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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基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5

深基坑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

我公司对于本工程非常重视,因此力求高标准、高起点、实现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双丰收,特确定本工程的管理目标是创双标化工地的要求。本工程施工过程中成立以项目经理为总指挥,安全员具体负责,其他生产人员配合落实的安全保证体系。为确保达到这一目标,本工程确定实施以下管理措施。

一、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措施

1、及时办理各种手续:如渣土证、夜间施工许可证;

2、夜间施工时尽可能减少噪声及工地灯火对外围的影响,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周围居民的影响。

3、进出大门的车辆及机械均应保持清洁卫生,在车轮上的泥土应在大门口的排水沟处冲洗清好,在车斗上的泥土不得脱落,若有脱落可能的泥土必须在工地内铲除。同时安排人员对道路进行清扫,确保市容卫生。

4、建立和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对职工进行上岗教育。

5、基坑围护及人员上下通道设置:在施工过程中,沿建筑物四周在明沟内侧搭设1.5米高的防护架子,竖立钢管长2米,间距3米,竖向钢管打入地下0.5米,用砼浇牢,保证防护架子不倾覆,横向用钢管上下做四道横棱,外面用安全网封闭,所有钢管漆成红白颜色,内外悬挂宣传标语和警示牌。进入地下室通道做四处(通道口做门封闭,下班后由门卫关闭),通道口搭设钢管斜道。斜道搭设沿基坑斜度布置,宽1.2米,下面用两根钢管搭设做踏步,斜道坡度35度左右,斜道边上做1.2米高的扶手,横棱三道。

6、各种机械设备均设有防雨设施,机体各部件完整,设随机开关,各种保险装置齐全,机体设接地保护。

7、加强对施工人员管理,杜绝打架斗殴、赌博等危害社会治安情况发生。

8、场地材料堆放整齐,加强工人消防意识,易燃材料处设灭火器,防止发生火灾。

9、对职工进行上级部门、公司有关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纪律、技术措施等的教育。凡参加施工的各类人员,均须接受公司、项目部、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由安全员定期对全体职工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做到人人受教育,个个树立"安全生产"的思想,人人明白岗位的安全生产要领和注意事项,消除各种安全隐患。

10、各工种班组长作业前要明确分工,统一指挥。

11、施工作业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12、季节性施工按关规定,采用各项保证措施,夜间施工作业应有足够的照明。

13、轮班作业要有安全技术记录,各工种作业按方案形成流水施工,以保证安全生产。各班组作业人员禁止酗酒,操作人员精神要集中,发现异常立即停机,遇到恶劣气候,按规定停止作业。

14、各种机械在操作时,不得进行维修保养,所有电器设备非电工人员不得乱动,每机均装上触电保护器,以防触电,高空作业与地面作业,必须遵守安全规定。各种机械作业停止时,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停放在合适位置。

15、施工现场的一切电源、电路的安装和拆除必须由持证电工操作。配电箱安装牢固,所有电器须严格接地、接零和使用漏电保护器。照明、动力分开控制,严禁一闸多用。严禁用钢丝代替保险丝、私拉乱接,经常对工人进行建设工程现场使用安全规范教育,并认真执行。

16、土方开挖在夜间施工时,挖土现场应配备足够的照明设备,同时对各照明线路应架空,线路应经常检查,不得有裸露或拖地,车辆进出应做好保护措施。

17、人员进入坑内必须戴好安全帽,同时不得进入挖机旋转范围内及车辆通道区。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18、机械操作司机必须持证上岗操作。

19、服从项目部各种规章制度,加强职工素质教育,力争施工管理水平上一个台阶。

20做到各车辆有条不紊、遵纪守法、文明操作、礼让三分,司机认真操作,做到细致、恰当、不喝酒、不嘻闹,并及时保养机械;以确保施工安全。

21、严格按施工流程施工,以防侧向压力突增,对整体围护系统造成不利。

22、对围护系统的结构严禁撞击碰打,对安全设施应予以保护。

23、挖土时做好土体松动的观察工作,对土体出现的裂缝作24小时监测并做好警示牌。土方开挖后,按现场安全防护要求在基坑的周围搭高安全保护栏杆,避免人员跌落。严格控制坑边荷载。

二、挖土施工安全措施

1、机械行驶道路应平整、坚实;必要时,视工地地质条件,底部应填建筑垃圾、卵砂、道渣或以枕木、钢板或路基箱垫道,防止作业时下陷;在饱和软土地段开挖土方,应先降低地下水位,防止设备下陷或基土产生侧移。

2、多台挖掘机在同一作业面机械开挖,挖掘机间距应大于10m。

3、规定开挖路线、顺序、范围、底部各层标高,边坡坡度,排水沟、集水井位置及流向,弃土堆放位置等,避免混乱,造成超挖、乱挖,应尽可能的使机械多挖,减少机械超挖和人工挖方。

4、在斜坡地段挖土时,应遵循由上而下、分层开挖的顺序,以避免破坏坡脚,引起滑坡。

5、做好地面排水措施,以拦阻附近地面的地表水,防止流入场地和基坑内,扰动地基。

三、环境保护措施

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止由于建筑施工造成的作业污染和扰民,保障建筑工地附近居民和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促进社会文明的进步,必须做好建筑施工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

(一)、管理目标

1、防大气污染达标:施工现场场尘、生活用炉、灶烟尘的排放符合要求(扬尘达到国家二级排放规定,烟尘排放浓度<400mg/Nm3。)

