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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员工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程序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5

1.0目的

规定员工职业安全卫生所必须具备的条件,以避免和减少员工在各项活动中可能造成的职业性损害,确保员工职业安全健康方面满足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2.0范围

适用于员工的职业安全健康的控制。

3.0职责

3.1公司总经理应保证作业场所条件满足相关法规及标准规定的要求,以确保员工职业安全健康免受伤害。

3.2办公室负责员工岗位工作状况分析与评价,建立《员工健康监护档案》,并对员工职业安全健康状况进行检查和跟踪。

3.3对于已经受到不同程度危害或形成职业病的员工,办公室应参照相关法规/标准的规定采取措施予以救治。

4.0工作程序

4.1公司总经理应参照国务院《工厂安全规程》的规定,满足员工职业安全健康的作业条件,至少在以下方面应满足要求:

4.1.1工作区域内的环境

1)道路平坦,有足够照明.有必要的信号装置和警告标志;

2)保持环境清洁.排水道和沟渠定期疏通,垃圾箱分类/加盖并定期清除;

3)电网内外有护网及明显警告标志。

4.1.2工作场所

1)?设备及工作台等的布置,应便于员工操作,通道宽度不能小于1米,材料杂物堆放不应妨碍操作和通行;

2)地面/墙面和天花板应保持完好,经常有水的地面应注意排水;

3)工作场所及地面应保持足够的光线或照明;

4)室内工作地点温度经常高于30摄氏度,应采取降温措施,低于10摄氏度应设置取暖设备;与取暖无关的发散热量的设备,应取保温或隔热措施;

5)禁止在有粉尘或者散发有毒气体的工作场所用膳和饮水;

6)工作场所应根据需要设置洗手设施,并供给肥皂或洗涤剂;

7)工作场所应备有急救箱。

4.1.3?设备设施

1)机电设备的传动部分应设置防护装置;

2)?带电设备/线路应定期检修,确保符合规格,应有良好绝缘,设有可熔保险器或自动开关。

3)安全灯电压不超过36伏特,在潮湿处不得超过12伏特;手持电动工具,如电钻,必须有保护接地;

4)有大量蒸汽/气体/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式或防爆型设备;

5)各种气瓶存储或使用时,避免在阳光下爆晒;搬运时不能碰撞;氧气瓶应有瓶盖和安全阀,不能和可燃气同放;乙炔发生器要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距明火10米以上。

4.1.4?气体/粉尘/危险物品

1)散发易燃/易爆物质的工作场所,应严禁烟火;

2)产生强烈噪音的设备,应设有消音设施;

3)散发粉尘的过程,应采用湿式作业;

4)有毒和危险物品应分别储藏在专设处所,并严格管理;

5)在接触酸碱等腐蚀性物质并有烧伤危险的工作地点,应设有冲洗设施;

6)对于有毒或有传染病菌的物料,应取严格的防护措施,其废料/废水应妥善处理,不得造成污染;

4.1.5?辅助设施

1)应保证引水卫生、符合标准,水源/水泵/蓄水池/水管等应妥善管理,确保饮水不受污染。

2)公司应根据管理服务活动的需要设置浴室/卫生间/更衣室/休息室和女员工卫生室等,并保持清洁。

4.2劳动卫生状况的调查与评价:

4.2.1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由于有害物质、物理因素、生物污染、劳动强度过大、不良体位、设施不安全等原因可能导致职业疾病或工伤的活动进行调查,将调查的情况记录在《员工岗位工作状况调查表》中,并上交公司办公室。

4.2.3?办公室应会相关部门对调查表涉及的工作岗位进行评价,以评定公司目前的劳动卫生状况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针对评价结果和发现的问题,办公室制订《职业卫生措施计划》,明确措施项目、责任部门、完成日期,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4.2.4《员工岗位工作状况调查表》中涉及的活动如发生变化,各部门应及时通知办公室重新评价。

