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贸电焊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 制度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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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贸电焊工安全生产责任制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9

1.电焊工必须熟悉和掌握所使用的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必须经过劳动部门进行考核合格取得安全操作证后方能独立操作。

2.使用的电焊机一次线必须有电工进行安装、拆除,电焊机一、二次必须有安全防护罩及电焊机防雨措施,外壳接保护零。

3.电焊机应设单独开关和内设保护器,而此应有二次保护装置,不能用其它金属器代替,潮湿场所作业应有绝缘板,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4.焊工必须严格尊章守纪,严格执行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制度。

5.工作前应对焊区的四周环境进行检查,确定没有易燃物方可作业,工作中必须听从指挥,团结协作、互相呼应。料具不得乱扔及乱抛,保护现场整洁。

6.在高空作业或深坑作业时所使用脚手架必须牢固可靠,但不许把二次地线缠绕在脚手架上,所使用的焊线不得超过三个接头,接头外应包严,焊机接头必须紧固,不得绕在螺栓柱上。

7.有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清除,有类似的气体时,必须经过有关部门批准方可施焊。

8.在容器内施爆应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后方可作业。

9.工作结束后应切断电源,并检查无问题后方可离开。

篇2:安全生产责任制-电焊工气割工

一、熟悉电焊、气焊的有关技术知识,认真执行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搞好焊接工作。

二、在井下、高空或特殊环境中作业时,应执行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或安全制度,不得违章作业。工作前应认真检查所使用的工具、材料和设备是否齐全,有异状时不得使用。

三、焊接时要保证焊接质量。焊缝应平整,焊接应牢固,无虚焊和砂眼。在焊口上重复焊接前,应把焊件上的焊皮清除干净,然后再焊接。

四、电焊、气焊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关好氧气瓶和乙炔瓶,然后详细检查现场一遍,确认安全后方准离开工作地点。

五、本工种使用的设备,应认真进行保管,使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六、具体要求:

1、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坚守工作岗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工作。

2、工作前要穿戴好防护用品,检查所有设备和工具的性能。

3、焊接原件要保质保量。

4、保证自己和同场地人员的安全、注意引燃它物。

5、做到安全操作,文明生产。

6、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篇3:安全生产责任制-压力容器电焊工

1、必须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上班时应提前到工作岗位开好工前会,做好当天工作准备。

2、熟知《压力容器制造和修理》与《压力器用材料及热处理》有关内容。

3、熟悉所用设备的结构、性能、技术特征、工作原理。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

4、熟悉压力容器专项法规、标准及相关法规、标准的规定。

5、熟悉焊接接头与母材的等强性和等塑性、焊接接头的工艺性。

6、上班前严禁喝酒,工作时精神集中,上班时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7、下班前应认真清理设备和工具,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8、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篇4:电焊工汽焊工防火安全责任制

1)焊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进行操作,对自己焊接区内防火安全负全面责任。

2)焊割前必须到消防、保卫部门开具“动火证”,持操作证上岗,带灭火器材方可操作,“动火证”不能连续使用,只限当天“动火证”指定地点有效,换地点焊接作业量必须重新办理“动火证”。

3)焊割作业要选在安全地点,焊割前应仔细检查操作点的周围情况,若有可燃物必须清除,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挡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严禁将未冷却的喷咀和电焊把手及焊条放在可燃、易燃的物品上,焊条头严禁乱扔。

4)盛过或有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及化学危险品的容器和设备;未彻底清洗干净前,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5)严禁在胡可燃蒸汽、气体或粉尘等有爆炸危险的场所焊接,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割时必须按照消防部门制定的操作规定去做,并保持一定距离。

6)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工种做同部位、同时上下交叉作业。

7)在高空焊接时不准将氧气瓶放在焊割地点,下面应保持3-5米水平距离。

8)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械设备、各种管道、金属支架、钢筋等上面必须设专线,不得借线。

9)不准使用权有毛病的焊割工具,电焊的导线不要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也不要与气焊的软管或气体的导管放在一起,这些软管不得从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穿过,油脂或粘油的物品严禁与氧气瓶、软管接触。

10)焊割工作点火前要遵守操作程序,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检查现场,消除火险隐患,在闷顶、隔墙等隐蔽场所焊接时,在操作完毕后,检查有无火险,以防止发生火灾。

11)焊割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对危险性较大的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12)遇到5级以上大风天气施工现场的高空,露天焊割应停止作业。

13)对因违章焊接不执行本责任制的焊工造成火灾事故的要严肃处理,赔偿经济损失并罚款500-2000元,直到追究其刑事致责任。

责任人:

篇5:电焊工气焊工安全防火责任制

1.焊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经考试合格后方可独立进行操作。

2.焊、割前必须到消防保卫部门开具“动火证”,持证上岗,并派专人看火,带灭火器材方可操作,“动火证”不能连续使用,只限当天,“动火证”指定地点有效,换地点作业时,必须重新办理“动火证”。

3.焊割作业要选在安全地点,焊割前应仔细检查操作点的周围情况,若有易燃物必须清除,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湿遮挡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护。

4.盛过或存有易燃物、可燃液体、气体及化学危险品的容器和设备,未彻底清洗干净前,不得进行焊、割作业。

5.严禁在可燃蒸汽、气体或粉尘等爆炸危险场所焊接,在这些场所附近进行焊接时,必须按照消防部门制定的操作规定去做,并保持一定的距离。

6.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重点工种做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7.乙炔发生器,乙炔瓶,氧气瓶,不准进入建筑工程内;乙炔发生器的回火装置及胶管发生冻结时,只能用热水或水蒸气解冻,严禁使用明火烘烤或用金属物敲打。

8.电焊机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械设备、各种管道、金属支架、钢筋等上面,必须设专线,不得借路。

9.不得使用有毛病的焊割工具,电焊的导线不要与装置有气体的气瓶接触,也不要与气焊的软管或气体的导管放在一起,这些软管不得从事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穿过,油脂或沾油的物品严禁与氧气瓶、导管、软管等接触。

10.焊割工作点前要遵守操作程序,焊割结束或离开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并仔细检查现场,消除火险隐患,在房顶、隔墙等隐蔽场所焊接,在操作完毕半小时内进行反复检查,以防引燃发生火灾。

11.焊割现场必须配备专人看火,配备消防器材,对危险性较大的应有专人现场监护。

12.遇到五级以上大风天气,施工现场的高空,露天焊割应停止作业。

13.对因违章焊接不执行本责任制的焊工造成的火灾事故要严肃处理,赔偿经济损失并罚款500~2000元,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14.焊工要对看火人员进行防火安全交底工作。

项目经理: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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