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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公司危险作业告知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7

建筑工程公司危险作业告知制度

为规范公司危险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凡属于危险作业的都必须经安全主管部门给具体作业人员办理危险作业告知手续,特制定此制度:

一、危险作业范围:

1、高处作业(无固定栏杆、平台且高于基准坠落面2M):高空作业应衣着灵便,不得攀登脚手架、物料提升机或乘吊篮上下,工具材料严禁向下抛掷;交叉作业,要保证隔离防护棚牢固严密。

2、临时用电作业:临时用电必须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其安装、拆除、维修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搬运、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停用的机械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锁好开关箱。非电工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在潮湿、危险场所作业,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3、禁烟火范围内进行的明火或易燃作业:现场动火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要指定专人监护。高空施焊,要清除下方及周围易燃易爆物品,并用阻燃板接住火花。各种气瓶的运输、储存、使用,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有防火、防爆、防晒、防剧烈震动措施,距离明火10m以上。

4、爆破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装卸爆破器材要白天进行,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爆炸物品不得同车运输和同库存放。爆破前要设警戒线、发出信号,待危险区域人员全部撤到安全地点后,方可实施爆破作业,爆破完毕,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解除警戒。

5、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在强腐蚀、放射性场所作业时,必须保持防护设施的安全、有效;锅炉、压力容器安装、维修作业时,必须加强通风。

6、危险的起重运输作业:起重吊装作业,必须充分做好准备,四周不得有障碍物,保证起重机械设备、吊具及安全装置的灵敏和受力部件、索具的可靠,每次作业前须经试吊检验。

7、上述以外其它有较大危险可能导致重伤以上事故的作业:拆除作业,必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严禁顺序颠倒,不得伤及毗邻,脚手架和模板拆除应按设计,遵循先搭后拆、后搭先拆、非承重先拆、承重后拆的原则,严禁向下抛掷。

二、告知手续

1、凡属从事危险作业范围内工作的人员,安全监管部门必须填写并双方签认《危险作业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由安全监管部门存档保管,一份交现场作业人员。

2、安全监管部门必须及时就进场施工的相关危险作业人员相互签认危险告知书,任何人不得拒绝签认。

3、项目安全监管部门应及时对危险作业点进行现场调查、施工中应做重点检查。

4、各危险作业人员应严格避免危险告知书中的危险事项,未严格执行者按违章作业处理。

危险作业告知书

年月日

告知人

作业部位

作业简要内容:

相关危险事项:

被告知人:

篇2:安全技术交底危险源告知制度

一总则

1为提高项目安全技术管理水平,加强项目安全生产工作的控制能力和事故预防能力,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项目实际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中交三公局圭亚那首都国际机场扩建工程项目经理部。

二安全技术措施与交底

1项目管理人员必须熟悉项目所在国HSE法律、法规、项目施行技术标准和规范中HSE条款,在管理施工生产技术的同时管理好安全技术工作,总工程师、生产副经理、安全总监对各级施工生产的安全技术负责。

2各项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3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要全面、有针对性,根据工程特点、施工工艺与方法、劳动组织和作业环境等具体情况提出具体内容要求。

4对于重点工程、关键工程以及专业性较强、作业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以及特种设备的安装、拆除等,均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应包含安全技术方案及相关的安全措施。

5项目部在进行工程施工技术交底的同时要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施工开始前进行。

6安全技术交底分为项目总体施工安全技术交底、重点工程和关键项目的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分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工种安全技术交底。

7各种安全技术交底由各级安全管理人员会同各级技术、施工管理人员共同进行。项目总体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由项目经理会同项目总工进行,重点工程和关键项目的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由项目分管生产的副经理、安全总监会同项目总工进行,分项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由项目总工会同工程部部长进行,工种安全技术交底由项目工程部部长会同施工员和班组长进行。

8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包括:工程概况、施工程序、所采用的施工方法与工艺特点、施工组织方法、危险因素、相关的安全技术方案与措施及注意事项、安全应急措施等。

9安全技术交底应按规定程序执行书面交底签字制度,并存档备查。

三危险源告知

1危险源是指系统中存在的可能发生意外释放能量的危险物质,是危险的根源。危险源的构成要素有潜在危险性、存在条件和触发因素等。

2在施工现场入口显著位置和有危险源的作业点附近设置明显的告示或安全警示标志。

3向作业人员提供必需的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范并确保其熟悉和掌握有关内容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4在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同时,应重点将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中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如实告知作业人员。具体包括安全风险、危险源通报、安全制度和规程、紧急反应程序、个人防护使用要求等内容。

5危险源的辨识按以下基本原则进行:

5.1本质属性有潜在的危险性

5.2有发生爆炸、火灾的危险;

5.3有中毒窒息的危险;

5.4有高空坠落的危险;

