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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指挥部安全技术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7

工程项目指挥部十项安全技术措施

一、按规定使用安全"三宝":施工中必备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

二、机械设备防护装置一定要齐全有效.

三、搭吊等其重设备必须有限位保险装置,不准"带病"运转,不准超负荷作业,不准在运转中维修保养.

四、架设电线线路必须符合当地电业局规定,电器设备必须全部接零或全部接地.

五、电动机械和电动手持工具要设置漏电掉闸装置.

六、脚手架材料及脚手架的搭设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七、各种缆风绳及其设备必须符合规程要求.

八、在建工程的楼梯口,电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必须用栏杆或盖板加以保护.

九、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不准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靴.

十、施工现场的悬崖,陡坎等危险地区应设置警戒标志,夜间要设红灯示警.

篇2:高速公路代建指挥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高速公路项目代建指挥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生产工作,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新疆自治区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项目代建框架协议、代建协议的有关项目管理规定及《**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二条由**高速公路项目陕西省代建指挥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和部署福海至阿勒泰高速公路项目各类突发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组长:z

副组长:z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总监办。

主任:z

成员:z

第三条总监办成立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的安全应急小组,负责落实指挥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有关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及驻地办、项目经理部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职责执行情况的检查督导。人员机构组成报指挥部备案。

第四条驻地办成立在高级驻地领导下的安全应急小组,负责落实指挥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和总监办安全应急小组有关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对驻地办的安全负责,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执行情况。人员机构组成报指挥部备案。

第五条施工单位成立在项目经理领导下,以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为主的安全应急实施小组,负责安全应急救援的执行落实工作。人员机构组成报指挥部备案。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六条指挥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职责

1、全面协调和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指导施工单位制定安全应急救援办法或特别管制措施。

3、协调调用救援物资、设备和人员。

4、对事故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和问题提出紧急处理意见和建议,并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提出调整、修订、补充意见。

5、汇总报告事故情况,传达、执行、督促落实各项指令。

6、指导各单位做好社会秩序稳定和伤亡人员善后及安抚工作。

7、按有关要求,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安全事故进展和处置情况。

8、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第七条总监办安全应急小组职责

1、指导驻地办、施工单位制订安全应急救援办法或特别管制措施。

2、负责总监办的安全应急工作,并协助各单位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汇总报告事故情况,传达、执行、督促落实各项指令。

4、按有关要求,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安全事故进展和处置情况。

5、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第八条驻地办安全生产应急小组职责

1、指导施工单位制订安全应急救援办法或特别管制措施。

2、负责驻地办的安全应急工作,并协助施工单位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汇总报告事故情况,传达、执行、督促落实各项指令。

4、按有关要求,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安全事故进展和处置情况。

5、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第九条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小组职责

1、负责本标段安全应急救援工作,制定符合本标段安全生产实际的各类应急预案,降低安全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2、加强安全生产投入,落实安全生产资源配置,做好安全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工作。

3、协调调用各分部救援物资、设备和人员。

4、汇总报告事故情况,传达、执行、落实各项指令。

5、做好社会秩序稳定和伤亡人员善后及安抚工作。

6、按有关要求,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安全事故进展和处置情况。

7、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

第四章应急救援工作原则

在发生安全事故及灾难时,能迅速有效地组织事故救援,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充分发挥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骨干作用和人民群众的基础作用。

2、正确划定安全事故灾难的类型,统一指挥、分级负责、相互配合、快速高效。

3、发动全线力量,以辖区事故发生部门自救和指挥部组织救援为主。

4、施工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支持、配合事故救援工作,提供事故施救所需的一切便利条件。

5、接到事故报告后,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事故救援预案,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迅速组织救援工作。同时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6、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要立即报告指挥部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简要情况,并随时报告事故的进展情况。迅速启动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封闭并保护现场,抢救受伤人员和物资,疏散事故危险区域人员,控制事态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7、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尤其是专家的作用,实行科学民主决策;采用先进的救援装备和技术,增强应急救援能力;依法规范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

