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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民政职责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2

篇一:社区民政工作职责

一、宣传有关帮扶救助的政策法规,提供有关帮扶救助工作的政策咨询服务;

二、对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居民及时审核上报,做到应保尽保不漏一人;严格低保待遇的申请、审批程序,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召开听证会、集体评议、公示等方式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不得弄虚作假;

三、坚持公开透明平等、民主的原则,做到保障对象、保障资金和保障标准三公开,对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切实做好各项具体工作;

四、认真落实低保对象在住房、医疗、子女教育、暖气费、大病救助等方面的社会救助;

五、经常开展民情调查,及时掌握困难人群的底数,做好扶贫解困工作。充分发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互助互济传统美德,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大力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等活动;

六、开展对辖区内优扶对象、老年人、残疾人、最低生活保障户等的帮扶救助服务工作;

七、建立低保、困难、医疗救助家庭、城镇三无对象、优抚对象、老年人、残疾人等的档案资料和各类帮扶救助工作台帐;

八、定期组织辖区党团员、文明家庭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社区有至少占社区总人口2%以上的志愿者队伍,为孤、老、残等弱势群体提供服务;

九、为辖区内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系列配套的养老服务;

十、做好社区残疾人管理工作,保障和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为残疾人提供各种文化、体育、就业、康复等服务,满足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

十一、开展适合老年人的文化娱乐活动;做好老年人维权信访工作,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十二、大力宣扬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工作;

十三、做好拥军优属工作。

篇二:社区民政工作职责

1、事物受理。接受街道民政办交办的城镇低保对象、优抚对象、残疾人及其他民政对象的调查复核工作,困难群众子女就学救助、大病救助的审查工作,并将调查、复核、审查的结果及时上报。

2、款物发放。接受街道民政办委托的临时救济救灾款物、危房改造补助款及城镇低保对象、优抚对象、残疾人等民政对象的慰问金、补助金等款物的发放,并将发放手续及时上报。

3、业务指导。经街道民政授权,对社区的城镇低保、救灾救济、优抚优待、基层组织建设、残疾人等各项民政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对居民自治工作进行指导、监促。

4、为民服务。端正作风、深入实际,做好为民服务工作,工作积极主动、态度和蔼、礼貌周到、文明服务,杜绝一切扯皮、拖拉、不文明现象,严防因服务不到位造成群众不满意的事发生。

5、接待来信来访。认真接受群众的来信来访,做好接待登记、政策解释工作,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24小时内上门走访调查,作出客观公正的评价,当日反馈给街道民政办进行处理,并将处理意见3日内答复给群众。

6、协助管理,协助街道民政办管理公益性公墓的日常事务,办理死亡登记手续。

7、上报资料。根据街道民政办要求,及时上报各类民政对象统计数据,发放款物的基础台帐、低保户和困难户的申报及调查资料;及时上报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和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调查的结果;及时提供各类民政信息。

篇三:曙光街社区民政工作职责

1、经常开展民情调查,及时掌握困难人群的底数,做好扶贫解困工作。

2、定期走访优服对象,社会救济保障对象,帮助孤老残幼解决生活困难。

3、做好残疾人工作,保障和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

4、为残疾人提供各种文化、体育、娱乐服务,满足残疾人精神文化生活。

篇四:社区民政工作职责

一、利用各种形式向群众广泛宣传有关低保工和的方针、政策。

二、准确掌握政策法规,善于研究和分析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工作和宣传解释工作。

三、对符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居民及时审批,做到应保尽保不漏一人;不得为不符合条件的居民办理低保待遇。

四、严格执行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严格低保待遇的申请、审批程序。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公示、公告等方式对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和实际生活水平进行调查核实不得弄虚作假。

五、坚持公开透明平等、民主的原则,做到保障对象、保障资金和保障标准三公开,对低保对象实行动态管理,切实做好各项具体工作。

六、鼓励和支持有劳动能力的保障对象,自谋职业、自食其力,逐步改善生活状况。对从事个体经营的保障对象给予必要扶持。

七、充分发扬中华民族尊老爱幼、互助互济传统美德,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大力开展扶贫济困、送温暖等活动。

八、组织社区各单位及家庭敬老认亲、扶贫认亲、联络济困、对口帮扶、包户扶贫等形式与保障家庭结对子,帮助解决各种困难提供生活与精神援助。

九、认真落实低保对象在住房、医疗、子女教育、大病救助等方面的社会救助等政策。

十、杜绝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或贪污、挪用、扣压、拖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款物。

