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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工工安全措施(7)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7

电工工程的安全措施(七)

1.一般规定

1.1.电工作业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非电工严禁进行电气作业。

1.2.电工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酒后不准操作。

1.3.所有绝缘、检测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保证正确可靠接地或接零。所有接地或接零处,必须保证可靠电气连接。保护零线PE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严禁与相线、工作零线相区别,不得混用。

1.4.电气设备的装置、安装、防护、使用、维修必须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规范》(JGJ46-2005)(以下简称《规范》)的要求。

1.5.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

1.6.电气设备不带电金属外壳、框架、部件、管道、金属操作台和移动式碘钨灯的金属柱等,均应做保护接零。

1.7.定期和不定期对临时用电工程的接地、设备绝缘和漏电保护开关进行检测、维修、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并建立检测维修记录。

1.8.建筑工程竣工后,临时用电工程拆除,应按顺序切断电源后拆除。不得留有隐患。

2.施工现场的供电系统必须实施三级配电三级保护。

3.配电箱要求:

3.1.配电箱及其内部开关、器件的安装应端正牢固。安装在建筑物或构筑物上的配电箱为固定式配电箱,其箱中心距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4m-6m。移动式配电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随意拖拉,应固定在支架上,其箱中心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为0.8m-6m。

3.2.配电箱内的开关、电器,应安装在金属或非木制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然后整体紧固在配电箱体内,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必须通过零线端子板连接。

3.3.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面,并另护套保护。进、出线应分路成束,不得承受外力,并做好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线口直接接触。

3.4.配电箱内的开关及仪表等电器排列整齐,配线绝缘良好,绑扎成束。熔丝及保护装置按设置容量合理选择,三相设备的熔丝大小应一致。三个及其以上回路的配电箱应设总开关,分开关应标有回路名称。三相胶盖闸开关只能作为断路开关使用,不得装设熔丝,应另加熔断器。各开关、触点应动作灵活、接触良好。配电箱的操作盘面不得有带电体明露。箱内应整洁,不得放置工具等杂物,箱门应设有线路图。下班后必须接闸断电,锁好箱门。

3.5.配电箱周围2m内不得堆放杂物。电工应经常巡视检查开关、熔断器的接点处是否过热。各接点是否牢固,配线绝缘有无破损,仪表指示是否正常等。发现隐患立即排除。配电箱应经常清扫除尘。

3.6.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3.7.两级漏电保护。分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

3.8.施工现场的漏电保护开关在分配电箱上安装的漏电保护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应为50mA,保护该线路;开关箱安装漏电保护开关的漏电动作电流应为30mA以下。

3.9.漏电保护开关不得随意拆卸和调换零部件,以免改变原有技术参数。并应经常检查实验,发现异常,必须立即查明原因,严禁带病使用。

4.施工照明

4.1.施工现场照明应采用高光效、长寿命的照明光源。工作场所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对于需要大面积的照明场所,应采用高压汞灯、高压钠灯或碘钨灯,灯头与易燃物的净距离不小于0.3m。流动性碘钨灯采用金属支架安装时,支架应稳固,灯具与金属支架之间必须用不小于0.2m的绝缘材料隔离。

4.2.施工照明灯具露天装设时,应采用防水式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m。工作棚、场地的照明灯具,可分路控制,每路照明支线上连接灯数不得超过10盏,若超过10盏时,每个灯具上应装设熔断器。

4.3.室内照明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5m。每路照明支线上灯具和插座数不宜超过25个,额定电流不得大于15A,并用熔断器保护。

4.4.一般施工场所宜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灯具,不得使用带开关的灯头,应选有螺口灯头。相线接在与中心触头相连的一端,零线接在与螺纹口相连的一端。灯头的绝缘外壳不得有损伤和漏电,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保护接零。单项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开关。

4.5.现场局部照明工作灯,室内抹灰、水磨石地面等潮湿的作业环境,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在特别潮湿,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工具,其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手持灯具应用胶把和网罩保护。