第五章事故处理及调查程序

第十条安全事故报告程序

施工现场发生伤亡事故,负伤者或最先发现的人必须立即报告领工员、工地负责人或上级部门。各级部门接到报告后,应迅速逐级上报(见附图1)。事故发生后,必须以最快方式向上级主管部门和事故发生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检察、劳动部门报告,并将事故概况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向上级主管安全部门和当地劳动、公安、检察、工会等部门汇报。

1、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内容: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伤亡人员简况;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事故报告人、事故报告单位。

2、安全生产事故范围:本单位及在本单位辖区内活动的员工伤亡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工程施工安全事故;使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人员中毒安全事故;其他应该上报的安全事故。

3、安全生产事故报告时限:一般事故从接到事故报告后不得超过2小时;伤亡事故从接到事故报告后不得超过1.5小时;重大安全事故从接到事故报告后不得

超过1小时;特大安全事故,向上报告时间从接到事故报告后不得超过1小时;特大恶性安全事故从接到事故报告后不得超过30分钟。

4、安全生产事故报告方式和程序:发生各类伤亡事故时,事故发生单位应在得到事故消息后立即用口头报告、电话、传真等方式(以下简称快速方式)和书面形式报指挥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接到事故报告的部门应按事故报告时限要求用快速方式和书面形式逐级上报;发生事故单位在口头报告、电话报告的同时,迅速了解初步情况,填写《事故报告单》,电传指挥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报所在地人民政府。如有隐瞒不报、虚报或者故意拖延不报的,要对责任者给予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应急救援及事故现场保护

1、事故发生后,施工现场负责人应立即指挥有关人员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采取措施制止事故蔓延扩大,防止次生事故的发生。

(1)火灾事故:立即将起火源隔离,比较轻微的火灾,应立即组织工人进行扑救,若灾情有所扩大,应拨打当地火警电话119;迅速利用灭火器材及时灭火,有关车辆停在现场待命。对油库周围的有关设施和人员进行转移和疏散,对火灾点以外的油品进行转移和冷却;切断现场电器设施电源,拨打当地120急救电话,对伤者进行抢救,并做好火灾现场保护工作。

(2)触电事故:事故发生后,由第一发现人迅速报告负责人或由其直接实施初期施救,并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或与当地医院联系;对于低压触电事故,应立即切断电源或用有绝缘性能的木棍棒挑开和隔绝电流;对于高压触电,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停电,不能及时停电的,也可抛掷裸金属线,使线路短路接地,迫使保护装置断开电源;当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根据触电者的具体情况,迅速对症救护。救护方法采用人工呼吸法和胸外心脏挤压法实施初期救治,并采取正确的搬运方法。

(3)食物中毒事故:事故发生后,由第一发现人迅速报告负责人或由其直接实施初期施救,并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或与当地医院联系;对轻微中毒事故,立即进行催吐处理,用羽毛、筷子、手指等搅触咽喉壁使之呕吐,同时喂食清水,使之反复呕吐,然后喂食温盐水;若中毒严重,不能使之呕吐的,且医疗机构急救车辆不能迅速抵达现场,应当及时调配车辆,尽可能按照就近、相对集中的原则以最短时间送至医院进行救治。

(4)机械、设备等事故:事故发生后,由第一发现人迅速报告负责人或由其直接实施初期施救,并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或与当地医院联系;施工单位应预备一定数量的担架和一定的消炎止血医疗器具和药材,并确保有部分人员懂得医疗护理工作,防止由于后期影响而造成伤亡事故。

(4)挖方、基坑塌方:事故发生后,由第一发现人迅速报告上级领导并通知当地医院;发生事故的单位要立即调配人员和设备,组织开展救援工作;施工单位应预备一定数量的型钢及钢管、木支撑等有利于开展救援的物资。

(5)暴雨、汛期防护:严格按照《**高速公路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规定的物资和应急处理措施执行。

(6)其他突发事件(民族问题引起的冲突):因施工地处民族聚居区,应尊重民族宗教信仰和文化习俗,尽量避免引起冲突。平时做好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定期组织学习当地风俗习惯,了解民族禁忌,并与当地少数民族搞好关系。当冲突事件发生后,要立即上报上级领导并联系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到场解决,现场领班人员要做好安抚工作,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若有受伤情况,应及时拨打120急救电话或与当地医院联系。