2、生活及生产污水达标:污水排放符合《**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3、施工垃圾分类处理,设置分类垃圾箱,尽量回收利用。

4、节约水、电、纸张等资源消耗,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二)、管理措施

1、施工垃圾和渣土要及时清运,清运前,要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2、泥和其它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尽量安排库内存放。露天存放时要严密苫盖,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洒飞扬,以减少扬尘。

3、施工现场要制定洒水降尘制度,配备专用洒水设备及指定专人负责,在易产生扬尘的季节,施工场地采取洒水降尘。

4、现场排放的废水(冲洗泵车、汽车的污水)要排入沉淀池内,经二次沉淀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线或回收用于洒水降尘。未经处理的泥浆水,严禁直接排入排水设施。

5、食堂污水的排放控制。施工现场临时食堂,要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产生的污水经下水管道排放要经过隔油池。平时加强管理定期掏油,防止污染。炉、灶烟囱应设置除尘、降噪设施,以降低烟尘排放和噪音

污染。

6、制定水、电、办公用品(纸张)的节约措施,通过减少浪费,节约能源,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

篇2:钢结构工程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

钢结构工程安全生产与环境保护管理

我公司将严格按照创建文明安全工地的标准和要求、有关建筑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坚决按照市相关规定执行我们将根据OSHMS18000《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体系标准》、《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本企业《环境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手册》的要求管理现场,建立现场安全管理体系,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相应的措施和制度,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1安全管理

工作依据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方面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建筑业安全卫生公约》

《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规程》(DBJ01-62-20**)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GB50194-93)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95-99)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

《扣件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

《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建筑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

针对本工程的安全管理规定

1.1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或2米以上,无法采取可靠防护措施的高处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带。

1.2施工交叉作业时应当指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人员进行检查与协调。

1.3在进行钢柱吊装作业时,起重机械司机及信号人员应熟知和遵守设备性能的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中吊装方法的全部内容。

1.4严格执行"十不吊"的原则。

1.5车间安全专职人员在日常巡视、检查及验收的同时,要对所巡视、检查及验收部位的安全状态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调整,并对整改结果进行检查、落实并书面报送监理工程师。

1.6对施工过程中所需的安全措施、设备及防护用品严格控制:包括施工过程中所需搭设的安全设施、设备及防护用品,必须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7施工现场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进出线,必须使用胶皮绝缘电缆。

1.8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和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

2安全管理机构

3环境保护控制

工作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

《北京市建设工程现场场容卫生标准》

《北京市建设工程现场环境保护标准》

环保目标

加强绿化工作,创建"花园式"工地。

针对本工程的工作制度

3.1检查落实环境保护施工制度并有书面记录可以备查。

3.2检查落实现场场容卫生制度、厕所卫生管理制度并有书面记录可以备查。

3.3检查落实现场材料堆放,库房管理制度库房管理制度并有书面记录可以备查。

3.4施工现场应制定卫生急救措施,配备保健药箱、常用药品及防护用品。

3.5各种材料及构配件按要求分规格码放整齐,合理保管,方便使用。

3.6现场内各种材料统一布置,分类摆放整齐,材料标识要清晰准确,并进行覆盖。

3.7现场施工严禁敲打构件,控制高噪声污染。

3.8禁止将有毒、有害废物排入下水道,检查排水管道,防止泥浆、污水、废水外流堵塞下水道。

3.9遇有6级风以上天气立即停止吊装作业。

3.10工程物资进厂要符合国家规定的绿色环保材料要求。

4安全措施

4.1安全管理体系

4.1.1安全管理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4.1.2安全生产责任制

(1)生产经理是项目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整个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负责;

(2)总工程师负责主持整个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制作加工中的技术问题、加工工艺的编制、季节性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审核工作;

(3)生产部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的计划和组织落实;

(4)专职安全员负责对分管的加工现场,对所属各专业分包队伍的安全生产负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的责任;

(5)车间各作业段长是其工作区域(或服务对象)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其工作区域(或服务对象)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4.1.3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教育制度;所有进场施工人员必须经过安全培训,经公司、车间、岗位三级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安全学习制度;生产经理针对现场安全管理特点,分阶段组织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学习,各分包队伍在专职安全员的组织下坚持每周一次安全学习,施工班组针对当天工作内容进行班前教育,通过安全学习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

(3)持证上岗制:特殊工种持有上岗操作证,严禁无证上岗。

(4)安全隐患停工制:专职安全员发现违章作业、违章指挥,有权进行制止;发现安全隐患,有权下令立即停工整改,同时上报公司,并及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4.2安全管理措施

4.2.1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及上级颁发的有关三大规程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施工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

4.2.2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并达到国家规范的各项要求。

4.2.3参加施工的人员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严格,应坚守工作岗位,严禁酒后作业。不合格人员解决清退,下岗处理。

4.2.4起重工、焊工、电工、起重司机等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4.2.5正确使用各种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进入施工现场个人防护用品齐全,正确使用;

高空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安全帽、安全带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不得使用。

4.2.6各级安全员要经常到班组和现场检查安全情况,宣传安全注意事项,检查指导安全工作。

4.2.7组织安全员和施工技术人员参加的加工现场安全检查,每天一次,发现问题落实责任者,及时处理和整改。

4.2.8组织安全员和施工技术人员参加经验交流和事故分析会,推广先进的安全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促进安全工作的不断提高。

4.2.9加强对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巡视检查,定期维修;大风、雨、雪等恶劣天气加强检查,发现异常停机处理。

