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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7

1、为了规范场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临猗分公司。

2、职业卫生主要包括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煤尘、粉尘、有毒有害物质、噪音等对环境和操作人员造成的伤害。

3、安全部门负责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各分厂设备处负责生产设备设施跑、冒、滴、漏控制工作;分厂安环处负责煤尘、粉尘、废气、废渣、废水等污染控制治理工作;职工医院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

4、各单位加强生产过程的控制和管理,消除设备、工艺的跑、冒、滴、漏,使工作场所和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质浓度达到国家允许的范围内。

5、有煤尘、粉尘的作业岗位和场所,必须采用湿法操作和隔离法操作,保证喷淋装置完好,作业人员配备防尘口罩、护目镜,减少与尘毒物质的接触机会。

6、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岗位和场所配置自动在线监测仪,岗位人员加强监控,做好检测记录,发现问题,积极处理,并加强自然和机械通风排毒措施;岗位人员配备相应的防毒面具。

7、各安全员负责对有毒有害岗位配备的防毒面具、氧呼吸器等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和检查维护。。

8、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必须对入厂人员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培训,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培训。

9、安全部门联系国家有资质机构按国家规定,定期对存在职业危害因素进行进行检测评价,根据检测结果制定控制治理措施,并于每年向安监部门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申报。

10、各分厂设备处定期开展“无泄漏”达标验收工作;各分厂安环处定期开展“清洁文明”验收工作;采取设备、工艺技术等控制措施进行综合治理,为职工创造良好工作环境。

11、各分厂安环处对全厂卫生设施加强管理和维护保养,确保环保卫生设施正常运转;同时加强废气、废水排污治理工作,确保达标。

12、职工医院要加强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防护能力。

13、职工医院对新入厂的员工及岗位人员要进行严格体格检查,建立档案;人力资源部对职工医院体检查出的职业禁忌症人员进行岗位调整。

14、职工医院联系有资质机构对职业病岗位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前体检,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对于体检过程中发现的疑似职业病患者和职业病患者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15、人力部门签订合同签时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员进行告知。培训中心定期对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

篇2:第一炭素厂热媒油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第一炭素厂热媒油的使用、监控、作业防护、管理控制,落实各级管理人员责任,确保热媒油使用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使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第一炭素厂一、二成型、煅烧车间在热媒油使用过程中的监控、作业防护的实施与监督管理。

3.职责

3.1使用热媒油的车间,对本制度在车间范围内做好本制度的培训、实施,落实责任人,对制度执行情况全面管控。

3.2生产技术科、安环科及设备科对责任车间制度的执行到位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予以考核;对于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责任车间沟通解决,对问题整改情况按照“四定”原则复查验证。

4.管理规定

4.1热媒油的质量要求

4.1.1热媒油具有较低的粘度、较大的密度、较高的比热容和导热系数。热媒油的精制深度外观为浅黄色透明液体,储存稳定性好。新购入的热媒油由设备科责成供货厂家提供权威机构的最高使用温度检测报告和产品检验合格证,其残炭、酸值、开口闪点和运动粘度等主要质量指标符合国家标准。(导热油的闪点符合标准指标要求,初馏点不低于其最高使用温度,馏程比较窄,燃点比较高)。热媒油倾点不高于-30℃。(倾点是热媒油冷却时能够流动的最低温度)热媒油在最高使用温度下进行试验时应外观透明,无悬浮物和沉淀。

4.1.2由生产技术科每年两次定期联系检测机构对热媒油进行测定和分析(导热油的残碳、酸值、粘度、闪点、熔点等理化指标),及时掌握其品质变化情况,分析变化原因。当检测数据超出国家标准规定时,说明导热油性能已发生了变化,应适当补充新的导热油,使系统中的残碳量等基本保持稳定。

4.1.3新热媒油存放点,严禁烟火,严禁阳光直射,必须设置防雨棚,油桶盖密闭,防止水进入热媒油中或其他液体进入混合。未使用完的桶装热媒油,盖好密封盖,做好标识存放。废油与生产用油,标识清楚,分别存放,做好防渗漏措施。车间每月对热媒油存放点,进行一次检查,敦促班组进行整改。

