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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公司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责任制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3

建设工程监理公司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责任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对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理水平,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责任制》,结合监理工程的实际,制定本《工程施工安全监理责任制》。

第二条凡是我公司实施监理的项目(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必须遵守本责任制的规定。

第三条公司各级监理工作主管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技术质量部、监理部、监理中心负责人)及项目组监理人员依法对建设工程的安全负责。

第四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依靠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推动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控制人员伤亡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公司各级监理工作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理职责

第五条总经理是公司实施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监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总经理应指定一名副总经理具体领导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该副总经理对安全监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六条副总经理负责组织公司监理工作主管部门学习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组织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会议精神;组织编制、审定公司关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的工作文件;组织制定安全监理检查内容、及时组织安排检查监理组安全生产监理情况;总结经验,改进提高公司对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水平。

第七条技术质量部安全监理职责:

(一)指定一名工程师负责主管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及时收集、向有关部门(总经理、副总经理、监理部、监理中心)传递有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文件、信息;

(二)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编制、审核监理工作文件;

(三)定期不定期地检查项目监理组对安全文明施工监理工作文件的执行情况,提出整改意见,修改完善监理工作文件;

(四)参加一等工程及重要项目的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

(五)协助监理组处理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安全问题;

(六)选购监理所需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等。

第八条监理部安全监理职责:

(一)指定一名工程师负责各中心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及时向中心传达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二)根据公司监理工程施工情况(结合省、市安全检查安排),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监督、检查工作;

(三)检查现场监理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的工作文件,制度的建立及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开展情况;

(四)重点检查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拆除、爆破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的工作;

(五)负责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经验交流与总结,并表彰先进。

第九条监理中心负责人的安全监理职责:

(一)监理中心负责人对本中心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工作负有安排、落实、检查整改,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的职责;

(二)本中心监理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应责任到人;

(三)监督监理组编制工程安全生产监理的工作文件、建立安全监理的制度和安全生产监理工作开展情况;

(四)检查落实本中心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地下暗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

(五)一等工程及重要项目监理应有技术质量部参加图纸会审、施工组织设计审查;

(六)及时向技术部、监理部汇报安全监理工作开展情况;

(七)协助配合技术部、监理部对中心监理组工作的检查。

第三章项目监理组人员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条项目监理组人员对工程施工安全负有监督管理的责任和义务。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是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工作的总负责人,现场监理人员应在总监理工程师的领导下,认真履行各自的施工安全监理职责。

(一)总监理工程师应认真组织现场监理人员学习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标准、技术规范和公司的管理制度。做好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杜绝包办代替施工单位指挥施工;

(二)总监理工程师要把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作为监理任务的重要内容写进监理规划中,总监代表(被指定负责工程施工安全监理的工程师)负责编写工程施工安全监理实施细则,并经总监理工程师审定后实施;

(三)总监理工程师应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审查施工单位上报的专项安全文明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并分别签署意见;

(四)监理人员应把安全、文明施工作为日常监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每周例会,必须讲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需跟踪整改的要有书面记录及整改结果;

(五)严格执行监理工作制度,重要施工环节确保做到旁站和二十四小时平行检查。及时纠正施工单位在安全施工中的违规行为;

(六)对危及工程安全的施工,必须按照监理权限及时下达暂时停工指令,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七)组织建设单位和施工方进行安全检查,并书面记录检查结果和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八)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报告拒不整改安全隐患的行为;

(九)对施工方案的安全性和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作出评价,并列入竣工验收资料;

(十)协调建设单位落实安全技术措施费用。

第四章违反职责和义务的处理

第十一条公司监理工作主管部门因不落实本责任制规定的职责,管理混乱,未能防止重大事故发生,必须承担责任的,公司进行通报批评,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二条项目监理组监理人员违反本责任制规定的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承担责任的,由公司监理工作主管部门责令检查,予以通报批评,内部整改;逾期不整改视情节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停止监理工作;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未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要求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报告的;

(四)不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

第十三条项目监理组违反责任制规定,所监理的工程发生重大事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按以下规定处罚:

(一)发生四级死亡责任事故的,暂停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市属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六个月、暂停该项目总监理工程代表职务六个月;

(二)发生三级重大责任事故或一年内二次发生四级死亡责任事故的,暂停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市属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二年、暂停该项目总监理工程代表职务二年;

