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制度
职业卫生是指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保护和增进劳动者的健康,提高工作生活质量,依法采取的一切卫生技术或者管理措施,为搞好本单位职业卫生,防止职业危害,制订以下制度:
1.企业各级领导要重视预防职业危害,立足于以人为本,造福于人类,搞好对职工危害治理及防护工作。
2.加强对职工的宣传教育,使员工了解本岗位的职业危害因素的危害,增强自我保护意识。
3.卫生技术措施要符合国家法规及产业政策。
(1)改革工艺:用无毒代替有毒、低毒代替高毒、机械拖拉操作代替人工操作。
(2)排风排毒:有尘毒的场所,应有通风装置,排除尘毒,对高温辐射的场所,做好隔热、通风降温。
(3)合理布局:有毒作业与没毒作业分开,危害大的毒物要有隔离设施和防范措施。
(4)设备完好:要防止发生跑、冒、滴、漏污染作业场所。
4.要正确穿戴劳动防护用品,单位要按国家标准为员工配备各类防护、保护用品,员工在作业场所按要求佩带,防止毒物通过呼吸、皮肤侵入人体。
5.对接触尘毒、高温、辐射、噪声等危害作业的员工,每年进行体检,发现职业病者立即调离有害作业岗位,及早治疗。
6.对有尘毒等危害作业场所,按国家规定,定期职业卫生检测,如达不到国家标准,应进行技术改造或检修,达不到标准,不得进行生产。
7.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在有害物质大量泄漏时,应采取自我防护和抢救措施。
8.编制接触尘毒员工健康档案台帐,加强监控,防止职业危害发生。
篇2:职业卫生生产场所危害因素检测规程
1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使用有毒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国务院352号令20**),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危害,有效预防职业病发生,保护员工健康,促进本公司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作业点及操作室职业危害因素的检测和检验。
3职责与分工
安全科及公司医务室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其他各部门在日常工作中贯彻执行本制度。
4内容与要求
4.1公司以办公室、医务室、安全科为基础成立职业卫生管理领导小组,配置专职管理人员。
组长: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安全科长卫生室主任
组员:办公室、安全科、卫生室成员。
4.1.1督促各部门建立、健全员工职业健康档案,并对从事能发生职业病危害的员工发放《职业病危害告知》,进行上岗前培训,做好职业卫生的预防和防护工作。
4.1.2每位新进厂员工必须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有、无职业病史健康证明。
4.1.3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在册员工,应由医务室负责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全员工健康监护台帐。
4.1.4对从事接触性有毒、有害物质及腐蚀性较强化学品作业的人员,应加强预防措施。
4.1.5对已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4.1.6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上报开发区安监局和卫生行政部门等相关部门,并积极协助调查处理。
4.2生产作业场所运用先进技术或采取有效治理措施,改善劳动条件,确保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4.3涉及有害作业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要求,并按规定做到“三同时”,涉及有害作业项目应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价报告和进行职业卫生审查验收。
4.4涉及有害作业场所必须符合:
4.4.1作业场所与生活场所分开,作业场所不得住人。
4.4.2有害作业与无害作业分开,高毒作业场所与其他作业场隔离。
4.4.3设置有效的通风装置,可能突然泄漏造成急性中毒的作业场所设置自动报警装置和事故通风设施。
4.4.4涉及有害作业场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和区域警示线,配备有效的应急防范设备的救护、抢险用品,并设置通讯报警装置。
4.4.5高毒作业场所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4.5按照《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品发放管理制度》及时足额落实员工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并督促员工合理正确的使用,对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进行经常性维修、检修,定期检测,确保正常使用。
4.6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配置现场急救用品。
4.7按国家有关规定对作业场所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向职工公布。
