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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场监理工作纪律办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3

项目现场监理工作纪律

1、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原则,处理好业主、监理、承包方三者的关系;

2、现场监理人员必须遵守作息时间,如遇连续施工,则由总监另行安排值班人员;

3、监理人员进入工地必须衣着整洁,戴安全帽,并佩戴工作牌,不许穿运动短裤、背心、拖鞋上班;

4、现场监理人员应具有良好的修养,语言文明,待人礼貌,保持监理工作人中的良好形象;

5、现场监理人员必须服从安排,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6、现场监理人员必须履行自己的职责,及时做好各种监理记录,如实填写各种报表,并按规定上报公司归档;

7、现场监理人员在连续施工轮流值班时,必须严格交接班制度,各负其责;

8、现场监理人员不参与工程承包商的施工组织管理,只履行监理合同所规定的职责;

9、现场监理人员在原则性问题上,必须要有坚定的立场,不为任何外界因素所左右;

10、现场监理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应找承包方管理人员或报告业主处理,避免直接与工人发生冲突;

11、现场监理人员必须遵守安全和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

12、现场监理人员除正常下工地检查外,每天上班、下班前必须下工地作例行的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

13、现场监理人员不参与一切违法活动,不得留宿非直属亲属;

14现场监理人员应遵守业主的有关规章制度。

篇2:项目工程监理廉政制度

项目工程监理廉政工作制度

根据建设部《关于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条规,为做好工程建设的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监理应加强自身监理人员的廉政建设。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建设部的有关廉政规定。

2、严格执行本项目的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4、监理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施工单位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施工单位报销任何应由监理方或个人支付的费用。

5、监理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和接受承包单位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6、监理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承包单位安排的高消费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单位提供的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

篇3:某项目工程监理挂牌上岗制度

项目工程监理挂牌上岗制度

为了树立监理工程师的良好形象,增强员工的岗位意识,现对佩戴工作牌上岗的有关事项作以下规定。

1、根据员工所处的岗位发放相应的工作牌。

2、监理人员在工作时间必须佩戴工作牌上岗。

3、项目总监负责监督监理人员挂牌上岗,监理部将不定期对各监理办人员挂牌情况进行检查。如发现不按规定挂牌上岗的员工,首次进行批评,如多次发现违反本制度,公司将给予经济处罚,同时追究该项目办总监的责任。

4、持牌员工必须保证工作牌的清洁,不得在牌面上添加文字、图像等。

5、员工如因保管不当将工作牌遗失,须向公司人事行政部提出书面申请,写明遗失原因,方可补办,且须重交押金。

篇4:某项目工程监理工作考评制度

项目工程监理工作考评制度

1、为了检查和控制公司监理工作质量,提高监理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全公司监理工作质量检查。项目总监负责本项目监

理办各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工作质量的检查。

3、公司检查

(1)公司机关科室和项目监理部执行规章制度状况。

(2)项目监理办执行监理规划的工作质量状况。

(3)相关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和技术标准的管理状况。

(4)建设监理合同履行状况和监理档案、文件、资料的标准化管理状况。

(5)正常情况下,每季度进行一次例行检查。填写《在建工程建设监理质量检查表》并写出《检查报告》,根据需要,可增加例外或特殊检查。

4、项目监理部检查

(1)项目总监每月检查一次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日志,及时检查值班记录并签认。

(2)项目总监每日检查一次专业监理工程师巡检,平行检和旁站监理执行情况,查阅旁站记录,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记上。

(3)专业监理工程师的监理记录、表格填报要清晰、准确、及时,收发文记录要清晰。

(4)每星期召开一次项目监理布工作会议,检查工作,做好纠正和预防工作,记好会议纪要。

5、监理业绩评价

(1)监理实施过程中,通过监理工作会和例会,总结、检讨前期工作,及时改正不足,提高工作质量。

(2)通过公司每年两次监理工作质量检查和评分以及公司IS09001:2000一次内审对各项目监理部的检查,了解各项目监理工作质量状况。

(3)建设工程竣工移交后,通过监理总结,检查监理工作优劣,通过监理业务手册,获取业主和政府部门对监理工作检查评定。

篇5:工程项目《监理规划》编写工作制度

工程项目《监理规划》编写制度

1、监理规划是在监理单位接受业主委托后,编制的指导项目监理部全面开展监理工作的纲领性文件。

2、本制度适用于各个阶段监理。

3、项目总监组织编写监理规划,报监理公司审核,总工程师批准。

4、监理规划的编写依据应包括:

(1)监理合同;

(2)监理大纲;

(3)工程建设合同;

(4)工程项目外部环境调查研究资料;

(5)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审批文件;

(6)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5、监理规划应有明确的监理目标,包括质量目标、进度目标、投资目标、安全管理目标等,质量目标除保证总体质量等级为优良或以上外,还应分解到各个分部工程。其内容必须包括以下各项:

(1)工程概况;

(2)工程项目建设监理阶段、范围和目标:

(3)工程项目建设监理工作内容;

(4)监理组织及人员配备计划;

(5)监理工作程序;

(6)主要监理措施控制方法;

(7)项目监理工作制度;

(8)监理设施。

6、项目总监向总工程师提交监理规划,总工程师进行评审。由项目总监或总监代表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改。总工程师审批后,由项目总监(代表)送业主签收。《监理规划》必须在工程开工后一个月内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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