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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桩基础工程安全生产技术组织措施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5

确保管桩基础工程安全生产的技术组织措施

第1节安全目标

杜绝死亡,消灭重伤,轻伤月平均负伤频率低于1‰。

第2节安全保证体系

成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为该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各施工队、生产班组建立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小组,由专职安全员统抓各项安全工作,每个生产班组确立一名兼职安全员并要求各职能部门在各自相应的业务范围内,对安全生产负责。使安全生产在纵向上,从项目经理到作业班组工人;在横向上,以各施工队到各业务部门都来参与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使工程项目得以优质、高速、低耗、安全顺利地完成。

在本工程施工中,将各部分施工内容的安全目标进行分解,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抓安全的良好作风。

第3节安全保证措施

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安全保证体系

本着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组建项目安全保证体系,项目第一管理者是安全第一责任者,各工种施工员是相应工种的安全第一责任者,做到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形成人人讲安全,人人管安全的良好风气。

安全管理机构组织图

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1、明确各项管理人员的安全岗位责任制,包括项目经理、技术人员、班组长、专职安全员等,明确应承担的安全责任和应做的工作。

2、建立安全教育制度。规定对所有进场的职工、民工要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及针对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并建立个人安全教育卡片。需持证上岗的特殊工种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并建立个人安全教育卡片。需持证上岗的特殊工种工人都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并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各工班每天上班前,应由工班长做班前安全施工教育。

3、坚持安全检查制度。规定每月由项目安质部长牵头对工地进行两次安全检查,安质部要不定期地组织人员进行检查,专职安全员必须天天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做好文字记录,并落实到人,限期整改完毕,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险情,必须立即整改。对每项要整改的问题整改完毕后都要由安全员进行验证。经理部每隔10天组织一次安全、消防、文明施工大检查,对工地安全状况进行监督。

4、坚持安全交底制度。技术人员编制施工方案、技术措施时,必须编制详细的、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并向操作人员进行书面交底,双方签字认可。

5、坚持安全例会制度。每周六上午9点由项目质安部主持,各作业队专兼职安全员参加,总结本周安全情况,安排下周安全工作。

6、安全事故处理制度。现场发生的安全事故,都要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查明原因,教育大家,并落实整改措施。大、重大事故必须及时地向上级部门及地方有关部门汇报,积极配合和接受有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

第4节现场安全施工措施:

1、一般规定:a.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b.电工、机械操作人员等必须有操作合格证;c.不许无措施或交底不清作业。

2、施工用电安全措施

⑴、所有电力线路和用电设备,必须由持证电工安装,并负责日常检查和维修保养,其他人员不得私自乱接、拉电线。

⑵、现场使用的用电线路,一律采用绝缘导线,移动线路必须使用胶皮电线,不得有裸露。导线要架空设置,以绝缘子固定,不得捆绑在脚手架上。

⑶、室外的配电箱必须做防雨罩,并上锁,钥匙由值班电工统一管理。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均设漏电开关,开关箱内的漏电开关动作电流不大于30mA,所有用电设备均采用"一机一闸一漏电"。

⑷、配电系统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PE线截面小于1/2相线。所有出线电缆末端均做重复接地,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电力设备的外壳及所有金属工作平台均与PE线相接。

3、机械设备的使用、维修和保养

⑴、施工现场机械设备的安装,应严格执行验收制度,大型机械设备必须待验收合格后挂牌才能使用,并由持有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实行定机定人。

⑵、各类施工机械的安全防护制度和安全措施,必须严格按照有关的安全技术规程配制,并保持齐全有效,严禁拆除机械设备的各种安全防护设施。

⑶、所有施工现场的机械保管、修理、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的保养规程和安全操作规程,必须严格执行设备定期保养制度、定期维修制度,做好机械设备的清洁、紧固、润滑、调整和防腐工作,严禁机械超负荷使用、带病运转和在作业中进行维修。

⑷、所有机械设备必须醒目处悬挂规程及注意事项。

篇2:某管桩基础工程事故应急预案

管桩基础工程事故应急预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是党和国家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以安全责任为中心,落实层级的责任制,除了要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消除事故隐患,防止职工伤亡事故的发生;另一方面对突发事故的发生,要果断及时处理,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现根据本项目的情况设立应急组织机构(见下页),制定应急预案。

施工现场必须配备培训急救人员,组建急救队。应配备急救药箱和担架,药箱内配足急救药品。按消防规定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定期更换灭火药物。

1、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后,施工现场应急处理措施一般规定。

当发生事故时,负伤人员或者最先发现事故的人,应立即报告项目经理或应急小组成员(电话见下页),并应马上组织人力现场抢救受伤害者(包括通知医务人员到现场抢救),根据伤情需要,协助医务人员送伤者到医院(急救中心电话120)。

