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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台基础施工用电安全防护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7

承台基础工程施工用电安全防护措施

①.所有电器设备必须由电工安装维修,并定期检查。并配有漏电保护器。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持证上岗,严禁乱用他人机具。施工现场使用的电器元件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并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②.本工程施工用电采用TN-S三相五线制供电,本工程保护零线由施工现场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引出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欧姆。

③.施工现场所有的电气设备均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要单独敷设不作它用,保护零线采用黄/绿双色线,与电器设备相接的保护零线采用2.5平方毫米的绝缘多股铜线。

④.本工程施工配电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及总箱和开关箱保护。开关箱内安装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⑤.配电箱内各回路与其控制的电器设备要用文字标明、对号入座,防止误操作造成事故。保护零线、工作零线要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严禁采用鸡爪式接线。

⑥.电缆接头应绑扎牢固,并做好绝缘,保证其绝缘强度,并不得承受张力。

⑦.施工现场照明应单设,照明开关箱设漏电保护器,箱体及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要做保护接零,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米,室内灯具不低于2.4m,灯头距临建顶棚大于300mm,开关控制火线。潮湿环境、地下室照明灯电压不得大于36V。

⑧.工地办公室、食堂、库房、警卫室、职工宿舍等临建内不准使用电炉子、电褥子,职工宿舍内不准随意安装插座。

⑨.各类电器开关应和其控制的电动机、电焊机等设备的额定容量相匹配,5.5kW以上的电器设备不得使用手动开关控制(使用自动开关),对于11kW以上的用电设备则应用降压起动装置控制。保险丝、保险片的容量,按其控制设备的容量额定电流的1.5~2倍选用,严禁使用其它金属代替。

⑩.现场施工用高低压线及设备禁止使用破损或绝缘性能差的电线,严禁电线随地走。电器设备要有良好的保护接时和接零,传动装置有防护罩。电缆必须按施工平面图设置,严禁乱拉乱接。施工用电符合JGJ46-88标准。

篇2:商住楼施工用电安全防护要求

商住楼施工用电安全防护要求

1、施工现场使用的电器元件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并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保证生产顺利进行。

2、本工程施工用电采用TN-S三相五线制供电,本工程保护零线由施工现场总配电箱处做重复接地。引出重复接地电阻值不大于10欧姆。

3、施工现场所有的电气设备均做保护接零,保护零线要单独敷设不作它用,保护零线采用黄绿双色线,与电器设备相接的保护零线采用2.5平方毫米的绝缘多股铜线。

4、本工程施工配电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及总箱和开关箱保护。开关箱内安装漏电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漏电动作时间小于0.1S的漏电保护器。

5、配电箱内各回路与其控制的电器设备要用文字标明、对号入座,防止误操作造成事故。保护零线、工作零线要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严禁采用鸡爪式接线。

6、电缆接头应绑扎牢固,并做好绝缘,保证其绝缘强度,并不得承受张力。

7、施工现场照明应单设,照明开关箱设漏电保护器,箱体及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要做保护接零,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米,室内灯具不低于2.4米,灯头距临建顶棚大于300毫米,开关控制火线。潮湿环境、地下室照灯电压不得大于36V。

8、工地办公室、食堂、库房、警卫室、职工宿舍等临建内不准使用电炉子、电褥子,职工宿舍内不准随意安装插座。

9、各类电器开关应和其控制的电动机、电焊机等设备的额定容量相匹配,5.5KW以上的电器设备不得使用手动开关控制(使用自动开关),对于11KW以上的用电设备则应用降压起动装置控制。保险丝、保险片的容量,按其控制设备的容量额定电流的1.5-2倍选用,严禁使用其它金属代替。

篇3:旧城改造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防护办法

旧城改造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防护

第一节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安全用电在技术上所采取的措施;二是为了保证安全用电和供电的可靠性在组织上所采取的各种措施,它包括各种制度的建立、组织管理等一系列内容。安全用电措施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1、设置漏电保护器

(1)施工现场的总配电箱和开关箱应至少设置两级漏电保护器,而且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保护的功能。

(2)开关箱中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施工现场所有用电设备,除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器。

(3)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4)漏电保护器的选择应符合国标GB6829-86《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的要求,开关箱内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s。

2、安全电压

当电气设备采用了超过24V时,必须采取防直接接触带电体的保护措施。

对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1)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4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应不大于36V。

(2)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3、电气设备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

(2)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照明组路接线宜接在动力开关的上侧。

(3)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开关箱内应一机一闸,每台用电设备应有自己的开关箱,严禁用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

(4)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方,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

(5)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气、液体及其他有害介质中。也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物撞击、强烈振动、液体侵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两人工作的空间,其周围不得堆放任何有碍操作、维修的物品。