4.3?职业病及工伤的防治

4.3.1办公室应针对各部门可能使用的有害身体的物质和中毒情况编制《有害物质安全使用说明》,包括:

a.物质名称

b.理化特性

c.接触机会

d.毒作用

e.临床表现

f.防治要点

g.急救办法

4.3.2应组织相关员工进行培训,以预防职业病工伤的发生,以及出现意外紧急情况时能迅速响应。

4.4健康监护管理

4.4.1?定期体检:办公室应根据《员工岗位工作状况调查表》,参考《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公司《职业健康体检计划》,包括:

a.员工名称及岗位

b.体检项目

c.体检日期与频次

d.指定体检单位

4.4.2?体检情况汇总:办公室负责对体检的情况进行汇总,如发现有职业疾病,应按《职业病报告办法》的要求,上报深圳市卫生监督部门。

4.4.3办公室建立规范化的《员工健康监护档案》。

4.5工伤事故的处理规定

4.5.1工伤事故分类:

a.轻伤事故

b.重伤事故

c.死亡事故

d.重大伤亡事故

e.特大伤亡事故

4.5.2?工伤事故的急救:到发生工伤事故后,当事人及同事应立即按急救办法的规定组织自救及援救,如不能自行救助,则应立即转送医院抢救。

4.5.3?工伤事故的登记与统计:办公室应对每一起工伤事故进行登记,管理委员会对原因进行彻底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办公室每年对工伤事故进行统计,并编制统计报告交总经理批准。

4.5.4?工伤事故的上报:对重伤事故以上的事件,公司应按《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的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并配合其组织的调查。

4.6对员工进行职业安全卫生教育

4.6.1为加强员工职业安全健康意识,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应对员工进行职业安全教育。

4.6.2员工职业安全教育的内容

a.新员工必须进行公司级/部门(班组)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b.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如电工/电焊工/接触化学品人员等)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知识与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取得资格,方可上岗;

c.转岗或离岗一年重新上岗时必须经过部门重新教育;

d.作业方法变更时,要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

e.新项目实施后,也应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

4.6.3管理人员的职业安全教育

a.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任职,其教材应由劳动行政部门指定或认可.

b.公司安全卫生管理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并经考核合格方能任职。

4.6.4以上4.6.2及4.6.3各项培训,应形成记录由管理部归口管理。

4.6.5对员工职业安全教育的管理

1)制订年度计划及规划,纳入公司《年度员工培训计划》;

2)公司总经理应为员工安全教育给以组织保证,确保人员和资金满足要求。

4.7员工个人防护用具应满足《安全卫生护具管理程序》要求。

5.0?相关文件

5.1《工厂安全规程》(政府文件)

5.2《安全卫生护具管理程序》(***-OHS-06)

5.3《职业病范围和职业病患者处理办法的规定》(政府文件)

5.4《职业病报告办法》(政府文件)

5.5《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政府文件)

5.6《有害物质安全使用说明》(政府文件)

6.0?质量记录

6.1《培训计划》(***-TP-08-5/A)

6.2《员工岗位工作状况调查表》(***-OHS-03-2/A)

6.3《职业卫生措施计划》(***-OHS-03-5/A)

6.4《职业健康体检计划》(***-OHS-03-8/A)

6.5《员工健康监护档案》(***-OHS-03-9/A)

篇2:工程员工健康管理标准规定

1目的

为规范*******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员工伤病治疗及康复后工作的管理,确保及时救治员工的工伤和非工伤性疾病,并提供可靠的医疗及日后的工作保证,制订本标准。

2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的员工健康管理工作。

3引用标准及相关子系统

3.1引用标准

3.1.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1996);

3.1.2劳动部: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1996年10月1日实施);

3.1.3劳动部:职工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1996年10月1日实施)。

3.2相关子系统

3.2.1安健环管理;

3.2.2档案管理;

3.2.3评估及改进管理。

4专业术语定义

4.1康复:员工身心状况恢复到伤病前的状态。

4.2安排限定性工作:员工在回到原工作岗位前所能从事的轻便工作。

4.3初步评估:根据医疗结果或医生建议对伤、病、残状况进行断和评价。

4.4初始工作性质评估:对伤、病员工原从事的工作性质、内容、环境和伤病过程进行初步评价是。

4.5第二次工作能力评价:对伤/病员工复康后能否继续从事原岗位工作能力的评价。

5职责

5.1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负责人

*******热电有限公司基建副总经理是本标准负责人,全面负责管理本标准,检查*******热电有限公司2×300MW新建工程参建单位执行本标准的有效性,批准修订本标准的意见。

5.2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

*******热电有限公司安监部主管领导是本标准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负责检查本标准在本部门的执行情况,对执行标准中存在的问题应积极及时予以解决或处理,负责收集和提出完善本标准的建议,经本标准负责人同意和授权修订本标准。

