1.单位发生轻伤事故,每轻伤一人次罚款50~5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事故责任者(含受害人)罚当月公资10%~30%,免发当日奖金。

2.单位发生重伤事故,每重伤一人次罚款1000~50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组或项目部支付,事故责任者不论是伤者本人或他人,一律扣罚月工资的10%~30%,并免发职务(岗位)津贴和奖金。

3.单位发生死亡事故,每死亡一人罚款5000~10000元,罚款由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支付20%~30%,不足部分由承包组或项目部支付,事故责任者如因工死亡免于罚款,如他人违章,处以本人月工资10%~30%的罚款,并在1~6个月内免发职务(岗位)津贴和奖金。

4.单位发生多人事故,按规定标准分别计算合并罚款。

5.发生事故拖延报告,隐瞒不报,破坏现场的责任者,罚款50~500元,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四、设备事故和隐患

1.对私自拆毁安全设施造成事故隐患者,根据情节轻重处于50~500元罚款。

2.对于发生机械设备事故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1%~10%罚款(并不少于100元)。

3.发生与单位无关的交通事故,对事故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5%~10%的罚款。

五、火灾事故及隐患

1.火灾隐患

(1)一般隐患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第一次给予批评教育,第二次不改者,每项按10元罚责任人员。

(2)重大隐患要求限期消除,第一次限期不改者给予批评教育,再不改者,对责任人员处以100~500元罚款,对于拒绝执行整改的有关责任者报公安机关处理。

(3)违反消防法规不听劝阻者,给予适当罚款。

2.火警

对于火警损失折款不足百元责任者,处以10元罚款,并给予批评教育。

(1)对火灾损失折款100~5000元的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费10%的罚款。

(2)对于经济损失5000元以上万元以下的火灾事故责任者,处以直接经济损失20%的罚款。

(3)对于直接经济损失在万元及万元以上的火灾事故责任者,报公安机关依法惩处。

(4)对因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一年内连续发生两次以上火灾的责任者,要加倍处罚。

(5)消防器材、设备因管理不善和挪做他用的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适当罚款,影响灭火行动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

(6)对造成既有人身伤亡又有经济损失的事故责任者按本条有关规定给予合并处罚。

3.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单位负责人及有关责任者加倍罚款。

(1)对于违章操作,经检查人提出后,仍坚持不改,造成事故者。

(2)对于违章指挥造成事故者。

(3)发生事故后,隐瞒或谎报事故情况

,破坏现场,防碍事故调查者。

(4)单位发生伤亡事故,不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措施,在一年内又重复发生类似事故。

(5)接到"停工通知书"后,逾期不解决而发生伤亡事故者。

4.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而造成的事故,单位和个人可免予罚款。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奖励制度)

1.在安全检查中,对安全检查评分获达标等级的工地,公司给予工地经济奖励(工地负责人占30%,工地质安员、施工员共占80%)。

(1)在公司季度安全生产检查时,安全评分获90分以上(含90分,以下同)的工地,奖励1000元。

(2)在本地建设部门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时,安全评分获90分以上的达标工地,奖励1500元。

(3)在省、市安全生产检查时,安全评分获90分以上的达标工地,奖励2000元。

(4)在建设部安全生产检查时,被评定为达标的工地,奖励5000元。

2.在公司安全生产季度综合评定考核中,评分达90分以上(含90分)的分公司、加工厂,奖励1500元。

3.在公司年度考核评定中,对安全生产工作有显着成绩的各级质安管理人员(包括工地的质安全员、施工员、工地负责人及模范遵章守法操作人员),公司除精神鼓励外,还给予经济奖励如下:获一等奖,奖励2000元;获二等奖,奖励1500元;获三等奖,奖励1000元。

注:在安全生产中有特殊贡献的人员(如及时制止重大故事发生的有关人员),公司给予表彰和参照上述标准给予经济奖励(包括公司有关管理人员)。

4.职工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实施而取得显着效果的,公司给予其经济奖励如下:(以书面建议为准,并经所在部门核实上报公司质安科承办)获一等奖者,奖励2000元;获二等奖者,奖励1500元;获三等奖者,奖励1000元;如产生明显经济效益的参照上级有关规定另行计提奖励。对安全生产工作积极提出多项合理化建议,虽未被采纳实施但精神可嘉,给予精神奖励500元,以资鼓励。

5.对被省、市评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称号的工地,公司给予奖励5000元。(项目经理30%,有关施工员、制裁安全员各占15%)。