4.8需对有毒物品的生产装置进行维护和检修时,应事先制订维护检修方案,制订职业中毒防护措施,确保检修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4.9对从事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安排职业性健康检查,并将体检结果告知员工。涉及危害作业的人员,离开企业时,企业应将《职业健康档案》复印件无偿提供给员工。
4.10对职业病患者、观察对象、职业禁忌症按规定复查,并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4.11制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结合实际情况变化及时进行修订,定期组织演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上报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备案。
5相关记录
《职业危害因素检测报告》
6本制度自2009年12月1日起执行,原公司《职业危害因素检测制度》2007年版同时作废。
篇3:作业场所职业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制度范本
一、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二、采用有效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职工提供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三、对可能发生急性职业损伤的工作场所,应当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
四、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
五、公司与职工订立劳动合同(含聘用合同,下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职工。
六、对职工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指导职工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七、职工应当学习和掌握相关的职业卫生知识,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护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应当及时报告。
八、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的职工,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职工。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公司承担。
九、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
十、女职工在月经期、已婚怀孕准备期、怀孕期、哺乳期由于生理特性,在劳动和工作中遇到一些特殊的困难。应给予女职工特殊的劳动保护。
篇4:实验场所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第一章?總則:
一、為防止職業災害,保障本校教職員工生之安全與健康,依勞工安全衛生法第二十五條及
其施行細則第二十七至二十九條之規定,制定本校實驗室勞工安全衛生工作守則(以下
簡稱本守則),相關人員應確實遵行。
二、本守則適用範圍為本校之實驗室等相關場所(以下簡稱適用場所)。
三、本守則所稱勞工,係指工作性質確需進出適用場所並受本校雇用從事工作獲致工資者。
四、本守則所稱職業災害,係指適用場所中因建築物、設備、機械、原料、材料、化學物品、
氣體、蒸氣、粉塵等作業活動及其他職業上原因引起之勞工疾病、傷害、殘廢或死亡。
五、本校各適用場所安全衛生管理業務,由本校教務處設備資訊組辦理、總務處設施維護。
第二章勞工安全衛生管理及各級之權責:
一、本校教務處辦理下述事項:
1.?安全衛生教育之研究、服務、宣導與推動。
2.?實驗室工作環境之規劃、影響評估及督導或執行。
3.?校園實驗室職業災害防制、安全衛生計畫之規劃、建議及督導或執行。
二、本校教務處職責如下:
1.?指揮監督各適用場所安全衛生管理業務。
2.?責成各適用場所授課教師,辦理環保安全衛生事項。
3.?責成各適用場所相關人員,執行定期或不定期巡視、考核該環保安全衛生有關事項。
4.?設置防護具及安全防護設施。
三、適用場所授課教師之職責如下:
1.執行該適用場所之安全衛生之工作守則、自動檢查計畫。
2.實施職業災害防止計畫事項及執行安全衛生管理事項。
3.分析、評估作業場所中之各種可能危害,訂定安全作業之標準作業程序。
4.教導及督導所屬遵守標準作業程序及安全衛生工作守則規定事項。
5.場所內有立即發生危險之虞時,應立即要求該場所人員停止作業,避至安全處所。
6.提供所屬人員適當個人防護具及安全防護設施,督導及指導正確配戴、使用方法。
四、適用場所職員工之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1.遵守該作業場所安全衛生工作守則及本校所頒訂之各種安全衛生規章。
2.遵守標準作業程序,並定期檢查、檢點設備與設施。
3.接受一般及特殊體格檢查、健康檢查,並遵辦檢查結果之建議事項。
4.接受安全衛生教育訓練,並提供安全建議,敦請改善。
5.事件發生時,妥善處理現場及協助職業災害調查。?