(6)配电箱、开关箱安装要端正、牢固,移动式的箱体应装设在坚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皮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m,小于1.5m。移动式分配电箱、开关箱的下皮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0.6-1.5m。配电箱、开关箱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厚度应大于1.5

篇4:工程项目施工用电安全防护措施

工程项目施工用电安全防护措施

(1)非电工不得乱拉线,过路电缆应采取安全防护,采用套管包好。

(2)临时用电必须建立对现场的线路设施的定期检查制度并将检查、检验记录存档备案。

(3)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戴好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工具的电源线、插头、插座应完好。

(4)配电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方式,其他项目也应采取相应的接零接地保护方式。配电箱内布线整齐并设有漏电保护器,漏电保护器应经检测动作可靠而且与实际使用负荷相匹配。配电箱内开关盒盖齐全、回路标识清楚、接地良好。

(5)施工临时用电线路采用架空敷设,并且远离热力管道和煤气管道,电缆或导线接头连接紧固,绝缘良好。与配电箱的连接必须采用带中性线的电缆,电缆和配电箱的容量应与实际使用负荷相匹配。

(6)所用机具、设备必须经检查性能良好、无安全隐患存在方可在施工中使用。用电设备要求一机一闸,闸刀内保险丝严禁用非保险丝代替,外壳可靠接地。

(7)施工现场临时照明均采用光效高、寿命长的碘钨灯,或罗口白炽灯,并要保证有足够的照明度。送电调试期间,要严格遵守挂牌作业。非调试人员不得任意分、合带电设备。带电区域要设安全围栏,并挂警告标志。

(8)加强现场防火安全管理,现场严禁使用电炉取暖、烧水或非生产用空调。对禁止动火作业的部位必须经业主有关单位办理动火许可证并落实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作业。

篇5:某施工临时用电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施工临时用电安全防护技术措施

1一般规定

1.1施工用电投入运行前,要经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管理人员对现场施工用电要有技术交底。

1.2电工作业必须由经专业培训并考试合格,持有特殊工种操作证的人员来操作。

1.3项目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1.4电工作业时,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1.5维修电工应定时对配电箱及供电线路进行检查。发现开关不灵、缺相、误动作、电缆裸露等,应及时更换与维修。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临时用电的接地、设备绝缘和漏电保护开关进行检测维修,发现隐患及时消除。实施检查作业时,必须使用电工绝缘工具。

1.6电气维修时,必须是两人操作,其中一人专门负责监护。检修或接电时,必须切断电源,相关配电箱应上锁或专人监护,以防止误合闸;送电时,必须检查线路是否正确、是否缺相,并通知所有有关人员。

1.7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不明原因的停电及跳闸,严禁硬合闸,必须查明原因并确认安全后,方可送电。送电顺序为:先总配电箱,后分配电箱,再开关箱;需停电时,顺序则相反。

1.8接电时,要查明负荷大小及开关、线路的承受能力;要考虑线路的三相平衡。

1.9维修电工应熟悉施工现场、配电箱和线路的设置情况。遇恶劣天气应及时奔赴现场检查,并切断不用的线路和设备的电源。

1.10现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和开关箱都要固定、配锁,专人负责。

1.11所有接地接零处,必须保证可靠电气连接。

1.12保护线PE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严格与相线、工作零线相区别,不得混用。

1.13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

1.14电气设备不带电的金属外壳、框架、部件、管道、金属操作台和移动式碘钨灯的金属架,均应作保护接零。

1.15工程竣工后,拆除临时用电工程时,应按顺序先断电源,后拆除。

2三级配电和两级保护

2.1总配电箱是控制施工现场全部供电的集中点,已设置在靠近电源地区。施工现场用电需要设置总配电箱或柜,不得直接在供电局或建设单位提供的电源系统上向各分配电箱供电。总配电箱内的开关均应采用自动空气开关;引入引出线应穿管并有防水弯。

2.2二级配电-----分配电箱(移动式配电箱):分配电箱是总配电箱的分支,应设在用电设备负荷相对集中的地方。箱内应设总开关和分开关。总开关应采用自动空气开关,分开关可采用漏电开关或刀闸开关并配备熔断器。

2.3三级配电-----开关箱:开关箱与所控制的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大于5m,与分配电箱(二级电箱)的距离不得大于30m。开关箱内安装漏电开关、熔断器及插座。电源线采用橡套软电缆线。

2.4配电箱内的开关、电器,应安装在金属或非木质的绝缘电器安装板上。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不带电的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作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必须通过端子板连接。

