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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破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7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编号

工程名称**工程

施工单位**建筑工程公司

交底提要爆破施工安全交底交底日期*年*月*日

交底内容:爆破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l.炮眼爆破法

(1)装药时严禁使用铁器,且不得用炮棍挤压或碰击,以免触发雷管引起爆炸。

(2)放炮区要设置警戒线,设专人负责指挥,待装药堵塞完毕,按规定发出信号,人员撤离,经检查无误后,方准放炮。

(3)同时爆破若干个炮眼时.应采用电力起爆或导爆线起爆。

2.药壶爆破法

(1)每次炸扩药壶后,必须间隔一定时间;当采用硝铵类炸药扩大药壶时,必须在每次爆炸完毕后15min才能开始装药准备第二次扩壶;如用其他炸药时.则应间隔30rain。每次药壶扩底后,应将炮眼口附近的松土石搬开。

(2)药壶爆破应采用电力起爆,同时应敷设两套爆破线路。如用火花起爆.当药壶深3~6m时,起爆药筒内应有两个火线雷管(防止其中一个瞎炮),并且要同时起爆。

3.裸露爆破法

(1)药包的厚度不应大于被炸物块底面积的宽度o

(2)药包上的覆盖物应用不易燃烧的柔软物体.但严禁其中夹有石块等坚硬之物,以免爆破时石块抛掷伤人。

(3)当石块较大设有两个以上药包时,应注意药包的位置及起爆顺序,并且采用电雷管起爆。

4.深孔起爆法

(1)潮湿有水的深孔,必须使用耐水炸药,或经过防水处理的药筒,且装药时要小心保护深孔内的传爆线和导电线。

(2)堵塞孔时靠近炸药一侧应用预制炮泥,其余可用砂或细石混合渣堵塞,堵塞深度不得小于最小抵抗线的长度。

(3)如单独药包且炮孔深度小于l0m,可用火药起爆;当炮孔较深或有两个以上药包时,必须用电力起爆或导爆线起爆,所用导爆线必须贯穿全部药包。

5.峒室爆破法

(1)堵塞时,堵塞物与药室炸药之间要有明显界限,严防堵塞物混入炸药中,起爆用的导火线和电线应用竹管或木槽板保护好,堵塞时不得触动起爆网路。

(2)起爆必须应用电起爆法或电点火起爆法。

6.静态爆破法

(1)应按实际施工的环境温度选择破碎剂的型号,严禁错用或互换使用。并且装运破碎剂的容器不得用有约束的容器,以免雨水侵入,发生喷出、炸裂伤人。

(2)破碎剂要随配随用,搅拌好的浆体必须在lOmin内用完。如流动度丧失,不可继续加水拌和使用,不是

冬天,切勿用热水拌和。若用人工搅拌时,必须戴橡胶手套。

(3)装填炮孔时,操作人员要戴防护眼镜,在灌浆到裂缝出现前,不得在近距离直视孔口,以防发生喷出现象,伤害眼睛。

(4)破碎剂浆体稍具腐蚀性,工作完毕后应及时洗手洗脸,严防碱性刺激皮肤。如药液碰到皮肤或进入眼睛,要立即用水冲洗。

7.高能燃烧剂爆破法

(1)燃烧荆的原料应分别存放在不靠近火源的干燥通风处,做到随配随用,已配制好的燃烧剂应用铁桶密封,并严禁与汽油、氧气、电石及油类等混放。

(2)装药时,不准使用散装药粉和14kgVJ,k的重锤冲击。

(3)用金属加工的电阻丝,要严格保证线圈间距,以免出现短路。若采取多炮齐发,则每个电阻丝长度必须相等,以免发生拒爆。

(4)高能燃烧剂爆破时,人不能站在面对炮口方向,以免伤人。并在爆破点lOm半径内、7m高范围内不得有重要设施。

(5)爆破场所空气中猛的含量超过5mg/m3的浓度时,应加强通风,否则对人体有危害。

审核人**交底人**接受交底人**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并保存(一式三份。接受交底人一份、交底人一份、安全员一份)。

篇2:爆破工程炮眼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编号

工程名称:***工程

施工单位:***建筑工程公司

交底提要:爆破工程炮眼施工安全交底交鹿日期:*年*月*日

交底内容:爆破工程炮眼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人工打眼

(1)打眼前应将周围的松动土清除干净,若用支撑加固时,应检查支撑是否牢固。

(2)打眼人员必须精力集中,锤击要稳、准,并击于钢钎中心,严禁互相对面打锤。作业时要戴安全帽和防护眼镜。锤和钎要放在安全的地方,防止坠落。

(3)应经常检查锤头与锤把连接是否牢固,严禁使用术质松软、有节疤、裂缝或腐朽的木把。

(4)钢钎和铁锤要平整,不得有毛边。

(5)炮眼位超过2m高者,操作人员必须配挂好安全带。

2.机械打眼

(1)操作中必须精力集中,发现不正常的声音或震动时,应立即停机进行检查,并及时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作业。

(2)换钎、检查风钻和加油时,应先关闭风门,方准进行;在进行中不得碰触风门以免发生伤亡事故。

(3)钻眼时机具要扶稳,钻杆与钻孔中心必须垂直。钻机运转过程中,严禁用身体支承风钻的转动部分。

(4)应经常检查钻孔机有无裂纹,螺栓有无松动,卡套和弹簧是否完整,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5)工作时必须戴好风镜、口罩和安全帽。