篇3:建筑公司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5)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五)

为了保证公司生产活动的安全,按我司《财务预算管理制度》规定:"公司按年生产总值的8‰,设立安全生产保障资金"。安全生产保障资金用于配备工人劳保用品、举办安全教育培训、更新生产场所安全设施、改进安全生产技术措施以及施行安全生产奖励、办理意外伤害保险等有关安全生产保证的开支。为了确保专款专用,公司对安全生产保障资金的提取与使用做如下规定,请各部门遵照执行。

一、资金的投入及使用

1.安全生产保障资金按公司产值8‰的比例提取。

2.安全生产保障资金实行专户储存,专项管理,不得挪作他用。

3.安全生产保障资金的使用范围与比例:安全劳动防护用品40%;安全教育培训25%;安全生产技术措施的保障资金为25%,其他10%。

4.公司决算机构、主要负责人必需确保安全生产保障资金定期划拨、及时到位、正确使用,并对由于安全生产保障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领导责任。

5.安全劳动防护用品保障资金用于购买、管理劳动保护用品,物品采购时要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采购程序进行,劳保产品必须严格控制使用年限和使用范围,对安全性能不能满足工作的需要时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提出报废或降载处理。对违反采购原则的行为,除按奖罚条例处罚外,必须退货,造成的损失和影响的由行为人和批准人承担责任。

6.安全教育培训保障资金用于购置或编印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安全知识的参考书刊物、宣传画、标语、幻灯及教育光盘等;建立与贯彻有关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措施。

7.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监督管理,对安全劳保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进行定期的维护和保养或不定期抽查,发现不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具以及技术指标、安全性能不能满足施工安全需要的设备立即停止使用,并现令限期整改。

8.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与公司质安部联系。

9.安全生产保障资金每年以表格形式列出细目,明确计划经费预算款额。

二、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管理规定

1.规定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资源基本投入。

公司在全面预算中专门立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费用预算计划,纳入经营成本预算管理。

安全部门负责编制安全技术措施项目表,作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标准执行。

项目经理部按工程标的总额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使用计划表,总额由经理部控制,须按比例分解到劳务分包,并监督使用。

公司建立抢险救灾应急专项费用用于抢险救灾和应急。

2.加强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管理,既要坚持科学、实用、低耗,又要保证执行法规、规范,确保措施的可靠性。

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必须满足安全技术规范、标准、费用投入应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的实现,要对预防和减少伤亡事故起到保证作用。

安全技术措施的贯彻落实由总包负责。

用于安全防护的产品性能,质量达标并检测合格。

3.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费用项目目录表。

项目目录表包括:基坑、沟槽防护;结构工程防护;临时用电;装修施工;集料平台;个人防护等。

三、本制度从修订后发布日期起开始执行。

**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二0**年十二月一日

篇4:建筑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5)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五)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逐步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素质及自我保护能力,自觉地遵守国家发布的各项安全法律、法规、有关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必须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学习培训工作,使各级领导和广大员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掌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科学技术知识,牢固树立安全每的思想,严格按照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开展生产活动,确保公司的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特制订本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并于即日起施行。

一、本企业全员培训的对象、时间和内容

1.本企业职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业性的安全培训。

①总经理(法人代表)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除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外每年接受上级安全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一次,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②公司安全员、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除取得安全管理资格证书外,每年接受上级安全主管部门的安全培训一次,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③公司其它各级各部门管理人员每年接受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④公司的特殊工种在取得相应的上岗操作证及接受上级安监、劳动部门的规定年审培训外,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20学时。

⑤公司其它职工每年接受的安全培训不少于15学时。

⑥公司的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安全培训,不少于20学时。

⑦对于分包单位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及职工必须相应的参加安全教育与培训,一般参加本公司项目施工达3个月以上时必须接受专业性的教育培训。

⑧严格执行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及先培训、后上岗制度,新承包的工程先培训后开工制度,实行经常性的培训教育制度。

2.具体培训内容:

①安全生产思想教育:认真学习国家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规范、标准、条例、制度及省市建设安监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规定。

②安全知识教育:从企业的基本生产概况、施工工艺、主要施工方法、危险区、危险源的识别、各类不安全因素、劳动卫生、职业病的防治等有关安全生产的基本防护知识方面开展。

③安全技能的教育:结合各种专业特点,实施安全操作规范、操作的技能培训,促使广大员工熟悉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各种安全操作技能。