4.2.10动火作业必须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4.2.11安全巡视

安全专业员在安全主管领导下开展日常安全巡视工作。各责任人对各自区域内可能产生安全隐患的工作点要严加检查,对施工人员作好安全提示,对出现的安全违犯行为随时查处、上报。

4.2.12安全报告

安全管理机构内各责任人,按规定填写每天的安全报告报项目安全组长,对当天的安全隐患巡视结果提出统计表,对当天的生产活动提出分析因素,提出防范措施。在现场无重大安全事故的前提下,项目安全主管编写每月安全报告经项目经理审批后报集团公司和上级安全科。如果现场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同时安国家规定的申报程序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

4.2.13安全分析会

我们对当月的安全工作进行分析,对安全隐患提出整改完工时间,对以后的安全工作提出预防措施,对安全事故进行分析,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罚意见,对其他承包商的安全工作提出配合要求,对下月的安全工作提出新的指导意见。

4.3安全施工措施

每个单项工程在施工前编制安全作业措施,并逐以审批作为安全施工措施的补充文件

4.3.1设备、材料和构件堆放场地必须平整坚实,各区域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以防止吊运撞击。

4.3.2设备、材料和构件要求分类码放,码放高度要执行有关规定,并有防护措施。

4.3.3各种孔洞四周加设防护栏,夜间设红灯标志,并有充足照明。

4.3.4配电线路必须按规定架设整齐,架空线路应采用绝缘导线,不得成束架空设置和地面明设。

4.3.5配电系统必须采取分级配电,各类配电箱、开关箱的安装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开关电器应标明用途,各类配电箱、开关箱外观应完整、牢固、防尘。箱体应外涂安全色标,统一编号,拉闸停电进行检修时,必须在配电箱门上挂"有人操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必要时派专人看守,停止使用的配电箱应切断电源,箱门上锁。

4.3.6配电系统按有关规定采用三相五线制的接零保护系统。各种电气设备合电力施工机具的金属外壳,金属支架合底座必须按规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护。在采用接地保护的同时,应设两级漏电保护装置,实行分级保护,形成完整的保护系统。各种高大设施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4.3.7手持电动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合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保管应有专人负责。

4.3.8采用220V电源照明时,应按规定布线和装设灯具,并在电源一侧加装漏电保护器,特殊场所必须按国际规定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使用行灯照明,其电源电压不应超过36V灯体与手柄应坚固,绝缘良好,电源线应用橡胶套电缆线,不得使用塑胶线,行灯变压器应用防潮、防雨水设施。

4.3.9电焊机应单独拉线设立开关,外壳应做接零或接地保护,一次线长度应小于5m,两侧接线应接牢固,并安装可靠的防护罩,焊把线应五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应防潮、防雨、防砸。

4.3.10搬迁或移动用电设备,必须线切断电源,待安装妥善后方可使用,不能留有带电导线。

4.3.11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好相应的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是否完好。角相磨光机要有防护罩。

4.3.12大构件在厂内制作加工时需要起吊、翻身灯等,在操作时应注意:

构件起吊前须计算出重心部位,钢绳长度;夹角及钢绳直径,选择吊点,计算杆件力

(1)构件起吊时应保证水平,均匀离开平板车或地面。起重吊钩应在重心的正上方,起钩后构件不作前后、左右摆动。检查钢绳受力状况,几根钢绳应均匀受力。吊钩要求具有防跳绳装置,构件吊点应牢固,无滑落现象。起钩有施工人员指挥,操作员应仅听从专职人员指令,起钩速度应缓慢,施工人员不得站在构件上。

(2)构件起重高度应在人手可触及的高度,不能在空中自由任意摆动。构件吊运通道应无障碍物,施工人员不要站在构件运动方向,构件不得超越头顶。

(3)落钩前应明确位置,摆正构件,避免无目的随意摆放。构件下要垫放枕木以利于取出钢绳。落钩要使用慢速,经充分落钩后,钢绳不受力才能靠近取钢绳,忌手放在钩下取物,钢绳退出时不允许使用吊钩直接拉动避免钢绳弹出伤人。

4.3.13用电安全

(1)搞好安全用电。现场用电应有定期检查制度,对重点用电设备每天巡回检查,每天下班后一定要关闸。所有电缆、用电设备的拆除、现场值班照明均由专业电工担任,要使用的电动工具,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值班电工要经常检查、维护用电线路及机具,认真执行JGJ46----88标准,保持良好状态,保证用电安全万无一失。

(2)砂轮机、电钻灯移动式设备应加漏电保护形状开关。电焊机、干燥机灯发热设备应防在通风良好、干燥的地方,焊钳。焊把线应绝缘良好,不能有裸露接头。使用电动工具(手电钻、手电锯、圆盘踞)前检查安全装置是否完好,运转是否正常,有无漏电保护,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

(3)电焊机上应设防雨盖,下设防潮垫,一、二次电源接头出要有防护装置,二次线使用接线柱,且长度不超过30m,一次电源采用橡胶套电缆或穿塑料软管,长度不大于3m,焊把线必须采用铜芯橡胶绝缘导线。

(4)配电柜和用电设备应有防雨雪的措施。配电箱、电焊机等固定式设备外壳应按规程接地,防止触电。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撞击、强烈震动、液体浸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

(5)禁止多台用电设备共用一个电源开关,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制,熔丝不得用其它金属代替,且开关箱上锁编号,有专人负责。