十一、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信息管理系统,科学化、规范化管理低保对象档案。

十二、对社区内低保对象家庭收入定期检查,并提出调整保障待遇意见。

十三、完善各项制度组织社区内有劳动能力未就业的低保对象参加公益性或低偿性劳动。

篇五:社区服务科(民政)工作职责

1.认真宣传、贯彻《居委会组织法》,加强居委会基层组织建设搞好社区服务,负责居委会的换届选举及居委会主任的日常管理工作。

2.认真宣传《殡改条例》,对违反《条例》规定的,坚决查处负责辖区内弃婴、盲流的收容遣送,及时处理无名尸体。

3.广泛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及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工作。

4.做好扶贫救灾工作及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核审困难户的临时求救上报工作。

5.认真配合区教委做好“普九”及“普九”巩固提高工作。

6.积极宣传《残疾人保障法》,指导督促辖区各单位做好按比例安置残疾人工作。

篇2:社区民警职责

篇一:社区民警工作职责

1、开展社区安全防范工作,加强治保会建设。充分发挥群众,建立健全群防群治队伍,构建人防、技防相结合的社区防控网络;宣传安全防范知识,提高社区群众的防范工作,确保要害和重点部位的治安安全。

2、受理群众报警求助。及时出警保护现场,积极提供线索协助侦查破案和抓捕犯罪嫌疑人;调查处理治安案件,调解治安纠纷。

3、做好实社区治安管理,积极做好社区内场所牧业的治安及管制品的日常管理工作,立章建档,开展经常性的治安检查和消防检查,及时查堵漏洞。

4、做好社区实有人口管理,熟悉社区人口基本情况落实重点对象的各项措施,开展法制教育,加强帮教工作,减少违法犯罪。

5、强化情况信息工作。及时搜集、掌握社区和治安动态及信息,及时分析上报,预防和参与处置突发性事件。

6、受理治安、户口管理登记领证事项的申请与咨询,努力提供便民利民的服务。

篇二:社区民警工作职责

(1)组织、知道专职协管员深入网格责任区采集信息,审核“流动人口信息采集表”,交流管站录入人员录入流管平台。

(2)不定期抽查协管员采集的信息,采集实地倒查复核的方式,检查信息采集的真实性和检查信息的漏登率。

(3)对于可疑的,不能入户的,要带领协管员上门实地核实,采集信息。

(4)对协管员如何发现可疑信息,发现可疑信息后如何处置进行培训。

(5)流管信息经过公安系统比对后,发现的重点流动人口,每周派出所下发村(社区)民警,社区民警上门实地核实,并纳入公安重点注意对象人员管理控制。

(6)整理协管员上报的信息传递单,分类处置。对属于公安业务的,由村(社区)民警报派出所处理;对于属于政府其他职能部门业务的(非法经营、食品安全等),由村(社区)民警报上镇流管办分发处置。

(7)对不遵守流动人口相关管理贵的的(房东不报告信息,流动人口不登记、办证,用工单位不报告用工信息),进行处罚。

(8)每月对协管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包括工作量,工作完成情况,考勤,信息漏登情况。

(9)负责村(社区)街(路)巷、企事业单位房屋、居民院落、涉农房屋、商业店铺等门牌号信息的编制、录入等工作。

(10)预防、打击流动人口中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护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

篇三:社区民警工作职责

1、做好社区实有人口管理。熟悉社区人口基本情况,重点加强流动人口、重点人口、监管对象、“法*”等*组织人员和违法青少年的管理、教育、转化和控制工作。

2、严格治安行政管理。积极做好社区内场所、特业、内部单位、消防列管单位的治安管理及管制物品的日常管理工作,开展经常性的治安检查和消防检查,依法履行社区内的消防监督检查职能,及时查堵管理漏洞。

3、受理群众报警救助。及时出警,保护现场,积极提供线索;协助侦破社区内的各类刑事案件和缉捕本辖区内涉案人员;主动参与查处治安案件,查禁“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调解治安纠纷。

4、强化情况信息工作。坚持公秘结合,收集涉及社会安定和社会治安动态的各类情报信息,提升预警能力,及时消除和化解社会不安定因素;严密社会面控制。

5、开展社区安全防范工作。调动和整合社区内的治安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社区和安全单位等创建活动,加大人防、物防和技防的投入,构筑严密的治安安全防范网络,提高防范工作的有效性和针对性。