5.3施工安全监理和安监部是本标准实施监督人

5.3.1监督本标准的实施。

5.3.2审批康复工作组的报告。

5.4施工单位人事劳动部门责任。

5.4.1成立康复工作组并组织工作,进行伤残评估。

5.4.2核实伤病员工住院期与事/病假时间。

5.4.3落实康复工作组的决定并将标准执行中的问题及时与安健环主管部门沟通,作为下次修订的依据。

5.4.4及时反馈员工的建议。

5.4.5负责每月检查考勤登记表,检查核实本公司员工是否发生伤病7天以上及是否存在需要启动康复标准的伤病事故,填写“员工康复检查评价表”报安健环主管部门安全工程师。

5.5专职医务人员

5.5.1向康复工作组提出建议。

5.5.2参与对伤病员工工作场所设施和环境的调查(资料由安健环归档),提出改善工作环境的建议。

6执行标准

6.1伤病事件通知

6.1.1员工在施工现场发生伤病后,当班负责人、急救员或最早发现人应在现场实施紧急救护并立即通知现场负责人;伤病情况严重者应立即拨打急救中心电话、公司医疗服务部门电话(或社会急救电话120),尽快将伤病员送往医院救治。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时,应执行事故报告标准的有关规定。

6.1.2施工单位安监部根据事故调查与分析标准,组织调查。

6.1.3因工作原因造成伤病,需要休7天及以上病假或住院治疗的伤病,部门负责人应及时与人力资源、安健环管理部门联系,由人劳部门牵头,安健环部、伤病报告部门负责人、医务人员、伤病员工本人参加成立康复小组,3日内研究,确定康复方案。

6.2康复标准

6.2.1当员工发生工伤,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启动康复标准。

6.2.1.1人力资源部门带头成立康复小组。

6.2.2.2根据医疗结果或医生建议对伤、病、残状况进行初步评估。

6.2.2.3对原工作性质、内容和伤病工作过程评估。

6.2.2.4根据实际情况给伤病员工填写限定性工作申请并逐级审批或就医治疗。

6.2.2.5康复小组建议人力资源部门对其安排限定性工作。

6.2.2.6康复标准结束,恢复原岗位工作。

6.2.3执行

发生6.2.1条事故时,安监部门填写康复报告经总经理审批后,启动康复标准。

6.1.3.1初步评估伤病、残状况

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1996)》和《职工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1996年3月14日)的有关条款、治疗伤/病员工医生的意见及诊断证明书进行评估。

6.1.3.2原工作性质评估

康复工作组根据就诊医院的诊断证明、伤/病员工意见,对伤/病员工能否恢复原工作岗位工作以及原岗位工作内容和伤病工作过程做出评估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对是否需要从事限定性工作做出决定,形成康复申请报告经总经理审批后实施。康复工作组应将决定以正式书面形式通知伤、病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以便落实防范措施并为其安排限定性工作。书面通知格式见附录2:

6.1.3.3安排限定性工作

安排伤/病员工限定性工作应满足:

1)员工不再需要基本性治疗并且有能力从事一些限定性工作;

2)在重新返回原工作岗位前,需要逐步适应工作环境和工作节奏;

3)部门负责人在伤/病员工安全和体力允许范围内为其寻找合适的工作;

4)部门负责人在接到康复工作组通知后,根据医生建议,为伤/病员工选择安排工作。伤/病员工应填写限定性工作申请表格见附录3。

6.1.3.4第二次工作能力评价

在伤、病员工从事限定性工作3个月(或遵从医嘱、自己提出解除限定性工作申请)后,将由康复工作组进行第二次工作能力评价,以决定该员工是否具备返回原工作岗位的能力,经总经理批准后由康复工作组书面通知到伤/病员工所在部门。如不具备这种功能,将考虑调换其它岗位工作。