(6)现场用电要计划进行,不得随意计划外乱拉乱接,超负荷用电,三相要均衡搭配。配电作业人员需持证上岗,非专业人员不得从事电力作业。钢桥安装现场都是能导电的构件,主电缆要埋入地下一次线要架空,不得放置在地上。

4.3.14氧气、丙烷使用安全

氧焊与气切割操作人员应为持证上岗人员。气瓶、压力表及焊枪、割枪使用前用经过检验。气瓶上应有防止回火装置、减震胶圈和防护罩。两种气瓶应分开10米以上,稳固直立,避免阳光暴晒。氧气胶管为黑色,丙烷胶管为红色,两种胶管不能互换使用,胶管应无磨损、扎伤、刺孔、老化、裂纹。焊炬使用专用点火器,禁止使用普通火柴点火,防止人员烧伤。操作人员应在通风环境中作业,现场不得有架板、木方、锯屑、编织袋等易燃物。火焰不能对准周围其它人员,作业现场应有事后检查措施。

现场专设看火人员,对明火作业的场所进行看护。

4.4卫生和急救措施

为确保管理人员和工人的安全,备有医疗人员和急救措施以及附近的急救中心的联系电话,并经常与当地卫生保健部门取得联系,积极宣传酒精饮料和毒品等危害,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章。

5环境保护措施

对环境保护做到如下要求;

5.1认真贯彻执行地方人民政府发布的《本市第六阶段控制大气污染措施的通告》。

5.2按市环保局对机动车尾气排放的要求,对施工用车进行检修,并通过环保局检测合格。

5.3认真执行国家及地区对减少施工噪声的要求,将施工噪声控制在允许范围之内,并在施工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噪声扰民事件发生。

5.4控制用火,控制烟气对环境的污染。

5.5禁止大面积喷砂扬尘。

篇3:幕墙钢结构部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措施

幕墙工程钢结构部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措施

1安全生产纪律

1.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严禁赤脚或穿高跟鞋、拖鞋进入现场;登高作业不准穿硬底或带钉易滑的鞋。为适应高作业,要特制一些可移动的作业平台,这些平台要可靠地挂靠在已经安装好的结构上。

1.2二米以上的高空作业,若无安全措施,必须系好安全带,扣好保险扣。高空作业,严禁向上或向下抛物。

1.3各种电动工具、机械设备,必须有可靠的安全接地和防护装置,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及使用。不懂电气和机械的人员严禁使用或玩弄机械、电气设备。

1.4吊装机械必须完好,扒杆垂直下方不准站人,非作业人员严禁进入吊装区域。

1.5严禁在禁火区吸烟或动用明火作业。

1.6值班人员或施工人员严禁溜岗、离岗、替岗。

1.7不准在上班、中午时间喝酒、,严禁在施工现场打、闹、玩。

1.8所有参加施工人员必须挂牌上岗,安全员必须佩戴鲜明标志。

1.9焊接时,必须将地面上的易燃物品清理干净。焊接人员施焊时,要戴防护面罩及手套,并检查电源线及焊把线是否完好无损。

1.10遇有电源线穿过板材时,必须采用套管。

1.11安装时所有电动工具的电源线必须连接可靠,完好无损,并安装漏电保护器,雨天时不得在室外使用电动工具。

1.12安装室外天沟及封檐板时,必须搭设脚手架。

1.13坚持安全员跟班作业,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提出整改建议。

1.14高空作业人员要定期进行体检,对不符合健康规定的工人,严禁上岗。

2安全生产措施

2.1每天作业开始前由施工队长总结前一天的安全施工情况,结合当天施工任务,有针对性地提出安全要求,布置安装措施。

2.2新工人上岗前必须进行安全培训和教育。

2.3施工阶段所有的临时支撑必须保留至屋面板或永久性支撑完工以后,并在临时支撑上悬挂醒目的标志(红色布条)。

2.4在安装过程中使用梯子时,注意避免超重而使梯子中段产生弯曲变形,梯子必须高出上部接触面对面600MM以上。

2.5定时对所有的施工机械设备、机具进行全面检修。

2.6决不试图在没有安全防护措施下加快工作速度和工程进度,通过教育使每个施工人员关心他们自己一样,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

2.7每天收工、开工前,专职安全员应检查所有设备,电源线路,临时拉索系统是否符合相关规范和设计技术要求,并做详细记录,发现隐患则立即通知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并限时完成。