6、依法行使对辖区内的出入境人员、国保重点部位、重点场所和涉外单位的管理职能。

7、受理治安、户口管理有关登记、领证事项的申请和咨询,立足岗位,努力为群众提供便利和服务。

篇四:社区民警工作职责

社区民警应紧紧围绕“抓基础、抓防范、抓管理、抓服务”开展工作,切实履行收集掌握情报信息、人口管理、治安管理、安全防范和服务群众的职责,努力实现“发案少、秩序好、社会稳定、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

一、人口管理工作

社区民警人口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对常住人口、暂(寄)住人口、境外人员进行经常性的管理,掌握基本情况,发现违法犯罪线索,预防违法犯罪活动。

(一)常住人口管理。社区民警以入户调查为主要方式摸清辖区实有人口底数,熟悉常住人口中重点年龄段(16周岁至45周岁男性及有劣迹的女性)人员的基本情况和现实表现及动态,重点掌握有违法犯罪经历和有违法犯罪嫌疑人员的身份和现实表现。及时填写实有人口登记薄及相关业务台帐;对人口信息项目变更的,应及时采集并告知内部勤务室;做好当年年满16周岁人员的居民身份证发证工作。

(二)暂住人口管理。熟悉在社区居住的暂住人口重点年龄段(16周岁至45周岁男性及有劣迹的女性)人员的基本情况,积极开展刑嫌调查控制工作,确定列管重点管控对象,掌握现实表现及动态,为现实斗争服务。对暂住人口进行登记、办证,掌握全部暂住人口的身份、暂住理由、户籍所在地等情况。加强对出租(借)房屋的管理,及时登记办证,签定治安管理责任书;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建筑工地法人代表、内部单位保卫科及房东加强对从业人员的管理;依法对“三无人员”滞留较多的工地、场所等部位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加强法制教育和法制宣传,提高暂住人口遵守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减少外来人口犯罪。

(三)重点人口管理。社区民警要紧密依靠群众,深入辖区开展调查,要澄清重点人口底数,熟悉所列管重点人口的身份、别名、绰号和体貌特征及主要问题、经济状况、交往人员、活动场所、现实表现等,及时发现新的列管对象,并记入重点人口档案。落实管控措施,及时发现重点人口违法、犯罪的可疑线索,为派出所治安中队、刑警中队或其他有关部门提供信息和打击处理对象。对有重大现实危害的嫌疑人员,应当采取公开和秘密相结合的方法,及时掌握动态,严密控制。对人户分离的重点人口,户籍地社区民警应主动向现住地派出所联系,通报基本情况,实行双列管,现住地派出所民警要及时将列管情况反馈给户籍地社区民警。要建立以基层治保、调解组织及亲属为主的控制、疏导、帮教队伍,采取多种形式,落实管控帮教措施,及时进行管控和教育。

(四)被依法判处管制、剥夺政治权利、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的罪犯、被”:蛏蟆⒓嗍泳幼∪嗽币约袄投教养所外执行人员管理。社区民警要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负责帮教、监督、管理和考察,工作情况要记录在卷。要建立被监督管理罪犯档案,制定和落实监督管理的具体措施,对发现有违反监管规定的,要及时教育、处罚;对教育无效的,应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予以收监;对发现有违法犯罪行为的,要向派出所、刑警中队和治安中队通报,及时打击、处理。刑罚或强制措施执行结束后,要及时列入重点人口管理。

(五)境外人员管理。对境外人员应当督促其在法定时间内到公安派出所申报住宿、居留登记,掌握其姓名、国籍、居留事由和居留期限。

二、社区安全防范工作

社区民警应当动员、组织、指导社区内单位和群众开展群防群治工作,建立群防群治组织,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减少居民区入室盗窃、入室抢劫和撬盗机动车等可防性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一)加强社区群防群治队伍建设。充分利用社区资源,发动社区群众和社区单位,组织专群结合的群防群治队伍,构筑社区群防群治网络。科学合理安排使用好群防群治力量,在确保开展全天侯不间断值勤、巡逻的基础上,重点加强对案件高发部位和易发案时间段的巡守力度,提高抓获现行的能力,减少各类案件的发生。积极依靠群众做好对有现实危害人员的控制和帮教工作。加强对群防群治队伍的检查、指导,建立培训、考核、奖励等制度,激发工作积极性,提高队伍战斗力。