(三)发生二级以上重大事故或一年内第三次发生死亡责任事故的,停止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停止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在工程项目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务,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取消监理工程师注册资格;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责任制由**市城市建设工程监理公司解释。

第十五条本责任制从20**年08月08日开始实施。

篇2:工程安全监理责任制(5)

工程项目安全监理责任制(五)

l、建立、健全监理项目部安全监理责任制,安全监理员应与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一同制订编制本监理项目部安全监理规划,安全监理细则,并负责实施,对工程施工进行安全监理。

2、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组织保证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施工单位实施;

4、监督施工前段时间严格按强制性标准的规定组织施工;

5、定期组织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每月向上级报告安全生产情况(月报)。

施工准备阶段:

1.制定安全监理文件,审查施工专业承包单位和劳务分包单位的安全资质;

2.审查施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的和管理人员的资格证书;

3.监督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安全保证体系;

4.审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方案等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应急预案;

5.监督施工单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施工阶段:

1.监督施工单位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施工组织设计、专项安全方案组织施工,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2.对施工现场的高危险作业、文明施工进行巡查,对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工序部位进行跟踪监督,发现违规施工和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签署意见,情况严重的由总监下达停工令,并报建设单位,必要时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3.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检,并参加安全检查;

4.复验施工单位的施工机械、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并签署意见,未经安全复验的,不得投入使用。

5、根据公司有关考核规定,对安全监理员监理工作进行考核并与施工单位安全文明施工考核成绩相结合,依据考核成绩及平时工作情况予以奖罚。

档案管理制度

篇3:工程监理各生产技术岗位责任制

建设工程监理各生产技术岗位责任制

一、总经理岗位职责

1、提出公司经营业务工作的长远发展规划,确定远期和近期的工作目标,审定建设监理的年度计划。

2、主管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审定签订的经营业务合同和履约措施,确定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人选,及时协调、督促公司各部门按合同要求完成任务。

3、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政策和规定,按建设监理工作管理程序组织公司的工作。

4、组织公司职工学习国家有关建设监理的政策规定,推行全面质量管理,提高公司职工的政策与管理水平。

5、主持和组织监理工程项目的投标工作,审定投标文件。

6、主持制定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工作标准,并审查其执行情况。

7、负责并主持“经理会议”和“公司办公会议”,布置检查工作,定期深入现场指导工作总结经验教训,年终向职工报告工作。

8、组织、指挥行政后勤部门提高工作效率,做好工作,努力为建设监理工作服务。'

9、组织制定人员培训计划,提高公司各级人员的思想和业务水平。

10、负责对公司全体职工的考核和奖惩工作,确定奖金分配和劳保福利原则。

二、总工程师岗位职责:

1、主管公司的技术业务工作,制定公司技术进步方面的工作目标和年度实施措施。

2、组织制定公司技术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工作。

3、审定监理工程的重大技术问题,并签署有关技术文件。

4、负责组织工程重大问题的处理,并审定和签署由公司方面提出的技术处理方案和措施。

5、审核监理项目的招标文件,参与开标、评标工作和对投标单位的资格审查工作。

6、定期深入现场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检查指导,并帮助解决工程监理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

7、制定公司的培训进修计划,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技术业务水平。协助总经理做好对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工作。

8、主持工程质量信息反馈工作,定期组织监理工程回访,总结工程监理的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公司的工程监理质量和水平。

三、总经济师岗位职责

1、组织制定公司的经济管理制度和经营管理办法,并协助总经理督促实施。

2、协助总经理在生产经营中贯彻财税制度及有关经济法令和经济政策。

3、负责组织制定公司内部的考核指标和奖惩办法。

4、协助总经理组织好监理工程项目的有关技术经济工作,并审核和签署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招标文件要求,负责组织标底的编制和审核工作。

6、负责制定技术经济专业人员的业务培训计划,提高技经人员的业务水平。

7、完成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职责

1、对外受总经理的委派代表公司与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监理业务联系。

2、根据监理合同内容,按照建设监理工作基本程序的要求,组织有关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监理业务,保证监理任务的完成。

3、负责具体组织设计阶段的《扩大初步设计》文件的编制工作和设计方案评选和审查工作,负责汇编和签署本阶段监理文件。

4、负责具体组织招标阶段的招标文件的编制工作并参与开标、评标工作。

5、施工监理阶段负责组织各专业工程师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工作,负责组织现场监理组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严格按照施工质检要求认真做好施工质量的检查和控制工作,并按承包合同规定做好监理工程的施工进度和投资控制工作。