3环境保护措施

3.1合理调整原材料的运输速度和安装速度,在保证不怠工的前提下,尽量减少材料在现场的堆放余量,尽量减少现场的赘余物。

3.2严禁在工地堆放生活垃圾。

3.3及时清理施工产生的工业垃圾。

3.4补漆时采取防护措施以防止漆料飞溅或滴到地上。

篇4:总承包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一、总则1、为了加强贵州**水库工程EPC总承包联合体项目部安全文明生产环境保护管理,确保施工生产顺利进行,依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管理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结合EPC总承包联合体项目部施工生产实际情况。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坚持“安全生产,人人有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生产管理原则。2、建立EPC总承包联合体项目部安全生产监督体系及保证体系,建立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和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网络,保证EPC总承包联合体项目部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消除危害人身安全健康的一切不良因素,保障员工安全健康,加强职业卫生和环境保护等,结合联营体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二、安全产管理目标根据贵州水头雷山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目标,结合EPC总承包联合体项目部实际,制定EPC总承包联合体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和环境保护控制目标如下:1、安全生产控制指标1)特别重大事故?0起2)重大事故?0起3)较大事故?0起4)一般事故造成千人负伤率≤3‰5)事故死亡?0起2、施工生产场所尘、毒、噪声和环保“三废”排放合格率不低于90﹪;3、不发生群体性健康事件;4、员工岗前安全培训达到100%;5、施工废水PH值,总悬浮物浓度(SS)排放合格率不低于85%;6、施工场界噪声(居民居住区域)达标率100%;7、在规定的时间内安全生产隐患整改(控制)率100%。三、安全监督管理1、EPC总承包联合体项目部建立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监督体系,对各部门、各单位施工生产过程实行全面安全文明生产环境保护监督管理。2、各部门、各单位选定一名至二名专(兼)职安全员,具体负责本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协助安全环保部做好各作业点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进行监督。3、各外协队选派2名以上的专(兼)职安全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过程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监督。四、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交纳100元~200元安全教育基金;相关管理人员和负责人交纳100元~400元安全教育基金。1、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及扣好帽带,没戴安全帽和没扣帽带者;2、穿拖鞋、凉鞋、高跟鞋到施工现场者;3、雨天打伞作业者;4、在已设立危险部位警示牌处休息或逗留者;5、作业时不穿上衣或长裤者;6、在作业时未把长发盘在安全帽内者;7、在2米以上高处作业未拴(不配带)安全带者;8、将安全带低挂高用或安全带挂钩未拴在牢固构件上者;9、从高处向下抛掷工具、材料、废渣等物者;10、酒后从事施工作业者;11、皮带机运行时,不走过桥直接跨越桁架者;五、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处交纳安全教育基金100元~2000元处罚,对相关人员及负责人处交纳安全教育基金100元~200元处罚。1、无证驾驶机动车辆的;2、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及操作施工机械的;3、不按安全管理规定在场内公路超速行驶的;4、驾驶安全机件损坏机动车辆上路行驶的;5、下坡空档滑行的;6、自卸车车箱内载人的;7、货运汽车车箱内载人的;8、装载机及行走机械驾驶室以外载人的;9、驾驶机动车及上机操作施工机械穿拖鞋的;10、不随身携带驾驶证、操作证的。六、施工安全用电1、施工用电线路实行架空线路,距地面不得低于4.5m,线材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禁止使用铁丝或其它金属线作为电源线路;2、横跨场内公路的电源线路离地面距离不得低于6m;3、架空线路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电缆线路一律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敷,在有灰尘或潮湿低洼的地方敷设电缆必须采用橡皮电缆;4、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不准置于地面上随意拖拉,必须固定在专用支架上,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5、配电箱、开关箱箱门应配锁,并悬挂警示标牌。对配电箱、开关箱及其它带电设备进行检查维修和搭接电源线路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指派专人监护或悬挂停电警示牌,严禁带电作业;6、各种电器(用电机械)必须按设备要求配置接地或接零,杜绝疏漏。施工现场的电力系统严禁利用大地作相线或零线;7、所有用电设备,除作保护接零外,必须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安装漏电保护装置;8、露天装设的照明灯具应采用防水式灯具,距地面高度不低于3m,室内灯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2.4m。9、施工作业区、施工道路、临时设施、办公区和生活设置足够的照明,其照明度应不低于照明数值表的规定。照明数值最低照明度的规定数值序号作业内容和地区照明度L*(勒克司)1一般施工区、开挖和弃渣区、场内交通公路、堆料场、运输装载平台、临时生活区道路装载混凝土302混凝土浇筑区、加油站、现场保养场503室内、仓库、走廊、门厅、出口过道504地弄和一般地下作业区505地下作业掌子面1106一般施工辅助工厂1107特殊的维修车间200违反上述规定的处交纳100元-2000元安全教育基金,相关管理人员及负责人处交纳安全教育基金100元-500元。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安全管理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必须单独设置,其设置远离生产、生活区域和重要设施,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经当地公安机关审批;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库房内,储存的方式、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严禁性质相抵触的物品(如:炸药与雷管、氧气和乙炔等)混存在一个库房内;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和部位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牌,禁止携带火源进入仓库;4、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专职保管员,安全保卫人员必须进行24小时值班,不得擅离职守。违反上述规定的处交纳教育基金200元-5000元,相关管理人员及负责人处交纳安全教育基金200元-2000元。八、防火安全管理1、各单位(部门)第一负责人是防火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贯彻执行有关消防法规及施工局防火安全管理规定,对本单位应及时掌握防火安全动态,建立防火安全管理制度,配备必须的消防器材及防火设施,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2、各单位不得在施工区域内乱搭乱建房屋。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线路,不得使用电炉、明火在室内进行取暖及做饭。3、严禁任意堵塞消防安全通道,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设施、故意损坏、丢失、拆除。4、下列部位禁止使用明火及吸烟:(1)炸药库房、油库、易燃易爆和化学物品等仓库、堆料场;(2)乙炔、氧气储存处;(3)配电房、制冷系统、木材加工车间;(4)员工集中住宿处;(5)具有易燃设备运行场所;(6)在装填火工产品作业现场及现场临时堆放火工产品处;(7)其它悬挂防火警示场所等;违反上述规定的处交纳安全教育基金200元-1000元。相关管理人员及负责人处交纳安全教育基金200元-500元九、安全生产投入管理1、为了保障生产安全和职工健康,针对特定危险以及职业危害而进行的工程项目的费用。如完善、改造和维护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具有潜在危险的工艺改造费用;各种警示装置、标志、器材费用;安全课题研究费用;临时性安全防护设施费用等。

