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基坑土方回填安全保证措施
住宅基坑土方回填安全保证措施
1所有施工人员进场后须经过进场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育方可上岗操作。
2严格遵守安全施工规范和机械操作规程,施工人员要持证上岗,特殊工种必须要持有效证件上岗。
3落实工地的防火措施及安全用电措施,进入现场要戴安全帽,穿防护鞋,现场要配挂灭火筒。
4施工机械要检验合格才能投入施工。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机械的维护保养。
5土方回填时基坑应设围栏和安全标志,非作业人员要离开挖机10m以外,以免挖机移位伤人。
6土方开挖时应注意对下地管线的保护。
7严格执行安全用电操作规程,各种用电设备必须安装漏电开关。施工时,电工应随时检查用电设备。
8基坑、管沟回填时下方不得有人;挖机作业时要有专人指挥。
9回填所使用的打夯机等要检查电器线路,防止漏电、触电。停机时要关闭电闸。
10遇有下雨、大雾或六级以上的大风等恶劣气候,应停止作业,当风速超过七级或有强台风警报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护。
档案管理制度
篇2:小区基础回填土安全文明生产措施
住宅小区基础回填土安全文明生产措施
1.施工前必须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交底,进入现场必须佩带好安全帽,带好个人防护用品。
2.施工前检查机械线路是否符合要求,用电保护接地良好,各传动部件均正常后方可施工。
3.操作和传递导线人员必须穿戴绝缘胶鞋和绝缘手套。
4.蛙式打夯机作业时,电缆线不应张拉过紧,应保证有3~4m的余量,递线人员应依照夯实线路随时调整,电缆线不得打结和缠绕,作业中移动电缆线时应停机进行。
5.操作时不得用力推拉或按压手柄,转弯时不得用力过猛,严禁急转弯,行驶速度控制在6m/min。
6.两台以上夯机在同一工作面时,左右间距不小于5m,前后间距不小于10m。
7.作业后切断电源,卷好电缆,做好清洁保养工作,如有破损,应及时修理或更换。维修或作业间断时应切断电源。
8.回填土时,注意边坡变化,由于回填时夯实的振动有可能造成局部坍塌,如有异常情况应即时通知管理员,并加强自我防护意识,采取即时措施。
篇3:住宅群地下室回填土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住宅群地下室回填土安全保证措施
1、所有施工人员进场后须经过进场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育方可上岗操作。
2、严格遵守安全施工规范和机械操作规程,施工人员要持证上岗,特殊工种必须要持有效证件上岗。
3、落实工地的防火措施及安全用电措施,进入现场要戴安全帽,穿防护鞋,现场要配挂灭火筒。
4、施工机械要检验合格才能投入施工。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机械的维护保养。
5、土方回填时基坑应设围栏和安全标志,非作业人员要离开挖机10m以外,以免挖机移位伤人。
6、土方开挖时应注意对下地管线的保护。
7、严格执行安全用电操作规程,各种用电设备必须安装漏电开关。施工时,电工应随时检查用电设备。
8、基坑、管沟回填时下方不得有人;挖机作业时要有专人指挥。
9、回填所使用的打夯机等要检查电器线路,防止漏电、触电。停机时要关闭电闸。
10、遇有下雨、大雾或六级以上的大风等恶劣气候,应停止作业,当风速超过七级或有强台风警报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防护。
篇4:住宅楼土方回填安全管理措施
4号住宅楼土方回填安全管理措施
1、安全防护措施。
1.1人员进场前必须进行三级教育,施工前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履行签字手续。
