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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项目施工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6

高速公路工程项目施工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

1、施工环境现状及环保和水保的主要特点

隧道区内属北亚热带季风气候,冬季干旱,夏季多雨。年均降雨量900~1600mm,主要集中在6~9月份。

本工程地处剥蚀中低山区,沟谷纵横,植被发育,灌木杂草丛生,洞身地段沟谷地表水发育,在桃李冲、石冲等处形成沟谷,水量较大,常年有水。

茶子脚隧道进出口洞口段边仰坡的开挖,难以避免的破坏周围的植被,造成水土流失;加之隧道大量弃碴不能充分利用,需在周围选址弃碴,碴场边坡应做好支挡防护设计,以保护当地环境,防止暴风雨冲刷下形成泥石流。

根据以上特点,施工中如何保护当地水资源和现有植被,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当地环境的破坏,是我们应该高度重视的问题。为此,特制定如下目标和措施。

2、方针和目标

方针:全面规划,合理布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强化管理。严格贯彻执行"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环保原则。

目标:坚持做到"少破坏、多保护,少扰动、多防护,少污染、多防治",使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监控项目与监控结果达到设计文件及有关规定,教育培训率100%,贯彻执行率和覆盖率达100%。

3、保证体系

贯彻执行《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GB/T14001:1996),针对工程及环境特点,从人、机、料、法、环、测六个方面,建立完整的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保证体系,保证环保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保证体系详见图15-3-1。

4、管理机构及主要职责

4.1管理机构

根据工程对环境的要求,项目成立环保领导小组,项目经理部设环

保协调部,内设环保工程师1人,对外协调员1人,每个作业队设专职环保员1人,每个施工班组设兼职环保员1人。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保证组织机构见图15-4-1。

4.2主要职责

4.2.1领导小组职责

⑴贯彻执行有关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和建设单位、工程监理环保规定中的强制性条款;严格执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复该工程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⑵健全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组织机构,制定环保目标和有关规章制度,对本标段施工环保及水土保持工作负总责。

⑶负责施工期间环保、水保措施和方案的制定与实施。

⑷讨论、研究和解决重要环保事宜。

4.2.2环保协调部职责

⑴组织学习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贯彻执行领导小组的指示并督促落实。

⑵保持与业主、环境监理及地方环保部门的联系,接受监督检查和指导。

⑶负责环保体系标准和有关规章的贯彻落实,确保环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⑷组织对下检查和指导工作,深入基层认真调查和收集环境保护好的做法,并在本标段推广应用。

4.2.3环保协调部部长职责

⑴对施工中的施工环保、生态环保及水土保持工作负总责。

⑵制定和签发本标段施工环保及水土保持实施性计划。

⑶领导和带头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环保政策法规,保证环保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⑷分解施工环保及水土保持目标,并责任到人进行实施。

4.2.4小组成员和环保工程师职责

⑴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业主及施工技术细则规定的强制性条款。

⑵遵照执行项目经理部下发的有关环境保护的各项规章和指令,同上级和相关业务部门保持联系,对下做好环保指导和服务工作。

⑶经常深入施工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⑷负责环保管理体系在本职权范围内的有效运行。

4.2.5施工队长职责

⑴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业主及施工技术细则规定的强制性条款。

⑵遵照执行项目经理部下发的环境保护的各项规章和指令,同上级业务部门保持联系,加强施工环保管理,保证环保管理体系在本队有效运行。

⑶加强对本队施工人员的环保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全员环保意识,使人人知道保护环境就是珍爱生命。

⑷对本队施工区内的环保及水土保持工作负全责。

4.2.6专职环保员职责

⑴对本队施工区内的环保工作、管理体系有效运行情况负业务责任。

⑵做好对本队施工人员的宣传教育,贯彻和执行国家、当地政府、业主的环保规定,以及上级单位的要求。

⑶协助队长做好环保工作的实施、检查、验收和奖惩的工作。

5、宣传教育培训

5.1对施工沿线进行调查和收集资料,充分了解当地生态环境和植被保护的法律和法规。

5.2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将环保工作纳入各单位的创优达标综合考核项目中,使环保工作深入人心。

5.3在施工现场和生活区,设置环保宣传栏和标志牌,从日常生活做起,使所有参建员工把环境保护变为一种自觉行为。

5.4印发环保教育手册,做到施工人员人手一册,增强全体员工"环境保护,人人有责"的意识和历史责任感。

5.5组织环保专职人员的岗前培训,聘请有关环保专家对施工人员进行讲课。

6、检查制度

6.1执行环保"三检制":作业组兼职环保员先进行自检,合格后报作业队专职环保员进行检查,最后报项目专职环保工程师复查,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6.2检查落实制度:根据环保目标,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任务,确定检查方法,落实检查责任制。项目部每季度组织一次环保大检查,发现问题,找出原因,制定纠正措施并及时整改。