1-1事故发生后,各级人员应保持镇静,切实负起本身责任,主动控制局面。要有组织、有指挥和结合实际进行妥善处理。

1-2第一时间进行"救死扶伤",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人员,对必须在现场进行紧急抢救的,应采取应急方法如止血、人工呼吸等进行施救。否则必须立即用工地的交通工具或截出租车将伤者送到就近医院进行抢救。同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蔓延及扩大。

1-3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及善后工作。凡与事故有关的物体、痕迹、状态不得破坏,划出保护区禁止闲人进入。

应急组织机构

1-4因抢救受伤(害)人员,以及疏导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某些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记、拍照、录像或绘制现场简图,并写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2、发生火警、火灾事故时,施工现场应急处理措施一般规定。

2-1应立即了解起火部位及燃烧的物质,积极抢救伤者及使用施工现场所有消防器材进行灭火自救工作。

2-2迅速准确地拨打119报警。在拨打119时,做到镇静拨号,说清火灾单位的名称、地址、电话号码、燃烧部位、燃烧物质的性能等。

2-3报警后,派专人到约定的路口迎接消防队。

2-4在消防部门到达前,对易燃、易爆的物质采取正确有效的隔离。根据火场情况,机动灵活地选择灭火用具。

2-5在扑救现场,应行动统一,如火势扩大,一般扑救不可能时,应及时组织撤退扑救人员,避免不必要的伤亡。

3、发生事故层级上报时限。

3-1轻伤事故,应在24小时内报告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和基层工会组织。

3-2重伤事故,一般情况下,事故单位应在24小时内报上级主管单位,由上级主管单位分别报市有关部门。对涉外有影响的,事故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4小时内如实报上级主管单位。

3-3重伤3人或死亡2人的事故,事故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4小时内如实报上级主管单位,由上级主管单位分别报市有关部门。

3-4死亡3人以上重大、特别重大死亡事故应在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报市人民政府,同时报上级主管单位、市劳动行政部门、工会组织、公安部门。

3-5发生急性中毒、中暑事故,除报上级单位(工程部、党群部、办公室)外,应同时报告市卫生行政部门。

3-6发生爆炸物品爆炸事故和火灾事故,除报上级主管单位(工程部、质安部、工会)外,应同时报告市公安部门。

4、发生触电事故的应急措施

4-1触电急救的要点是动作迅速,救护得法,切不可惊慌失措,束手无策。要贯彻"迅速、就地、正确、坚持"的触电急救八字方针。发现有人触电,首先要尽快使触电者脱离电源,然后根据触电者的具体症状进行对症施救。

4-2脱离电源的基本方法有:

4-2-1将出事附近电源开关刀关掉、或将电源插头拔掉,以切断电源。

4-2-2用干燥的绝缘木棒、竹竿、布带等物将电源线从触电者身上拨离或者将触电者拨离电源。

4-2-3必要时可用绝缘工具(如带有绝缘柄的电工钳、木柄斧头以及锄头)切断电源线。

4-2-4救护人可戴上手套或在手上包缠干燥的衣服、围巾、帽子等绝缘物品拖曳触电者,使之脱离电源。

4-2-5如果触电者由于痉挛手指紧握导线缠绕在身上,救护人可先用干燥的木板塞进触电者身下使其与地绝缘来隔断入地电流,然后再采取其它办法把电源切断。

4-2-6如果触电者触及断落在地上的带电高压线,且尚未确证线路无电之前,救护人员不可进入断线落地点8~10米的范围内,以防止跨步电压触电。进入该范围的救护人员应穿上绝缘靴或临时双脚并拢跳跃地接近触电者。触电者脱离带电导线后应迅速将其带至8~10米以外立即开始触电急救。只有在确证线路已经无电,才可在触电者离开触电导线后就地急救。

4-3在使触电者脱离电源时应注意的事项:

4-3-1未采取绝缘措施前,救护人不得直接触及触电者的皮肤和潮湿的衣服。

4-3-2严禁救护人直接用手推、拉和触摸触电者;救护人不得采用金属或其它绝缘性能差的物体(如潮湿木棒、布带等)作为救护工具。

4-3-3在拉拽触电者脱离电源的过程中,救护人宜用单手操作,这样对救护人比较安全。

4-3-4当触电者位于高位时,应采取措施预防触电者在脱离电源后坠地摔伤或摔死(电击二次伤害)。

4-3-5夜间发生触电事故时,应考虑切断电源后的临时照明问题,以利救护。

4-3-6触电者未失去知觉的救护措施:应让触电者在比较干燥、通风暖和的地方静卧休息,并派人严密观察,同时请医生前来或送往医院诊治(急救电话120)。

5、发生坍(倒)塌事故应急预案

当发生坍(倒)塌事故后,抢救重点是集现场的人力、物力、设备尽快把压在人上面的土方、构件搬离,受伤者抬出来并立即抢救。

5-1如伤员发生休克,应先处理休克。处于休克状态的伤员要让其安静、保暖、平卧、少动,并将下肢抬高约20度左右,尽快送医院进行抢救治疗(急救中心民话120)。遇呼吸、心跳停止者,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胸外心脏挤压。