2、要认真保护事故现场,撤离所有人员。建立警戒线、禁止非工作人员入内。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如果为了抢救伤员,不得不移动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保护标志;清理事故现场时,必须得到事故调查小组和公安、劳动等有关部门的同意或批准后方可进行,任何人不得借口恢复生产,擅自清理现场,干扰调查人员的取证、调查工作。

第十二条成立事故调查组

事故调查组的职责:查明事故发生原因、过程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情况;确定事故责任人,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接到事故报告后,有关部门领导应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抢救伤员,维持现场秩序,并组织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

一般事故由项目经理或项目副经理组织生产、技术、安全等有关部门以及工会成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其他事故由新疆交通建设管理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和指挥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同项目所在地的劳动、公安、工会等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并邀请当地人民检察院和有关部门的人员和专家参加。与所发生事故有直接厉害关系的人员不得参加调查。

第十三条现场勘查

调查组立即到事故现场进行实地勘查,掌握第一手资料。现场勘查内容主要包括:谈话笔录、现场拍照、绘制好施工现场图等。

第十四条分析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

分析事故原因的目的是为了从事故中吸取教训,针对事故原因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通过对事故发生的条件、过程、因素以及各种条件、因素之间的内在联系的分析,找出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分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的认定要以实事求是、尊重科学为原则,以调查中确认的事实为依据。事故责任的认定包括:

1、按职责、分工、工作态度和在事故过程中的作用,追究责任人应负的领导责任。

2、根据安全生产管理程序和管理制度,找出管理漏洞,追究酿成事故隐患的管理责任。

3、根据安全技术管理的要求,检查安全技术交底情况,追究属于违反技术操作规程的责任。

4、根据机械、设备、电气等安全技术规范,追究机械、设备、电气使用、养护、维修、管理等方面的责任。

5、根据事故后果和认识态度,提出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对一般事故的责任人,包括主要责任人、直接责任人、一定责任人和领导责任者,主要以教育为主。情节恶劣或后果严重的责任人,视其造成损失的严重程度分别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重大事故的责任人建议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五条调查处理报告书

调查组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将经过调查核实的事故起因、经过、责任分析、处理意见和事故教训以及改进工作的建议等形成文字报告,经调查小组签字后,将调查中拍摄的照片、绘制的示意图、技术签定材料、事故调查笔录等连同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书,一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加盖公章,然后报送有关劳动部门,由劳动部门审查批复。单位接到劳动部门批复后,可视为该起事故的结案。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必须由司法机关做出处理结论后方能结案。

第十六条提出防范整改措施

为防止类似事故的重复发生,及时制定出预防发生类似事故的具体措施,定期组织检查将措施落实到人,整改到位。

第六章附 

;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适用于**高速公路项目。

第十八条本办法由**高速公路项目陕西省代建指挥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篇3:指挥部安全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保障在建公路工程中广大参建者在建设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保证工程建设的顺利进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杭州天杭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路工程建设。

第二章、安全生产职责

一、指挥长职责:

l、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组织保证体系,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工作。

2、将安全工作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究安全施工,并做到“五同时”,单位在每次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时,应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对本单位安全机构的建立和健全负责。在安全监察工作上应充分支持安全人员履行职责。

4、按照国家有关的规定,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审批、提取和正确使用.

5、督促、检查各职能部门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6、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

7、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或参加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审查重大事故报告书,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二、副指挥长职责:

?l、必须在各自工作分工范围内,协助指挥长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指挥长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劳动保护和安全生的方针政策、法规和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3、组织开展全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和安全生产活动.

?4、主持工伤事故、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三、工程部职责:

?l、为贯彻“谁主管谁负责”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对所管辖工地应负责监督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和上级有关规定,督促项目部切实做好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3、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同时解决不安全隐患,遇到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不得安排冒险违章作业。

4、监督施工单位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任务的同时将安全工作贯穿到每个施工环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施工,确保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正确使用。

5、监督施工单位合理组织生产,贯彻安全规章制度和施工组织设计,加强现场平面管理,建立健全生产文明施工秩序。

6、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有关事故调查分析,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四、前期部职责:

?l、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规。

2、做好新职工的劳动纪律教育。

3、参与制订或修订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对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

?4、参加公司定期与不定期安全生产检查。

?5、抓好公务车辆的交通管理和驾驶员的日常教育。

?6、做好提出防暑降温工作。发放防暑用品.

