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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生产质量管理岗位说明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4

岗位描述:

1、负责药品质量控制与管理工作,具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所需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独立工作能力;

2、熟悉gmp认证工作流程以及gmp的日常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药品法及gmp等相关的法律法规,有效提供质量管理保证;

3、从事过药厂质量检验、科研、生产1-2年工作经验的硕士学历者优先;从事过药厂质量检验、科研、生产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本科学历者优先。

任职资格:

1、药学、生物、化学、化工及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2、具有3年以上制药企业本岗位实际工作经验;

3、具备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所需专业知识,有自己的理解;

4、工作积极主动,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善于学习和总结,有较强的自学能力和创新能力;

5、诚实守信、踏实上进,有吃苦耐劳的精神,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篇2:质量管理验货质检品控岗位说明书

岗位描述:

1、协助组织落实各项质量目标(产品质量、生产工艺、部门流程等)的完成,贯彻质量方针;

2、现场巡检预防质量事故的发生,解决现场的质量问题,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并编制分析报告;

3、参与产品缺陷及故障分析并进行跟踪处理;

4、负责组织并实施对公司的员工质量管理体系知识的培训;

5、协助公司相关部门制订公司的产品质量标准。

任职资格:

1、相关行业专科以上学历;英语良好;

2、3年以上qa/qc工作经验;

3、有iso9001等内审员资格证书;熟悉卓越绩效、6西格码管理、tqm、5s、tpm等管理工具;熟练使用办公软件;

4、工作认真负责,严谨细致,有较强的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良好的沟通组织协调能力;

5、从事iso体系主要工作并编写过认证体系相关文件工作经验者优先。

篇3:电能质量管理标准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职责、管理内容和方法、报告与记录。

本标准适用于仙居县供电局。

2职责

2.1职能

2.1.1电能质量技术监督是企业技术监督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在生产局长的领导下,进行电能质量技术监督。

2.1.2生技科为电能质量技术归口职能部门,设立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兼职员,负责日常管理。

2.2权限

2.2.1生产局长权限:

有权召开电能质量技术监督领导小组会议,分析指导电能质量指标监督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上级下达的有关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的各项规定,检查和督促各单位、各部门电能质量检查监督的管理工作。

2.2.2有权对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提出电能质量检查监督管理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在分管的电能质量检查监督管理工作范围内,有权检查和督促电能质量检查监督工作开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分析,提出意见及处理办法。

2.3责任

2.3.1生产局长是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第一负责人,负责领导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局生技科为归口管理的职能部门,设置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兼职,统一负责电能质量的技术监督管理工作,局用电科、基建科、调度室、检修队、集控站等按照各自的分工,共同负责搞好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2.3.2局生技科的主要责任:

2.3.2.1对全网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归口管理,制订局实施细则,督促、检查、推动我局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负责。

2.3.2.2对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电力行业(国家电力公司、网公司、公司)的有关电能质量的法规、标准、规程、导则、规定、条例、实施细则等负责。

2.3.2.3对制订并督促实施改善和提高电能质量的计划和技术措施负责。

2.3.2.4对在电网规划、设计、基建、技改项目中涉及电网有功、无功平衡、补偿容量、设备、调压装置的选型、参数、配置地点的审查及大容量非线性用电设备接入系统谐波审查,以及工程质量验收、试运行工作负责。

2.3.2.5对提出城网无功补偿的配置原则,制订地区负荷功率因数的管理、考核办法。制订电网容性和感性无功补偿设备的技术条件和规范,审查城网规划中无功电压部分规划负责。

2.3.2.6对全局综合供电电压监测点设置及测量统计的监督检查,全地区负荷功率因数和综合供电电压合格率的统计考核。无功补偿装置及调压装置设备及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统计分析及考核负责。

2.3.2.7对组织召开全局电能质量技术监督会议,总结交流技术监督工作,推广新技术,布置年度工作任务,定期发布电能质量情况负责。

2.3.2.8对影响电能质量的干扰源防治工作,并组织重大电能质量事故(或异常)的调查负责。

2.3.2.9对本县电网谐波测试工作的监督检查负责。

2.3.3局用电科是用户、小电厂和配电网电能质量管理和监督的职能部门,主要责任是:

2.3.3.1对制订局用电科各类用户电压和无功功率的管理、考核办法负责,对影响和干扰电能质量的用电设备进行监督负责,对全市用户无功补偿装置运行情况进行监督、统计分析及考核负责。

2.3.3.2对地方电厂建设项目的有关审查,提出无功出力等有关意见,地方电厂有功、无功、电压的管理。制订地方电厂无功、电压管理和经济考核办法负责。

2.3.3.3对制订地方电厂接入系统和并网协议中有关无功电压技术原则,组织制订各级用户无功、电压技术原则负责。

2.3.3.4对用户电压质量的管理,指导、帮助用户做好无功电压就地平衡工作,推广用户侧就地补偿和随机补偿负责。

2.3.3.5对全局用户类供电电压监测点的设置及测量统计的监督,全局用户功率因数和供电电压合格率的统计考核负责。

2.3.3.6局校表室能质量计量监督部门,对全局电网电能质量指标计量标准及企业量值传递等管理工作的开展,并提出年度分析报告负责。

2.3.3.7对非线性用户报装审批把关,统计并及时报生技科。

2.3.4局基建科组织对电网基建工程无功补偿设备和调压方式、设备选型的设计审查,并负责实施。

2.3.5局调度室为电力生产的运行指挥部门,局电能质量运行监督职能部门,设置电能质量运行监督专责(职),主要责任是:

2.3.5.1制订提出局电能质量指标运行监督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2.3.5.2对编制本地区电网的低频减载方案及低频减载设备的运行、管理、督促各级调度实施、实行保证频率质量的工作负责。

2.3.5.3对监督主系统运行的无功电压水平,主网运行中的无功平衡和电压偏差的调整与控制,编制小电厂和变电所母线无功电压曲线和母线电压控制点、监测点的电压偏差值并下达执行。电网的运行方式应包括电力电量平衡、无功电力平衡、电压调整等保证电能质量的内容,值班调查员应在进行有功电力调度的同时进行无功电力调度与电压调整及变电所无功、调压设备的运行操作提出指令性和指导性意见负责。、

2.3.5.4对电网规划审查与输变电项目的接入系统设计审查,提出有关电网有功平衡、无功平衡、补偿容量、调压装置、配置地点的意见,接入电网的地方电厂并网调度协议的制订负责。

2.3.5.5负责按月和不定期对主网及发电厂电压质量运行情况进行监督。负责对发电厂电压质量进行考核,负责提出年度运行监督分析报告及出现问题时的专题报告,并提出改进措施建议。

2.3.5.6对重大电能质量事故或异常的情况调查等其它运行监督工作负责。

2.3.6局检修队责任:

2.3.6.1对变电所综控器质量的检验、测试、安装维护负责。

2.3.6.2对无功补偿装置的测试、维护、处理,确保无功装置可投率负责。

2.3.6.3对参加重大电能质量事故或异常情况调查,提出因设备原因造成电能质量事故的分析报告,提出对电能质量干扰源的防止措施负责。

2.3.7集控站责任

2.3.7.1对电能质量指标,完成及传递工作负责。

2.3.7.2对无功补偿装置运行情况、典型事故或异常的分析,提出反措,按年或不定期报告。

2.3.7.3对参加本地区负责规划、设计、基建、技政工程审查,保证电能质量项目提出意见并督促与主体工程同步投产负责。

2.3.8对参加重大电能质量事故或异常情况调查,提出因设备原因造成电能质量事故的分析报告,提出对电能质量干扰源的防止措施负责

3管理内容和方法

3.1指标监测及运行监督

3.1.1电能质量的检测有连续检测,不定时监测和专项检测三种方式。

3.1.1.1电网各电压等级供电压偏差和电网频率偏差的检测应用连续检测方式。

3.1.1.2电压波动和闪变、三相不平衡度和谐波的测量应用不定时检测。

3.1.1.3干扰源接入电网(或容量变化)前后应进行有关电能质量指标的专项检查。

3.1.1.4为保证电压质量,设置电网口子负荷功率因数值,以连续检测方式进行。

3.1.1.5电压偏差的监测仪表应符合电力行业标准D*500-92“电压监测仪订货技术条件”。

3.1.2电能质量检测点的设置

3.1.2.1供电电压偏差监测点应设置在变电所的全部35kV、10kV母线上及国电公司农村电网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办法规定对各类用户电压质量监测要求的地点,并包含特殊用户和订有电能质量指标条款合同的用户。各类用户监测点设置应经上一级电能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批准。

3.1.2.2其他电能质量指标监测点按合同检测需要设立。

3.1.2.3在各关口计量点设置功率因数检测点。

3.1.3电网供电电压的质量标准

3.1.3.1电网运行电压标准

3.1.3.1.1各变电所10kV供电母线电压标准为额定电压的0~+7%。

3.1.3.2用户受电端供电电压允许偏差值:

3.1.3.2.135kV及以上用户供电电压正负偏差绝对值之和不超过额定电压的10%。

3.1.3.2.210kV及以下三相供电电压允许偏差为额定电压的±7%。

3.1.4供给用户受电端的电能质量其他指标应符合3.1.3条要求。

3.1.5地区电网口子负荷功率因数标准,由市局按年分地区下达。

3.1.6各项电能质量指标运行合格率计算。

3.1.6.1电压合格率的计算:

电压超上限与超下限时间总和(分)

Kj(监测点电压合格率)=(1-¬¬——————————————)×100%

电压监测总时间(分)

Kj(主网监测点电压合格率)

Kw(主网电压合格率)=————————————————

n

注:n为主网电压监测点数

Kz(局综合供电电压合格率)=0.5A+0.5[B+C+D]/3

注:A、B、C、D按国电公司农村电网电压质量和无功电力管理办法规定设置的各类电压合格率。

3.1.6.2频率合格率的计算:

∑ti

K=(1-——)×100%

To

式中:ti测试期内第I次不合格时间(分)

To测试总时间(分)

3.1.6.3对不定期检测点或专项监测点*,测试期电能专项指标运行合格率:

m

K*=(1-——)×100%

mo

注:m为测试期内该电能专项指标实测不合格的次数

mo为测试期内总测量次数。

此式适用于电压波动和闪变,三相不平衡度或谐波运行合格率的测试计算。通常应采用专用仪表、仪器测量。

3.1.6.4功率因数合格率的计算:

监测期内功率因数不合格小时数

Kg=(1-————————————————)×100%

监测总小时数

3.1.6.5无功装置可投率的计算:

∑(无功补偿装置不可投容量(kVar)×不可投时间(时)

Kk=[1-———————————————————————×100%

无功补偿装置设计总容量(kVar)×运行监测总时间(时)

注:n为本单位无功补偿装置组数

3.1.7各项电能质量指标运行偏差应在国家标准允许偏差之内,考虑到电网结构,运行方式及用户用电特性等因素,各项电能质量指标运行合格率标准为:

3.1.7.1连续运行统计期(年、季、月)内电网频率合格率应不低于99.5%。

3.1.7.2连续运行统计期(年、季、月)电压合格率应不低于下列值:

电网各电压级电压合格率:97%。

专线和10kV及以上用户受电端电压合格率:95%。

380(220)V用户受电端电压合格率:92%。

3.1.7.3电压波动与闪变合格率应不低于:99%。

3.1.7.4三相电压不平衡度合格率应不低于:98%。

3.1.7.5电压正波畸变合格率应不低于:98%。

3.1.7.6地区电网口子负荷功率因数合格率应不低于:95%,无功装置可投率应不低于95%。

3.1.8各级用电部门应加强对各种影响和干扰电能质量的用电设备的运行监督,当干扰超过标准导致有关电能质量指标运行合格率低于本规定时,应及时报告,并安排测试,查明原因,并责任产生干扰的用户限期采取措施改善。