6.1.3.5标准的结束

当伤/病员工已返回原工作岗位或接受一个新工作岗位则结束员工的康复管理。

7检查、评价与反馈

标准执行人应经常检查本部门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的规范性,每半年填写一次评价表(见附录2),报标准负责人进行评价。

标准负责人根据反馈情况对各部门本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并决定本标准是否升版。

标准执行人必须确保向所有文件持有人提供最新的修订版本。

篇3:员工健康安全识别控制工作程序

1、目的

为了预防、识别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做出应急准备和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产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程序。

2、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在本公司区域内有可能发生的火灾、化学品中毒、感染、爆炸事故以及特殊的气侯(如台风、暴雨洪水等)及不同工作岗位,机器设备操作的风险等紧急情况。

3、职责

3.1安全委员会、生产处负责制订重大事故的应急计划。

3.2安全委员会负责定期对义务消防队进行安全防火技能培训和组织消防演习,发生火灾时组织救护工作。

3.3安全委员会负责与消防、医疗等单位紧急联系。

3.4工厂救护人员负责事故现场的人员抢救工作。

3.5电工负责机器设备维修.

3.6安全委员会、行政部、生产处负责遭受台风袭击或发生洪水灾害时组织抢险工作。

3.7安全委员会负责对紧急情况发生后所采取的纠正预防措施进行验证。

3.8生产经理负责应急现场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工作。

4、工作程序

4.1应急准备

4.1.1公司成立应急准备领导小组,由生产经理任组长,安全主任副组长,组员由安全委员会、生产处、保安、行政部等单位组成。

4.1.2事故易发生单位(车间、班组)成立应急队并落实应急措施。

4.1.3每一年举行一次应急演习,验证应急计划和措施。

4.1.4安全委员会负责健全包括有市消防队、医院等单位以及公司各相关部门、管理人员,并与消防队、安全生产局等保持联络,以获取安全及卫生方面的资讯。

4.1.5公司内的需要规范操作的工序或工艺,比如厂内运输、电工操作、设备维修、搬运等,也必须安按照相应的《安全操作指引》以做好安全操作.

4.1.6电工、厂内机动车驾驶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领取全国通行的《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方准许上岗从事上述相应的作业。

4.1.7凡在本公司生产场所、车间、仓库等场所作业的各类人员,上班前不准喝酒,不准带病上班.

4.1.8凡在本公司生产场所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其他活动的人员,都必须分工种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安全帽、手套、口罩等个人劳动防护用品。

4.1.9生产设备必须按要求配置安全、卫生等防护装置。行政人事部负责发放给员工劳动时所需之防护用品,如工作衣,工作帽,手指套等,并及时回收废旧用品,并不定时的检查这些防护用品能否有效的防止工作事故的产生。

4.2.0公司设有急救人员,由经过专业培训的具有急救资格的人员专门负责应急治疗.

4.2应急响应

4.2.1火灾发生时,发现人员应迅速将些信息传递给安全处和职业安全卫生管理者代表、经理,同时采取措施控制事故扩大,由安全委员会联络工程处、生产处负责人及义务消防队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救灾。

4.2.2若火势不能控制,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立即通知市消防队,报警时必须讲明起火地点、火势大小、起火物资、公司电话号码等详细情况,并派人到路口接警。

4.2.3安全委员会负责组织将受伤人员转送医院或通知医院赶赴现场进行紧急救护。

4.2.4其他管理人员参与协助现场的指挥、救护、通讯、车辆的使用调度等工作。

4.2.5发生工伤事故时,厂内急救人员应马上采取急救措施,若无法医治则应马上送至医疗单位。

4.3纠正与完善

4.3.1事故发生后安全委员会应组织进行原因分析,填写《事故调查表》,针对导致意外事故的原因,如异常作业、操作人员缺乏培训等由责任部门采取纠正措施,交管理者代表确认后予以实施,并将《事故调查表》交事故发生部门备案一份,以对其实施效果进行监督验证。