(二)推进安全社区建设。定期召开治保人员、治安积极分子、户口协管员等群防群治队伍会议,通报情况,分析问题,布置工作。大力宣传和推广技防措施,加强居民住宅和内部单位防范的硬件设施建设,动员社区居民群众安装防护门窗、安全锁等防护设施。定期对社区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积极开展“无毒害社区”活动,切实做好涉毒人员的帮教工作,加强宣传,提高群众与毒品犯罪做斗争的积极性。

(三)做好社区安全防范宣传工作。充分利用社区的宣传阵地,广泛宣传法律、法规及安全防范知识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努力提高社区群众的防范意识和遵纪守法的自觉性。每个社区都要设置一定的宣传栏,并根据社区的治安情况和公安工作的具体要求,确定和调整不同时期的宣传内容,增强群众自防能力。

(四)协助调解治安纠纷。主动做好治安纠纷的调处工作,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化解矛盾,预防因民事纠纷引发治安或刑事案件。

三、做好社区治安管理工作

(一)积极做好社区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特种行业、危险物品的管理工作。社区民警应当督促社区内的公共娱乐服务场所、特种行业、危险物品从业单位和人员建立安全防范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以减少滋生违法犯罪的因素,消除安全隐患,预防和减少治安灾害事故。对管辖范围内的场所、特业、危险物品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建立治安管理档案;督促建立健全场所和行业内部的治安保卫组织;组织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对治安秩序混乱和存在安全隐患的,及时提出警告和整改意见,并记录在案,督促整改;对社区内涉枪、涉爆等危险物品单位的安全检查,每月不得少于一次,并应当制作、保留检查记录。

(二)做好社区消防管理工作。积极配合消防部门对辖区列管单位和社区居民群众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辖区居民群众的消防安全意识。要加强日常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与消防部门联系,由消防部门发出整改通知书,督促整改。

(三)协助侦破刑事案件。社区发生有现场的刑事案件,应及时赶赴现场、保护现场,并协助刑警中队进行现场访问,积极提供破案线索。对外单位需要协助侦察或抓获犯罪嫌疑人的,应积极配合。要立足社区,通过人口管理、情报信息工作的抓获现行等基础工作,为侦查破案提供对象和线索,对社区外的破案线索,应及时提供给有关侦查部门。

四、情报信息收集

社区民警应当通过人口调查、物建治安耳目、信息员和日常治安管理,获取涉及社会政治稳定、社会治安方面的情报信息。情报信息的范围包括:社会各界对国内外重大事件、热点问题的反应;可能引发群体性治安事件的线索及苗头:敌对组织、*、会道门以及其他非法组织活动的情况;预谋实施爆炸、杀人、抢劫、盗窃等犯罪活动的情况;因各类民事纠纷可能铤而走险、制造事端的危险人员情况;其他可能影响社会政治稳定和社会治安的情报信息。收集情报信息的方式主要包括:在重点场所、要害部位物建治安耳目、信息员;依靠基层组织、治安积极分子等收集情报信息;通过人口调查、阵地控制等方式听取群众意见:通过接触重点人员了解掌握情报信息。对获取的情报信息应当及时上报,并注意日常积累分析。

五、服务群众

社区民警应当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建立良好的警民关系,提高为群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服务群众的主要内容包括:在社区警务室定期接待群众,及时受理需要社区民警签署意见的各类证照、申请。社区民警每周在社区警务室工作时间不少于一天半;设立警民联系箱、联系簿,发放警民联系卡,公布联系电话;帮助联系解决群众求助的事宜;为群众代办户口、公民身份证件等事宜,对孤寡老人、残疾人等有特殊困难的群众实行上门服务;参与社区公益活动。

六、完成上级布置的其它工作任务

篇五:社区民警工作职责

一、收集掌握信息民,及时搜集、掌握社区社会和治安动态及信息民,及时发现,报告各种不安定因素的苗头。

二、加强人口管理,熟悉社区人口基本情况,落实重点对象的各项管理措施,开展法制教育,加强帮教工作,减少违法犯罪。

三、组织治安预控,加强治保建设,充分发动群众。建立健全群防群治队伍,构建人防、技防相结合的社区防控网络;宣传安全防范知识,提高社区群众的防范意识;指导内部单位的安全防范工作,确保要害和重点部位的安全。