3.1.9对于干扰影响电能质量和污染电器安全使用环境的电气设备、工程,必须在该设备,工程立项前,根据当地电网条件,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对接入电网运行产生的干扰、影响进行技术评估。发现不符合规定时,该设备、工程应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与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接入使用。

3.1.10加强对并网运行的发电厂和电网的运行监督,包括有功功率和无功功率的调整,控制和改进,使电网供电频率和供电电压调整在标准规定允许范围之内。

3.2检测设备的管理

3.2.1公司对用于电能质量检测仪器、仪表装置实行产品质量许可制度,未经电力管理部门认定的电能质量检验测试中心(站)检定,测试合格的产品,不得用于电网中电能质量指标的监视和测试。

3.2.2应加强对电能质量检测仪器,仪表装置的质量监督和管理,校表室负责编制此项监督维护制度,按计划进行检验,并建立有关档案。

3.3技术监督的管理

3.3.1电网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的异常监督实行整改联系单制度。

3.3.2电网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实行报告责任制度。

3.3.3电网35kV、10kV电压及电压质量指标统计(按月、年),功率因数合格率统计表(按月、年)报送市局生技处和调度所各一份,综合供电电压合格率统计(按月、年)及年度电能质量技术监督报告报市局生技处,月、年统计表于月后10日内报出,年度报告于年后15日内报出。

3.3.4各级电能质量统计报表应逐步实现电子文档上报方式。

3.3.5各部门发现电能质量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本级的归口管理部门,属重大电能质量事故或异常的情况变亦应立即报告本电网电能质量技术监督主管领导和上级监督管理部门,经技术分析后,由归口部门签发电能质量整改联系单,整改内容纳入相应单位的工作考评中。

3.3.6电能质量技术监督工作在电网内实行考核制度,对各项电能质量指标实行统计及专项工作情况进行考核。

3.3.7各级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的有关部门应建立和健全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的基础资料和档案管理,加强电能质量事故及其分析处理、改善电能质量措施的档案管理,加强电能质量信息管理。

3.3.8每年应对电能质量指标进行评估,针对电能质量存在的问题采取防治和改进措施。

3.3.9用户对电能质量问题有权反映,申述。相应的电网经营企业应依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3.3.10电能质量不合格引起的民事法律责任,应由造成电能质量不合格的责任者承担。因电能质量问题发生责任纠纷时,由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组织检验、测试,依据检验测试数据、技术报告进行协调和技术仲裁。一方对仲裁结果有异议时,可申请上一级电能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复核。

4报告与记录

4.1本标准形成的报告和记录主要有:

a)年度电能质量检查监督工作计划和总结。

b)功率因数合格率及电压合格率统计报表。

c)典型日高峰、低谷潮流、电容器运行情况报表。

4.2标准形成的报告和记录,按工作规定和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时准确上报。

4.3本标准执行情况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篇4:监理现场质量管理办法

监理现场质量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各项工程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使质量管理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城市建设档案管理规定》及国家、省、市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结合我公司《质量手册》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本办法作为所有现场供方合同的附加条款。

监理单位管理条款

1.监理现场组织机构

1.1.监理单位根据《监理合同》及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等建立现场组织结构,组织人员必须报请业主批准,其中档案员、取样员必须持证上岗。

1.2.监理人员:总监、各监理工程师必须持证上岗。

2.设备组成:依据《监理合同》配备办公设备。

3.监理职责

依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行业标准、《监理合同》、现场质量管理办法等对工程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档案管理,对施工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理。

3.1.建立现场工程例会制度,明确例会时间、例会地点、参加人员、理会内容、违反例会制度的处罚等。

3.2.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问题要及时向软件园开发有限公司反馈,进行记录、整改、跟踪,并有整改效果评价。

3.3.对设计、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设计变更、施工工艺方法等将造成工程满足不了使用功能和相关规范要求的提出相关建议。