5.5有烧伤、烫伤、腐蚀的危险;

5.6有飞溅物体打击的危险;

5.7有被物体绞、辗、挤压、撞击、切割、挂带的危险;

5.8有被车辆机械伤害的危险;

5.9有坍塌、倾覆、滑坡、压埋的危险;

5.10有触电伤害的危险;

5.11其他容易导致人员伤害、建筑物破坏、设备损坏的危险。

5.12为避免造成危险源过多,失去重点监控意义,不可一概而论认定凡具有本质属性的危险性的设备、岗位、场所都视为存在隐患,要具体甄别详细归纳。如分为一般、重特大事故隐患,分别采取相应措施。

6重点内容告知及要求

6.1危险源:高处坠物,物体打击

6.1.1在高处作业人员,要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6.1.2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挂好安全网;

6.1.3高空作业点下方不得有人逗留,工作中严禁上下抛掷工具和材料;

6.1.4严禁用绳索、软线、链条等代替安全带;

6.1.5开挖深度超过2m时,其边缘上面作业同样应视为高处作业,要设置警示标识。

6.2危险源:触电

6.2.1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方案,实行三相五线制,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使用标准配电箱,动力箱与照明分开设置;

6.2.2架空线缆不准直接架设在钢管等其他导电体上;

6.2.3砼振动器的电源线,使用时要派专人提线操作,以免拖拽使钢筋丝穿进电源线,造成传电在钢筋上,发生重大触电事故;

6.2.4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6.2.5施工现场必须使用末级配电箱;

6.2.6现场电源接头用绝缘胶布包扎良好,不准用塑料包扎,接头不能放在潮湿的地上或水中;

6.2.7配电箱内的破损电器要及时更换,接线不能搭设或采用线头直插,不准把出线直接接在漏电保护器上;

6.2.8注意保护施工沿线电线电路,防止破坏,造成人员财产损失。

6.3危险源:机械伤害

6.3.1生产区固定的加工机械的电源线必须加塑料套管埋地保护,以防止被加工件压破发生触电;

6.3.2按照《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做好接地或接零保护,防止发生漏电;

6.3.3各种机械的传动部分必须要有防护罩和防护套;

6.3.4使用立式台钻、木工机械等,严禁戴手套;

6.3.5砼搅拌机在运转中,严禁将头和手伸入料斗察看进料搅拌情况,也不得把铁锹伸入拌筒。清理料斗坑,要挂好保险绳;

6.3.6机械在运转中不得进行维修、保养、紧固、调整等作业;

6.3.7机械运转中操作人员不得擅离岗位或把机械交给别人操作,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和操作室。作业时思想要集中,严禁酒后作业;

6.3.8打夯机要两人同时作业,一人理线,操作机械要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严禁在机械运转中清理机上积土;

6.3.9使用砂轮机、切割机,操作人员必须戴防护眼睛;

6.3.10操作钢筋切断机切50cm以下短料时,手要离开切口15cm以上;

6.3.11操作起重机械、物料提升机械、砼搅拌机、砂浆机等必须经专业安全技术培训,坚持十不吊;

6.3.12加工机械周围的废料必须随时清理,保持脚下清,防止被废料绊倒,发生事故;

6.3.13机械设备断电维修,车辆维修时必须做好加固支撑措施。

6.4危险源:坍塌

6.4.1坑、沟、槽土方开挖,深度超过1.5米以上的,必须按规定放坡或支护;

6.4.2挖掘土方应从上而下施工,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并做好排水措施;

6.4.3挖出的土方要按规定放置或外运,不得随意沿线倾泻;

6.4.4基坑边坡应按要求应随时检查,发现边坡有裂痕、疏松等危险征兆,应立即疏散人员采取加固措施,消除隐患;

6.4.5各种模板支撑,必须按照模板支撑设计方案要求,立杆、横杆间距必须满足要求,不能减少和扩大,特别是采用木支撑施工法,防止模板砼施工时坍塌;

6.4.6施工中必须严格控制建筑材料、模板、施工机械、机具或其他物料在基坑坡顶的堆放距离和数量,以避免产生过大的集中荷载,边坡坍塌;

6.4.7安装和拆除大模板,吊车司机与安装人员应经常检查索具,密切配合,做到稳起、稳落、稳就位,防止大模板大幅度摆动,碰撞其他物体,造成倒塌;

6.4.8架子上不能集中堆放模板或其他材料,防止架子坍塌。

6.5危险源:爆炸

6.5.1氧气瓶乙炔瓶固定放置,间隔不小于5m;

6.5.2氧气瓶乙炔瓶不能暴晒,气管不能混用;