2.5配电箱内应有线路图。下班后,必须拉闸断电,锁好箱门。

2.6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制,严禁同一开关直接控制2台或2台以上的用电设备。

2.7配电箱2m周围内不得堆有杂物。

2.8总配电箱和开关箱中两级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应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

2.9配电系统必须实行分级配电,即分为总电箱,分电箱和开关箱三级。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各级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和内部配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箱内电器必须可靠完好,其选型、定值要符合规定,开关电器要注明用途。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雨、防尘,箱体内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箱内无杂物。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

2.10独立的配电系统必须按标准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非独立系统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接零或接地保护方式。各种电器设备和电力施工机械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和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护方式的同时,必须设两极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漏电保护装置的选择必须符合规定。

2.11随时掌握现场所有供电线路、用电设备的绝缘程度和使用运行情况,设备增减情况,开关箱、流动箱及用电设备的熔丝匹配情况。插座及开关的保护盖齐全完好,如有损坏时应及时更换。

2.12现场使用的配电箱、线路、用电设备、零配件齐全无损,无裸露,标记无脱落,外观清洁,摆放整齐。

2.13各类配电箱中的RC熔断器内严禁使用铜丝作保护,必须使用专用的铜熔片,并做到与实际使用相匹配。

2.14开关箱必须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箱内漏电开关不得大于30mA/0.1S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要求。

2.15开关箱必须固定挂设,不得随地放置,严禁箱体倾斜15°以上使用。

2.16现场值班电工每天要全面细致的对所有供电线路、用电设备、各类配电箱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2.17值班人员按规范的要求定期对配电室低压柜进行检查清扫,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2.18用电设备在安装使用前,必须先摇测绝缘电阻,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2.19现场电工必须做好漏电保护开关的动作记录,如动作时间、动作原因、动作次数等,查清动作原因处理恢复后,才能继续投入使用。

2.20现场所有用电设备必须另接三级配电箱,否则不准使用。箱内必须配有开关及漏电保护器,三级箱与二级箱距离不得大于30m,三级箱至用电设备距离不得大于5m。

2.21在雨季施工每月必须对漏电开关进行末端试验,发现不动作立即更换,如实记录。

2.22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应专人负责。

3施工现场照明

3.1施工照明灯具露天装设时,应采用防水式灯具,并距地面高度不小于3m。

3.2对于大面积照明场所,应采用高压汞灯和高压钠灯;灯头与易燃物的净距离不得小于300mm。

3.3移动式碘钨灯采用金属支架时,支架应稳固,灯具与金属支架之间必须用不小于200mm的绝缘材料隔离。

3.4室内照明灯距地面不得低于2.4m,当照明灯具的距地高度不能保证大于2.4m时,应采用低于36V的安全电压。

3.5不得使用带开关的灯头。应选用螺口灯头。相线接在与灯头中心触头相连的一端,零线接在与螺纹口相连的一端。

3.6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作保护接零。

3.7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开关。

3.8现场局部使用的工作灯,室内抹灰等潮湿作业环境,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

3.9照明线路不得附在金属脚手架、龙门架上,严禁在地面上乱拉、乱拖。

3.10灯具需要装在金属脚手架上时,线路和灯具必须用绝缘物与其隔离开,且距离工作面高度在3m以上。控制刀闸应配有熔断器和防雨措施。

3.11凡在一般场所采用220V电源照明的,必须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特殊场所必须按国家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实用行灯照明,其电源电压不超过36V,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应使用橡胶电缆线,不得使用塑胶线。行灯变压器应有防潮防雨水措施。

3.12一般照明应装设漏电保护器,并应有分路开关和熔断器。移动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必须作保护接零。金属支架的手持部位必须包缠绝缘材料。

4施工用电线路

4.1架空线路的干线架设(380/220V)应采用铁横担、瓷瓶水平架设,档距不大于35m,线间距离不小于0.3m。

4.2架空线路距地面一般不低于4m,过路线不低于6m。多层排列时,上下层的间距不小于0.6m。高压线在上方,低压线在中间,电话线在下方。

4.3干线的架空零线应不小于相线截面的1/2。导线截面积在10mm2以下时,零线和相线截面积相同。

5电缆线路

5.1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架设,严禁地面敷设。

5.2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时,应砌砖槽防护,埋设深度不小于0.6m。电缆的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0mm厚的细砂,上盖电缆盖板或红机砖作为电缆的保护层。

5.3地面上应有埋设电缆的标志。

5.4有接头的电缆不准埋入地下,接头处应露出地面,并配有电缆接线盒。电缆盒应防雨、防机械损伤。

5.5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及引出地面处,必须架设防护套管。

5.6橡套电缆架空架设时,应沿着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使用金属裸线作绑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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