4.6.36V的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二次线圈、铁芯、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保护接零。一、二次侧应分别装设熔断器,一次线长度不应超过3m。照明变压器必须有防雨、防砸措施。

4.7.照明路线不得拴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或井字架上,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控制刀闸应有熔断器和防雨措施。

4.8.施工现场的照明灯具应采用分组控制或单灯控制。

5.施工用电线路

5.1.架空线路:

5.1.1施工现场运电杆时,应由专人指挥。小车搬运,必须绑扎牢固,防止滚动。人抬时,前后要响应,协调一致,电杆不得离地过高,防止一侧受力扭伤。

5.1.2.人工立电杆时,应有专人指挥。立杆前检查工具是否牢固可靠(如叉木无伤痕,链子合适,溜绳、横绳、逮子绳、钢丝绳无伤痕)。地锚杆子要牢固可靠,溜绳各方向吃力应均匀。操作时,互相配合,听从指挥,用力均衡;机械立杆,吊车臂下不准站人,上空(吊车起重臂杆回转半径内)所有带电线路必须停电。

5.1.3.电杆就位移动时,坑内不得有人。电杆立起后,必须先架好叉木,才能撤去吊钩。电杆坑填土实后才允许撤掉叉木、溜绳或横绳。

5.1.4.电杆的梢径不小于13cm,埋入地下深度为杆长的1/10再加上0.6m。木制杆不得有开裂、腐朽,根部应刷沥青防腐。水泥杆不得有露筋、环向裂纹、扭曲等现象。

1)登杆组装横担时,活络扳手开口要合适,不得用力过猛。

2)登杆脚扣规格应与杆径相适应。使用脚踏板,钩子应向上。使用的机具、护具应

3)完好无损。操作时系好安全带,并拴在安全可靠处,扣环扣牢,严禁将安全带拴在瓷瓶或横担上。

4)杆上作业时,禁止上下投掷料具。料具应

放在工具袋内,上下传递料具的小绳应牢固可靠。递完料具后,要离开电杆3m以外。

5.1.5.架空线路的干线架设(380/220V)应采用铁横担、瓷瓶水平架设,档距不大于35m,线间距离不小于0.3m。

1)架空线路必须采用绝缘导线。架空绝缘铜芯截面积不小于10mm2,架空绝缘铝芯导线截面积不小于16mm2,在跨越铁路、管道的档距内,铜芯导线截面积不小于16mm2,铝芯导线截面积不小于35mm2。导线不得有接头。

2)架空线路距地面一般不低于4m,过路线的最下一层不低于6m。多层排列时,上、下层的间距不小于0.6m。高压线在上方,低压线在中间,广播线、电话线在下方。

3)干线的架空零线应不小于相线截面的1/2。导线截面积在10mm2以下时,零线和相线截面积相同。支线零线是指干线到闸箱的零线,应采用与相线大小相同的截面。

4)架空线路摆动最大时与各种设施的最小的距离(m);外侧边线与建筑物凸出部分的最小距离1KV以下时为1mm,1-10KV时,为5m。在建工程(含脚手架)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的边线之间的最小距离;1KV以下时为4m;1-10KV时为6m。

5.1.6.杆上紧线应侧向操作,并将夹紧螺栓拧紧,紧有角度的导线时,操作人员应在外侧作业。紧线时装设的临时脚踏支架应牢固。如用竹梯,必须用绳将梯子与电杆绑扎牢固。调整拉线时,杆上不得有人。

5.1.7.紧绳用的铅(铁)丝或钢丝绳,应能承受全部拉力,与电线连接必须牢固。紧线时导线下方不得有人。终端紧线时反方向应设置临时拉线。

5.1.8.大雨、大雪及六级以上强风天,停止登杆作业。

5.2.电缆电线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5.2.1.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时,必须按电缆埋设图敷设,并应砌砖槽防护,埋设深度不得小于0.7m。