6.3评比奖罚制度:项目经理部设立环保奖励基金,根据项目经理部每次环保检查情况,进行单位间的综合评比,对环保好的单位通报表扬,并实行奖励;对环保差的单位,一方面督促其停工整顿,另一方面在全项目通报批评和对责任人进行罚款。

7、施工环境保护内容及措施

7.1施工环境保护内容

环境保护是按照法律法规、各级主管部门和企业的要求,保护和改善作业现场的环境,控制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噪声、振动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环境保护是文明施工的重要内容之一,它对保证人们身体健康和社会文明,消除外部干扰、保证施工顺利进行,节约能源、保护人类生存环境,保证社会和企业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本工

程施工中,我单位将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三同时",不留尾巴、不留后患,采取一切合理措施保护现场内外的环境,确保环保目标圆满实现。

7.2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7.2.1水污染的防治

施工现场废水和固体废物随水流流入水体部分包括水泥、油漆、各种油类、混凝土外加剂、重金属、酸碱盐、非金属无机毒物等,是造成水污染的主要来源。

隧道内溶蚀性废水,混凝土的生产、运输、浇筑产生的污染,施工机械设备产生的污染,劳动力高度集中产生的污染,以及其它相关配套设施产生的污染将对水源产生较大影响,在施工中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水源不受污染。

⑴施工现场搅拌站废水,隧道内排出废水和施工机械油污必须经沉淀池沉淀并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后方可排放。我们将充分利用沉淀水用于工地洒水降尘。

⑵现场存放油料的地面进行防渗处理,如采用防渗混凝土地面、铺防油毡等措施。在使用过程中,要采取防止油料跑、冒、滴、漏的措施,防止土壤受到污染。

⑶施工现场的临时食堂,污水排放设置有效的隔油池,定期清理,防止污染。

⑷工地临时厕所的化粪池采取防渗措施,应建造水冲式厕所,同时做好防蝇、灭蛆工作。

⑸化学用品、外加剂等应库内存放,妥善保管,防止污染环境。

⑹加强对地表水和地下水水质的监测,配合当地环境监测部门搞好舆论宣传和监督工作,加强对沿线施工废水的控制,发现新的污染问题及时进行处理,防止水质恶化。

7.2.2固体废弃物的处理

本标段在施工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固体废弃物,包括建筑碴土、生活垃圾、废弃的散装建筑材料、废弃的包装材料、粪便等。固体废弃物对环境的危害主要表现在侵占土地、污染土壤、污染水源、污染大气、影响环境卫生,因此在施工中要采取以下措施进行处理。

⑴回收利用。对建筑碴土可视其情况加以利用;废钢可按需要用作金属原材料;对废电池等应分散回收,集中处理。

⑵减量化处理。对固体废物进行分选、破碎、压实浓缩、脱水后减少其最终处置量,减低处理成本,降低对环境的污染。在减量化处理过程中,也可采用焚烧、热解、堆肥等技术措施。

⑶焚烧处理。对于不适合再利用且不宜直接予以填埋处理的废物,尤其是对受到病菌、病毒污染的物品,采用焚烧进行无害化处理。焚烧处理应使用符合环境要求的处理装置,注意避免对大气的二次污染。

⑷稳定和固化处理。利用水泥、沥青等胶接材料,将松散的废物包裹起来,减少废物的毒性和可迁移性,减少污染。

⑸填埋。经过无害化、减量化或焚烧处理的废物残碴集中到环保部门指定的地点进行填埋处理。填埋场应利用天然或人工屏障,尽量使需处置的废物与周边的生态环境隔离,并注意废物的稳定性和长期安全性。

施工营房和施工现场的生活垃圾,应运至环保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堆放。

7.2.3大气污染的防治

本标段工程量大,上场机械设备庞大,且集中施工;施工弃碴多,结构物大多采用水泥等易飞扬物,施工现场将会产生大量的气体状态污染物和粒子状态污染物,为避免对当地人员和房屋、树木、农作物等造成损害,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对施工现场的空气污染进行防治。

⑴选择低污染的设备,并安装空气污染控制系统。

⑵在运输、储存水泥等易飞扬物时,采取覆盖、密封、洒水等措施防止和减少扬尘。

⑶车辆进出工地不得超限运输,防止沿途撒漏。

⑷在混凝土拌和站、水泥库等对环境有重要影响的设施布置时,要充分考虑本地区的季节风向,采取远离居民区并在搅拌站进料仓上安装除尘装置,控制粉尘污染。

⑸严禁在现场焚烧任何废弃物及有毒废料(废机油、废塑料等)。生活营地使用清洁能源,保证炉灶烟尘符合标准;对施工机械车辆加强维护,以减少废气排量;对汽油等易挥发物品要密闭存放,并尽量缩短开启时间。