④安全生产的法制教育:认真学习"建筑法、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事故教育,在事故条例分析中吸取教训,明确安全事故发生的危害性,以激发人们自觉遵纪守法,杜绝各类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

⑤安全教育要体现"六性":即全员性;全面性;针对性;成效性;发展性;及经常性。并结合安全事故的反面事例及安全先进的典型事例进行正反两方面的安全示范教育,以利取长补短,保障安全生产。

二、新工人必须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50学时。

1.公司级的安全培训教育(一级),时间不少于15学时。

主要内容是:

①安全生产的重要意义,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企业制订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等。

②企业发生的典型事故案例的分析。

③现场工伤事故发生后的急救、处理常识和应急措施、公司制订的应急救援预案的一般措施及规定。

2.项目部的安全培训教育(二级),时间不少于15学时。

主要内容是:

①项目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及现场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②各工种及有关机械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③防护用品用具发放标准及使用知识与方法。

④常用施工机具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常识及有关使用规定。

⑤工伤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理及项目部制订的现场应急救援预案示例。

3.班组的安全培训教育(三级),时间不少于20学时。

主要内容是:

①班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活动要求。

②本班组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机械设备操作规程。

③个人的防护用品、用具的使用、维护知识。

④针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特点进行安全技术措施的交底。

⑤本班组曾经发生事故的条例分析及教训,发生工伤事故的应急处理。

4.新工人在接受三级教育后必须进行考试考核合格,填写三级教育卡,在项目部作留存,项目竣工后交由公司安监部门存档。

三、对采用"四新"作业及有危害性作业工人的培训

1.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产品施工和变换工种时,要对操作人员进行新的相应的操作规程培训和新岗位安全教育,一般不少于10学时。

2.对从事有尘毒危害作业的工人,要进行尘毒危害防治知识的教育培训,一般不少于10学时,并应通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四、安全教育培训的实施与管理

1.公司主要负责人(经理、副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安全培训工作,具体由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并应组织参加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2.特殊工种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由市、区建设行政主管及劳动、安监部门组织实施,并参加本企业组织的各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3.本公司所有员工都必须参加企业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与培训。

4.公司实行安全培训教育登记制度,建立健全全体职工的安全培训教育档案,没有接受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从事施工作业及施工管理工作。

5.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经费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

五、本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于即日起实施。

篇5:建筑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6)

建筑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六)

安全生产检查是安全生产职能部门必须履行的职责,也监督、指导、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杜绝不安全因素的方法途径和有力措施,通过检查,可以发现施工生产中的不安全(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不卫生问题,从而采取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利用安全生产检查,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检查实质也是一次群众性的安全教育。通过检查,增强领导和群众安全意识,纠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提高搞好安全生产的自学性和责任感。通过安全生产检查,了解安全生产状态,为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加强安全管理提供信息和依据。通过检查可以互相学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取长补短,有利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安全生产,为此本公司制订如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并付诸实施。

一、安全检查的内容、形式和方法

(一)安全检查站内容

安全检查的内容应根据施工(生产)季节、气候、环境等特点制定检查项目内容及标准。主要是查思想、制度、机械设备、安全设施、安全教育培训、操作行为、劳保用品使用、文明施工、应急救援预案、伤亡事故的处理等。

安全检查有经常性、定期性、突击性、专业性、季节性等多种形式;安全检查的组织形式,应根据检查的目的、内容由公司项目部班组制订。

(二)安全生产检查的形式

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依据国家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实施。分为定期检查、专业性检查、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季节性安全检查和特别安全检查等。

1.定期安全检查

①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由分公司经理或分管经理、总工程师带队,安全设备科、工会、技术质量科、项目部经理、专职安全员等共同参加。依据JGJ59-99打分,在《安全简报》上公布,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之一。

②项目部每半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由项目经理带队,工长、施工员、质量员、技术员、兼职安全员共同参加。

③各工程项目由项目经理负责,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由兼职安全员、各班组长共同参加。

④班组每天进行一次自查,由班组长负责。

⑤所有检查都必须要有记录,所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根据"三定"原则进行整改。

2.专业性安全检查。专业安全检查应由企业安全设备科、技术科有关人员对某项专业(如:垂直提升机、脚手架、电气、塔吊、压力容器、防尘防毒等)的安全问题或在施工(生产)中存在的普遍性安全问题进行单项检查。这类检查专业性强,也可以结合安装单位等人员参加。专业安全检查的人员,主要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懂行的安全技术人员和有实际操作、维修能力的工人参加。

