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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实验室安全管理细则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7

1.凡从事各种产品检验的工作人员,都应熟悉所使用的药品的性能,所使用物质的性质,仪器、设备的性能及操作方法和安全事项。

2.进行检验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技术规程进行,掌握对各类事故的处理方法。进行检验时,相关的劳动保护用具必须穿戴整齐。

3.实验室严禁明火照明,严禁吸烟。严禁在化学试剂贮存间做加热或有明火的操作及长时间逗留,严禁带铁钉(掌)的鞋进行化验操作。

4.实验室所有试药、试剂、用具、器皿等定位放置,使用后必须放回原处。使用试药试剂时,应仔细核对品名、规格、以免发生差错,取用完毕应立即盖紧塞子或按原样封口,放置原处保存。易挥发、盛放有毒、有害气体的瓶口应密封。

5.所有药品、样品必须贴有醒目的标签,注明名称浓度、配制时间以及有效日期等,标签字迹要清楚。绝对不要在容器内装入与标签不相符的物品。

6.禁止用手直接接触化学药品和危险性物质,禁止用口或鼻嗅的方法鉴别物质。如工作需要,必须嗅闻时,可用手微微扇风,头部应在侧面,并保持一定距离。严禁用烧杯等器具作餐具或饮水,严禁在实验室内饮食。

7.用移液管吸取有毒或腐蚀性液体时,管尖必须插入液面以下,防止夹带空气使液体冲出,用橡皮吸球吸取,禁止用嘴代替吸球。

8.开启易挥发、有刺激性试剂的试剂瓶时,不得将瓶口对着自己或他人脸部,最好在通风橱中进行。夏季或室温较高时开启易挥发性试剂前先将试剂瓶在冷水里浸一段时间,应经冷却后方可开启。配制使用有毒、有刺激、易燃、易爆试药及洗液等腐蚀性液体时,应在通风橱内进行,并戴好防护工具,防止药水溅出,灼伤或吸入。

9.在进行有危险性的工作时,应采取安全措施,参加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10.化验过程中对于易挥发及易燃性有机溶剂进行加热排除时,应在水浴锅、油浴锅或严密的电热器板上缓慢进行,严禁用火焰或电炉直接加热,严禁在无排风的烘箱中烘烤排除有机溶剂。进行加热操作或易爆操作时,操作者不得离开现场。

11.在器具中放加热药品时,必须放置平稳,瓶口或管口禁止对着别人。不得在电炉、高温炉、烘箱易产生电火花的电器旁或通风不良处贮存、使用、操作有机溶剂及有毒、刺激性试剂。

12.加热试管内的溶液时,管口不得对着面部,加热时要不停地摇晃,以防止因上下温度不均发生沸腾而引起的烫伤。

13.在移动、开启大瓶液体药品时,不能将瓶直接放在水泥地板上,应使用隔热护具轻拿轻放,最好用橡皮布或草垫垫好,严禁锤砸,敲打,以防破裂。

14.工作服一旦被酸、碱、有毒物质及致病菌等玷污时必须及时处理。

15.停电停水时,要及时切断电源,关闭水阀。

16.废酸废碱、有机溶剂以及易燃物质,必须经过中和处理后,方可倾倒指定地点,禁止直接倾入水槽中。

17.稀释硫酸时,必须在硬质耐热烧杯或锥形瓶中进行,只能将浓硫酸慢慢注入水中,边倒边搅拌,温度过高时,应冷却或降温后再继续进行,严禁将水倒入硫酸中!

18.蒸汽灭菌锅等带压容器应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严禁带压开启,高压气体、钢瓶应稳固放置并加防护,严禁碰撞、敲击、泄漏。开启高压气瓶时,应缓慢,并不得将出口对人。

19.装过强腐蚀性、可燃性、有毒或易爆物品的器皿,应由操作者亲手洗净。

20.取下正在沸腾的溶液时,应用瓶夹先轻摇动以后取下,以免溅出伤人。

21.将玻璃棒、玻璃管,温度计等插入或拨出胶塞、胶管时均应垫有棉布,且不可强行插入或拨出以免折断刺伤人

22.蒸馏时冷凝水应在开始蒸馏前就进入冷凝管,待水流稳定后方可加热。在整个蒸馏过程中,冷凝水应保持畅通,使蒸汽充分冷却。在蒸馏过程中严禁脱离岗位。

23.用电应遵守安全用电规程。

24、化验工作结束后,所有的仪器设备要清洗干净,切断电源,关闭水、电、气阀门,溶液、试剂和仪器应放回规定地点。

25、实验室在合适的地点放置灭火器材。检验员必须熟悉灭火器材的放置地点及正确的使用方法,必须熟悉水、电等管线的开关位置;每日工作结束后需检查水、电以及门、窗是否关闭。安全员应定期检查安全灭火设施的良好状态。当室内发生易燃易爆气体大量泄漏的危险情况时,应立即停止动用明火,停止能产生火花的工作,立即关闭阀门,打开门窗,加快通风。