6.協助新進工作人員瞭解作業程序、方法及安全衛生設備、設施使用方法。
7.作業前確實檢點作業環境及設備,有異常立即調整,並報告負責老師或主管單位。
8.作業中隨時遵守安全衛生作業標準之規定並隨時注意維護作業環境整潔。
第三章?設備之維護及檢查:
一、本校實驗場所依需求設置下列設備:
1.實驗室系統:化學藥品之管制及標示、抽氣風櫃之設施。
2.實驗室廢(污)水處理系統。
3.機械設施:餐廚(烹飪教室)。
4.實驗場所安全防護系統:消防、緊急逃生設施與標示、急救防護設備等設施。
二、維護與檢查:
1.對前條所列之各項設備各單位人員須依照勞工安全衛生組織管理及自動檢查要點有
關規定,實施定期檢查、維護與保養。
2.各項檢查須予以紀錄,由使用單位留存備查。
第四章?工作安全及衛生標準:
一、一般性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1.必須遵守所屬學校所訂之安全衛生注意事項。
2.接受與工作本身有關之安全衛生訓練、教育。
3.於實驗場所之安全門、通道路口、樓梯口、進出口不得堆積任何物品。
4.必須熟悉滅火器、消防設備之使用方法及放置地點。
5.嚴禁任意使用校內規定外之任何電器用品。
6.發現任何地方有危害安全衛生之人、事、物,立即反應有關單位做緊急處理。
二、實驗室安全衛生工作守則:
1.工作時必須穿著實驗衣,於處理檢體時須帶手套。
2.化學實驗室的工作人員必須熟悉高腐蝕性藥品和毒性藥品之危險性防止處理的準則。
3.高腐蝕性藥品及毒性藥品必須放置於指定位置上鎖並標示有明顯的危險標誌。
4.實驗室必須置有安全設備、如滅火器、抽風設備、淋浴設備、眼睛沖洗器、防護面
具、手套及必要急救藥品,工作人員必須熟悉擺設的位置與使用方法。
5.眼睛如有任何藥品進入,以水沖或張眼浸泡於水中15-20分鐘,再看醫生。
6.對於有害物、有毒物或致癌物品之處理,作業人員除戴手套、口罩操作。
7.揮發性液體如乙醚、酒精應放於隔離室櫥櫃並予適當固定。
8廢棄物化學藥品有毒實驗後化學廢液,應依據環保規定定期送交合格處理機構代為處理。
第五章?教育及訓練:
一、確保實驗場所所屬工作人員工作安全與健康,工作人員有接受安全衛生訓練之義務。
二、舉辦實驗場所工作人員安全衛生教育研習,課程內容如下:?
1.實驗安全事項、操作標準、認識實驗室安全管理規則、常見實驗意外傷害等。
2.化學藥品之安全管理、容器上標籤之內容及安全資料之認識、處理藥品之防護。
3.實驗室廢棄物處理(含廢液處理)。意外事件處理及急救演練之認識。
4.定期舉辦實驗場所可能發生化學物質外洩、人員中毒或火災等狀況,定演練要點。
三、任課教師應於課程實施前對學生講解實驗場所安全衛生相關規定。
第六章?急救及搶救:
1、發生職業災害時,相關人員應採取必要之急救、搶救措施,並實施調查、分析及作成紀錄。發生職業災害單位之主管,負責指揮災害搶救。
2、救護人員在沒有適當防護裝備下不得冒然進入事故現場救人。
3、事故發生人員受傷時,事故單位應立即派員搶救傷患,移至安全地點。
4、適用場所及本校健康中心應設置必要之醫療衛生設備和消毒藥品、器材。
第七章?防護設備之準備、維持與使用:
1、個人安全防護具應視各種作業之不同及危害狀況與種類之不同而選定。
2、個人防護具應正確配戴使用,並應保持清潔、自我檢查,保持防護具之功能。
3、搬運或處置腐蝕性、毒性物質時,要確實使用安全護具。
4、暴露於其他危害性物質作業場所,應確實使用安全面罩、防塵口罩、眼鏡、防護衣等。
5、作業有因接觸皮膚而傷害、感染或穿透吸收,而發生中毒之虞時,應使用適當防護具。
第八章?事故通報及報告
1、相關人員在工作中受到任何傷害時應立即向其單位主管報告,單位必須於24小時內反應至本校教務處設備組。
2、事故發生地點授課教師應於三日內提出災害報告,會簽教務處設備資訊組呈報校長核示後,影本送交總務處、學務處知悉,教務處設備組存查。
