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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监理守则监理工作方针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3

建筑工程监理守则、监理工作方针

监理守则

(1)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

(2)学习技术、熟悉业务、掌握标准、提高素质。

(3)加强管理、立规建制、明确责任、各司其职。

(4)现场巡视、坚持旁站、严格转序、确保质量。

(5)谦政奉公、尊章守纪、服从领导、听从指挥。

(6)深入现场、真抓实干、科学高效、不断创新。

监理工作方针

一个遵循:要始终立遵循"严格监理、热情服务、

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监理原则。

二个坚持:严格试验检测,坚持数据说明标准。

严格工程转序,坚持工程质量标准。

三个进行:对施工现场必须进行全方位的巡视。

对施工作业必须进行全过程的旁站。

对施工项目必须进行全环节的检查。

四个百分百:对所有隐蔽工程做到百分之百旁站。

对重点工程部位做到百分之百旁站。

对重点施工工序做到百分之百旁站。

对重要施工工艺做到百分之百旁站。

篇2:高速监理工作要求监理人员守则

高速公路监理工作要求和监理人员守则

监理人员工作要求:

一、各监理人员生活要廉洁,工作要以数据为凭、文字为据。

二、监理人员必须参加过交通部、省一级组织的公路工程监理人员上岗培训,经考试合格者,并取得上岗证。

三、各监理处下设的各专业工程师、现场监理员、后勤人员数量要严格履行投标承诺。现场监理人员应该做到年龄结构合理、专业配套、素质较高。

四、现场仪器、设备等的配置数量、型号等各项指标,应履行投标承诺。

五、现场监理工作应严格规范管理,各级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一律佩戴"**高速公路监理证"(胸卡),胸卡统一采用底白色黄皮镶边10cm(长)×7cm(宽),内容详见附(一)样本。

六、严禁监理人员委托承包人代行隐蔽工程检查。

七、原则上不允许更换监理人员,尤其不准更换监理骨干人员。若有特殊情况,必须报业主、建设办审批后方可更换。

八、各监理处监理服务期间监理人员的出勤率不得低于95%;高级监理工程师、副高级监理工程师离开现场2天以上,应提前将离开理由和委托负责人报业主监理管理部,经监理管理部核实,报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离开,否则视为违约;各专业工程师离开现场由高级监理工程师批准,离开15天以上报业主监理管理部备案。

监理人员守则:

一、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心、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二、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政策法规,行使监理合同赋予的权利,履行合同义务。

三、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

四、不能在施工、材料设备生产供应单位兼职。严禁向所监理标段介绍施工队伍,指定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的生产厂家。

五、坚持原则,秉公办理,不收承包人礼品、礼金。

六、不泄漏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七、坚持独立自主开展工作,严格监理,平等待人,谦虚谨慎,热情服务,处理问题有理、有利、有节。

篇3:某工程项目监理人员守则

工程项目监理人员守则

(一)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工程项目业主有关规定。

(二)严格按合同文件及技术规范规定的技术标准,监督、检测工程质量和进度,对工作严肃认真,一丝不苟。

(三)不允许在本监理段的承包人、材料供应单位或部门兼职,不得参与施工、材料供应单位的合伙经营。

(四)认真履行《监理合同》中监理单位的义务和承担所约定的责任。

(五)坚持公平与公正、独立与自主立场处理各方争议,维护项目法人和监理单位的合法权益。

(六)不允许泄露本工程所需保密的事项,在发表相关论文或资料时,须事先征得本工程项目业主和监理公司的同意。

(七)不参与承包人及材料供应单位的盈利分成或收取不合理的费用,培养廉洁奉公,为人正直和办事公道的高尚情操。

(八)坚持认真学习,不断进取的精神,熟悉和掌握本工程有关合同文件,严格按照合同办事。

(九)努力提高业务水平,坚持科学的工作态度,在工程质量监督、检测中,检测资料是判定质量情况的依据。

(十)严格执行"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的监理原则,遵循"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从事施工监理活动。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索贿、不受贿。

(十一)坚持科学的态度,培养综合分析能力。一切从实际出发,以事实和数据为依据,不能凭"想当然"和"差不多"草率从事。尊重客观事实,准确反映工程质量、进度、费用等控制情况,及时妥善地处理问题,不拖拉、不推诿。

(十二)虚心听取业主的意见,改进监理工作。

(十三)认真遵守本监理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履行监理岗位责任制。

根据以上监理职业工作要求,我公司将监理人员守则总结为:

忠于职守,公正严谨,热爱本职工作。

廉洁自律,恪守法规,杜绝不正之风。

坚持原则,有错必纠,倡导实事求是。

照章办事,执行合同,不辞辛劳繁琐。

质量第一,安全生产,注重文明施工。

强化监督,热忱服务,崇尚诚信科学。

团结协作,钻研业务,弘扬职业传统。

精心把关,优质高效,争创工程一流。

篇4:监理公司监理人员执业守则上墙制度

监理公司上墙制度:监理人员执业守则

一、热爱祖国,热爱企业,忠于职守,敬岗爱业,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二、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委托监理合同的义务和职责。

三、自觉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四、维护国家和顾客的荣誉及利益,坚持科学的态度和实事求是的原则,公正、公平地做好监理服务工作。

五、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

六、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注册和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单位兼职。

七、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建商、分包商和材料设备生产供应商,不向被监理单位推销任何建筑材料。

八、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九、在未经业主同意的情况下,不准与承包商、供应商单独就餐。

十、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不泄漏所监理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篇5:监理人员工作守则上墙制度

监理上墙制度:监理人员工作守则

一、维护国家的荣誉和利益,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

二、执行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履行监理合同规定的义务和职责。

三、努力学习专业技术和建设监理知识,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监理水平。

四、不以个人名义承揽监理业务。不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监理单位从事监理活动,不在政府部门和施工、材料设备的生产供应等单位兼职。

五、不为所监理项目指定承包商、建筑构配件、设备、材料和施工方法。

六、不收受被监理单位的任何礼金。

七、不泄露所监里工程各方认为需要保密的事项。

八、坚持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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