26、一切可燃和有腐蚀性气体放出的物资严禁放入烘箱内,不应将烘干的物资直接放在烘箱或滤纸上,应放在容器中,所烘得物资不用过挤,以免碰撞箱内温度调节设备,在箱内外温差较大时,不能突然打开箱门,否则,易使玻璃仪器破裂。

27、冰箱内不得存放无盖无标记的试药试剂,电热器具用后即关,严禁在冰箱或电热器具上贮存加工私人物品。

28、效价、无菌试验用带活性的培养物,应灭菌处理后再清理。

篇2: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

1.总则

1.1目的

为加强******(以下简称“**”)实验室安全管理,明确实验室安全工作职责,落实安全保障措施,预防实验室安全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管理办法。

1.2适用范围

适用于**实验室安全管理。

2.组织和职责

实验室负责人: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安全日常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实验室安全规章制度、责任体系和应急预案;督查和协调解决实验室安全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信息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定期、不定期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及时通报发现的问题,督促安全隐患的整改。

3.实验室安全管理内容

3.1实验室安全教育与准入

所有进入实验室工作的人员必须接受实验室安全知识的教育与培训,并通过实验室安全知识考试。

3.2访问控制

实验室负责人有管理和控制进入实验室人员的责任。当实验进行的时候,应关闭实验室的门。这样做不仅可以保护那些可能误入实验室的人员,还减少了对实验人员的干扰。

3.3实验项目安全审核

对新建、扩建、改造实验场所项目,必须充分考虑安全因素,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安全和环保的规范要求设计、施工。项目建成后,须经过相关职能部门审核把关方可投入使用。

3.4危害信息标志和标语

实验室中,有特殊危险的地方要有危害信息标志和标语。例如危险化学品、放射性材料、生物危害、火灾危险。其他应张贴出标志的地方如安全淋浴,洗眼器,出口和灭火器。灭火器要标记出适用于什么类型的火灾。紧急洗眼器和淋浴设施处必须挂一个牌子。盛放废物的容器必须标清楚要盛放的废物的类型。实验室的安全和危险标志应该做到,可以使一个不熟悉实验室日常工作的人在紧急情况下逃生(或者帮助应对情况,如果合适的话)。

3.5实验室网络安全

具体规定详见**-ISMS-II-12《网络安全管理规定》。

3.6实验室仪器设备与操作的安全管理

(1)建立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制度,落实专人做好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仪器设备安全运行,并做好相应台账。

(2)实验室仪器设备操作人员应当接受业务和安全培训,了解仪器设备的性能特点、熟练掌握操作方法和操作技巧,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开展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具有危险性的特种设备,须在专职管理人员同意和现场监管下,方可进行操作。具体按附件内容执行。

3.7实验室水电的安全管理

(1)规范实验室用电、用水管理,按相关规范安装用电、用水设施和设备,定期对实验室的电源、水源等进行检查,排查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2)实验室内必须使用空气开关,并配备漏电保护器。

(3)启动或关闭电器设备时,必须将开关扣严或扣妥,防止似接非接状况。使用电子仪器设备时,应先了解其性能,按操作规程操作,若电器设备发生过热现象或有糊焦味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4)实验室固定电源插座未经允许不得拆装、改线,不得乱接、乱拉电线,不得使用闸刀开关、木质配电板和无绝缘护套的双绞线等。

(5)人员较长时间离开房间或电源中断时,要切断电源开关,尤其是要注意切断加热电器设备的电源开关。

(6)实验室内不应有裸露的电线头;电源开关箱内,不准堆放物品,以免触电或燃烧。

(7)没有掌握电器安全操作的人员不得擅自更动电器设施,或随意拆修电器设备。

(8)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或用绝缘物体将电线与人体分离后,再实施抢救。

3.8有毒物品及化学药剂管理

(1)一切有毒物品及化学药剂,要严格按类存放保管、发放、使用,并妥善处理剩余物品和残毒物品。

(2)在实验中尽量采用无毒或少毒物质来代替有毒物,或采用较好的实验方案、设施、工艺来减少和避免在实验过程中扩散有毒物质。

(3)有关实验室应装设通风排毒用的通风橱,在使用大量易挥发毒物的实验室应装设排风扇等强化通风设备;必要时也可用真空泵、水泵连接在发生器上,构成封闭实验系统,减少毒物在室内逸出。