3、各單位若發生重大災害時,經搶救處理後,應保持現場不得擅自移動或破壞,以便司法
機關及勞工檢查機構之鑑定與檢查。
4、校內若發生法定之重大災害時,應由教務處設備組於二十四小時內,向台東縣政府勞工
局勞動檢查處及相關主管機關報備。由本校權責主管部門向媒體發佈。
第九章?附則
本「工作守則」提行政會議討論,經校務會議通過,陳?校長核定後公佈實施;修正亦同。
篇5:食品公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食品公司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车间卫生
为确保产品卫生质量,防止产品手污染和有害因素混入产品中,危害人体健康,特制定本规定:
一、车间卫生要定时进行清扫,确保室内无污染因素。
二、闲杂人员禁止进入车间。外来人员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不得入内,发现违反者追究责任人。
三、进入车间必须换工作鞋,穿工作服,戴工作帽,搞好个人卫生,从规定大门进出。
四、员工的工作衣、冒、鞋要经常清洗保持清洁。
五、车间内穿的工作鞋,禁止在车间外穿。
六、更衣室、换鞋间要保持清洁,换下衣、帽、鞋要摆放整齐。室内禁止放其他物品。
七、进入车间禁止化妆,戴首饰。严禁带食品进入车间。
八、批准进入车间的外来人员,必须按上述规定执行,违者谢绝进入。
九、混粉员工同时执行《进入包装厂间规定》。
十、违反以上规定者第一次罚款5元,二次以上者罚款10-50元。
十一、本规定由班长和工段长监督执行,公司管理人员和公司领导作不定期检查。
(二)成品卫生
食品添加剂和卫生质量是质量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人体健康至关重要。作为生产企业,必须有严密的管理组织和严格的管理制度及员工具备有卫生法制观念,才能确保卫生质量,制造出优质的产品。
一、公司对于产品卫生质量有关人员进行卫生培训,考核合格者上岗。考核记录存档保存。
二、对于与产品卫生质量有关的员工每年进行一次健康检查,符合健康条件者上岗,不符合的禁止上岗,健康记录存档,以便查阅。
三、建立卫生质量控制点。质量卫生控制点的操作员工的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设备卫生,班组长每天检查一次,工段长每周检查一次,并做好记录,记录每月底装订,统一交质管部存档,保存一年。
四、必须用手直接接触产品者,操作时必须戴手套。
五、按设备清洗规定进行对设备的清洗。班长或工段长在清洗结束后进行检查并记录,不合格的重新清洗。
六、质管部每月至少对人员卫生、设备及环境卫生检查两次不符合要求的要督促整改,并处以50-200元的罚款。检查记录每年年底装订存档,保存两年。
七、每半年向自来水厂索取水质报告,存档备查。
八、生产线工人上岗必须按规定穿着并保持清洁。手部受伤者(含轻度皮肤破损者)不得上岗。
九、不合格产品做好标记,分别存放并作记录。废弃物要有专业容器存放,每日交接班前处理结束。
十、进厂原料及辅料,经检验质量及卫生质量合格后入库,堆放是应与地面、墙面有不少于10cm的距离。
十一、成品入库有专有成品仓库存放,堆放时与地面、墙面有不少于10cm的距离。
十二、设备维修时的卫生要求:
1、进入车间维修设备必须更换衣、鞋、戴工作帽。
2、维修时的废弃物和油类必须随时放入废物桶中,不准乱丢。
3、维修完毕必须清洗设备内外,需要消毒的还必须消毒。
4、试车结束,操作工必须清洗地面,带干燥后方可开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