2、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费用等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造成人员伤亡的危险因素进行评估、整改、过程控制所发生的投入费用,以及发生事故后各单位对事故现场的安全防护整改等费用投入。3、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及安全活动费用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包括新员工入场三级安全教育,工种变换教育、复工返岗教育、“四新”教育,特种作业人员教育,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全员安全培训教育、安全知识讲座等)、各种安全生产会议、安全咨询、“安全生产月”、“安康杯”等安全活动所发生的投入费用。

4、劳动防护与职业健康费用为保障生产过程中员工的安全与健康而投入的防护用品、防护器具费用。如个人、集体、专项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器具费用。(劳动服装、安全帽、安全绳、安全网、安全手套、防护面罩、有毒有害气体检测或报警仪器、专项安全用具等)5、日常安全管理费用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日常开展工作所需要的投入,包括安全生产检查、评价、安全生产方面的考核、奖励、各种安全活动中表彰奖励、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维护等费用。6、应急救援投入费用为了有效预防安全事故和开展应急管理的费用,包括应急救援设施费用,应急救援培训及演练费用,应急救援涉及的人员训练、演习、物资费用等。7、不得纳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范围: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野外等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直接将所需保险费用列入成本费用中,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8、员工提供的职业病防治、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9、各单位在发生安全成本时,按成本费用项目归集,并及时逐笔登记,建立“安全成本辅助台帐”,需经安全部门签字确认方可作为安全投入费用。十、特种作业人员管理1、特种作业人员应持国家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IC卡操作证”才能独立从事特种作业岗位的相应工作,必须持证上岗。2、特种作业范围:(1)电工作业;(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3)起重机械作业;(4)场内外机动车辆驾驶;(5)登高架设作业;(6)制冷作业;(7)压力容器及锅炉作业;(8)推、挖、装机械作业;(9)爆破施工作业。3、施工区域内行驶的各型机动车辆驾驶员,必须持有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驾驶证》方可驾驶机动车辆。4、从事特种危险作业及其它作业者,必须年满18周岁。违反上述规定的个人处交纳100元~1000元安全教育基金,相关单位责任人处交纳安全教育基金200元~2000元。十一、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教育与培训,提高员工遵章守纪的安全意识及安全生产知识,防止事故的发生,是各级单位的职责,各单位每月必须组织员工进行不少于一次安全知识学习与培训,并将学习培训记录交安全部存档。2、各施工生产班组必须坚持班前五分钟安全讲话,将安全讲话内容进行文字记录,受话人员在记录本签名,按月将“班前五分钟安全讲话记录本”交安全部存档。3、各单位对特种工作岗位的作业人员必须送政府有关部门学习培训,取得证件后方可进入单独特种作业岗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率达到100%。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处交纳安全教育基金1000元,单位第一责任人处交纳安全教育基金500元。十二、高边坡施工安全管理规定1、为规范高边坡施工安全管理,杜绝高边坡施工生产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各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设计要求及安全技术措施要求进行高边坡各项施工。2、高于6米以上的高边坡施工及高边坡下的施工生产,都属于高边坡施工作业,必须严格按高边坡施工技术措施和施工技术规范施工,严格遵守高边坡施工操作规程,熟悉高边坡施工工艺,预知高边坡施工危险源(点)。3、高边坡开挖必须分层,分梯段进行,覆盖层开挖时,不得将预留高度(垂直坡比)不超过4米,开挖施工必须要进行削坡,翻渣等工序控制垂直坡面高差。4、高边坡施工处理松渣、覆盖层和危石应由内向外、自上而下进行、严禁自下而上的处理方式,严禁站在危石下方或危石上施工作业,防止危石滚动坠落伤人。5、施工时应做好开挖边坡的防护及截、排水设施,保证雨季、汛期施工边坡有足够的截、排水能力。6、定期对高边坡进行检查,消除高边坡附近杂物、石块、严禁高边下抛杂物、石块等。7、对岩石松散的边坡,可能发生塌方危害的,根据岩石情况采取相应支护措施。8、高边坡在开挖施工作业时,必须设置专门施工警戒人员,高边坡下严禁人员、设备通行、停放及逗留。9、高边坡施工期马道、边界及临挖面必须设置安全栏杆、挡渣板、安全立网,安全栏杆高度不得低于1.2m挡渣板高度不得低于50cm,并设置警示、标识牌。违反此规定的,处单位交纳安全教育基金1000元~5000元对相关人员及负责人处交纳安全教育基金100元~1000元。十三、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基准面(离地)2m以上,有可能发生坠落的高处进行的施工作业,称高处作业。2、从事高处施工作业人员要进行体检后方可上岗,对患有防碍高处作业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高处作业。3、各施工单位必须为高处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等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具,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4、从事高处作业的人员,在施工作业前必须要戴好安全帽、扣好安全帽带、拴好安全带、安全带不得低挂高用。