6、签署现场监理组对外发出的报表或通知文件,负责现场监理月报工作。

五、专业监理工程师

1、接受项目总监分配的工程监理任务,摸清监理项目的特点和要求,认真分析研究建设项目的有关批文和技术资料。

2、在项目总监的统一安排和组织下做好本专业的监理工作:

(1)设计阶段监理:负责拟定本专业的设计要求和条件,参加设计方案的评选和设计审查工作,提出本专业的监理审查意见。

(2)招标阶段监理:负责提出招标文件中有关本专业的要求,参加标底的编制工作。

3、施工阶段监理:深入消化设计图纸、设计文件。参加图纸会审和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查,认真做好材质核定和隐蔽工程的核验工作,控制现场施工质量,控制工程造价等工作,参加工程验收工作。

4、工程监理过程中出现的重大技术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研究解决,并向项目总监汇报。

5、接受项目总监安排的其他工作。

篇4:监理制度: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度

监理工作制度: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制度

1、总监理工程师为项目监理机构实施安全控制的直接责任人;各个专业监理工程师兼管其分管专业的安全控制工作,是分管专业安全控制的责任人。

2、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单位是否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当施工单位不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时,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批准施工单位开工。

3、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检查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健全情况。如果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不健全,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批准施工单位开工。

4、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专项施工方案及计算书,当不符合《规范》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标准》的要求时,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批准施工单位开工。

5、施工单位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必须经过监理机构的审核批准,否则,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批准施工单位开工。

6、项目监理机构应按照《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和已经监理审核同意实施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对施工单位的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审查和监督,对特种作业人员未经安全操作培训、无证上岗的行为及时制止和纠正。

7、监理机构应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重点检查"三宝、四口、五临边"等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8、检查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有无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标准》的行为。

9、监理机构发现施工单位施工中有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标准》的行为,或施工中存在安全事故隐患时,应及时签发《监理工程师通知书》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安全事故隐患严重的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

10、施工单位安全隐患整改完毕须经总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签署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复工报审表》,指令施工单位继续施工。

11、施工单位拒不按照监理指令进行整改,拒不停工或擅自复工,拒绝监理机构的监督和管理,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本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及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管机构报告(紧急情况下可先用电话等方式报告)。

12、项目监理机构的监理人员违反本制度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监理单位责令立即整改,并根据危害程度给予责任人罚款、降级或解聘处理。

(1)未对施工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

(2)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安全事故隐患严重未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整改的;

(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本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安全监管机构报告的;

(4)不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安全监理的。

篇5:专业监理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岗位责任制

监理工程师受总监委托,行使合同中规定的职责,负责合同管理和工程监督。监理工程师的职责权限应严格遵守业主和监理单位签订的监理服务合同所授予的职权范围以及业主和承包人签订的合同文件明确规定的各项职责内容。

(1)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根据合同文件负责合同执行和管理,并负责对其所属监理人员的工作进行管理、检查和协调。

(2)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执行现场监理任务,在授权范围内签批承包人施工记录和施工自检报告。

(3)全面熟悉合同条件、技术规范及设计图纸,报请设计单位澄清和纠正设计图纸中明显的错误,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要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并报监理部。执行合同条款,技术规范,有关监理程序,监理办法和规定,学习和遵守监理机构的工作、学习、会议、生活、纪律制度。

(4)向承包人提供技术规范、设计图纸和测量资料,负责审批承包人的总体施工布置、施工组织设计,单项工程的施工计划、方案,随时掌握施工进度。

(5)按合同和规范的要求核实工程数量,审批各类标准试验报告,各种混和料配合比的设计报告,向承包人签发工地指示。

(6)接受上级监理机构和有关部门的业务指导、工作检查和考核。

(7)审查核实承包人的支付月报和月临时支付证书,报总监。定期向总监汇报工作和工程进展情况,及时反映工程质量、施工安全、设计文件、承包人与地方关系等方面重大问题。

(8)认真及时填写现场施工、质量检查等监理表格,按要求上报,认真记录监理日志。

(9)尽可能的防止索赔,要采取必要的措施预防可能发生的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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