6.5.3乙炔站禁止明火,管理部门和操作人员为防火防爆第一负责人,有责任和义务消除一切安全隐患。

四附则

1本办法如有与国家或行业颁布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或行业的规定为准。

2本办法由项目安全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3:建筑公司危险作业告知制度

为规范公司危险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人身伤害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凡属于危险作业的都必须经安全主管部门给具体作业人员办理危险作业告知手续,特制定此制度:

一、危险作业范围:

1、高处作业(无固定栏杆、平台且高于基准坠落面2M):高空作业应衣着灵便,不得攀登脚手架、物料提升机或乘吊篮上下,工具材料严禁向下抛掷;交叉作业,要保证隔离防护棚牢固严密。

2、临时用电作业:临时用电必须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其安装、拆除、维修必须由专业电工完成,搬运、移动用电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停用的机械设备必须切断电源并锁好开关箱。非电工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在潮湿、危险场所作业,必须使用安全电压。

3、禁烟火范围内进行的明火或易燃作业:现场动火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要指定专人监护。高空施焊,要清除下方及周围易燃易爆物品,并用阻燃板接住火花。各种气瓶的运输、储存、使用,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有防火、防爆、防晒、防剧烈震动措施,距离明火10m以上。

4、爆破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装卸爆破器材要白天进行,性质相抵触、灭火方法不同的爆炸物品不得同车运输和同库存放。爆破前要设警戒线、发出信号,待危险区域人员全部撤到安全地点后,方可实施爆破作业,爆破完毕,经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解除警戒。

5、有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在强腐蚀、放射性场所作业时,必须保持防护设施的安全、有效;锅炉、压力容器安装、维修作业时,必须加强通风。

6、危险的起重运输作业:起重吊装作业,必须充分做好准备,四周不得有障碍物,保证起重机械设备、吊具及安全装置的灵敏和受力部件、索具的可靠,每次作业前须经试吊检验。

7、上述以外其它有较大危险可能导致重伤以上事故的作业:拆除作业,必须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严禁顺序颠倒,不得伤及毗邻,脚手架和模板拆除应按设计,遵循先搭后拆、后搭先拆、非承重先拆、承重后拆的原则,严禁向下抛掷。

二、告知手续

1、凡属从事危险作业范围内工作的人员,安全监管部门必须填写并双方签认《危险作业告知书》一式二份,一份由安全监管部门存档保管,一份交现场作业人员。

2、安全监管部门必须及时就进场施工的相关危险作业人员相互签认危险告知书,任何人不得拒绝签认。

3、项目安全监管部门应及时对危险作业点进行现场调查、施工中应做重点检查。

4、各危险作业人员应严格避免危险告知书中的危险事项,未严格执行者按违章作业处理。

危险作业告知书

年月日

告知人

作业部位

作业简要内容:

相关危险事项:

被告知人:

篇4:危险岗位操作规程书面告知制度

第一条各工区安质部门对各自分管段落内的危险岗位和场所要明确,并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危险岗位名录和在岗人员名细表。

第二条施工前要由现场安全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岗前安全操作交底,书面告知操作人员个人安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方法、安全防护设施的设置情况和用途,以及个人违章操作的危害性等。

第三条工区要为危险岗位操作人员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由项目安全部门和物资部门共同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和发放必须由专人管理,保存相关记录。

第四条现场安全员负责监督危险岗位作业人员劳动防护用品的配置和使用、岗位安全交底内容的实施情况。

第五条危险岗位作业人员的防护用品用具的配置要求:

1.对在有害气体或粉尘场所操作的工人,要提供适用的口罩、防护眼镜和防毒面具等;

2.对在声、强光、热幅射、溅火花、碎片、刨屑场所操作的工人,提供护耳器、防护眼镜、面具、帽盔等防护用品。

3.对在有水或液体地面上操作的工人,提供防水靴或防水鞋等。

4.对液体注浆等接触危险化学物品作业人员,配备护目镜、专用工作服、专用防护手套等防护用品。

5.对电气操作工人,提供绝缘靴、绝缘手套等。

6.对在产生大量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场所工作的工人,提供防毒救护用具。

第六条作业场所防护设施设置的一般规定:

1.噪声不得超过最高分贝数,车间设置饮水和洗手设备。

2.易燃易爆和有毒有害等危险作业场所,应设置相应防护设施、报警装置、通讯装置以及在紧急情况下进行抢救和安全疏散的设备。

3.有害作业场所设立明显安全警示标志,禁止违规作业;实行有害作业场所定期监督监测,及时发现施工生产中存在的影响施工人员健康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落实,以改善劳动条件,防止职业病的发生。

以上作业场所防护设施的配置可由项目安全部门根据各工程公司"三标一体化"管理体系程序文件《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策划程序》、《方针、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等有关文件进行危险场所的识别、评价和策划控制,安全防护设施的使用与维护由现场安全员统一负责,并在现场公示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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