施工作业单位应对所用的安全用具每日进行仔细的检查,对发现损坏的安全用具不得使用。5、脚手架作业面高度超过3.2m时,作业层下方必须挂设安全平网,防止作业人员发生高处坠落事故。安全平网随工作面升高,而升高或降低,安全网距工作面的最大高差不得超过1m。6、脚手架搭设要按设计要求搭设,立杆间距不大于2m,横杆间距不大于1.2m,按规定设置剪刀撑和斜撑脚手架要与坚固物体联接,脚手架工作平台要满铺脚手板,必须将满铺脚手板分块与架体固定,作业平台必须设置不低于1.2m的安全栏杆,同时脚手架必须设置上下爬梯。7、脚手架(高排架)搭设完毕,需经施工局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设入施工作业。违反本规定的单位处交纳安全教育基金1000元~3000元,违反本规定的作业人员处交纳安全教育基金100元~500元,相关人员及负责人处交纳安全教育基金100元~500元。十四、爆破施工作业规定1、火工产品的领用人员必须是持有国家颁发的爆破证,身份证复印件(在领料时备案)和经总工、工程部、安全部、质检办、部位领导及部位工程师联合审批的申领单办理领用手续。2、火工产品到达施工现场后,使用单位必须派专人进行看管,严禁雷管与炸药堆放一处。雷管、炸药严禁堆放在有明火、焊接作业、照明灯具及供风管线等部位,杜绝丢失火工产品。3、装填炮孔作业现场严禁吸烟、烤火取暖,严禁使用金属物件做炮棍装填炸药。4、施工现场当天使用剩余的火工产品必须立即退库,禁止将火工产品滞留在施工现场,严禁任何单位与个人私存。5、火工产品退库和再次领用,过程应严格控制,退库必须办理退库手续,再次领用也必须办理再次领用手续。6、各单位在爆破作业前4小时前通知安全环保部,有便于安全环保部及时通知爆破部位半径在400m以内的各作业单位及友邻单位做好人员及设备的撒离与防护工作,各单位要严格爆破作业时间,爆破时间为:早上7:00~7:30;中午12:00~12:30;下午18:00~18:30,除洞内爆破外,其他不得进行爆破作业。7、爆破作业单位必须做起爆点半径400m内的人员、设备的撒离工作加强警戒,封闭警戒区域,其他单位必须无条件的提前20分钟将本单位人员、设备撒离警戒区域,如设备不能及时撒离的单位,设备所有单位自我进行设备防护,如不按爆破作业时段通知做好本单位设备防护,造成损坏的由设备所有单位自己承担经济损失。8、各单位警戒人员在进行安全警戒工作中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并佩戴安全员标志,认真清查爆破作业点半径在400m内的警戒区域,不允许任何人员在警区域内逗留,各道路(村民便道)必须派人员进行封闭值守,不得疏漏。9、各单位人员不得故意在爆破警戒区域内滞留,要主动配合警戒人员撒离到安全地带,服从指挥及管理,严禁故意刁难警戒人员。违反上述规定的,对单位处以交纳安全教育工基金2000元~5000元,对个人处以交纳教育基金100元~500元,相关管理人员及负责人处交纳安全教育基金200元~500元。十五、安全文明生产管理1、施工现场要做到布置合理、通畅、平坦、整洁、无积水。根据不同时期施工生产实际的需要,合理使用场地。对施工中关键区域和危险区域应采取封闭措施;2、现场材料设备摆放整齐、稳固、标识清楚、不乱堆乱放。对废物、废渣应及时收拾清理、放置指定位置,不乱丢乱扔垃圾、保持场地整洁卫生,做到“工完场清”;3、施工现场的各种施工设施,管道线路,大型设备等,应结合场地实际情况符合防洪、防火、防爆、防强风、防雷击、防坍塌及工业卫生要求;4、施工场地应有足够的照明,主要通道装设路灯,用电设备及线路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范要求;5、多层作业必须制定多项防护措施,设置隔离防护设施和专人监护、指挥;6、坝肩马道、陡坡、高排架及高处临空边缘等,临边必须设置不底于1.2m的栏杆和警告标志;7、施工现场道路要路基牢固、路面平坦、不积水。横跨公路的电源线、设施等不得低于4.5米;8、倒渣场、出渣地段应保持平坦。在固定卸料临空边缘必须设置车挡和派专人指挥;9、任何单位与个人不得任意挪动和损坏施工现场悬挂、设置的安全警告提示标牌,如因施工所需要挪动警示标牌时,经安全部门同意,并指定重新设置部位,恢复其警示作用。损坏标识标牌的单位应按价赔偿;10、滑坡体、石流区域,爆破警戒区域及其他危险区域不准搭设人员居住房屋;11、外协单位必须履行合同责任对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警戒人员配备足且应到位;12、各项目及施工生产单位(包括外协单位)应经常对施工作业场所,周边环境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凡接到“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应立即按通知书要求在按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违反上述规定的处交纳安全教育基金2000元~5000元,相关人员及责任人交纳安全教育基金200元~2000元。十六、奖励1、在危险关头,排除险情,避免了人身伤害和重大经济损失者;2、积极宣传,模范执行安全有关法规、规定、坚决同“三违”行为作斗争有特殊表现者;3、克服各种困难,积极按期进行事故隐患整改,成绩突出者;4、发现重大安全隐患有事故征兆及时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事故发生者;5、积极研制、革新、引进先进技术,经有关部门鉴定,对施工安全、尘、毒、噪音治理效果显著者;6、在各类事故(指挥生产经营有直接关联的工伤、机电设备、中毒、火灾及爆破等事故)中奋力抢救和采取了有效措施,避免和减少人身伤亡和重大经济损失者。

篇5: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劳动防护技术措施管理办法

为了有效控制施工过程中不安全因素,规范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管理工作,消除和减少职业伤害,保障员工的安全和健康,依据公司《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的制订必须按照国家颁发的劳动保护法令和行业部门发布的劳动保护规定或标准为依据;应在危险因素辨识、评价的基础上遵循安全可靠、经济合理、技术可行、先进科学的原则,必须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危险因素和危害因素的种类、数量和危害程度的大小作为编制内容,注重措施的适用性和可操作性。