四、抓好治安管理。积极做好社区内场所,特定的治安管理及管制物品的日常管理工作;立案建档,开展经常性的治安检查和消防检查,及时查堵管理漏洞。

五、密切警民关系,受理群众报警、求助;为社区群众和单位办理社区民警职责范围内的有关证明、证件,并提供咨询服务,努力提供便民利民服务。

篇3:社区科普职责

篇一:社区科普工作职责

(1)推广普及科学知识,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

(2)努力提高居民群众科学文化素质,促进科学技术的普及和推广;

(3)积极开展形式多样、贴近群众生活的科普宣传活动;

(4)加强科普志愿者队伍建设,认真开展志愿者公益活动,服务群众,服务生活;

(5)教育居民群众养成学科学、用科学、爱科学、传播科学的良好习惯。

篇二:社区科普志愿者工作职责

1、热爱科普事业和本职工作,勇于奉献,积极宣传《科普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认真履行科普服务职责。

2、遵循《关于实施科普惠农兴村工程建设的通知》(安创办[2007]4号)要求,钻研科普工作业务,熟练掌握、运用各类科普器材,增强科普服务技能。

3、维护科普器材和资料,认真登记造册和管理使用。定期更换科普宣传栏内容,有效发挥“站栏员”的科普惠农功能。

4、积极组织适合自身特点的科普活动,聘请相关专业科技人员授课,同时认真做好科普活动记录,并及时向上级汇报工作开展情况,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5、增强服务“三农”意识,发挥好科普报刊、图书、科普广播、科普影视作用,开展技术服务,办好培训班,努力满足广大农民群众的需要。

6、针对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的需要,因地制宜地普及多种实用技术和经营管理知识。有针对性地开展崇尚科学、破除封建迷信、摒弃陈规陋习的科普宣传。

7、积极争取党政领导、专家、能人的支持,以实际效果争取社会的认可,逐步改善科普工作环境,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贡献力量。

篇三:下藤社区科普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努力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

二、组织以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人员为骨干的志愿者队伍。

三、科普活动经常化、特色化。

四、建设好科普宣传阵地,定期更换科普宣传画廊。管理好图书室及电化教育室。

五、作好科普各类活动档案,有照片和文字材料说明。

六、广泛宣传,营造科普氛围,提高居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创造环境优美、社会风气优良的新型的科普型社区。

篇四:石人北路社区科普工作岗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努力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

二、制定社区科普工作计划,组织、检查和总结科普工作,并建立社区科普队伍。

三、社区成立不少于15人以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人员为骨干的科普志愿者队伍。

四、利用社区科普资源,发挥辖区单位支持和参与社区科普活动,做到每月开展一次科普活动,每年不少于2次以青少年为主体的科普知识竞赛或科技制作竞赛,使活动经常化、特色化。

五、建设好科普宣传阵地,街道每季度、社区每月至少更换一次科普宣传栏。管理好图书室及电化教育室等科普设施。

六、做好科普各类活动档案,有照片和文字材料说明。

七、采取多种对社区居民进行科普宣传教育,树立文明精神风貌,教育指导居民自觉抵制黄、赌、毒和封建迷信等社会丑恶现象。

八、组织开展科普文明楼院和科普文明家庭活动,提高辖区文明程度,创造环境优美、社会风气优良的新型科普社区。

篇五:于山社区科普志愿者工作职责

一、科普志愿者应根据自身特长和专业,在不为任何报酬的情况下,积极参加社区科普服务。

二、宣传科普知识,推广志愿者服务,倡导“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者精神。

三、围绕科普知识,根据社区居民的需求,组织开展各种义诊,健康咨询等活动。

四、适时开展科技为民义务服务,科技扶贫活动,真正做到科普进社区。

五、侧重居民群众科学文化知识的传授和生活质量的提高,应根据不同的人群,确定科普的重点内容,搞好分类指导。

篇4:社区居委会职责

篇一: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责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社区居民遵纪守法,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物,美化、净化社区环境,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二、筹备和召集社区成员代表大会,向社区成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执行社区成员代表大会的决定、决议,执行《社区自治章程》。

三、组织引导社区居民开展法制教育、公德教育、科学教育、青少年教育、职业培训等,组织社区居民开展各种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和教育活动。教育居民尊老爱幼、扶困助残、拥军优属、团结互助、养成文明、健康、高尚的生活方式,营造具有本社区特色的文化氛围,加强居民的归属感和社区的凝聚力。