5.2.2.电缆的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cm厚的黄砂,上盖电缆盖板或红机砖作为电缆的保护层。

5.2.3.地面上应有埋设电缆的标志,并应用专人负责管理。不得将物料堆放在电缆埋设的上方。

5.2.4.有接头的电缆不准埋在地下,接头处应露出地面,并配有电缆接线盒(箱)。电缆接线盒(箱)应防雨、防尘、防机械操作,并远离易燃、易爆、易腐蚀场所。

5.2.5.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操作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m高度至地下0.2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5.2.6.电缆线路与其附近热力管道的平行间距不得小于2m,交叉间距不得小于1m。

5.2.7.橡套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着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电缆间距大于10m时,必须采用铅丝或钢线绳吊绑,以减轻电缆自重,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小于2.5m。电缆接头处应牢固可靠,做好绝缘包扎,保证绝缘强度,不得承受外力。

5.2.8.在施建筑的临时电缆配电,必须采用电缆埋地引入。电缆垂直敷设时,位置应充分利用竖井、垂直孔洞。其固定点每楼层不得少于一处。水平敷设应沿墙或门口固定,最大弧垂度距离地面不得小于8m。

篇2:电工安全操作规程(6)

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他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2、现场施工用高低压设备及线路,应按照施工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3、线路上禁止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熔化焊锡,锡块、工具要干燥,防止爆溅。

5、喷灯不得漏气、漏油及堵塞,不得在易燃、易爆场所点火及使用。工作完毕,灭火放气。

6、配制环氧树脂及沥青电缆胶。操作地点应通风良好,并须戴好防护用品。

7、不得使用锡焊容器盛装热电缆胶。高空浇注时,下方不得有人。

8、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或干砂灭火。

9、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多股软裸铜线和专用线夹。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

10、设备或线路检修完毕,应全面检查无误后方可拆除临时短路接地线。

11、用绝缘棒或传动机构拉、合高压开关,应戴绝缘手套。雨天室外操作时,除穿戴绝缘防护用品以外,绝缘棒应有防雨罩,并有人监护。严禁带负荷拉合开关。

12、电气设备所用保险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13、电气设备所有保险丝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它金属线替保险丝。

14、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应不低于2.5米。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

15、照明开关,灯口插座等,应正确接入火线及零线。

篇3:电工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电工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本技术交底适用于某大厦工程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的安全生产规定

1、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含新工人、学徒工、实习生、代培人员、转岗人员和民工),要熟知本公众的按曲折内技术操作规程。上岗前必须签定劳动合同。在操作,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操作。

2、新进场的劳动者必须经过上岗前的“三级”安全教育,即:公司教育、项目教育、班组教育。

3、转换工作岗位和离岗后重新上岗人员,必须重新经过三级安全教育后才允许上岗工作

4、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胸前都必须佩戴上岗证,证上应有一栏注明已经受过安全生产教育,考试合格。

5、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锅炉司炉工、起重工(含各种起重司机、起重指挥和司索人员)、压力容器工、金属焊接(气割)工、机动车辆驾驶和建筑登高架设人员等。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资格,方可安排作业。

6、严禁违章作业,严禁违章指挥,严禁违反劳动纪律。进入施工现场要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措施。必须戴好安全帽,禁止穿拖鞋、穿带钉和硬底易滑鞋或光脚。在2m以上悬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及出入口设有防护棚或其他隔离设施,若上下垂直交叉作业且高度超过24m的必须设双层防护棚。

7、施工现场所有的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脚手架等,不得擅自拆动和随意拆除。需要拆动的必须竟施工技术负责人同意。

8、施工现场所有的临边、洞口、坑井、沟槽、漏斗等危险处、应设置醒目的标志和防护设施,夜间设红灯示警。

9、施工现场的易燃易爆及明火点,必须有消防措施和配置灭火器材。

10、作好女工的经期、孕期、和哺乳期的保护工作。

篇4:电工作业安全生产规定办法

电工作业安全生产规定:

1、电气作业人员要熟知电工安全用具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在带电作业或停电检修时,配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在高处作业时,使用电工安全带;从事装卸高压熔丝,锯断电缆,或打开运行中的电盒,浇灌电缆混合剂,蓄电池注入电解液等工作时,要戴护目镜。

2、在全部停电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时,电气作业人员要采取下列安全技术措施:

(1)停电:①将被检修的设备可靠脱离电源;②断开电源,拉开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的开关;③停电操作时,必须先停负荷,后拉开关(断路器),最后拉开隔离开关。严禁带负荷拉隔离开关。

(2)验电:①分相逐相进行,在对断开位置的开关或刀闸进行验电的同时,对两侧各项验电;②对停电的电线路进行验电时,若线路上未连接可构成放电回路的三相负荷,要予以充分放电;③高压验收时必须戴绝缘手套。(3)装设接地线:①对于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方面都要装设接地线,接地线应装设在工作的地点可以看见的地方;②检修部分若分几个在电气上不相连接的部位(如分段母线以隔离开关或开关隔开),则各段应分别验电并接地;③在室内配电装置上,接地线应装在未涂相色漆的地方;④接地线与检修部分之间不应有开关或熔断器;⑤接设接地线必须先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地线的顺序与止正好相反,装拆接地线均应使用绝缘棒并绝缘手套;⑥接地线必须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禁止用缠绕方法进行接地或短路;⑦接地线应用多股软裸铜线,最小面积不应小于25mm2.

(4)悬挂标志牌和装设临时遮栏:悬挂标志牌可提醒有关人员及时纠正将要进行的错误操作和做法。为防止因误操作而向有人工作的设备合闸关电,要求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开关和刀闸的操作把手上,均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志牌。

3、电工带电作业应由两人及以协调进行,其中一人做监护人,工作人员要听从监护人的指挥。

4、电工在施工现场内不得架设裸导线。

5、架空线路的中端杆及转角杆要做重复接地。线路架设时要整齐牢固,不得成束捆扎。

6、绑扎各种绝缘导线时不得使用裸导线,不允许将导线绑在金属杆或金属脚手架上。

7、施工照明及电气设备用线要使用护套缆线,严禁使用花线、塑胶软线等不合格及外皮破损的电线。

8、现场固定的设备的配电线路均不得沿地面明敷设,应穿管埋地敷设,管内不得有接头,管口要密封。

9、现场配电箱、开关箱的装置要符合有关规定,保证现场“一机一闸”。

10、现场局部照明的行灯及标志电压不得超过36V。

11、现场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12、电焊机要设独立开关,机外壳做接零或接地保护。一次线长度不应小于5m,二次线长度小于30m,两侧接线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的及护罩.电焊线要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结构钢筋作回路地线。

13、凡移动式设备或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装设漏电保护装置。

篇5: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5)

电工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五)

交底时间:年月日

交底人签名:

被交底人签名:

交底内容:

1、所有绝缘、检验工具,应妥善保管,严禁使用,并应定期检查,校验。

2、现场施工用电及线路,应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电气安全技术规程安装和架设。

3、线路上禁止带负荷接电或断电,并禁止带电操作。

4、有人触电,立即切断电源,进行急救,电气着火,应立即将有关电源切断,使用泡沫灭火器或干砂灭火。

5、安装照明线路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离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

6、接地线应使用截面不小于25平方毫米的多股铜芯线,严禁用缠绕的方法。

7、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接地或接零。同一设备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电网不允许有的接地有的接零。

8、电气设备所用的保险丝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禁止用其他金属线代替保险丝。

9、施工现场夜间临时照明电线及灯具,高度不应低于2.5米,易燃、易爆场所,应用防爆灯具。

本表一式二联,一联归档,另一联交班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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