各项目总工是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编制的责任人,工程技术部门为安全技术编制、管理的责任单位。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编制依据: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施工环境资料、设计文件、安全及环保防护设施标准、施工技术规程、安全(环保)技术规程。

在编写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时,首先应对危险因素、环境因素进行辨识,在辨识评价的基础上,对人、机、料、法、环五个环节可能造成安全、环境和职业危害事故的相应因素采取技术手段进行控制。

符合性和充分性原则: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内容必须符合现行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必须以满足安全环保管理工作需要为前提。

必要性和可行性原则:必要性就是要在对施工项目进行风险评价的基础上确定出重大危险因素、环境因素的风险程度,为减少和防止风险而应采取的相应安全环保技术措施。

可行性就是在满足安全环保管理工作需要的前提下,结合现有的施工能力、施工机械、人员素质情况制定的安全环保技术措施。

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原则:就是要做到安全环保技术措施的对象明确、目的清楚、简单明了、易于操作。

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

各项目在编制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技术措施的同时,应编制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的主要内容如下:

1.项目简介:简要介绍安全技术措施要解决的对象;

2.编制依据:技术文件、标准、合同;

3.技术措施:保证安全生产方法、工作流程和资源配置。

4.注意事项: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的事项;

5.检查、验收标准。

第七条?下列单项工程施工(作业)时,必须单独编制安全(环保)技术措施:

必须编制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项目

1.水上水下工程施工;

2.高处临空、临水施工工程,高边坡施工工程;

3.两层以上交叉作业、系统性电气作业、起重吊装作业;

4.大型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运输、大型施工设备安装与拆除工程;

5.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使用;

6.预防自然灾害(防泥石流、防台风、防雷击、防地震、防暑降温、防冻、防寒、防滑等)的措施;

7.其它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程项目。

上述工程施工(作业)编制安全(环保)技术措施,必须报分局技术质量部审核备案。

编制前的准备工作

1.收集施工项目所处的施工环境资料、工程图纸、设计文件、合同文件等,并开展查勘现场。

2.收集有关的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工艺、同类技术文件。

3.开展危险因素辨识、确定评价资料。

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

1.根据工程情况、工期要求、现场环境开展平面规划。对具有危险性的临时设施按有关规定进行布置并明确标识。

2.现场勘察,确定影响作业安全的环境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消除危险因素。

3.根据设计文件、工期要求、施工环境、作业流程,分析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4.分析工艺流程中存在的危险因素,制定相应的技术措施。

5.根据施工设备状况和使用条件(使用时间较长、工作环境特殊),制定防止超负荷运行、安装安全保护装置的措施。

6.根据安全操作规程和作业特点,规定作业程序,规范施工人员的作业行为。

7.在使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时,按照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现场实验-修订完善的模式编制安全技术措施。

8.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在编制前应规范进行策划。

9.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经工会、安全、质量监管部门会审。

10.分包队伍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经技术、安全、质量监管部门会审,经单位总工程师审查批准。

规范编制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计划。技术措施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

1.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的名称;

2.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的内容和目的;

3.经费预算及其来源;

4.负责设计、施工的单位和负责人;

5.施工开始日期、施工计划进度和完工日期;

6.措施执行情况与效果。

第三章?技术措施的交底和执行

第十二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编制完成后由项目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项目经理批准,并报监理核准后执行。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交底主要内容

1.本工程项目的施工作业特点和危险点;

2.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

3.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4.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

5.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应遵循“三同步”的原则,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应与施工技术措施同步编制、同步交底、同步实施。

1.工程开工前,单位总工程师将工程概况、分部分项工程划分、合同安全技术要求等情况,向各级管理人员进行详细交底。

2.由工程技术部门组织,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参加,向参与施工作业的全体职工进行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交底;技术措施要发放到每一个作业面。

3.两个以上施工队或工种配合施工时,作业中队负责人、专兼职安全员,要按工程进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有关施工单位和班组进行交叉作业的安全书面交底。

4.班组长、班组安全员利用每天的“班前安全讲话”,对员工进行施工要求、作业环境等方面的安全交底。

对相同施工项目的连续、重复施工,每季度必须进行一次重新交底。

各级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交底必须有交底时间、内容及交底人和接受交底人的签字,填写安全环保技术交底记录。交底记录要按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归档存放。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由施工管理部门组织落实,实施作业的单位负责执行,技术管理、安全环保监督部门负责监督。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的监督与管理

项目安全环保、技术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掌握施工作业特点和危险点、针对危险点的具体预防措施、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采取的避难和急救措施,完善对作业过程的巡视。

项目工程技术人员对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每周一次的跟踪检查。

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中所要求的安全设施实施建设,质量管理部门应组织工程技术、安全环保监督等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应同时邀请监理单位人员参加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实施后,应经常检查,保持其有效性。当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其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应由编制部门进行修订。

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落实形成的安全环保防护设施,应由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经常进行检查,保持有效状态。遇有损毁、失灵、变形等情况应及时进行维护或更换。

分局安全环保监督管理部门对项目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与劳动防护技术措施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附?则

各级技术管理部门要规范建立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管理台账。

项目按季度发布安全技术管理简报。

项目在工程开工之前或停工三个月以上复工前,必须编制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规划,绘制现场平面布置图及安全环保设施、警示标识及标志平面布置图。

本办法由分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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