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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楼工程施工现场消防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5

住宅楼工程施工现场消防措施

1、建立消防组织,设立防火小组和消防小分队,进行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编制防火技术措施。

3、按要求配置灭火器材并合理布置。

4、按施工平面布置做好临时消防龙头和消防水池。并时刻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

5、现场禁止使用明火,动火作业必须履行专职安全员审批制度。

6、工作区和生活区的照明、动力电路皆由专业电工按规定架设,任何人不得乱拉电线。

7、材料保管:对储存物品进行火灾危险性的分类并分开存放,各种气瓶等危险品应单独设库存放。

8、木工作业棚防火:采用阻燃材料搭设,电气设备应密封或采用防爆型,防止电线短路。用电设备过载运行,严禁在作业场所吸烟生火;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

9、楼层施工防火:设置具有足够扬程的高压水泵、楼层设置消防水龙头。

10、电、气焊作业:焊割作业区与气瓶距离,与易燃易爆物品距离,乙炔发生器与氧气瓶距离都应大于安全规定距离,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要保证完整有效,作业前应有书面防火交底,作业时备有灭火器材,作业后清理燃物,切断电源、气源。

11、熬制沥青防火:应在指定地点(远离建筑物和易燃材料30M外)。

12、涂喷漆作业防火:保证场所通风良好;禁止焊割作业同时或同部位上下交叉进行;浸有涂料稀释剂的破布、棉纱、手套和工作服等应及时清除,防止堆放生热自燃。

13、项目部设立消防组织机构。

篇2:项目工程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措施

项目工程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

(1)施工现场必须遵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党领导负责保卫工作。有总、分包单位的施工现场,实行总承包单位负责的保卫工作制度,各分包单位应接受总包单位的统-领导和监督检查。

(2)现场要建立门卫、巡逻护场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执勤标志。重要工程、重点工程要实行凭证出入制度。

(3)料场、库房的设置应符合治安消防要求,并配有必要的防范设施。易燃易爆、贵重、剧毒、放射性等物品,要设专库专管,严格执行领用、回收制度。

(4)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宽度不小于3.5m的消防车道。消防车道不能环行时,应在适当地点修建回转车道。

(5)现场要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并经常注意维修、保养。

(6)现场进水干管直径不小于l00mm。消火栓处昼夜要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在周围3m内干;替存改任何物品。

(7)消防设施要能保证建筑物最高点的灭火需要。高压水泵及高层消火栓要随结构施工同时设置。临时消火栓要有防寒防冻保温措施。

(8)严格执行用火申报审批制度,凡是电气焊及用明火处,要有灭火措施及设备,周围无易燃物.并有专人看管。

(9)在施工程内不准作库房使用,进入工程的可燃材料,应按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10)冬施保温材料,不得采用可燃保温材料。

施工现场各项管理工作,应采取专职人员检查与群众性检查结合,平时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施工高峰阶段和冬、雨期阶段要组织专项检查。

检查的重点应围绕高处作业、电气线路、机械动力等方面进行,防止发生高处坠落、触电、机械曲人等事故。另外,应针对施工特点,如深基、高空吊装、架子平台、防火、防塌、防爆、防毒等进行专业检查。

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限期改正。

篇3:某地铁施工项目消防保证措施

地铁施工项目消防保证措施

1)认真执行国家、北京市有关消防条例。建立防火制度,落实防火责任制。

2)成立消防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任组长,成员有专职安全员和负责保卫的驻地干警,作业队成立消防小组,明确责任人,对生产、生活区划分责任范围;生产、生活区布置合理,符合消防要求;对消防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消防知识教育,提高防范能力。

3)设置足够的消防设施。消防设施放置在明显易取的位置,并设立明显的标志,各类器材定期检查、补充、更换,保证消防设施的完好状态。

4)严格管理易燃易爆危险品。氧气瓶与乙炔瓶按规定隔离存放,搬动时不扔、不摔,以免震动引起爆炸。作业人员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氧气、乙炔等易燃品堆放处以及施工作业区严防火灾和中毒事故的发生。

5)电力线路规范设置,用电设备安装触电保护器,经理部安全员定期对电力线路、用电设备进行检查。

6)对危险品库、油漆、涂料车间、木工房等设专人管理,制订严密防火制度,设立警示警告牌,设消防器材,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篇4:重建项目施工现场消防保卫措施

灾后重建项目施工现场消防保卫措施

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本项目部负责,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由项目经理部委派一名副经理作为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

施工现场进水干管直径不小于100mm,消防栓处昼夜要设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

现场施工所用的大批临时设施,应尽可能采用非易燃材料。对木料、有机化工材料等易燃材料要加强集中管理,经常清理。

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可燃材料必须专库储存,化学易燃物品、未压缩可燃性气体容器等,应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建设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积存易燃,可燃材料。

在楼层应划分房间设立吸烟室。施工现场,严禁烟火。

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干粉灭火器或泡沫灭火器。

工地消防给水管道和生产给水管必须分开,不能共用。

现场要配置高压水泵,其扬程要超过建筑物高度,并保持高层消防用火所必须的水压和水量。楼层施工随结构升高而安设消防设施。

非经施工现场消防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在施工现场住宿。

安全电器设备,进行电、气切割作业等,必须由合格的焊工,电工等专业技术人员操作。

严格实行持证上岗的原则,施工现场用火证不得连续使用,每焊割一次,用火证上要写清楚应采取的安全措施,用火审批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批准前要深入用火地点查看,确认能落实安全措施后再进行审批。

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木材等易燃物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禁止液化石油气瓶、乙炔发生器、氧气瓶存放在建筑工程内,在高空焊接时,也不能放在焊接部位下面,并保持一定水平距离。

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危险性大的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焊割工作点火前要遵守操作程序,焊割工作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并仔细检查现场,消除火险隐患。

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每月对职工进行一次治安,防火教育,每季召开治保会,培训一次义务消防队,定期组织保卫防火工作检查,建立保卫、防火工作档案。

建立门卫巡逻制度,护场守卫人员要佩带执勤标志,实行凭证出入的制度,职工携物出现场,要开出门证。

制定具体措施,做好成品保卫工作,严防被盗、破坏治安灾害事故发生,施工现场发生各类案件,要立即报告并保护好现场,配合公安机关查破。

篇5:砖混建筑工程消防保卫措施

砖混建筑工程消防、保卫措施

1消防措施

由于施工中有一些易燃易爆材料,所以组织施工时,必须落实安全用火的要求,认真实施防火措施。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公安部关于建筑工地防火规定。加强消防工作的领导,建立义务消防队,现场设置消防值班人员,对进场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建立安全用火制度。

2、现场划分用火作业区,易燃易爆材料区,按规定保持防火间距。

3、现场道路畅通且不小于3.5m,严禁占用场内通道对方材料。

4、现场设置消防管网,配备消防栓及足够的消防器材。

2现场保卫与现场管理措施

1、现场建立保卫小组,落实防盗措施,入场后即与当地派出所和甲方保卫部门取得联系。

2、工地设门卫值班室,由工人昼夜轮流值班,白天对外来人员和进出车辆及所有物资进行登记,夜间值班巡逻护场。

3、项目必须强化对外用工的管理,外用工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劳务工作证方可进入施工现场。

4、施工现场按照"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总承包单位负责的保卫工作责任制,建立保卫工作领导小组,与分包单位签订保卫工作责任书。各分包单位应接受总包单位的统一领导和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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