4.2热媒油使用过程中的潜在危险性:

4.2.1热不稳定性

热媒油在使用过程中由于加热系统的局部过热,易发生热裂解反应,生成易挥发及较低闪点的低聚物,低聚物间发生聚合反应生成不熔的高聚物,不仅阻碍油品的流动,降低形同的热传导效率,同时会造成管道局部过热变形炸裂的可能。

4.2.2氧化性

热媒油与溶解其中的空气及热载体系统填装是残留的空气在受热情况下发生氧化反应,生成有机酸及胶质物粘附输油管,不仅影响传热介质的使用寿命,堵塞管路,同时易造成管路的酸性腐蚀,增加系统运行泄漏的风险。

4.2.3危险特性:

不溶于水,禁止与氧化物混放、混运。根据厂家提供的数据,关注闪点、引火点、爆炸极限。

4.3热媒油在使用过程的防护

4.3.1严格控制热载体出口处导热油的温度不得超过最高使用温度,超过最高使用温度时,导油管壁会出现结焦现象,随着结焦层的增厚,导油管壁温偏高又促使粘附结焦,不断增厚的管壁温度进一步提高,随着管壁的不断增厚传热性能恶化,随时可能发生爆炸事故。

4.3.2加强现场监控和检查,确保热载体系统完好不漏,定期排查设备的腐蚀渗漏情况,发现渗漏及时检修,车间及班组按《第一炭素厂热媒系统检查管理规定》中的要求严格执行。热媒系统相关设备和管道上需加装压力计、安全阀和放空管。

4.3.3随着热载体的加热,溶解在其中的水分迅速汽化,导热管内的压力急剧上升而导致无法控制的程度,极易引起爆炸事故。所以,热媒油在投入使用前应先缓慢升温,脱除热媒油中的水和其他轻主份杂质。

4.4注意事项

4.4.1升油。冷态状况下,将热媒储槽中的热媒油,通过升液泵注入系统中,膨胀槽液位(新油补充控制在05格内,系统旧油控制在010格内),保留最大膨胀空间。热媒泵运行平稳,无抽空、异常声音、压力表无摆动时停止升油,关闭储槽阀门。

4.4.2烘炉、脱水

4.4.2.1如煅烧炉为新炉或大修后的炉子,热油炉的烘炉应与煅烧炉的烘炉配合进行,当煅烧炉烟气出口温度高于400℃时方可将烟气引入热油炉供烘炉使用。

4.4.2.2余热系统初次升温,升温速度不宜过快,以不超过20℃/h为准,同时将导热油温度维持在100℃左右,连续运行24小时左右,以排除锅炉本体中耐火浇筑料中的水分,并检查烘炉过程中系统所有设备、管道情况,膨胀槽是否正常,不允许有漏油现象。

使用天然气热媒锅炉开始运行时,必须保证锅炉处于最小燃烧量状态,严格控制导热油升温速度,导热油升温速率不能大于15℃?M小时,在120℃范围内稳定6小时。随时检查膨胀槽内液面高度,必要时向膨胀槽内加注导热油。稳定升温6小时后,将停炉温度调至210℃?30℃,启动热媒锅炉使导热油升温,升温速率不能大于20℃?M小时。

4.4.2.3余热系统烘炉结束后通过调频风机调节烟气量,控制导热油的升温速度在3.5~4℃/h范围内。

4.4.2.4导热油工作温度升至100-120℃时,进行保温排气,直至压力表的指针平稳不摆动,再调节加大烟气进入量,继续升温,在升温过程中,还将多次出现压力不稳,流量波动,出现此情况应进行保温排气。此时应注意温度与压力的关系,如压力偏高,温度偏低,表示有水,应及时排气;如果压力偏低,温度偏高,表示导热油油量不足,应补加热媒油。升温过程中,严禁停止循环泵。