4.3.2由安全委员会组织对本程序进行评审与修订,使其不断完善。

4.4当遭受台风袭击或发生洪涝灾害时,安全处委员会应紧急通知各部门对人员及财产采取保护措施,同时,安全委员会、生产处等负责组织对设备及化学物品妥善保管或处理,以尽可能减少因设备发生异常事故、化学物品泄漏等带来的事故后果。

4.5化学品安全使用和识别

具体参照化学品MSDS。对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没有按照正确的方法使用化学品而造成危害到员工身体健康的事故应由生产经理协助安全处进行处理,填写《事故调查表》,针对导致意外事故的原因和其他相关因素进行详细分析,并将《事故调查表》交事故发生部门备案一份,以对其实施效果进行监督验证。

5、相关文件

6、相关记录

《事故登记表》

《事故调查表》

篇4:员工职业健康安全行为规范

1.总则

1.1为避免公司员工在日常办公环境下和到现场出差过程中以及在项目部工作过程中,因不安全行为导致发生职业健康安全事故,特制定本规范。

1.2公司各部门和项目部负责人负责对本部人员的职业健康安全教育和行为规范的监督、检查。

1.3本规范是对员工个人安全行为的基本要求,公司员工均应遵守执行。

2.要求

2.1日常办公安全规范

2.1.1员工上下班出行途中,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避免发生交通事故。

2.1.2乘坐电梯前,应注意电梯安全状态,并应知道突发事件时的求救方法和熟记求救电话号码。

2.1.3在使用用电装置时,要注意用电安全,不使用无安全标志的电器设备;在对电器设备进行维护或清洁时,应先切断电源,严禁带电操作;对需检修的设备,要请专业人员进行。

2.1.4正确使用各种电器设备,防止用电过载,导致火灾等事故的发生;在下班离开办公室之前,应关闭所有用电设备的电源。

2.1.5办公室应保持整洁、卫生、通风,不乱堆杂物,抽烟者不乱扔烟头;在档案资料室等重点防火场所,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

2.1.6雷电天气时,避免接打手机和进行可能引发雷击的工作和活动。

2.1.7驾车上下班者和因公市内出车者,要保证车况良好和安全行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坚决杜绝酒后驾车和违章行驶。员工上下班和因公市内乘车者,不乘坐非乘用车辆,

不乘坐车况存在故障或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不乘坐酒后驾车者车辆,不乘坐无证驾驶者车辆。

2.1.8员工在日常工作中,应注意个人防护和进行必要和适度的工间操活动。

2.1.9若遇有突发事件时,要服从公司有关人员的统一指挥和安排,避免发生混乱和引发次生事故。

2.2现场出差安全规范

2.2.1公司人员驾车外出前,应对所驾驶车辆的安全和完好状态进行检查,严禁驾驶有故障或有安全隐患的车辆上路行驶。

2.2.2驾驶人员应随身携带驾驶证,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做到驾车“四不”(不疲劳驾车,不酒后驾车,不违章驾车,不超速行驶);同时禁止将车交由无照人员驾驶。

2.2.3在各项目部工作时,要接受项目部人员的安全交底和有关指导,遵守项目部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

2.2.4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要着灵便工装,穿平底防滑鞋,并正确佩戴合格的安全帽,工作过程中,不得将安全帽随意脱下、搁置或当坐垫使用。酒后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2.2.5在施工现场活动中,要特别注意现场设置的各种安全警示标志,不得在安全警示区内随意穿越、活动。

2.2.6现场工作涉及高处作业时,必须紧系安全带,并在项目部人员陪同下进行,不得随意攀爬、靠坐和在无防护措施下活动。

2.2.7患有高处作业禁忌病者(如高血压等心脑血管病患者),不宜进行高处工作。

2.2.8在施工现场行走应注意周围环境和机具车辆,注意孔、洞、沟、坑及其他障碍物,注意高空坠物,防止物体打击;严禁随意操作现场机械和触动电器设备,防止发生机械事故和触电事故。

2.2.9现场巡视或工作检查时,上下应走梯子、平台、步道;检查工具应放入工具袋,防止高空坠物伤人;检查时如需机械设备动作,应指定专人进行指挥、监护,严防机械伤害事故。