(4)注意保持个人卫生和遵守个人防护规程,绝对禁止在使用有毒物或有可能被毒物污染的实验室内饮食、吸烟或在有可能被污染的容器内存放食物。在不能保证无毒的环境下工作时应穿戴好防护衣物;实验完毕及时洗手,条件允许应洗澡;生活衣物与工作衣物不应在一起存放;工作时间内,须经仔细洗手、漱口(必要时用消毒液)后,才能饮水、用膳。

(5)在实验室无通风橱或通风不良,实验过程又有大量有毒物逸出时,实验人员应按规定分类使用防毒口罩或防毒面具,不得掉以轻心。

(6)定期进行体格检查,认真执行劳动保护条例。

3.9实验室设施安全管理

根据实验室类别、潜在危险因素等配置消防器材、烟雾报警、监控系统、应急喷淋、洗眼装置、危险气体报警、通风系统(必要时需加装吸收系统)、防护罩、警戒隔离等安全设施,并指定专人负责管理。部分重点实验室和使用危化品的实验室应加装紧急报警装置。安全设施应当定期检查,做好设备更新、维护保养和检修工作,并建立台账。

3.10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

(1)结合实际制定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定期组织对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开展防火安全教育。

(2)落实消防器材管理职责和措施,保证消防器材定点存放,性能良好,任何人不得损坏、挪作他用。过期的消防器材应当及时更换。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等应保持畅通,禁止堆放杂物。

(3)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知识和相关技能培训,熟悉本岗位的防火要求,掌握所配灭火器的使用方法。

(4)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3.11实验室的内务管理

(1)建立实验室卫生检查管理制度,组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督查,减少安全隐患,并做好相关记录。

(2)建立实验室卫生值日制度,保持实验室内的整洁,仪器设备布局合理。实验材料、实验剩余物和废弃物应当规范、及时处置。实验结束或人员离开实验室时,实验室管理或操作人员必须查看仪器设备、水、电、气和门窗关闭等情况,并按规定采取结束或暂离措施。

4.实验室隐患整改与事故处理

(1)**每季度组织一次实验室安全检查。实验室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实验室安全自查。检查应当做好记录。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a)实验室安全宣传教育及培训情况;

b)实验室安全制度及责任制落实情况;

c)实验室安全工作档案建立健全情况;

d)实验室安全设施、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e)实验室安全隐患和隐患整改情况;

f)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2)在检查基础上,对发现的安全问题和隐患进行梳理,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并督查整改情况。对不能及时消除的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提出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落实人员、资金,期限完成整改。安全隐患尚未消除时,应当落实防范措施或者停用整改,保障安全。

(3)按照**制定的《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

(4)实验室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时妥善做好应急处置工作,防止事态扩大和蔓延。发生较大险情时,应立即报警,并逐级报告事故信息,不得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对隐瞒或歪曲事故真相者,从严处理。

(5)发生实验室事故后,实验室应当配合**相关职能部门,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分清责任,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及时落实整改措施,并上报整改情况。

5.相关文件

**-ISMS-II-12《网络安全管理规定》

《实验室安全应急预案》

6.附则

(1)本文件由**科技资源和信息管理部负责解释。

(2)本文件自颁布之日起实行,有新

篇3: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

实验室的安全工作是实验教学和科研工作的重要保障,为了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及实验室的安全,做好防火、防爆、防毒、防盗、防灾害等事故的安全预防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一、凡使用剧毒、易燃、易爆、放射性等物品做实验时,实验的废弃物要在实验指导教师或实验管理人员的指导下按相关规定处理,不得乱倒乱丢。

二、实验中严格按仪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加热、烘干、蒸馏所用仪器的电源、导线要经常检查;加热加压过程中需专人看管;禁止使用没有绝缘隔热底座的电热仪器;电炉不能放置在木质工作台上;以防发生火灾或爆炸事故。

三、实验室内不准抽烟,不准煮食物(实验除外),未经实验中心批准不准随便带人参观,不准在实验楼通道内堆放杂物,保持通道畅通,便于疏散。

四、每个实验室由该实验室的实验管理人员担任兼职安全员。对不符合规定操作或不利于安全的因素进行监督。实验室每次实验完毕或下班前都要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气源、水源,锁好门窗。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做到“三懂三会”:懂所在实验室的火灾危险性,会拨打火警电话“119”;懂预防火灾的措施,会使用灭火器材;懂灭火的基本方法,会扑灭初起火灾。

五、实验过程中,对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操作,必须在通风橱内进行;使用有腐蚀性的试剂时,要带防护手套操作。

六、实验室钥匙由实验室管理人员负责保管,实验期间实验指导教师不得擅自离开;未经允许,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实验室。

