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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控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5

(1)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

(2)制定所属检测化验岗位操作规程、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3)负责组织对本单位的危险源、环境因素进行辨识、评价、更新和学习,并制定措施或管理方案加以控制。

(4)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包括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本部门员工的环保和安全意识。

(5)认真履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内规定的本部门的各项具体工作。

篇2:储运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

(1)单位行政正职领导是本单位/部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其中一名行政副职领导为本单位/部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直接责任人。

(2)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对本单位/部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工作负责。

(3)负责组织对本单位/部门的危险源、环境因素进行辨识、评价、更新和学习,并制定措施或管理方案加以控制,实现本单位/部门的各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目标和指标。

(4)审核、审批本单位/部门的作业文件,不断修改完善本单位/部门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相关文件。

(1)建立健全本单位/部门各级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网络,配备和聘用专(兼)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人员。

(2)定期对本单位/部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和改进。认真配合公司内审和管理评审工作,对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运行提出合理化意见。

(3)负责对本单位/部门员工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包括应急预案的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本单位/部门员工的环保和安全意识。

(4)在开展工作时,必须坚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的“五同时”原则。

(5)发生职工伤亡事故或职业病时,负责参与组织调查和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按“四不放过”原则,进行严肃处理,并对事故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6)负责对辖区内相关方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工作实行监督、管理。

(7)认真履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内规定的本单位/部门的各项具体工作。

收货部制度

篇3:法律事务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

(2)负责组织对本部门的危险源、环境因素进行辨识、评价、更新和学习,并制定措施或管理方案加以控制。

(3)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本部门员工的环保和安全意识。

(4)审查公司各部门与外单位签订的采购合同、工程项目合同、劳务合同、维修合同、运输合同中有关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面的协议的合法性、有效性。

(5)负责公司因发生事故引起的起诉或应诉等相关事宜。

(6)认真履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内规定的本部门的各项具体工作。

篇4:信息部: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职责

(1)负责组织对本单位的危险源、环境因素进行辨识、评价、更新和学习,并制定措施或管理方案加以控制。

(2)负责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知识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本部门员工的环保和安全意识。

(3)确保公司信息管理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为公司各单位/部门在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方面提供所需的信息,确保信息安全和财产安全。

(4)负责公司信息管理系统相关硬件设备的管理,硬件设备废弃要按公司废物处理的相关规定进行。

(5)认真履行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文件内规定的本部门的各项具体工作。

篇5:工程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

由公司质安部门制定施工安全制度,并结合《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进行安全管理。总分包单位之间、公司和项目部之间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协议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安全措施及考核和奖惩内容。

二、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

要求各级管理干部和各职能各部门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各负其责,做到涉及生产安全的事有人管。

三、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为保证本工程施工安全,在施工前对模板支拆、脚手架、起重吊装、临时用电、塔吊等专业性较强的分项均编制专项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施工方案经公司总工程师审批,签字盖章后方可实施。若在施工过程中更改方案的,由原审批人员同意,形成书面方案。

本工程规模大,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运用较多,对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技术措施,并付诸实施。

四、公司定期检查与跟踪相结合的安全检查考核制度

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检查,具体落实有关安全生产的制度、措施。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对安全事故隐患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施工项目设立安全管理小组,跟踪检查,每天跟班巡回检查,消防事故隐患,边查边改,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纪行为。检查重点围绕高空作业、电气线路、机械动力等方面进行,防止发生高空坠落、触电、机械伤人等事故,检查中发现问题和隐患,必须立即整改,确保安全施工,并完善技术交底的签字与签订安全管理责任书。

安全检查活动应做好记录,对提出的问题好时进行整改,同时对整改的问题也应作好记录。并根据建设部《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99对该项目的安全管理,外脚手架"三宝"及"四口"防护,施工用电等,项目进行经常性检查评分,总分应保持在90分以上。

安全检查活动记录归档,对提出的问题即时进行整改,同时对整改的问题也作好记录。

五、坚持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根据公司程序文件的规定,所有员工进入施工现场前都要进行员工安全培训,使他们能够以一种安全高效的方式履行他们的职责。

(一)对所有入场的施工人员进行严格的"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并颁发安全上岗证,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不得上岗作业。