4.4.3脱除导热油中轻组份。新导热油中有少量的低沸点物轻组份,在油温达至一定时,这些轻组份开始汽化,亦会出现压力不稳,流量波动现象,此时应调气控温,排除导热油中的轻组分,直至系统运行平稳。整个过程中应随时检查系统有无异常情况,随时检查膨胀槽油位,随时补充导热油,避免系统在缺油状态下运行。

4.4.4补油。当系统升温过程中,出现压力不稳、流量波动、膨胀槽无液位、热媒泵有抽空现象时,用沥青升油泵进行系统补油。每补充100kg热媒油后,停止升油,派专人观察高位槽液位,根据液位变化再次补油调整,严防热媒油冒槽。补油过程中,严禁将混入水的热媒油或其他低沸点杂质油,填补到系统内。密切关注膨胀槽液位变化,当膨胀槽油位超过20格时(三期保持20-40%),应及时向储油槽缓慢回油,根据系统运行情况,进行排气,保持膨胀槽工作油位。

4.4.5生产过程中,系统液位突然降低,不能盲目补油,应积极查找原因,经整改处理完毕后才能进行补油。如果发现有泄露现象,必须停止运行,进行灭火、降温、回油,清除周围的可燃物,办理危险作业审批,落实防火措施后进行修补。电焊动火时,焊机地线必须搭在焊件上,严禁使用现场管道、设备等做为焊接回路线。

4.4.6严格控制热媒油炉的温度不超过350℃(一期成型热媒油≤300℃,二期成型热媒油≤320℃,三期≤300℃)以防温升超压,造成危险。

4.4.7老热媒系统向余热利用系统切换时,导热油温度低于120℃时方可切换,切换时关闭热媒房内主循环管路上的进出口阀门,然后打开热媒房外主循环管路上的进出口阀门,缓慢关闭旁通阀门;余热利用系统完成切换后,打开膨胀槽排气阀,密切关注膨胀槽液位,液位计保持在20格,当达到25格时,必须缓慢回油,以防冒槽,此时余热系统循环泵继续循环,直至油温降至80℃方可停泵。

4.4.8当热媒油出现温度高,而用热设备温度又上不去时,不能盲目提高热媒油出口温度,应从用热设备方面查找原因。

4.4.9车间指定专人(班组长或技术员)每天检查一次热媒储罐的液位情况并记录,以防止因地下管路腐蚀造成雨水等物进入储罐,如液位发生变化应及时查找原因并处理。

4.4.10保持现场卫生,及时清理油污和积尘,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少量热媒油流到地面时,应立即用抹布或棉丝擦拭,尤其关注电气线路上的积油,观察电气表皮是否有腐蚀,如有腐蚀立即通知检修车间更换处理,以防电气短路打火,引发火灾。

4.4.11经常检查油路管线是否有腐蚀,对于地埋管线地面有污渍的必须挖开检查,严防由于管线腐蚀导致水等液态物质通过腐蚀点流入系统或低位储油罐中,同时要保持露天排气管的防雨帽完好,以防雨水进入储槽。同时还要检查热媒管路的固定支撑。

4.4.12当热媒油泄漏渗入保温材料时,应将该保温材料拆除,治理完毕后及时恢复。

4.4.13对热媒油管路等系统进行泄漏检查时必须戴防护眼镜,对已泄漏的管路、阀门、泵等进行关闭、开启、操作处理时必须佩戴防护面罩,以防热媒油突然喷射伤人。

4.4.14车间每年组织相应岗位人员进行两次演练,班组根据生产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培训和演练,确保岗位人员熟练掌握处理程序和有关应急技能,同时提高岗位职工对岗位作业中存在风险的认知和自身防范能力,确保会使用各类消防器材。以便及时发现火灾先兆,有效补救初期火灾,从而更好的预防火灾敏感部位火灾事故的发生。

4.4.15不同的热媒油不宜混合使用。需要混合使用时,混用前应由生产车间向分厂生产技术科提交申请,经生产技术科组织相关人员评估后提供混用条件的要求,并做好分析资料保存、更换,混用后应做好记录。

