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焊气割危险因素分析规程
由于本次改造北区锅炉房时,同时设置气割室、电焊室各一间,所以在电焊及气割过程中,也会产生相应的危险,这些危险主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种情况:
⑴焊工在焊接时,飞溅金属造成灼伤和火灾。
⑵焊接电弧光辐射对人体产生危害。
⑶焊接、气割过程中产生的有毒气体对人体危害。
⑷在焊接压力容器时,因违章焊接而发生爆炸。
⑸焊接、气割过程中发生触电事故。
⑹因气割工作时违章操作而发生燃烧、爆炸、烫伤、烧伤等危险。
⑺其他行为(如砸伤、眼伤、中暑等)。
篇2:安全生产责任制-电焊工气割工
一、熟悉电焊、气焊的有关技术知识,认真执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搞好焊接工作。
二、在井下、高空或特殊环境中作业时,应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制度,不得违章作业。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材料和设备是否齐全,有异状时不得使用。
三、焊接时要保证焊接质量。焊缝应平整,焊接应牢固,无虚焊和砂眼。在焊口上重复焊接前,应把焊件上的焊皮清除干净,然后再焊接。
四、电焊、气焊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关好氧气瓶和乙炔瓶,然后详细检查现场一遍,确认安全后方准离开工作地点。
五、本工种使用的设备,应认真进行保管,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六、具体要求:
1、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工作。
2、工作前要穿戴好防护用品,检查所有设备和工具的性能。
3、焊接原件要保质保量。
4、保证自己和同场地人员的安全、注意引燃它物。
5、做到安全操作,文明生产。
6、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篇3:电焊人员气割人员安全职责
1)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
2)必须经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并按期复审换证。
3)按规定参加公司、部门、工段(班组)开展的各种安全教育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安全意识及自我防护技能。
4)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保质保量、安全顺利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作业前必须先进行岗位危害因素辨识,掌握防范控制措施和现场应急处理措施。
6)班前要对个人所管理使用的设备工器具进行严格检查调整,确保安全使用、安全作业。
7)班中发现问题,要按照程序,逐级上报处理。
8)作业完成后,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将剩余边角料清理、存放到专设点。
9)熟练使用各种消防器材,积极参加应急演练。
篇4:气割电焊“十不焊规定
(1)不是电焊、气焊工、无证人员不能焊割焊;
(2)重点要害部位及重要场所未经消防安全部门批准,未落实安全措施不能焊割;
(3)不了解焊割地点及周围情况(如该处能否动用明火,有否易燃易爆物品等)不能焊割;
(4)不了解焊割物内部是否存在易燃、易爆的危险性不能焊割;
(5)盛装过易燃、易爆的液体、气体的容器(如气瓶、油箱、槽车、贮罐等)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能焊割;
(6)用可燃材料(如塑料、软木、玻璃钢、谷物草壳、沥青等)作保温层、冷却层、隔热等的部位,或火星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能焊割;
(7)有压力或密闭的导管、容器等不能焊割;
(8)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清理或未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前不能焊割;
(9)在禁火区内未经消防安全部门批准不能焊割;
(10)附近有与明火作业有抵触的工种在作业(如刷漆、防腐施工作业等)不能焊割。
篇5:气割电焊工“十不烧制度
一、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无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的人员,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二、凡属一、二、三级动火范围的焊、割作业,未经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不准进行焊、割作业;
三、焊工不了解焊、割现场周围情况,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四、焊工不了解焊件内部是否安全时,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五、各种装过可燃气体、易爆液体和有毒物质的容器,未经彻底清洗,排除危险性之前,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六、用可燃材料做保温层、冷却层、隔热设备的部位,或火星能飞溅到的地方,在未采取切实可靠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七、有压力或密闭的管道、容器,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八、焊、割部位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清理或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之前,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九、附近有与明火作业相抵触的工种在作业时,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十、与外单位相连的部位,在没有弄清有无险情,火明知存在危险而未采取有效的措施之前,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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