5-2出现颅脑损伤,必须维持呼吸道通畅。昏迷者应平卧,面部转向一侧,以防舌根下坠或分泌物、呕吐物吸入,发生喉阻塞。有骨折者,应初步固定后再搬运。遇有陷骨折,严重的颅骶骨及严重的脑损伤症状出现,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带或布条包扎后,及时送就近有条件的医院治疗。

5-3发现脊椎受伤者,创伤处用消毒的纱布或清洁布等覆盖伤口,用绷或布条包扎后,搬运时,将伤者平卧放在帆布担架或

硬板上,以免受伤的脊椎移位、断裂造成截瘫或死亡。抢救脊椎受伤者,搬运过程,严禁只抬伤者的两肩与两腿或单肩脊运。

5-4发现伤者手足骨折,不要盲目搬运伤者。应在骨折部位用夹板把伤位置临时固定,使断端不再移位或刺伤肌肉,神经或血管。固定方法:以固定骨折上、下关节为原则,可就地取材,用木板、竹头等。无材料的情况下,上肢可固定在身侧、下肢与腱侧下肢缚在一起。

5-5遇有创伤性出血的伤员,应迅速包扎止血,使伤员保持在头低脚高的卧位,并注意保暖。

5-6一般伤口小的止血法:先用生理盐水(0.9%Nacl)常溶液)冲洗伤口,涂上红药水,然后盖上消毒纱布。用绷带较紧地包扎。

5-7加压包扎止血法:用纱布、棉花等作软垫,放在伤口上再包扎,来增强压力而达到止血。

5-8止血带止血法:选择弹性好的橡皮管、橡皮带或三角巾,巾,带状布条等,上肢出血结扎在上臂1/2处(靠近心脏位置),下肢出血者扎在大腿上1/3处(靠近心脏位置)。结扎时,在止血带与皮肤之间垫上消毒纱布棉垫,每隔25-40分钟放松一次,每次放松0.5-1分钟。

5-9动用最快的交通工具或其他措施,及时把伤者送往邻近医院抢救,运送途中应尽量减少斗簸。同时密切注意伤者的呼吸,脉搏,血压及伤口的情况。

6、地下管线事故应急措施

6-1施工场应明确管线分布,经向有关部门申报,批准后方可施工,施工前应在管线部位设置标签,现场专人指挥施工,开挖后裸露的管线应做保护措施。

6-2施工时发生线管破坏事故,应立刻停止施工,保护事故现场,同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电信抢修电话:10000、宝安区供电抢修电话:2****7),待抢修单位抢修完毕后方可继续施工。

6-3施工时发生燃气管破坏事故,应立刻停止施工,关闭施工电源,疏散现场所有人员到安全地以外,同时报告燃气单位(抢修电话:2***8),并协助抢修。

6-4事故中造成伤亡,应按本预案1、1-4和3、3-6方法规定进行。

篇3:管桩基础工程验收资料工作程序

管桩基础工程工程验收资料及程序

1、最终检验技术负责人填写试验单。

2、交工验收应在最终检验和试验全部完成,有关文件和数据齐全且符规定要求后进行。

3、交工验收的准备

在施工项目基本完成时,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组织施工员参加认真清理未完过程和工程尾项,并分专业列出清单,施工员根据所列项目和时间要求逐项整改、消项。

4、中间交工

工程中间交工时保管、使用责任的移交,交工不解除施工单位对工程质量,交工验收应负的责任。中间交工由项目负责人邀请甲方、监理、设计的代表参加,并办理工程中间交工手续。一般按单位工程进行,必要时,也可协商解决。

5、工程交工前半个月内向甲方提供如下交工资料:

质量保证资料要求真实、齐全、准确。质量保证资料核查就是按国家标准,规范的有关规定,核对本工程资料是否达到要求。

⑴.桩基设计文件和施工图,包括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通知书等。

⑵.桩位测量放线图,包括工程基线复核签证单。

⑶.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勘察报告。

⑷.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包括实施中的变更文件及资料。

⑸.管桩出厂合格证及管桩技术性能资料(产品说明书);

⑹.打桩施工记录汇总,包括桩位编号图、现场绘制的管桩收锤回弹曲线。

⑺.打桩工程竣工图。

⑻.成桩质量检查报告。

⑼.单桩承载力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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