3.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进行经常性的预防检查。能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保证施工(生产)的正常进行,通常有:

①班组进行班前、班后岗位安全检查。

②各级安全员及安全值班人员日常巡回安全检查。

③各级管理人员在检查生产同时检查安全。

4.施工现场还要经常进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查。

①自检:班组作业前、后对自身所处的环境和工作程序进行安全检查,可随时消除不安全隐患。

②互检:班组之间开展的安全检查。可以做到互相监督、共同遵章守纪。

③交接检查:上道工序完毕,交给下道工序使用前,应由工地负责人组织工长、安全员、班组及其他有关人员参加,进行安全检查或验收,确认无误或合格,方能交给下道工序使用。如:脚手架、井字架与龙门架、塔吊等,在搭设好使用前,都要经过交接检查。

5.季节性及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

针对气候特点,可能对施工生产带来的危害,公司项目部特别是公司动力设备安全科要组织季节性安全检查。

①冬季安全检查:主要查防冻、防滑、防坠落、防火灾、防中毒等各项措施为主要内容。

②雨季安全检查:主要查防洪措施、临时用电及电气设备是否达到安全规程要求,架子是否下沉倒塌,道路、场地排水是否通畅,避雷是否达到要求等。

③暑季安全检查:主要查露天作业人员作息时间是否调整,防暑劳保用品是否按规定发放及使用,防暑降温措施是否落实等。

④四季安全检查:主要查临时电气线路、井字架、脚手架等是否加固,特别是台风到来时禁止一切高空作业。

⑤节假日前后安全检查:(春节、元旦、劳动节、国庆节)前、后防止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进行的检查。检查应由单位领导组织有关部门人员进行。节日加班,更要重视对加班。

6.特别安全检查

①对特殊作业要求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作业时要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检查时还要察看工作地点及周围环境,必要时可划出一块禁区,有专人看护警戒。

②对大中型施工机械设备,要求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证上岗。在使用前、使用中和使用后都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以保证性能良好,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有效。

(三)安全检查的方法和要求

安全检查要讲科学、讲效果。因此,安全检查方法很重要。安全检查都必须采用安全检查表和实测实量的检测手段,进行定性定量的安全评价。

不论何种类型的安全检查,应做到以下几点:

1.组织领导。各种安全检查都应该根据检查要求配备力量。特别是大范围、全面性安全检查,要明确检查负责人,抽调专业人员参加检查,并进行分工,明确检查内容、标准及要求。

2.要有明确的目的。各种安全检查都应有明确的检查目的和检查项目、内容及标准。重点、关键部位(保证项目)要重点检查。对大面积或数量多的相同内容的项目可采取系统的观感和一定数量的实测相结合的检查方法。检查时尽量采用检测工具,用数据说话。对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工人不仅要检查是否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行为,还应进行应知应会知识的抽查,以便了解管理人员及操作人员的安全素质。

3.检查记录是安全评价的依据,因此要认真、详细,特别是对隐患的记录必须具体,如隐患的部位、危险性程度及处理意见等。采用安全检查评分表的,应记录每项扣分的原因。

4.安全检查需要认真地、全面地进行系统分析,用定性定量进行安全评价。哪些检查项目已达标,哪些检查项目虽然基本达标,但具体还有哪些方面需要进行完善,哪些项目没有达标,存在哪些问题需要整改。受检单位(即使本单位自检也需要安全评价)根据安全评价研究对策,进行整改和加强管理。

5.整改是安全检查工作重要的组成部分,也是检查结果的归宿。整改工作包括隐患登记、整改、复查、销案。

二、对检查出来的隐患的处理

1.检查中发

现的隐患应该进行登记,不仅是作为整改的备查依据,而且时提供安全动态分析的重要信息渠道。如:各单位或多数单位(工地)安全检查都发现同类型隐患,说明是"通病"。若某单位多次安全检查中经常发现相同隐患,说明没有整改或整改不彻底,形成"顽固症"。根据隐患记录的信息流,可以制定出指导安全管理的决策。

2.安全检查中查出的隐患除进行登记外,还应发出隐患整改通知单,引起整改单位重视。对凡是有即发性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人员应责令停工,被查单位必须立即整改。

3.对于违章操作、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可以当场指出,进行纠正。并根据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安规定作出经济处罚。

4.被检查单位领导对查出的隐患,应立即研究整改方案,进行"三定"(即定人、定期限、定措施),立即进行整改。

5.整改完成后要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有关部门应立即派员进行复查,经复查整改合格后,进行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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