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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事故预防监控措施应急预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7

建筑施工事故的预防监控措施和应急预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建筑法》第四十四条和五十一条关于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促进企业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以及当施工中发生事故时,企业能采取紧急措施减少人员伤亡和事故损失,根据企业的特点,特制定本企业的建筑施工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保证建筑施工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企业在事故应急处理中的重要作用,保障企业、社会及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使事故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至最低程度。

二、建筑施工的主要特点及事故隐患的分布

建筑施工是一个技术复杂,隐患众多,事故多发的行业,它有与工矿企业明显的不同特点:

1、产品(建筑物、构筑物)形式多样,很难实现标准化。结构、外形多变,施工方法必将随之改变。

2、产品位置固定,生产活动都是围绕着建筑物、构筑物来进行的,这就形成了在有限的场地上集中了大量的工人、建筑材料、设备和施工机具进行作业,而且各种机械设备、施工人员都要随着施工的进展而不停的流动,作业条件随之变换,不安全因素随时可能出现。

3、产品点多、面广,施工流动性大,这给施工管理增加了困难。

4、产品高、大、深,露天高空作业多,施工周期长;施工人员在室外露天作业,工作条件差危险因素多。

5、建筑结构复杂,工艺变化大,规则性差。每栋建筑物从基础、主体到装修,每道工序不同,不安全因素也不同,即使同一道工序由于工艺和施工方法不同,生产过程也不同。而随着工程进度的发展,施工现场的状况和不安全因素也随着变化。

6、手工操作为主,机械化程度低。

可见,建筑施工是一个特殊的、复杂的生产过程,是一个各种因素多变的生产过程,存在的危险因素甚多,因此,建筑业是一个事故多发的行业。据全国伤亡事故统计,建筑业伤亡事故率仅次于矿山行业。

通过对事故的类别、原因、发生的部位等进行的统计分析得知,高处坠落、触电事故、物体打击、机械伤害、坍塌事故等五种是建筑业最常发生的事故,占事故总数的85%以上,因此,这五种事故称为"五大伤害"。此外,中毒和火灾也是多发性事故,所以,我们在日常生产活动中要加强对以上多发性事故隐患的整治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事故。

三、各类事故的预防措施

(一)个体伤害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1、触电事故

(1)施工现场可能发生触电伤害事故的环节

在建工程与外电高压线之间不达安全操作距离或防护不符合安全要求;临时用电架设未采用TN-S系统,不达"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雨天露天电焊作业;不遵守手持电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照明灯具金属外壳末作接零保护,潮湿作业末采用安全电压;高大机械设备末设防雷接地;非专职电工操作临时用电等。

(2)预防措施

①施工现场做到临时用电的架设、维护、拆除等由专职电工完成。

②在建工程的外侧防护与外电高压线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达不到要求的,要增设屏障、遮栏或保护网,避免施工机械设备或钢架触高压电线。无安全防护措施时,禁止强行施工。

③综合采用TN-S系统和漏电保护系统,组成防触电保护系统,形成防触电二道防线。

④在建工程不得在高、低压线下方施工、搭设工棚、建损造生活设施或堆放构件、架具、材料及其他杂物。

⑤坚持"一机、一闸、一漏、一箱"。配电箱、开关箱要合理设置,避免不良环境因素损害和引发电气火灾,其装设位置应避开污染介质、外来固体撞击、强烈振动、高温、潮湿、水溅、以及易燃易爆物等。

⑥雨天禁止露天电焊作业。

⑦按照《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做好各类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的接地或接零保护,保证其安全使用。凡移动式照明,必须采用安全电压。

⑧坚持临时用电定期检查制度。

2、高处坠落及物体打击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1)施工现场可能发生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事故的环节

临边、洞口防护不严;高处作业物料堆放不平稳;架上嘻戏、打闹、向下抛掷料;不使用劳保用品,酒后上岗,不遵守劳动纪律;起重、吊装工末按安全操作规程操作,龙门、井架吊篮乘人。