?7、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及档案管理制度。

?8、参加工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划分因工与非因工待遇的审定及善后处理,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

五、财务部职责:

?l、遵守财务规章制度.

?2、支票、汇票、证券、经济合同等妥善保管,严防丢失。

?3、保存现金不得超过限额。

?4、所有来往财务,必须经过单位领导签字同意,手续齐全后方能给予办理有关业务。

?5、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监督劳动保护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改善劳动条件,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的实施。

6、实施劳动保护技术所发生的费用列入间接费用(或管理费用)开支,其中,安全教育费用列入职工教育经费开支。

第三章、施工单位安全管理

一、施工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对本单位安全生产负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二、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层层分解签订责任状,并实行定期考核制度。

三、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具体安全操作规程。

四、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

l、新进场的工人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和培训,并进行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2、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电工、起重、焊接、爆破、潜水、架子工、汽车司机、机械操作工等)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对上述人员应定期复训考核,不合格者停止作业。

3、坚持运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等.要经常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4、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用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五、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除进行经常性安全检查外,必须要进行定期的安全大检查。

l、项目部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形成检查纪要上报业主和监理。

2、安全检查必须由项目部领导带队,组织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3、作业线(施工队)在本施工范围内,每旬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

?4、班组实行日查制度,班前认真、详细地检查本班组的施工场所情况。施工所用构机具、材料及劳动防护用品,同时布置好安全施工注意事项。并认真做好记录。

5、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未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及时采用临时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施、定经费、定完成期限。

?六、安全技术措施及经费。

l、施工单位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在编制施工计划的同时,必须按照施工实际需要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认真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计划所需的资金费用到位和正确使用。

2、一切施工活动必须有安全施工措施,并在施工前进行交底。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3、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有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1)土石方开挖;

(2)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3)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6)拆除爆破工程;

(7)隧道工程;

(8)路基高边坡.

七、施工单位应制定路基工程、桥涵工程、起重吊装工程、隧道工程、爆破作业等安全保证措施。

八、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服装。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应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九、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十、施工单位发生生产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十一、施工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时,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并不得在事故调查处理期间擅离职守。?

十二、施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作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第四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一、施工现场的布置要符合防火、防盗、防爆、防雷电和文明施工的要求,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办公用房,仓库材料堆放现场、停车场、修理场等均按批准的总平面布置图进行布置。

二、现场生产、生活应设足够的消防水源和消防设施网点l消防器材应有专人管理,不得乱拿乱动。要建立一支义务消防队,所有施工人员要熟悉并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三、现场道路坚实、平稳、畅通,危险地点要悬挂'安全警示标志》,施工现场设置安全宣传标语。

四、各类房屋、库棚、料场等的消防安全距离符合规定,室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品。现场的易燃杂物应随时消除,严禁有火种的场所或其近旁堆放。

五、爆破施工及其材料(炸药、雷管、导火索等)的运输、储存、发放等必须符合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的规定。

六、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按《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

七、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好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八、施工单位必须对所有的机具设备进行经常性维修、保养并定期检测,保证正常运转、维护、保养、检测,应当作好记录,并由有关人员签字。

九、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要成立专门组织机构,并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十、进入高空作业人员要戴好安全帽,正确系好安全带。高空作业按照JGJ80.90(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规定进行.

十一、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执行。

十二、治安保卫工作按照当地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十三、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订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泵;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第五章、监理单位安全管理

总监办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应根据本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落实安全监理责任。实施切实有效的监理方法,将安全监理工作贯穿于整个工作监理之中。做到思想到位、人员到位、工作到位、管理到位,切实保证施工安全和文明施工的顺利开展,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具体安全监理的工作内容为:

l、监理单位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工程监理单位督促和审查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和人员配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制度、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3、工程监理单位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现场监理员对进场的施工机械设备和安全防护用品进行审查和验收.

