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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公司技术负责人:安全责任制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7

装饰公司技术负责人安全责任制

一、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的技术工作负总的责任。

二、在组织编辑和审批施工组织方案和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三、负责提出改善劳动条件的项目和实施措施,并付诸实现。

四、对职工进行安全技术教育。

五、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安全技术问题。

六、参加重大作废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技术鉴定意见改进措施。

篇2:装饰公司工地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装饰公司工地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为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的顺利实现,保证企业的安全生活的规章制度在基层得到实施,特制定以下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根据“谁主管和谁负责”的原则,项目经理对自己承担施工的单位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直接责任。

二、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三、组织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四、对施工现场搭设的外架、井字架、电气设备“四口”防护等安全设施组织验收,并请公司有关职能科室参加验收,办理验收手续后方能投入使用。

五、组织工人学习安全操作规程,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

六、组织各班组之间开展安全生产活动竞赛。

七、不违章指挥,保证按工程进度落实安全措施保证工人在安全的环境里操作。

八、认真消除隐患,发生工伤事故立即报告。

九、发生工伤事故立即上报,保护现场参加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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