(2)预防措施

①凡在距地2m以上,有可能发生坠落的楼板边、阳台边、屋面边、基坑边、基槽边、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基坑口等高处作业时,都必须设置有效可靠的防护设施,防止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

②施工现场使用的龙门架(井字架),必须制定安装和拆除施工方案,严格遵守安装和拆除顺序,配备齐全有效限位装置。在运行前,要对超高限位、制动装置、断绳保险等安全设施进行检查验收,经确认合格有效,方可使用。

③脚手架外侧边缘用密目式安全网封闭。搭设脚手架必须编制施工方案和技术措施,操作层的跳板必须满铺,并设置踢脚板和防护栏杆或安全立网。在搭设脚手架前,须向工人作较为详细的交底。

④模板工程的支撑系统,必须进行设计计算,并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

⑤塔吊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具有力矩限位器和超高、变幅及行走限位装置,并灵敏可靠。塔吊的吊钩要有保险装置。

⑥严禁架上嘻戏、打闹、洒后上岗和从高处向下抛掷物块,以避免造成高处坠落和物体打击。

3、机械伤害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1)施工现场可能发生机械伤害的环节

机械设备未按说明书安装、未按技术性能使用;机械设备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失效;对运行中的机械进行维修、保养、调整,未按操作规程操作;机械设备带病运作。

(2)预防措施

①机械设备应按其技术性能的要求正确使用。缺少安全装置或安全装置已失效的机械设备不得使用。

②按规范要求对机械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③机械操作工持证上岗,工作期间坚守岗位,按操作规程操作,遵守劳动纪律。

④处在运行和运转中的机械严禁对其进行维修、保养或调整等作业。

⑤机械设备应按时进行保养,当发现有漏保、失修或超载带病运转等情况时,有关部门应停止其使用。

4、中毒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1)施工现场可能发生中毒的环节

人工挖孔桩中,地下存在的各种毒气;现场焚烧的有毒

物质;食堂采购的食物中含有毒物质或工人食用腐烂、变质食品;工人冬季取暖时发生煤气中毒。

(2)预防措施

①人工挖孔桩中,要进行毒气试验和配备通风设施。

②严禁现场焚烧有害有毒物质。

③工人生活设施符合卫生要求,不吃腐烂、变质食品。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暑伏天要合理安作息时间,防止中暑脱水现发生。

(二)火灾、化学物品爆燃或爆炸应急预案

1、火灾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1)施工现场发生火灾的主要环节

电气线路超过负荷或线路短路引起火灾;电热设备、照明灯具使用不当引起火灾,大功率照明灯具与易燃物距离过近引起火灾,电弧、电火花等引起火灾。电焊机、点焊机使用时电气弧光、火花等会引燃周围物体,引起火灾;民工生活、住宿临时用电拉设不规范,有乱拉乱接现象。民工在宿舍内生火煮吃、取暖引燃易燃物质等。

(2)预防措施

①做施工组织设计时要根据电器设备的用电量正确选择导线截面,导线架空敷设时其安全间距必须满足规范要求。

②电气操作人员要认真执行规范,正确连接导线,接线柱要压牢、压实。

③现场用的电动机严禁超载使用,电机周围无易燃物,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④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电炉子,使用碘钨灯时,灯与易燃物间距要大于30cm,室内不准使用功率超过60w的灯泡。

⑤使用焊机时要执行用火证制度,并有人监护、施焊周围不能存在易燃物体,并配备防火设备。电焊机要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

⑥施工现场的高大设备做好防雷接地工作。

⑦存放易燃气体、易燃物仓库内的照明装置一定要采用防爆型设备,导线敷设、灯具安装、导线与设备连接均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2、易燃、易爆危险品引起火灾、爆炸事故预防监控措施:

(1)施工现场由于易燃、易爆物品使用引起火灾、爆炸的主要环节

施工现场的使用油漆、松节油、汽油等涂料或溶剂;使用挥发性易燃性溶剂稀释的涂料时使用明火或吸烟;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品的距离过小;