4.4.16正常运转时,系统出现泄漏或其他异常不能在带压情况下进行修补,更不允许与明火、电源、电焊接触。随时注意热油加热炉热媒进出炉的温差,压差的变化。

4.5应急处置

4.5.1热媒油溅入眼睛时,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15分钟以上,直至刺激感觉消失减轻为止,并到医院进行治疗。

4.5.2接触皮肤时,应迅速用肥皂水洗干净。

4.5.3误吸入时,当吸入大量的蒸汽或喷雾时,应迅速将患者转移到有新鲜空气的环境当中,安静休息,同时尽快请专门医生治疗

4.5.4误饮用时,应马上饮入大量的温淡盐水稀释,并尽快请专门医生治疗处理火灾时的措施。

4.5.5灭火方法,切断燃烧源、并使用灭火剂灭火。灭火后还要继续喷水把残余的油的温度降下来。灭火剂:泡末、干粉、CO2、消防沙、沙土,雾状水配合灭火、降温。

4.5.6余热热媒系统突然出现异常现象时,按照《成型车间余热利用系统应急措施》处置。

4.5.7成型生产系统出现火险时,按照《炭素厂成型生产系统火灾应急处置方案》进行处置。

篇3:炭素厂生产管理部热媒岗位班组交接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车间热媒系统生产和安全管理,进一步规范班组交、接班程序和内容,确保车间生产有序进行和安全得以保障,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结合车间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班组班长为本班组交接班管理负责人,班员为交接班的责任人,必须按规范要求认真执行交接班管理制度。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炭素厂生产管理一部热媒岗位岗位人员的交接班作业。

第二章交接班内容及要求

第五条交班准备:

(一)当班人员交班前必须检查、巡视本岗位所属设备、工艺、安全、运行情况,并在规定的记录本上填写好设备运行、点检和生产等情况,要求字迹清楚,记录齐全。

1、若发现有异常及时汇报,联系相关检修人员进行处理。

2、将当班发生的问题,和下班要注意的事项详细记录在岗位交接班记录上

(二)做好岗位辖区内现场卫生工作,并做好设备维护和生产准备工作,为下一班生产创造条件。

(三)工具、仪表和有关资料如数按规定位置摆放整齐。

(四)各岗位交班人员交班前,要将本岗位实际情况及时汇报当班班长,由当班班长认真填报班组交接班记录(特别是要重点提示下班注意事项)。

第六条接班准备:

(一)接班人员穿戴好劳保用品,提前十分钟到达本岗位。

(二)接班前由接班班长依据本工序实际状况召开班前会,并进行考勤。

(三)接班人员检查、巡视本岗位所属设备、工艺、安全、运行状况;认真询问岗位当班人员运行情况,并及时将本岗位实际情况汇报本班班长,为接班做好准备。

(四)接班班长检查、巡视本工序所属设备、工艺、安全、运行状况,并认真询问交班班长本工序运行情况及相关注意事项。对班员提出问题与交班班长进行协调。

第七条交接班程序:

(一)班前会后,生产运行正常,接班班长与交班班长进行全面的交接,将存在的问题、故障和下班所要注意的事项交接清楚;待接班班长全部清楚上班的问题、故障和所要注意的事项后,方可交接完成。

(二)各岗位操作人员在现场交接班,将设备运行状况、存在问题和所要注意的事项,在现场一一交接清楚。

(三)各岗位职工交接完成后,要立即巡视本工序所属设备、工艺、安全、生产运行状况,并按照相应操作制度实施操作。(具体内容见热媒岗位巡视检查表)

(四)交接班完成后,接班班长要依据工序实际情况,及时组织、协调本班生产作业。

第八条班前会议程:(参见班组建设记录班前会部分)

(一)点名:班长进行考勤点名,并对全体班员劳保穿戴、精神状态等进行检查确认。

(二)点评:对上个班的生产、工艺、设备等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点评,特别是上个班发生的问题、故障处理及遗留情况进行通报,并指出本班相应的安全生产注意事项和预防措施。同时传达学习车间、分厂和公司对安全生产、设备维护等方面的要求和讲话精神,对本班的安全管理尤其是重点部分、重点设备的安全运行、应急预案等提出明确的要求。