3.4.每周组织施工、监理、业主代表进行质量、文明施工大检查,并向业主提交大检查报告。

3.5.协助业主办理和整理备案制档案;对施工单位档案进行审查;认真做好监理档案,与施工同步,同步率93%,竣工后向业主提交装订好的档案一份。

3.6.监理月报:每个月2曰前向业主提交监理月报,月报内容包括:进度情况及分析,质量情况及分析,投资控制及分析,施工的材料、设备、机具、劳动力情况等。

3.7.严格审查各承包单位、分包单位、材料供应商的企业资质、人员资质、各项现场管理制度、各项技术方案等,提出相关建议。

3.8.协助业主制定各分项、分部、单位工程验收标准,制定各项材料设备的采购标准。

3.9.材料、设备入场乙方需填写材料报验单,一般材料、半成品入场需由乙方验收合格后报监理、甲方负责人验收,专业设备等进场需有业主专业工程师参加验收,验收合格,在报验单上签字后,方可入场。需进行复试的材料或半成品,需甲、乙、监理三方专门人员(鉴证取样员)共同取样、送试,并监督施工的材料、设备的标识、搬运、储存和保护。

3.10.工序、隐蔽工程的检查及验收,施工单位必须先自检合格,并填写好自检记录和隐蔽验收记录后,监理工程师及甲方负责人方可进行验收。验收时监理单位宜采用实测实量方法,用数据说话,在验收合格并在相应记录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3.11.各分部工程或由专业公司施工的工程,施工单位必须在自检合格的基础上,填写分部工程自检评定表后,监理工程师及甲方负责人及质检处工程师方可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并签字后,方可进行下一步施工。

3.12.单位工程完工后,需施工单位先自检合格,填写好单位工程质量评定表,且整理好施工档案并通过相关部门审理后,方可组织工程最后验收。单位工程验收由主管经理负责组织,应有以下单位参加: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规划单位、环保单位、消防单位、监督部门及其它有关部门。

4.监理细则及监理规划

4.1.针对工程特点(如:保温、人防等)编制实施可行的监理规划、监理细则。

4.2.关键工序、特殊过程编制预控措施及办法。

4.3.监理规划在监理中标后15曰内提交业主,监理细则监理中标后30曰内提交业主,业主审核后实施。

5.工程竣工回访:监理单位积极做好回访,在竣工后半年、一年内各填写一次工程回访单,在无其它严重问题后,方可返还监理保修金。

6.明确监理权利:

6.1.监理有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的权利。

6.2.监理对各施工单位、材料单位有责令退场、更换的权利;对各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施工人员有责令更换的权利;对各施工单位的施工材料、施工设备、材料设备供货商的材料、设备有责令退场、更换的权利。

6.3.对各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货商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施工合同、供货合同、现场各管理条理的行为,有依据合同、现场质量管理办法进行处罚的权利。

篇5:监理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计划

年度监理公司质量管理体系内部审核计划

审核目的:评价质量管理体系符合性、有效性、可靠性,在2010年10月外审前一个月内纠正不合格项

审核范围:公司工程建设监理服务所涉及各职能部门、各项目监理部和过程

审核准则:ISO9001:2008;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适用的法律、法规;顾客投诉

审核组:

审核组长:z(管理者代表)副组长:z

第一组:组长z第二组:组长z第三组:组长z

第一组成员:z

第二组成员:z

第三组成员:z

实施项目及要点时间要点负责人协助人

1收集并整理法律法规,为修订换版08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准备。1―2月z相关部门负责人

2成立修订2008版体系文件编写领导小组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3月z相关部门负责人

3编制学习讨论08版标准并颁布试运行3―6月z

4编制部门内部审核检查表7月上旬z各内审员

5完善各部门内部检查表8月中旬z内审员

6开展质量管理内部审核9月中旬zz

7不合格项纠正9月中旬各部门负责人

8补充或跟踪审核9月中旬z内审员

9开展管理评审9月下旬z

10迎接三方正式审核10月中旬z

各部门

备注

编制:项管部审核:批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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