(2)预防措施

①使用挥发性、易燃性等易燃、易爆危险品的现场不得使用明火或吸烟,同时应加强通风,使作业场所有害气体浓度降低。

②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品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三)土方坍塌应急预案:

(1)施工现场可能发生坍塌事故的环节预防监控措施:

土方施工采用挖空底脚的方法挖土;积土、料具、机械设备堆放离坑、槽小于设计规定;坑槽开挖设置安全边坡不符合安全要求;深基坑末设专项支护设施、不设上下通道,人员上下坑槽采踏边坡;料具堆放过于集中,荷载过大;模板支撑系统末经设计计算;基坑施工未设置有效排水等。

(2)预防措施

①严禁采用挖空底脚的方法进行土方施工。

②基础工程施工前要制定有针对性的施工方案,按照土质的情况设置安全边坡或固壁支撑。基坑深度超过5m有专项支护设计。对基坑、井坑的边坡和固壁支架应随时检查,发现边坡有裂痕、疏松或支撑有折断、走动等危险征兆,应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于挖出的泥土,要按规定放置,不得随意沿围墙或临时建筑堆放。

③施工中严格控制建筑材料、模板、施工机械、机具或其他物料在楼层或屋面的堆放数量和重量,以避免产生过大的集中荷载,造成楼板或屋面断裂。

④基坑施工要设置有效排水措施,雨天要防止地表水冲刷土壁边坡,造成土方坍塌。

(四)暴风雨预防监控措施::

(1)施工现场由暴风雨引起伤亡事故的主要环节,强风高处作业(阵风六级、风速10.8m/s);基础土方施工由于无排(降)水措施导致土方边坡失稳;

(2)预防措施

①基础土方施工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有效的排(降)水措施

②六级以上大风严禁登高作业,塔吊、施工电梯等应按规定安装接地保护和避雷装置。

(五)地震预防监控措施::

(1)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地震、水灾灾害,由于地震导致建筑物损毁、人员伤害。

(2)处置措施

组织人员紧急疏散。

(六)水灾预防监控措施::

(1)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地震、水灾灾害,由于水灾导致建筑物损毁、人员伤害。

(2)处置措施

组织人员紧急疏散。

五、各类事故的救援预案

(一)处置程序

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事故时,施工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应根据当时的情况立即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或进行现场抢救,同时要以最快的速度进行报警,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要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抢救排险,并根据规定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尽量把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围内,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公司及各在建工程项目部制定出本单位的安全消防通道及安全疏散道路路线图,并确保通道的畅通,遇突发紧急事故时,由专人指挥与事故应急救援无关人员的紧急疏散,根据不同的事故,明确疏散的方向、距离和集中地点。

(二)报警和联络方式

一旦发生事故时,施工现场应急救援小组在进行现场抢救、抢险的同时,要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进行报警,如有人员伤亡的,要拨打"120"急救电话和公司报警电话;如果发生火灾,应拨打"119"火警电话和公司报警电话。

公司报警电话:

(三)各类事故的救援预案

1、触电事故的救援预案

一旦发生触电伤害事故,首先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方法是切断电源开关,用干燥的绝缘木棒、布带等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拨离或将触电者拨离电源),其次将触电者移至空气流通好的地方,情况严重者,边就地采用人工呼吸法和心脏按压法抢救,同时就近送医院。

2、高处坠落及物体打击事故的救援预案

工地急救员边抢救边就近送医院。

3、坍塌事故的的救援预案

一旦发生事故,应尽快解除挤压,在解除压迫的过程中,切勿生拉硬拽,以免进一步伤害,现场处理各种伤情,如心肺复苏等。同时,就近送医院抢救。严重可能全身被埋,引起土埋窒息而死亡,在急救中应先清除头部的土物,并迅速清除口、鼻污物,保持呼吸畅通。