四、做好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组织社区居民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包括志愿者服务等),开展以劳动就业为重点的社会事务性服务,为社区特殊群体提供社会福利性服务,为他们排忧解难。

五、协助维护社会治安,配合做好“两劳”释放人员及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管制、缓刑、假释、保外就医人员的帮教和常住、暂住人员的登记管理工作,维护本社区正常的社会、生产和生活秩序。

六、调节民间纠纷,做好疏导工作;防止矛盾激化,促进居民家庭和睦,邻里团结。

七、协助城区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做好与居民利益相关的公共、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最低生活保障、下岗职工再就业等工作。

八、管理社区居委会的财产,根据自愿原则,筹集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所需的经费。

九、依法培育和发展社区服务民间组织,协助政府部门加强对社区民间组织的指导与帮助。积极培育和发展社区志愿者服务组织,壮大志愿者队伍,知道开展服务活动。

篇二: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责

社区居委会是党领导下的依法开展“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监督”和履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群众性自治组织。社区居委会具有以下基本职责: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教育公民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合理利用自然资源,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爱护公共财产,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

二、动员和组织社区居委会共驻共建,资源共享,发展社区文化、教育事业,普及科技知识,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三、办理本社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发展本社区的公益事业,管理和维护本社区集体资产。

四、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兴办社区的福利事业,指导、管理社区养老、助残等社区服务机构。

五、做好社区内离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

六、向城市基层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构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的建议。

七、组织社区居民,对城市基层人民政府及其派出机构的各项任务进行民主评议、民主监督。

八、协助城市基层人民政府开展各项工作。

篇三: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责

1、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

2、执行居民会议的决定、决议。

3、管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里益事业,发展便民利民生产、生活服务业,开展多种形式的社区服务活动。

4、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教育居民树立移风易俗、尊老爱幼、帮残助弱、扶贫济困、团结互助的新风尚,引导居民建立健康、文明、高尚的生活方式。

5、调解民间纠纷,促进家庭和睦及邻里团结。

6、协助有关部门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和生活秩序。

7、协助人民政府做好青少年教育、劳改释放和劳教解除人员的帮教、计划生育、公共卫生、优抚救济等项工作。

8、向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篇四: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责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社区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社区居民遵纪守法,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物,美化、净化社区环境,开展形式多样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二、组织引导社区居民开展法制教育、公德教育、科学教育、青少年教育、职业培训等,组织社区居民开展各种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和教育活动。教育居民尊老爱幼、扶困助残、拥军优属、团结互助、养成文明、健康、高尚的生活方式,营造具有本社区特色的文化氛围,加强居民的归属感和社区的凝聚力。

三、协助上级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做好与居民利益相关的公共事务、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最低生活保障、下岗职工再就业等工作;协助街道办事处做好社区内失业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与服务工作。

四、积极开展与驻区单位的共驻共建工作,做好社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组织社区居民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包括志愿者服务等),开展以劳动就业为重点的社会事务性服务,为社区特殊群体提供社会福利性服务,切实为社区内弱势群体排忧解难。

五、协助维护社会治安,配合做好“两劳”释放人员及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管制、缓刑、假释、保外就医人员的帮教和常住、暂住人员的登记管理工作,维护本社区正常的社会、生产和生活秩序。

六、按照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要求,及时调节、解决居民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矛盾纠纷,促进和谐社区建设;并及时向街道办事处反映社区居民的建议和诉求。

七、完成上级政府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篇五:社区居委会工作职责

(一)社区管理。社区居委会按照规范化、民主化、社会化的原则管理社区事务,逐步实现社区自治。

社区管理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1、开展法制宣传和社会教育;

2、处理公共事务,维护居民合法权益和公共利益;

3、调解民间纠纷,维护社区秩序和安全;

4、对社区内其他群众自治性自治组织、物业管理企业、家政服务机构的工作进行协调、指导和监督;

5、协助做好社区人口普查、计划生育、社会救助等工作;

6、向有关部门反映居民的要求、意见和建议;

7、管委会及其职能部门授权的其他事务。

(二)社区服务。社区服务坚持社会化、网络化、市场化、产业化的发展方向。

社区服务内容包括:

1、向社区居民提供便民利民服务;

2、开展社区文化、体育、科普、教育、娱乐活动;

3、开展医疗、保健、卫生服务;

4、向社区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社会贫困户、优抚对象提供福利性服务;

5、向社区单位提供社会化服务;