4、工程监理单位总监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5、工程监理单位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现场监理员督促施工单位按照有关规范标准要求落实分部分项工程,各工序和关键部分的安全防护措施。

6、工程监理单位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现场监理员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检查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工人对安全操作规程的掌握情况。

7、工程监理单位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现场监理员落实现场跟踪和旁站监理制度.对关键部位、难点部位进行全过程跟踪监督,现场检查。

8、工程监理单位应每月至少一次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9、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10、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现场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现场监理员应负责对各自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监督、检查。

ll、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第六章、安全奖惩

强化安全生产与经济挂钩的管理手段,实行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1、对认真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本制度在改善劳动条件和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危害中做出显著成绩的个人和单位给予通报表扬。

2、对工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的人员提出警告限期整改.经济上适当处罚。对严重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安全操作规程、标准、规范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而造成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篇4:建设指挥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各施工单位在工程开工前,必须详细核对设计文件,根据施工场地的地形、地质、水文、气象等资料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按照《公路工程施工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各种大型承重机械设备和支架投入使用前必须进行承载力验算及做好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如在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必须先做试验,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安全生产措施是施工组织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需经监理、业主审核通过后贯彻落实。

(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安全交底,是具体贯彻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主要方法之一,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也是实际而又深刻的安全教育。要求各项目经理部布置生产任务时,对施工安全要提出明确要求,把施工技术和安全同时交底,在组织员工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订立保证安全生产措施,使人人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心中有数。坚持班前安全交底,避免操作人员盲目野蛮施工。同时要求驻地监理和业主项目工程师参加交底会,并在交底文件上签字确认。

(三)安全检查制度

建立安全生产内部监督检查制度,把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化、日常化,项目建设指挥部将成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对全线各标段的现场施工安全情况作定期、突击检查,做到及早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1、项目指挥部联合总监办定期对各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施工单位必须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检查,对照《公路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及时发现隐患并及时纠正。

2、安全生产检查办法

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项目指挥部、总监办每月组织一次;项目经理部每半个月组织一次。

(1)业主、总监办、项目经理部、施工队组织专业性的安全性生产检查,如易燃易爆物品、大型设备安装试产、重点工程施工、新产品使用等;季节性安全检查,如防火(旱季)、防洪(雨季)、防台风、防暑降温(夏季)等;重大节日的安全检查,如春节、元旦、国庆、“五一”等节日。

(2)日常安全生产检查。班组专、兼职安全员或生产值班负责人,要经常深入工地检查、检查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发现隐患做好记录,通知有关负责人进行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班组安全员是安全生产最直接、最能及时发现隐患、及时处理隐患的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如数配足,加强培训与学习。

(3)生产岗位安全检查。职工每天作业前,对自己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安全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作业。在作业过程出现隐患要及时上报。

(四)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各项目部严格按照国务院第493号令,即《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要求,发生安全事故后须立即向指挥部及总监办汇报,对影响较坏、危害较大、性质较严重的安全事故,还应向建设方作书面的专题报告。报告内容包括:事故的客观描述、事故的原因分析,处理意见及处理落实情况的追踪检查等。

(五)安全预案制度

要求各项目经理部对安全隐患较大的重点工程制定安全预案,以预防措施为主,制定相应得应急系统及抢救预案。业主制定相应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六)事故处理制度

一旦事故发生,承包人须尽快将事故详细情况报告监理工程师及上级主管部门。若遇重大交通事故或其它重大伤亡事故,承包人须立即报告监理工程师和事故所在地的公安、交通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

(七)事故分析制度

某分项工程或某部位如发生伤亡事故,项目经理和安全部门须及时组织实地调查分析、找出原因,掌握事故发生的规律,举一反三,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防止再发生同类的安全事故。

(八)安全事故通报制度

对台风、暴雨、冰冻的到来及传染病的传播实施通报,让各单位提前做好预防措施,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如类似全球性非典型肺炎等传染病一旦发生,则应发文要求各参建单位注意定期消毒,做好预防措施。