(三)当班工作安排:认真安排布置本班的生产任务,并要求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

(四)安全提醒:根据季节、天气、现场作业条件等情况对上个班的遗留问题情况及本班各项生产内容针对性的布置安全工作,并做好各项工作安全提醒。

(五)安全分享:班员对安全生产过程中的经验、案例、发现进行讨论分享,班长依据会议时间掌握发言人数,但不能少于2名。

(六)安全宣誓:由班长主持,全体班员进行上岗前安全宣誓,认真填写班前会记录。

第九条交接班要求及考核:

(一)交接班人员必须在各自的岗位上进行交接班,不准只由班组长或其指定人代表进行交班和接班。每出现一次考核当班50元。

(二)接班人员未到,在岗人员不得离岗,并及时向班长或车间主任汇报,请示处理办法。每出现一次考核当班50元。

(三)岗位人员认真填写好热媒岗位巡视检查表中交接班栏内的内容,班长填写好班长交接班记录。每出现一次考核当班50元。

(四)交班者要按程序进行交班,如未按规定办,接班者应提出意见,要求交班人员立即整改。

(五)车间领导必须对所属岗位的交接班情况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三章附则

第十条本制度由生产管理一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若与分厂制度相冲突,执行分厂交接班制度。

篇4:化工厂仓储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化工厂仓储安全管理、消防管理,保护仓储免遭火灾危害。根据公安部第6号令《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及其有关规定,制定本程序。

1.安全职责

1).化工厂仓储安全与消防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管理,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化工厂仓储消防与安全由化工厂及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负责。

3).化工厂仓储安全管理由厂负责人指定人员担任或兼任,他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行管理。

4).仓储管理员(库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相关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安全工作。

5).仓储管理员(库管员)须经培训通过,持证后方能上岗作业。

2.仓储管理

1).严格按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化工厂《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及《化工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中第34、35条中的规定条款执行仓储管理。

2).属于危险化学品范畴的物料,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适宜采取遮阳、降温措施。

3).化工厂仓库物品存储应当分类、分垛存放,每垛占地面积不宜超过100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1米,垛与墙体间距不小于0.5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0.5米。物品通道宽度不小于2米。

4).危险化学品和一般化学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健康危害、急救措施、仓储安全和灭火方法。

5).易自然、易水解、易挥发的物料,必须在阴凉、通风、干燥的场所存储,并安装专用的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空气中的爆炸混合物含量→不超标、空气湿度→干燥和仓储温度→阴凉。

6).物料出入库须严格按照《化工厂原材料出入库及验收控制程序》中的条款执行,指派专人负责检查,专人监察,确定无安全隐患、无消防隐患后,方可准予入库。

7).储存物料的容器或包装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料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现象。

8).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油布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进行处理。

9).存储化学品的库房不得设置办公室和休息室。

3.装卸物料

1).进入化工厂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和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人员机动车辆出入厂区制度》。工作人员必须穿防护服和工作鞋、戴防毒面具、防护眼镜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阻火器。

2).存有危险化学品的库区及其周边,不得允许机动车辆靠近。化工厂叉车进入危险库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制度执行。

3).各类机动车辆装卸物料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装运道槽内停放和修理。

4).装卸危险化学品时,特别是易产生静电火花的化学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要采取消除静电的安全措施。

5).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开。

4.消防安全

1).仓库内、露天库区的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其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2).仓库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必须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护、保养、更换,保证完好有效。

3).库区的消防通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严禁堆放物品。

5.防火防爆

1).库区(仓库内、露天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防爆标志。进入危险化学品库区的工作人员,必须实行出入登记,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物品(火柴、打火机、香烟、手机)入内。

2).库区内严禁使用明火。在库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作业票,经化工厂领导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方能动火。