4、机械伤害事故的救援预案

(1)对于一些微小伤,工地急救员可以进行简单的止血、消炎、包扎。

(2)就近送医院。

5、中毒事故的救援预案

施工现场一旦发生中毒事故,让病人大量饮水、刺激喉部使其呕吐,立即送医院抢救,向当地卫生防疫部门报告,保留剩余食品以备检验。

6、火灾事故的救援预案

(1)迅速切断电源,以免事态扩大,切断电源时应戴绝缘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当火场离开关较远时需剪断电线时,火线和零线应分开错位剪断,以免在钳口处造成短路,并防止电源线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员触电。

(2)当电源线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时切断时,一方面派人去供电端拉闸,一方面灭火时,人体的各部位与带电体保持一定充分距离,抢险人员必须穿戴绝缘用品。

(3)扑灭电气火灾时要用绝缘性能好的灭火剂如干粉灭火机,二氧化碳灭火器、1211灭火器或干燥砂子,严禁使用导电灭火剂扑救。

(4)气焊中,氧气软管着火时,不得折弯软管断气,应迅速关闭氧气阀门停止供氧。乙炔软管着火时,应先关熄炬火,可用弯折前面一段软管的办法将火熄灭。

(5)一般情况发生火灾,工地先用灭火器将火扑灭,情况严重立即打"119"报警、讲清火险发生的地点、情况、报告人及单位等。

篇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建档监控制度

为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本制度规定了事故隐患分类﹑排查、报告、整改及奖励办法。适用公司全体施工作业人员。

1、职责:

1.1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对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应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保证安全资金的投入,逐步解决各类安全隐患

1.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工区负责人对所辖范围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负责,每个职工对本岗位的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事故隐患,均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公司领导报告。

1.3安督办负责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对各类隐患排查治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负责对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的汇总和发放等。

1.4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对各自管辖范围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并监控治理。

1.5计财部门负责事故隐患报告奖励资金和事故隐患治理资金的落实。

1.6安质部对隐患整改措施的可行性和合理性负责。

2、事故隐患

2.1事故隐患的含义: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简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2事故隐患的分类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3、工作程序

成立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分别由工区经理任组长,安质部部长任副组长,各相关职能部门领导为成员,主要负责活动开展的日常管理工作。

3.1隐患的排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自管辖区域内按照规定时间、内容和频次对隐患进行排查,及时收集、查找并上报发现的事故隐患,积极采取措施对隐患进行整改。

3.2隐患的报告

发现隐患采用逐级报告,并对各类隐患进行登记分类。报告采用书面或口头形式报告。报告中应把隐患地点﹑事故隐患内容﹑拟采取措施建议﹑报告人姓名﹑报告接受人姓名、报告时间等写清楚,一式二份,一份交安督办,一份部门自己留底备查。(详见隐患报告登记表)

3.3隐患的整改和验收

3.3.1接到员工事故隐患报告后,应立即按照隐患排查领导小组的职责分工组织本专业人员对隐患进行核实,并在24小时内作出书面整改意见。

3.3.2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安督办提交公司,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事故隐患部门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安督办应进行监控。

3.4档案建立

对各类人员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进行登记,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分类,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