(九)安全生产宣传、培训、考核制度

各参建单位必须重视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工作,充分运用广播、电视、墙报专栏和各种会议等手段,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知识教育工作,对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及安全技术标准的教育和培训,尤其是要加强外来民工的上岗和轮岗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特殊工种作业必须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档案制度

根据《广东省各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的有关要求,要求项目建设指挥部和各施工单位内部建立安全生产档案,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的原始记录在各单位内部进行系统归档。

篇5:工程建设指挥部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坚持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当安全与工程质量、进度、成本发生矛盾时,必须首先服从安全,坚持不安全不生产的原则。对安全事故的处理坚持“三不放过”原则(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

第二条各参建单位行政第一责任人是本单位、本部门、区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管安全工作,对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指挥部和各项目之间实行“行政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主要负责,各部门负责人和各项目责任人具体负责”的三级安全管理责任制。

第三条参建单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配备合理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专业人员,各级领导要严格执行“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各级专业技术人员与负责人必须对本专业的安全技术、工程区域安全技术负责,各业务职能部门必须对本部门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对工地现场临时发生的安全隐患、事故的安全管理,执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第四条党、政、工、团齐抓共管

1、党委和各支部要切实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要督促检查各级行政部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

2、对党员干部考察、考核、提拨录用时,必须把安全工作的好坏作为先决条件,政治思想工作必须首先把安全生产列入主要内容。

3、指挥部的工会在安全生产中,要充分发挥群众的监督作用,切实抓好各级群监组织并起到有力监督作用,并认真做好员工的安全培训工作。

4、指挥部的团支部要组织好青年团员并发挥其作用,切实做好青年员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培训。

5、康东路各参建单位的支部、工会、团支部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员工、青年团员学习各种安全法规。

第二章318指挥部各级领导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一条指挥长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七条之规定:指挥长是指挥部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指挥部安全生产负全面责任,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每季度亲自主持一次全指挥部性的安全大检查,并亲自或委托分管安全领导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广泛听取各级领导、指挥部安全办公室、工程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单位反映的安全情况,及时研究解决工程施工中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

3、参加制定指挥部内重大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参加制订安全奖惩等重要制度,优先保证安全生产所需的人、财、物,在工程施工中发生重大灾害事故与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时必须亲临现场指挥,按照救灾预案组织抢救、抢险。

4、深入现场,听取员工以及施工人员、群众反映安全上存在的隐患问题,正确处理好安全与质量、安全与进度、安全与效益的关系,必须坚持安全第一、不安全不生产。

5、重视员工健康与职业安全,指挥部年初要计划列支一笔安全经费,并用于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实施。

第二条分管安全副指挥长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分管安全副指挥长是指挥部安全生产第二责任人,对指挥部安全工作负具体领导和管理责任,必须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2、建立健全与项目建设相适应的本单位的安全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负责组织制定指挥部安全奖惩等重要制度,参加制定指挥部重大安全技术措施规划。

3、加强对职工的安全培养与教育,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负责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学习、检查及考评等活动,总结、交流、推广和报告本项目内参建单位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督促各参建单位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工作。

5、负责组织制定指挥部安全工作计划,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事故分析、处理、上报,监督各部门的安全工作。

6、主持召开安全办公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上存在的重大问题,督促整改事故隐患。

7、定期现场解决安全上存在的各类隐患,全力支持安全管理办公室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监理工程师的工作,随时听取安全生产意见和建议,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首先服从安全,坚持不安全不生产。

第三条分管工程副指挥长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分管工程副指挥长是指挥部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人,对指挥部安全工作负具体领导和管理责任。要严格执行在管工程进度、质量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把安全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计划、布置并进行检查和总结评比。参加每季度的安全大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处理重大事故隐患。

3、检查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测等合同单位履行合同义务情况,督促各参建单位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交底工作以及重大技术方案的审查。

4、在项目实行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安全隐患抄告制度,规范项目建设安全基础工作。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首先必须服从安全,坚持不安全不生产。

5、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细化落实到工程发包合同中,保证合同内容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6、督促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执行工程强制性标准、施工规范、规程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材料库房及办公生活设施的安全管理等进行日常检查;督促监理单位对工程重点部位、重点环节进行专项安全检查:并督促整改落实。