3).库区及周边30米以内,不得燃放烟花爆竹、不得使用明火、吸烟等。

6.电器与照明、通风设施

1).库区的电气装置、照明、通风设施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

2).放置危险化学品的库区,其电气装置、照明、通风设施必须符合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规定。

3).存储危险化学品特别是不易受高温照射的区域,其室内照明不得使用瓦数大于60瓦的灯泡。灯泡必须做防火、防爆处理。损坏或熄灭不可用时,必须及时更换。

4).库区应按《建筑防火设计规范》中的规定设置通风设施,保证库区通风、干燥、阴凉。

7.支持文件

1).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2).化工厂原材料出入库及验收控制程序

3).人员机动车辆出入厂区制度

篇5:化工企业取样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采样管理工作,对采样工作进行统一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和检查,为保证采样工作安全,提高质安全管理工作水平,保证取样人员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种样品采样工作的管理与实施

二、工作要求:

1、化验人员采样时,装置人员必须与化验人员共同进行采样操作。当装置发生异常事件和情况时,应及时通知化验部门,以免化验人员误入危险区域。

2、采样地点要有安全出入的通道,符合要求的照明、通风条件。装置区、罐区操作人员应及时清理平台、贮罐梯子上的冰雪、杂物。

3、装置出口采样点要有明显的标识牌,以便采样人员识别。

4、酸性水、硫磺回收装置采样,重质高温易燃样品及催化剂采样,由装置人员操作采样。

5、用火分析的采样点应由用火所在单位安全人员负责提出。

6、对于带压管线及容器内的气体样品应说明主要组分名称。

7、非固定地点及非检验计划化验分析采样,由装置人员采样。

8、当泵送灌装、循环或搅拌等工作过程中,禁止进行采样。在设备停止工作后,静置30分钟后装置、生产部门才能通知进行采样操作。对槽车的静置时间为2分钟。

9、采样时应随时限制流出总量和流速。采样过程中的废液由装置人员负责处理,采样结束后由装置人员负责采样阀关闭情况的确认后,方可离开现场。

10、任何采样设施、部件的维护保养、日常巡检工作由装置人员负责。任何采样设施、部件发生泄漏或冻凝,应由该处操作人员采取适当措施予以解决。

三、注意事项:

1、化验人员要完全了解样品的危险性及预防措施。并受过使用安全设施的训练,包括灭火器、防毒设施和防护服等。

2、进行有毒有害物质及高空采样时,必须执行“双人制”既一人采样、一人监护,并使用防毒用品及防护设施。

3、采样作业前,化验员必须与装置人员取得联系,与装置人员共同进行采样作业。采样人员要清楚安全通道位置。

4、用来采集样品的容器必须标明样品名称或贮罐名称。采样工具和容器要与待采物料的性质相适应和符合使用要求。使用采样器采样时,采样绳要用铜夹子进行良好接地。如使用手电,必须使用防爆手电。

5、进入装置区、罐区采样必须关闭无线电话等通信工具。

6、进入装置区、罐区时必须戴安全帽,穿防静电长袖工作服,必须穿无钉平底皮鞋。进行采样作业时,必须站在上风口处进行作业。

7、为了使人体上的静电荷接地,在采样前,化验人员应接触静电释放器。

8、样品容器装入液体时必须留下适当的空间,任何情况下,应留有至少10%用于膨胀的空间。利用钢瓶采样时,通常只装至其容积的80%。

9、为了消除静电,进行液化气、丙烯等样品采样时,在采样前直至采样完,采样设备应接地或与装置系统连接。

10、在充装样品之后,立即封闭接受器或容器,检验其是否渗漏。

11、严禁猛开猛关采样阀。在任何情况下,必须确保所有被打开了的部件和采样口按照要求重新关闭上。化验人员除采样阀外,严禁触动其它装置设施。

12、在大气电干扰或冰雹暴风雨期间不得进行采样。进行登高采样、检槽车等作业时,严防坠落。严禁在六级(含六级)以上大风和雷电、暴雨、大雾等环境下进行登高采样、检槽车等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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