审核人***交底人***接受交底人***

本表由施工单位填写并保存(一式三份。接受交底人一份、交底人一份、安全员一份)。

篇3:通用路基工程爆破: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通用路基工程爆破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施工前,应由建设单位邀请政府主管部门和附近建(构)筑物、管线等有关管理单位,协商研究爆破施工中对现场环境和相关设施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2.施工前,应由具有相应爆破设计资质的企业进行爆破设计,编制爆破设计书或爆破说明书,并制定专项施工方案,规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经市、区政府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3.爆破前应根据爆破规模和环境状况建立爆破指挥系统及其人员分工,明确职责,进行充分的爆破准备工作,检查落实,确认合格,并记录。

4.爆破前必须根据设计规定的警戒范围,在边界设明显安全标志,并派专人警戒。警戒人员必须按规定的地点坚守岗位。

5.爆破前应对爆破区周围的环境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并掌握危及安全的不利环境因素,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6.施工前应根据爆破类别、等级和现场环境状况,由建设单位向当地有关部门、单位、居民发布书面爆破及其交通管制通告。

7.爆破施工应由具有相应爆破施工资质的企业承担,由经过爆破专业培训、具有爆破作业上岗资格的人员操作。

8.现场的爆破器材、炸药必须在专用库房存放,集中管理,建立领发等管理制度;施工前必须对爆破器材进行检查、试用,确认合格并记录。

9.启爆前,现场人员、设备等必须全部撤离爆破警戒区,警戒人员到位。

10.爆破完毕,安全等待时间过后,检查人员方可进人爆破警戒区内检查、清理,经检查并确认安全后,方可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11.露天爆破装药前,应与气象部门联系,及时掌握气象资料,遇能见度不超过100m大雾天气、雷电、暴雨雪来临时、风力大于六级(含)以上等恶劣天气,必须停止爆破作业。

篇4:挖孔桩爆破施工安全交底

  挖孔桩爆破-施工安全交底

  交底内容:

  着重讲解挖孔桩爆破作业安全技术与防护措施:

  (1)爆破施工前选定有资质的爆破公司,并得到当地公安部门审批后才进行作业。

  (2)桩井爆破由安全工程师胡建武负责指挥,爆破工程技术人员、爆破员、保管员均持证上岗;

  (3)爆前,由炮工认真检查、检测爆破器材、起爆器、电雷管检测仪、导线等器材,确保使用合格产品;炸药领取和发放由专人负责并签收(发)。

  (4)同一起爆网络中,使用同厂、同批、同型号的电雷管,电雷管之间的电阻差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规定,通过每个电雷管的电流强度均≥2a;

  (5)检测电雷管时,将被测电雷管置于土坑内或遮蔽物后,连接不少于10m长的导线,使用输出电流<30ma的专用检测仪表;

  (6)爆区附近有射频源、高压线且达不到安全距离,现场存在的杂散电流≥30ma时,采用非电导爆系统;

  (7)爆破作业人员进行爆破作业或接触爆破器材时,不穿化纤服装,以防静电引起早爆事故;

  (8)进行电爆网络作业,关闭现场使用的手机、对讲机等无线通讯工具,以防射频电引起电雷管早爆;

  (9)装药填塞时,须使用木、竹质炮棍,严禁使用铁器;

  (10)桩井爆破必须严格控制超挖量,不能过量装药,掏槽眼、辅助眼、周边眼不能同时起爆;

  (11) 装药作业开始,必须在井口设专人看护,非作业人员不得靠近;

  (12) 要保证填塞达到设计的长度和质量,以防冲炮;

  (13)爆破时井口须覆盖胶质炮被防护,以防飞石冲出;

  (14)桩井爆破时,临近桩井内不得有人;

  (15) 必须等全部人员撤至安全地点后,方可导通起爆网络和连接起爆电源;

  (16) 爆前,必须在爆区四周的各个方向和路口的危险区边界设置警戒标志;

  (17)爆破时以哨子作爆破信号的影响器材。预警信号-哨音-一长两短(危险区内人员、设备均撤至安全地点,警戒岗哨到位);起爆信号-哨音连续短声(指挥员确定危险区内无人员、设备时,方可发出);解除信号-哨音一长(待爆破员检查现场确认安全后发出);

  (18)炮响后,等5分钟以后才可接近现场进行检查,如无法确定有无盲炮时,须等15分钟后方可接近现场检查,人员下井之前必须先用机械通风;

  (20)爆后发现盲炮,必须在当日及时排除,如因特殊情况无法在当日排除时,在井口作一明显标记,并向安质部交待清楚和派专人看护;

  (21)处理盲炮时,严禁打残眼。可用下列方法处理:1、如起爆网络仍可利用,可重新连线起爆;2、采用打平行眼装药起爆的方法排除盲炮时,平行眼距盲炮不得少于0.3米;3、在安全距离外用远距离风水管将炮孔内炸药和填塞物吹出,收回雷管;4、使用不产生火花的木、竹质工具将填塞物掏出,用药包诱爆;5、如孔内为非抗水炸药,掏出填塞物后向孔内灌水,使炸药失效,再作进一步处理。

  (22) 爆破作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不得赤背和穿拖鞋作业;

  (23) 严禁酒后上岗和非爆破作业人员进行爆破作业;

  (24) 距爆破作业点和爆破器材50米范围内严禁吸烟和动火;

  (25)爆破作业中遇有雷雨、暴风雨时,应立即停止作业,全部人员撤至安全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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