七、对违章操作、忽视安全,造成失火、被盗、污染、人身重大损伤或大型精密仪器设备损坏等重大事故的情况,立即向实验中心报告。

八、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实验室进行各项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篇4:实验室环境保护与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各类人员必须牢固树立“美化环境,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劳动保障”的思想,切实重视实验室的环境卫生,劳动保障,安全工作。

保证实验室、办公室及其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清洁和环境优美,公共场所由清洁工每天清扫后,将垃圾送到指定地点。

实验室各房间实行卫生包干制,卫生包干负责人应负责清扫整理,定期对所包干房间进行一次全面清扫,全室定期进行统一大扫除。

二、实验室必须按“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要求,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和各种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加强安全管理。

三、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按章操作,每次实验前必须向学生宣传讲解有关安全及劳动保障和操作事项。

四、认真落实消防措施,切实保证安全通道的畅通无阻。

五、实验完毕后负责人员应检查电器线路、通风设施,整理好设备,发现破损或故障须及时维修或报告,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源,关好门窗。

六、节假日前,实验室人员会同实验室主任检查实验室安全工作,关窗、封门,并做好记录。假期值班人员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处理和报告。

七、每个实验工作者必须认真做好劳动保障工作。凡因保管不当、违章操作、工作失职导致发生火灾、事故、被盗而造成损失的,将追究主要安全责任人和当事人的责任,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罚款、行政和刑事处分。

八、实验室的安全工作由实验中心主任,实验室主任全面负责。

九、实验室不准吸烟、不准乱丢废物。仪器设备安置合理,摆放整齐。

十、人人应做到安全、合理使用仪器设施,使用完毕应关断电源。如发现问题,应采取相应措施,以防止事故发生。

十一、以上各项由科室主任不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改正。

篇5:实验室卫生安全管理规定

(1)操作人员进入无菌室要换上杀菌后的拖鞋、工作服,手用75%的酒精杀菌后才可开始化验工作。

(2)无菌室在每次作完样本后必须把整个工作台、地面、墙面用请水擦干净后,再喷洒75%的酒精消毒,最后打开紫外线灯杀菌30分钟以上或用抽样发生器杀菌方可进行下一次操作。

(3)采样用器具的杀菌:全部放在无菌室内杀菌后才可拿入车间内使用。

(4)地面、玻璃的卫生:每天工作完后用洗衣粉水擦一遍地面,然后用清水清洗干净,对于门窗、玻璃每天一定要擦拭干净保持清洁,工作人员出入要随手关门。

(5)每天做完样后用剩的器具及药品要拿出无菌室。

(6)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实验室。参观实验室等特殊情况须经实验室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

(7)化验室内应定期或在必要时进行除虫灭害,防止害虫孳生。化验室内外应定期、随时灭鼠。

(8)化验室内使用杀虫剂时,应按卫生部门的规定采取妥善措施,不得污染即将化验的食品。便用杀虫剂后应将受污染的设备、工器具和容器彻底清洗,除去残留药物。

(9)在实验室中应穿着工作服。离开实验室时,工作服必须脱下并留在实验室内。不得穿着外出,更不能携带回家。使用过的工作服应在实验室中消毒,然后统一洗涤或丢弃。

(10)化验室必须按照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检验方法或标准,对原料、辅料、半成品、成品、各个关键工序进行细菌、物理、化学检验、以及病原实验诊断。

(11)工作人员手上有皮肤破损或皮疹时应戴手套。

(12)实验室在靠近出口处应设洗手池。

(13)实验室围护结构内表面应易于清洁,地面应防滑、无缝隙,不得铺设地毯。

(14)实验台表面应不透水,耐腐蚀、耐热。

(15)当手可能接触感染材料、污染的表面或设备时应戴手套。如可能发生感染性材料的溢出或溅出,宜戴两副手套。不得戴着手套离开实验室。工作完全结束后方可除去手套。一次性手套不得清洗和再次使用。

(16)操作人员进入化验室前必须用紫外灯至少30分钟杀菌或用臭氧发生器杀菌。

(17)化验人员应体质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勤理发、不得留长指甲和涂指甲油。

(18)禁止在工作区饮食、吸烟、处理隐形眼镜、化妆及储存食物。

(19)以移液管吸取液体,禁止口吸。对于各种样品和培养基切勿品尝。

(20)化验室内使用的所有设备下班后要安排专人进行检查,将能关闭的电源必须关闭。填好“下班后确认事宜”方可离开。

(21)针对使用的高压锅、蒸馏水机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有专人看管,使用过后要及时断开总电。

(22)工作期间使用的酒精灯以及玻璃器皿,要严格控制按照要求来使用操作,避免造成人身伤害。

(23)针对化验室使用的电炉子使用过后,要及时关闭开关并随手断总电。

(24)特别注意晚间值夜班人员,不得开电炉子来取暖。如果发现有违反规定的现象,将给予严厉的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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