⑹配备专用洒水车,对施工现场和运输道路经常进行清扫和洒水湿润,减少扬尘。

7.2.4施工噪声、振动和光的控制

(1)由于隧道进出口工区距离村庄较近,施工中应采取措施或改进施工方法,使施工噪音、振动达到施工场界环境标准,其措施和方法报监理工程师批准。

(2)合理安排工序,夜间施工尽量降低噪音,作业辐射强噪声强的施工机械如搅拌机尽量避开夜间施工,弃碴尽量安排在白天。

(3)在设备选型时,选择低污染、低噪声设备,对可能造成粉尘污染的设备安装污染控制系统。对本工程使用的机械设备进行详细的建筑声影响评估,并采取消音、隔音材料、护板等设施降低噪音。

7.2.5施工人员作业环境保护

隧道内施工采取跟踪监测烟尘浓度及通风效果,开挖面爆破后及时通风,不达标不能施工,保持洞内施工环境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8、水土保持措施

根据水利部、国家计委、国家环保局联合发布的《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的要求,结合本工程所在地的实际情况,特编制如下措施。

8.1水土保持的组织措施

8.1.1保护生态,做好水土保持工作,实行"三同时"制度,加强对施工人员水土保持的教育管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及《自冶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

8.1.2建立水土保持管理机构,配置专职水土保持员,建立健全水保体系,坚持"预防为主,综合防治,全面规划"原则,抓住本工程水土保持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确保水源、植被不被污染和破坏。

8.2水土保持技术措施

施工前邀请地方水保部门共同对沿线水文、地质、植被情况进行调查,共同制定水土保持方案和措施。

8.2.1水环境保护

为防止隧道修建对环境产生过大的危害,对可能发生的突水突泥地段按"堵排结合、限量排放、以堵为主"的原则,实施以围岩注浆固结圈、防排水网络及加强型复合式模筑衬砌组成的结构体系。在地下水发育段采用超前或径向注浆堵水措施。

构造物基础施工时,对基坑开挖的土、石不得弃于河内、沟中,要设防护后弃土,防止遇雨时流入河内。基础施工完成,及时对基坑进行回填防护,防止基坑日后被冲刷。

8.2.2生态环境保护

(1)合理规划施工用地

在施工准备阶段,我们将结合设计图纸,对现场拌和站的设置、弃碴场的选择、施工便道的设置等进行进一步的调查,详细掌握第一手资料,以"减少植被破坏,少占耕地"为原则,合理规划临时用地,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用地。

隧道施工本着"早进晚出"的原则,尽量减少堑坡和开挖,对边仰坡及时进行防护,避免对原生态地表大范围的破坏和冲刷。

(2)弃碴场的设置与防护

施工弃碴(土)主要是隧道挖方和洞口开挖,以及路基弃土。弃碴场的选择应优先选择在地形低洼、不易受河流、沟渠等地表径流冲刷的山间沟谷荒地作为弃碴场。

施工时严格按批准的弃碴规划有序堆放和利用,为避免弃碴流水造成对环境的影响,对弃碴脚进行水泥砂浆浆砌片石挡墙防护。碴顶设计成排水坡排水,坡面植草皮防护。在弃碴场顶设一道截水沟排水。

8.2.3竣工后水土保持措施

施工中严格按设计方案施工,尽量减少植被破坏。废弃的砂、石、土必须运至指定的弃碴土场堆放,做好挡护和绿化。工程竣工后,对弃土场、生产生活用地及施工便道等,按照当地水土保持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复耕或绿化,同时修建好排水系统,防止水土流失。

篇2:铁路建设工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监理工作措施

铁路建设工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监理工作

[1工作依据

[1.1工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依据

1国家和铁道部关于铁路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2经批准的开工项目环境评估意见书。

3施工区域地方的环保规定。

4本项目的设计文件及相关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程设计。

5建设单位下达的有关工程项目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规定和要求。

6委托监理合同。

7施工合同。

[2主要监理工作

[2.1工程开工前,总监理工程师应在项目监理机构中安排一名专职或几名兼职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工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监理工作。

[2.2项目监理机构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应专门列出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监理工作内容,安排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监理实施细则。

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项目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如下内容:

1本工程项目的工程特点与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要求;

2环保监理的工作范围及工作重点;

3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监理工作流程;

4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目标、控制要点及监控手段;

5工作方法及措施;

[2.3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图纸现场核对及参加设计交底时应熟悉了解施工现场的环境特点,施工图中专门列入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程内容。掌握设计文件中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程措施及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要求。