7、深入现场,调查了解生产中存在的各类事故隐患,广泛听取各级单位、部门反映的情况,改进安全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条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是指挥部安全生产技术负责人,负责指挥部的安全技术。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在招投标及合同签订过程中,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细化落实到施工监理合同、施工合同中,并保证合同内容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3、负责组织工程的设计方案、施工计划方案及安全措施,负责审查指挥部各部门安全措施,以及编制安全生产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重大安全生产技术的审定工作。

4、负责招标用的办公设施、设备以及招标文件、合同、各种图纸等的保管监管工作,严禁泄密,防止重要文件、合同、图纸的遗失和被盗。

5、负责安全技术装备、车辆、器材、仪器表的计划调配,负责改革推广新工艺、新方法,并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6、积极协助指挥部分管领导及其他部门的工作,参加指挥部举行的安全生产活动。

7、积极协助指挥部分管领导的工作,当施工现场发生灾害事故时,应积极投入抢险救灾工作。积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第五条工程处处长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工程处处长是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工程处内部人员及办公设施、设备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在管工程进度、质量的同时,必须要管好安全。

2、认真执行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同时协助指挥部分管安全和分管工程的副指挥长搞好安全管理工作,把各施工工程的安全管理措施贯彻到各工程施工管理中去。

3、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所规定的“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细化落实到工程发包合同中,并保证合同内容不得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要求。

4、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教育,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在工程质量、进度等检查的同时,协同安全管理办公室、监理协调办对施工单位执行工程强制性标准、施工规范、规程的情况进行检查;会同安全管理办公室,督促监理单位对施工现场、材料库房及办公生活设施的安全管理等进行日常检查,对工程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大技术方案进行专项安全审(检)查。

6、负责配合安全管理办公室对各施工单位安全技术装备、安全技术措施、规章制度落实执行情况的检查,如发现在施工中有“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应立即停工整改。

7、检查督促勘察、设计、监理、施工、检测等从业单位履行合同义务,积极参加安全工作例会,及时发现、报告或处理安全隐患,规范项目建设安全基础工作,把会议精神贯彻到工作中去。

8、当工程施工中发现灾害时,积极协助进行抢险救灾工作,协助善后的调查处理和事故分析。

9、当施工现场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时,应按程序报安全管理办公室以及相关领导。

10、深入现场,参与处理安全技术上存在的疑难问题,参加工程验收,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当安全与生产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坚持不安全不生产。

11、负责对防汛、环保、水保工作进行监管。

12、审查施工方案时,组织道路保通方案、技术措施及投入情况审查,对照合同进行道路保通工作的日常检查督促。

第六条?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1、安全管理办公室主任是指挥部所辖范围安全监督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在组织管理好安全全面管理工作的同时,必须督促管理好整个指挥部所管辖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协助指挥部分管副指挥长搞好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把安全生产的措施贯彻到施工现场的施工过程中去。

3、建立健全本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学习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建立健全指挥部各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5、检查各监理、中心试验室、施工单位等参建单位的安全技术措施、人员、装备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和工程安全所需。

6、审查各重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对安全技术措施、装备不到位的施工单位、重点工程,有权建议不予开工或停工整顿。

7、组织进行安全检查,对重点工程进行重点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积极组织参与指挥部的安全办公会议。

8、积极协助指挥部分管安全工作的领导督促管理好安全工作,当施工现场发生灾害事故时,应立即前往灾害事故现场协助领导组织救援、抢险工作。

9、对内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负责拟定指挥部安全生产责任书,并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对外督促监理、施工单位分别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分别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人,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明确各自的职责和具体责任人,建立井然有序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程序。

10、主动积极与地方加强沟通,争取地方对项目的理解,为项目施工提供良好外部环境。

11、组织制定各类安全应急预案。

12、组织安全管理办公室、协调办制定或审查道路安全保通方案,完善保通预案,切实做好道路安全保通工作。

13、负责组织道路安全保通工作检查,审查各施工单位的保通设备投入及运行情况,组织道路保通预案演练和道路保通工作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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