(二)经常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工作人员不违章作业和不得有违纪行为。作业人员对可能影响人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的作业程序、作业条件,有权提出改进意见,有权对违章指挥进行检举和控告。

六、坚持执行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工程开工前,工程项目负责人向参加施工的各类人员认真进行安全技术措施交底,施工过程中,现场管理人员按施工安全措施要求,对操作人员进行详细的工序、工种安全技术交底。工序、工种安全技术交底结合《安全操作规程》及安全施工的规范标准进行,避免口号式,无针对性的交底。并认真履行交底签字手续,以提高接受交底人员的责任心。

七、坚持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项目组每周开一次安全例会,班组每天开展班前三上岗(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班后下岗检查,每月开展安全讲评活动,并有记录和考核措施。

八、坚持持证上岗制度

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施工安全教育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所有架子工、塔吊、自升式门架、门架、电焊机、砂浆和混凝土搅拌机、钢筋成型等机械设备操作人员、信号指挥工等特殊工种,选派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关证书、技术熟练、持有布暑特殊工种操作证或临时操作证的人员。

九、设备设施交接、验收、使用制度

施工现场的架子、临时电气线路、塔吊及其它机械设备均组织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并挂牌运行。机械设备交接使用时,填写交接记录。

十、使用"安全三宝"制度

进入施工现场戴好安全帽,坚持使用安全三宝,禁止穿半高跟、高跟鞋或拖鞋进入现场。

十一、事故及时报告和处理制度

施工现场实行工伤事故报告制度和记录,建立事故档案,每月填写伤亡事故报告,无伤亡事故的需填写说明加盖公司管理部门印章。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按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业主现场代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的要求及"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十二、坚持使用安全标志制度

现场指挥、质量、安全等检查人员须佩戴明显的袖章或标志,危险施工区域挂警示牌或警示灯。施工现场悬挂醒目的安全标语和安全色标,实行全封闭管理,设立门卫,严禁非施工人员进入现场。

施工现场有安全标志,安全标志按规定挂设。施工机械设备随机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各种安全标志符合国家《安全标志》的规定。

十三、坚持防火、保卫制度

施工现场建立防火、保卫制度,配备足够的消防、保卫设施,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十四、建立安全资料档案管理制度

按照布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做好施工安全记录,建立安全资料档案。安全技术资料设专人管理,做到及时、完整归档。

十五、安全会议制度

按照公司的安全程序文件的要求,在本工程实行安全会议制度,具体安排如下:

(一)每月安全员会议

最初3个月时间,应每半月召开一次会议,随后每一个月召开一次施工现场安全会议,目的是传达施工工地执行的安全规章制度情况,并做好记录。

(二)每日班前会议

这是每天各专业和各班组的安全员组织召开的向工人对马上要做的工作进行安全吹风,即注意事项。主要内容是当日工作范围,使用的工具及设备,所涉及到的潜在危险,采取的预防措施,所穿戴的个人保护设备,其它事宜,并作好记录和人数。

十六、安全责任

(一)项目经理要领导和实施安全程序,参加安全委员会并且采取的讨论安全问题的后续措施。对安全规章进行定期检查和审核。向公司质安处汇报和递交现场安全设备到位情况。

(二)专业工长,监督并确保现场各专业工人服从并遵循施工现场安全规定及要求,依照安全工作惯例的情况进行检查并提出建议,在现场随时修正校对不安全的条件和行为。参加安全会议为营造一个安全的工作环境做出贡献。

(三)现场安全工程师及安全员,贯彻执行安全管理制度,全面监督现场安全规定的遵守情况,并对有关安全管理提出建议,组织安全计划与活动以促进工人的安全工作,在现场发生事故情况时向管理机构质安处报告并同他们联系,并在现场安全会中做好记录。

(四)全体员工及外来人员

遵守所有安全预防措施,并立即报告任何不安全情况,在施工现场正确佩带好合格的个人防护器具,按照工作性质的要求使用合适的个人防护器具,妥善保管好负责的设备和手工工具,向各专业负责人报告所有的损伤,事故和事故苗头,并按要求参加安全培训及会谈,及时提出疑问。

十七、安全工作规范

所有工种和各专业人员进入现场后,在公司质安处获取各工种和各专业的工作规范,同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JGJ59-99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80-91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程序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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