[2.4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对施工单位在工程施工中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方案、实施办法进行审核。符合相关规定,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提出审核意见,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控制工期工程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后报建设单位。

[2.5审查施工单位现场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组织机构、专职人员、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及相关制度的建立,当符合要求时,总监理工程师才能批准工程开工。

[2.6督促施工单位与当地环保部门建立正常的工作联系,了解当地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要求和相关标准,取得当地环保部门的支持。

[2.7施工过程中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进行跟踪检查,对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程项目进行检查及验收。

[3控制要点

[3.1临时施工道路的开挖及修建

1施工单位修建临时施工道路、征地或租用土地要取得当地环保部门的批准,办理相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手续。

2按设计图要求控制临时工程对环境的影响。

3修建过程中对树木的砍伐,要办理相关手续。

4对原地形地貌的破坏,施工完成后必须予以恢复。

5临时便道的修建,如对地表水系造成影响,施工中必须采取措施,施工结束后对原来的地表水系要予以恢复。

6施工弃碴不得弃入当地河、湖,不得影响现有地表水系,应集中在指定弃碴场地。

[3.2水上施工作业环境保护措施的检查

1水上施工作业方案必须符合环保的要求。

2水上钻孔作业不得向河湖中,也不得向岸边弃碴,应集中用船运至指定弃碴区域。

3筑岛施工或修建临时丁坝,必须征得当地水利部门的批准,筑岛或修建临时丁坝不应引起水流大的改变,防止一侧冲刷,另一侧淤积。

4采用泥浆护壁钻孔施工,应有专门的造浆船,废弃泥浆不得向河湖倾倒,应采取相应措施集中到指定地点弃放。

5严禁向河湖倾倒建筑垃圾。

[3.3取土场,弃土场的使用和恢复

1施工中取土及弃碴应在设计文件中指定的位置,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办好相关的征地手续。

2检查取、弃土场便道扬尘对环境影响的控制措施。

3施工取土场及弃碴场应建立良好的防排水系统,弃碴场挡护结构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4施工结束后,应根据周边地貌特点,对取土场予以恢复,在取土场及弃碴场周围,应按设计要求进行地表绿化。

[3.4施工污水排放的处理

1隧道施工中,污水不经处理不得直接排入洞外地表,也不得直接排入附近河湖之中。

2施工营区的生活污水,必须建立适当的污水处理设施,不得直接排入附近河湖之中。

[3.5施工营区的环境保护

1施工营地要进行适当绿化,以便与周围环境相协调。

2生活垃圾,固体废弃物必须集中放置运至当地的垃圾处理点,不得随意丢弃。

3施工营区要有专人进行卫生清扫,搞好环境卫生。

[3.6施工现场周围水系的保护

施工中应尽量保护当地水系,如有破坏,应采取工程措施予以恢复,防止地表水土流失或造成堵塞,排泄不畅。

[3.7施工影响区的恢复

施工结束后,应按照原地貌特点,进行土地复耕,地貌恢复并进行绿化,清除一切施工垃圾。硬化的地面、地表临时建筑予以凿除。

[3.8混凝土拌和站的环境保护

1污水处理:施工中的污水、设备清洗污水要经处理才可排放,并应建立排水系统。

2原材料堆放,要符合规定。

3混凝土搅拌机要适当封闭,防止扬尘污染。

[3.9隧道内施工环境

1隧道内施工要建立良好的通风系统。

2督促施工单位定期对有害气体排放进行检测。

3弃碴运输尽量采取减少污染环境的手段(如轨道运输等)。

4现场作业人员劳动保护要符合有关规定。

[3.10改良土施工控制环境污染措施的检查

1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根据投标承诺及批准的施工方案检查施工单位采用的机械设备及施工工艺。

2采用拌和场集中配制时,检查堆料覆盖、拌和配料的封闭(或半封闭)设施。

3对于路拌施工,检查撒灰、拌和使用的设备、检查是否采取了有效措施控制扬灰。

[4主要工作方法和措施

[4.1巡视与指令

1监理工程师应经常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了解各项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状况。对重点工序或重点施工地段,进行检查,了解环保进展。

2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监理工程师通知,指令施工单位改正,并对整改结果进行复查。

[4.2设计文件中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项目按设计要求进行验收

1路基边坡植草及地表排水系统

2弃碴场挡墙的砌筑及岸坡防护

3站场排污设施、排水系统

4电磁污染防治措施

[4.3主要措施

1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与工程主体同步验收,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不达标工程不予验收

2经济措施:监理工程师应根据工程量清单中技术措施费所列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费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达不到要求该项费用不予计价支付。

3报告:对环境保护、水土保持不重视或不采取措施的单位,及时向建设单位或铁道部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建议列入不良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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