6、提供再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社会化服务;

7、其他为社区所需要的服务项目。

篇5:社区矫正职责

篇一:社区矫正工作职责

1、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工作流程,会同公安机关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考察,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矫正,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表现正确行使好行政奖惩权、司法奖惩建议权和宣告解除社区矫正权。

2、组织协调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改造和帮助工作,组织社区教育资源定期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思想文化教育、法律道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协调有关部门帮助未完成法定义务教育的矫正对象完成法定义务教育;协调有关部门对就业困难和生活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提供相应帮助;积极协调建立社区矫正教育基地、劳动基地和就业基地。

3、加强社区矫正队伍建设,充分利用各种资源加强培训,促进社区矫正队伍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积极招募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扩大矫正队伍。

4、加强宣传引导,为社区矫正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和争取更多的社会支持,提高群众的认知度,争取更多的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及社会志愿者参与矫正工作。

5、监狱管理部门依法准确办理暂予监外执行,对符合假释条件的人员及时提请人民法院裁定,对确属不宜在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对象根据矫正机构的建议及时收监执行。

篇二:社区矫正工作职责

一、根据上级有关要求以及矫正对象的具体实际,制订社区矫正工作计划。

二、按照社区矫正工作流程的规定,按收矫正对象,办好有关衔接手续。

三、根据矫正对象实际情况,制订教育矫正方案。

四、对矫正对象实施法制教育、公益劳动和培训学习等日常监督管理。

五、根据矫正对象的考核情况,按照规定提请对其进行行政奖惩。

六、指导社会志愿者对矫正对象实施教育矫正活动,适时开展“一帮一”、“一带一”等社会帮教活动,充分利用社会和亲情力量,提高矫正对象的教育质量。

七、积极开展调研,收集管理社区矫正个案。

八、加强与社区公安民警,社会志愿者以及其他力量的配僵协调,努力形成工作合力,最大限度地为矫正工作服务。

九、接受上级机关以及地方检察院的监督维护矫正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合法性。

十、完成上级社区矫正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布置的相关工作;履行法律、法规的其他职权

篇三:社区矫正工作职责

一、认真贯彻实施国家有关非监禁刑罚执行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二、依照有关规定,负责社区矫正对象的接收、教育、管理、监督、考察、解除矫正等相关具体工作。

三、依照有关规定,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具体奖惩意见和建议。

四、针对不同对象采取不同的具体管理教育措施,提高矫正质量。

五、协助司法所组织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帮助其解决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六、负责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等具体工作。

七、加强与社区公安民警、社区志愿者以及其他矫正力量的配合与协调,努力形成工作合力,最大限度地提高矫正工作服务质量;

八、接受上级机关以及地方检察机关的监督,维护矫正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合法性。

九、完成上级社区矫正领导机构、工作机构布置的相关工作,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篇四:社区矫正工作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认真执行社区矫正工作相关规定。

二、依照有关规定,会同公安机关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日常监督管理和考察,组织协调对社区矫正对象的教育改造和帮助工作。

三、协调有关部门对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针对性的技能培训,为其就业、生活提供指导、帮助。

四、组织开展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咨询和心理矫正活动,提高教育矫正的实效。

五、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公益劳动,增强其社会责任意识和悔罪改过意识。

六、加强与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社会工作者、社会志愿者以及其他矫正力量的协调与配合,努力形成工作合力,最大限度地为矫正工作服务。

七、针对每名社区矫正对象成立专门的矫正工作小组,成员由司法所长、社区民警、矫正联络员组成,负责对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具体管理教育,根据社区矫正对象遵纪守法、接受教育、参加公益劳动等的现实表现,定期进行评分考核。

八、组织矫正工作小组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犯罪原因、犯罪类型、危害程度、悔罪表现、心理特征、现实表现、家庭及社会背景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估,集体研究制定矫正个案。

九、完成上级社区矫正工作机构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篇五:社区矫正工作职责

—、组织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志愿者,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矫正,协调有关部门实施社会适应性帮扶,帮助解决社区服刑人员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依照有关规定,对社区服刑人员实施教育管理,会同公安机关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督、考察;

三、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实施相关奖惩;

四、组织有劳动能力的社区服刑人员参加公益劳动;

五、依照法律、法规和社区矫正规定,对社区服刑人员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向公安机关提出治安管理处罚或撤销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意见;

六、完成县(市)区司法局或上级社区矫正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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