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科副科长岗位工作职责
1、掌握和执行国家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
2、协助科长制订本科室的年度工作计划,经批准后实施;
3、协助科长制定直接下级的岗位职责;
4、协助科长及时、准确传达上级指示并贯彻执行;
5、协助科长定期做好各项基金收支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及时准确向领导和相关科室提供、反馈财务数据信息;
6、协助科长对全市社保基金月、季、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核、编制、汇总上报工作;
7、协助科长对所属县(区)财务工作的检查指导和业务培训工作;
8、配合有关科室做好基金征收、待遇支付的工作;
9、协助科长积极协调与财政、审计、银行等有关部门的对账、联系等工作;
10、严守国家保密制度;按规定整理、保存、移交好会计档案资料;
11、协助科长对财务票据和财务印章的管理;
12、组织、指导下属开展日常工作,监督、检查、考核其工作质量,提出改进意见;
13、协助科长掌握本科的工作进度及有关数据,不断提高科室的工作效率;
14、组织好本科室的政治及业务学习,提高员工素质;
15、负责收集、整理、提交科内反馈的信息及合理化建议;
16、协助科长做好本科室办公用具、设备、设施的管理;
17、协助科长做好协调与其他科室的工作关系,搞好科室间的工作配合;
18、关心属下的思想、工作和生活,调动和发挥其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及创造性;
19、完成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篇2:分公司财务科正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分公司财务科正(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遵照《矿山安全法》的规定,从维简费中提取20%的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并保证全部用于改善矿山安全生产条件,不得挪作他用。
2)各项安措费用不能按时保证,贻误安措计划实施,由此造成事故负有责任。
3)按有关规定的标准,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防暑降温等费用的开支,用时实行财务监督。
4)确保安全教育经费和安全生产表彰奖励的开支。
5)做好本科人员的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