篇3:信息监控系统事故隐患考核制度

为规范信息、监控系统事故隐患管理,提高系统现场标准化水平,结合矿井管理考核要求特制定本制度。一、信息、监控事故分类将信息、监控事故依据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以及所产生的影响划分为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四个等级(四类);事故分类、性质的认定依据《寺河矿事故报告、分析、处理制度》、《寺河矿安全生产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一般事故:凡是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为一般事故:1、全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无计划中断10分钟以内的2、除采掘工作面以外,其它地点的监测装置不能实现故障闭锁的3、因操作不当引起小于3.0%误报警的4、单个掘进工作面因故不能正常监测但能实现故障闭锁在30分钟以内的5、单台监测监控传感器故障或中断的6、单台传感器断电试验不符合规定的7、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万元以内(包括2万元)的8、其它认定性质为一般的信息、监测事故较大事故: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事故为较大事故:1、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无计划中断一个工作面的2、全矿井监测数据上传无计划中断2小时以内(包括2小时)的3、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2-10万元(包括10万元)之间的4、运输或施工损坏监测监控线路或设备,影响数据传输与系统运行时间30分钟以内的5、多台传感器断电试验不符合规定的6、甲烷超限达到断电点,系统显示断电但工作面仍正常运行的7、井下现场采掘工作面以外的工作场所未按规定安装监测传感器的8、其它认定性质为较大的信息、监测事故重大事故: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非伤亡事故为重大事故:1、矿井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无计划中断一个工作面以上的2、全矿井监测数据上传无计划中断2小时以上的3、事故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4、运输或施工损坏监测监控线路或设备,影响数据传输与系统运行时间30分钟以上的5、人为甩掉、破坏监测监控系统各类装置继续生产作业运行的6、其它认定性质为重大的事故特别重大事故: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非伤亡事故为特别重大非伤亡事故:1、矿井未装备监测监控系统的2、其它认定性质为特别严重的、社会影响较大的非伤亡事故二、信息、监控系统隐患分类一般隐患:1、监测分站、断电仪等设备未按规定放置在分站架上2、甲烷传感器保护架损坏3、井下甲烷传感器未按规定安装滑轮吊挂装置的4、甲烷传感器被灰尘、煤泥覆盖报警灯、显示窗看不清的5、甲烷传感器未盖充气孔6、分站、传感器无管理牌板7、工作面电话安设位置不符合标准要求的8、电话机无管理牌板、无指向牌板的9、监测、通讯线缆及设备未按规定码放的10、工作面无监测监控系统、通讯系统大样图,或者大样图与现场不符的11、信息、监测电缆从通风设施墙体或通风设施穿过时没有穿墙套管的12、监测线、通讯线与动力电缆、风水管路缠绕、搭接13、监测线、通讯线吊挂乱、吊挂高度不符合规定14、监测线、通讯线脱钩、串钩,或与动力电缆共钩、交叉15、监测线、通讯线的接线盒两端线路未作保护16、甲烷传感器管理牌板填写不清楚(一处)17、甲烷传感器管理牌板吊挂不到位、积尘严重未及时清理18、工作面无监测监控设备检查记录本的或记录填写有涂改的19、现场无试验断电记录本及运行、检修、巡检记录20、现场试验断电记录本内容不全21、设备包机牌的内容与使用单位不符严重隐患:1、断电点、报警点、复电点不符合规定2、甲烷传感器的报警器、报警灯、显示窗破损或进气孔堵塞3、甲烷传感器吊挂在隔爆水袋中间、顶板不稳定、顶板淋水地点或吊挂不牢固的4、甲烷传感器未按标准吊挂5、未按规定对甲烷传感器进行调校的6、风机前、区域回风甲烷传感器未按标准做出区分标识7、分站、断电仪等设备无接地8、机载甲烷断电仪不能正常工作9、掘进工作面迎头20米范围内监测线未吸顶贴帮,冗余盘线未置于迎头20米范围以外的10、综采工作面支架内监测电缆未保护的,或冗余盘线未置于超前支护范围以外的11、甲烷传感器尾线未保护的12、甲烷传感器无保护架13、监测线、通讯线用铁丝捆绑、吊挂14、监测线、通讯线与瓦斯管路缠绕搭接15、井下私自串接电话机16、井下运输大巷运行车辆未安装车辆识别卡,或者车辆识别卡失效未及时更换的三、信息、监控管理相关考核标准1、信息、监控事故考核一般事故、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别重大事故考核标准按照寺河矿安全管理部下发的寺河矿事故处罚标准执行。2、信息、监控隐患考核信息监控系统所查隐患初次下表不予处罚责令其立即整改,在规定时间内未整改完毕的,下二次三定表后按矿处罚标准进行考核。3、信息、监控设备丢失、损坏考核设备赔偿金额以矿设备、配件采购价格为准。造成设备丢失、损坏的对责任人或责任单位按原价全额考核,责任人由责任单位落实。四、信息监控管理考核评分标准根据系统管理要求对各区队进行月度打分考核,标准见下表。序号考核项目分数考核内容与评分标准1故障及事故351、每发生一次故障断电扣1分。2、每发生一次误报警扣1分。3、发生一般事故一次扣5分。4、发生严重事故一次扣10分。5、发生一次特别严重事故扣15分。6、发生重大事故时,此项不得分。7、现场失控一次此项不得分。2安全质量标准化351、存在一般隐患一条扣0.5分。2、现场存在严重隐患一条扣2分。3、出现一处失爆扣此项不得分。4、拒签三定表此项不得分。5、系统设备及线路不能按规定时间回收扣10分。3传感器调校201、瓦斯传感器不完好一台次扣2分。2、瓦斯传感器(外壳、显示窗、报警灯、提手等)损坏一台次扣5分。3、瓦斯传感器未按规定时间调校一台次扣10分。4、出现严重违反传感器调校规定者此项不得分。4断电试验5一次不做断电试验此项不得分5记录51、断电试验无记录扣1分。2、移动、延伸传感器及线路无申请计划扣1分。3、监测监控系统安装、搬迁、拆除、回收无审批报告扣1分。4、各项记录填写不规范,有涂改、缺项等一处扣0.5分。说明:按月考核打分排队。考核内容中未明确指出而检查发现有严重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每一处扣2-10分。