1.2回填过程中,回填部位的上方严禁作业,防止高空坠物打击,闲杂人员不准靠近施工机械,以免发生危险。打夯机应适用单项开关,由两人共同操作。操作手在操作过程中要佩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
1.3槽边1.5m范围内严禁堆土,防止塌方。
1.4教育所有参施人员注意成品保护工作,提高其保护意识。
1.5保护消防设施,不要被机械压坏,回填土时做好基坑周边防护,严禁拆除护栏,做好上下基坑通道,采取防土方坍塌和人员坠落措施。
3、安全用电措施。
3.1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临时用电必须由电工专人负责。晚上现场要有足够的照明度,电工要昼夜寻查,以防有漏电及其它情况发生。
3.2夜间照明要用专用220V带有漏电保护的专用配电箱,使用碘钨灯应有可靠的外支架及灯外壳保护;
3.3灯具的电线应挂起,不能拖地,避免压破造成漏电;
3.4使用夯机人员必须有绝缘保护用品(手套、绝缘鞋),夯机把手应用绝缘带缠绕。
4、机械使用措施。
4.1由于现场场地较大,现场派专人负责土方的回填速度及运输车辆的进场时间及进场数量,以保证土方能够满足回填土施工速度的需求,同时又不致使现场内堆积过多的土方。
4.2大型机械车辆进出场要有专人指挥,保证畅通无阻。卸车后要对车身进行清理或冲洗,避免残留土遗洒,并在现场以外200m运土路线范围内每天派专人定时打扫三遍。
5、环保措施。
5.1现场要保持整洁,无散乱堆土现象,道路要勤洒水,保证无尘土飞扬。
5.2回填时尽量利用有效工作时间,在工地设立居民接待室,随时接待居民来访,与居民及时沟通,耐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并及时处理。
篇5:盐田港港区大堤回填安全管理规定
为切实保障盐田港港区大堤质量及回填施工过程中人员与大堤安全,避免或减少可能的事故危害,做好程序化、标准化管理大堤回填,根据盐田港历年大堤回填经验,结合目前盐田港东港区6号塘大堤回填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承包人回填前须申报《大堤回填专项施工方案》,内容应包括成立大堤回填安全管理机构、事故应急分队等,安全责任落实到人、签订安全责任书。相关资料报集团安委会、港口工程部、监理工程师备案。
2、承包人必须加强对施工人员安全教育及救生常识培训,建立一周一次的安全例会制度。
3、承包人必须做好班前安全交底及技术交底。设立大堤回填专职管理人员,实时监控大堤回填的边坡稳定性,一旦发现裂缝或其他可能产生大堤塌陷、造成安全事故的征兆,立即停工、撤离堤头,加强观察。
4、大堤回填要求:
(1)、大堤回填施工前应将大堤轴线、标高控制点测设于现场,并由监理工程师或测量队检查复核,确保无误后方可实施。
(2)、回填过程中,应每间隔25米竖立花杆以标示大堤宽度方向,每隔50米应重新恢复大堤方向线与标高控制桩,遇大堤转角处应适当加密。
(3)、大堤回填时,应确保外侧迎浪面采用粒径较大块石回填,以保证施工完毕后大堤的稳定。
(4)、大堤每隔50米设置车辆调头避让区(转角处可加密设置),以供长距离回填时车辆调头使用。避让区应在大堤内侧以混合料加宽填筑。
(5)、大堤回填禁止直接卸料入海,保证在距离堤头大于3米的地方卸料,然后用推土机推填。
(6)、堤头设专人指挥倒车、卸料,指挥人员必须在车前以红旗指挥。堤头所有作业人员必须着救生衣。
(7)、承包人须加强对恶劣天气的安全防范工作,6级以上大风、大雨时停止堤头施工,且相关设备转移到确保安全的地带且距离堤头不得低于80米。
(8)、承包人所有填堤作业车辆进入填堤作业区必须打开车窗,车内不得搭载与施工无关的人员。
5、应急措施
(1)、承包人应建立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2)、承包人需在堤头备有钢丝绳、浮筏等施救设施。一旦陷车,及时施救。
(3)、承包人需和110、边防分局盐田工作站等相关工作单位建立联系,以便处理紧急情况。
7、承包人应严格遵守边防管理规定,同时协助边防部队做好相关边防管理工作。
以上管理规定承包人应严格遵照执行,请监理公司监督落实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