2.2.10树立防火意识,不在禁止吸烟处吸烟,不乱扔烟头。

2.2.11避免在恶劣气候条件下或酒后驾车外出,或在高处工作、活动。

2.2.12出差者在外住宿就餐者,应注意环境卫生和饮食安全,避免因环境影响或食物不洁引发疾病。

2.3现场项目部安全规范

2.3.1现场项目部人员应遵守本规范2.1和2.2节内容。应遵守国家、地方、行业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应遵守项目法人或项目安全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应遵守承包单位在其安全责任区所制定的安全规定。应遵守项目管理/监理部各项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和规定。

2.3.2项目部人员上岗前应接受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后应做好记录,培训人、记录人、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应在记录上签字。考试题(卷)经项目部安全工程师审阅、评分后建立台帐,归档备查。未经培训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安排进入施工现场工作。未经培训、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人员可拒绝上岗。

2.3.3项目部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穿公司统一配发的工作服,不得穿拖鞋、短裤、背心进入施工现场。

2.3.4在高空进行巡检、验收时,必须佩带并正确使用安全带,安全设施不完善的施工部位不予验收,并应及时向安全工程师通报。

2.3.5项目部人员不得私自决定拆除、挪用安全设施,如现场质量验收必须拆除时,应由施工单位通过安监部门或经安全设施设置单位同意,并采取临时防护措施后方可拆除,验收完毕应督促施工人员及时恢复原状。

2.3.6项目部人员不得指挥或者强令施工人员违章、冒险施工作业。

2.3.7现场巡视应按现场指示标志行走,严禁随意穿越危险、警戒区域。

2.3.8严禁酒后进入施工现场。禁止在施工现场吸烟。

2.3.9夜间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两人或两人以上同行,不得一人进入现场。

2.3.10办公室内保持环境清洁、卫生、空气流通,办公设备、技术资料、图纸等摆放整齐,做到窗明几净、井然有序。

2.3.11办公区应设置可回收、不可回收、有毒有害分类垃圾箱,废电池、硒鼓、墨粉盒等单独存放、统一处理;垃圾箱应及时清理,不得出现爆满现象。

2.3.12严禁在办公室内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办公区应配备干粉灭火器,并定期检查,保证其有效。

2.3.13注意用电安全,不使用无安全标志的电器设备(包括插板、插座等),注意并防止电线裸漏,对有问题的线路和设备(如有氟泄露的空调)及时维修或更换。

2.3.14正确使用各种电器设备,防止用电过载,空调、热水器、计算机等设备在下班离开前应切断电源。

2.3.15档案资料室严禁明火并悬挂(或设置)防火警示标志。

2.3.16办公区应保持安静,不得在办公区内打闹、大声喧哗,影响其他人员办公。

2.3.17自觉维护生活区的安全设施及环境卫生,保持宿舍区安全、整洁,地面无明显污渍、泥沙。

2.3.18宿舍区严禁使用大功率的用电设备,如电炉、碘钨灯等。

2.3.19项目部应定期对宿舍区用电设施、线路及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对文明宿舍进行评比、表彰。

2.3.20项目部雇佣的炊事员,应经防疫部门体检合格取得健康证后上岗;项目管理/监理人员应每两年进行一次体检。

2.3.21食堂使用的液化气罐应有安全合格证,到有资质的供气单位换气,食堂人员应熟练掌握液化气使用知识,下班前必须关闭气瓶阀门,防止泄露、爆炸。

2.3.22食堂应通风良好,配备灭火器材。

2.3.23未经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同意,不得将车辆交给其他人员驾驶;在任何情况下严禁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

2.3.24未经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同意,驾驶员不得私自出车。

2.3.25驾驶员应经常对车辆进行保养,保证车况良好,安全行驶。

篇5:生产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责任制

1.1.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1.1.2精心操作,严格执行工艺流程和操作规程,做好各项记录。交接班必须交接安全情况,交班要为接班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

1.1.3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和事故预案演练;

1.1.4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安全防护用品、器具和灭火器材;

1.1.5正确操作,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1.1.6按时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1.1.7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地如实向上级报告,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并保护现场,做好详细记录;

1.1.8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1.1.9发生事故立即抢救和报告,对重大事故的现场要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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