篇4:安全监控瓦斯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瓦斯事故防范意识,保证矿井安全生产和职工人身安全;使矿井遇瓦斯超限事故时避免发生混乱,确保井下瓦斯超限后,快速、有序、高效地实施撤人、断电及组织处理,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瓦斯事故危害影响程度,提高调度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处理瓦斯事故的应变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1、调度室监控中心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随时对井下各处瓦斯情况进行监控。如发现问题要及时分析并及时按规定程序逐级汇报。

2、当甲烷传感器检测的瓦斯浓度显示超高报警时,值班人员要及时和现场施工班组联系。先用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核对,并通知当班瓦斯检查员用光学甲烷检测仪测量。如甲烷传感器故障误差所致,应立即通知通风队进行更换;如果确属瓦斯涌出量升高所致,施工班组要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配合调度室积极处理。

3、如果瓦斯浓度显示异常,经核实为施工班组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碰撞、淋水、放炮等)的,要立即整改。如瓦斯传感器损坏或断线应立即通知通风队来人修理、更换、校正。

4、甲烷传感器出现故障期间,甲烷传感器要立即停止使用;由班组负责在甲烷传感器位置上悬挂一台便携式甲烷检3

测报警仪,以替代甲烷传感器对瓦斯进行连续监测,并指定责任心强的人员负责监视便携式甲烷检测报警仪的显示数据。

5、如果甲烷传感器瓦斯数值升高,核实确系施工地点瓦斯涌出量增大所致,当瓦斯浓度达到1%时,调度值班人员必须及时向调度主任及值班矿领导汇报,并及时通知工作面作业班组按灾害防治预案进行隐患处理。班组应随时观察瓦斯变化情况,当瓦斯继续升高至1.5%时,必须撤出现场工作人员至进风大巷,切断工作面电源。同时向调度室汇报,由调度室主任向矿长及矿总工程师汇报。矿长和总工程师将根据现场情况及灾害防治预案制定处理措施,由调度室安排调度。

篇5:事故隐患治理监控制度范本

一、对排查出的各类事故隐患,检查人员要如实填写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下发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登记台帐》。

二、对一般事故隐患,检查人员要组织人员立即整改。整改难度较大或需一定数量的资金投入,企业要编制隐患整改方案,经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核、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验收。

三、在事故隐患整改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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