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机动绞磨操作和使用规程 - 制度大全
职责大全 导航

规范机动绞磨操作和使用规程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0

供电局事故反事故措施

——规范机动绞磨的操作和使用

1、作业前,应组织关键岗位人员认真学习《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电力线路部分)中9.2.1—9.2.9条相关绞磨使用的规定。使用机动绞磨收放线必须保持通讯畅通,绞磨指挥员负责作业前的信号交待,作业中的绞磨指挥工作,承担施工中的机具安全、人员的安全责任。

2、绞磨操作员作业中服从指挥信号,正确操作,当收放线过程中发生突发事件时应采取停磨的措施。

3、绞磨尾绳员作业中服从绞磨操作员的指挥,尾绳人员应站在锚桩后面,监视绞磨卷筒上缠绕的牵引绳排列无异常情况,监视绞磨锚桩无异常情况。

4、绞磨运转过程中固定绞磨的锚桩由绞磨尾绳员监视,发现手柄异常情况及时通知绞磨操作员停磨。

5、在收、放导时绞磨牵引绳头在通过各个滑点过程中,操作员应精力集中,服从指挥信号,控制绞磨速度,防止卡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通知指挥员采取停磨的措施。

6、在收、放导线时绞磨牵引绳带张力过程中。操作员应精力集中若发现牵引绳受力度异常时必须立即报告绞磨指挥员,突发事件时立即采取停磨的措施。

7、机动绞磨在收、放导线作业中使用慢挡,不得在牵引绳受力时进行挡位转换。

8、老旧电杆的收放线作业时,杆上严禁有人。

9、收放线过程中,人员不得站在或跨在已受力的牵引绳、导线的内角侧和展放的导、地线圈内以及牵引绳或架空线的垂直下方,防止意外跑线时抽伤。

10、线路架设过程中在用旧线渡新线的连接中,严禁使用并沟线夹,并应特别注意旧导线有无连接元件容易引发卡滑车的因素。

篇2:耐压测试仪操作规程办法

一、运行检查测试

1、将0.7MΩ标准电阻的一端连接耐压仪的地线.

2、接通电源,将仪器、报警漏电流设定在5mA.

3、开启仪器,用测试棒击标准电阻另一端,调整电压在3410V至3590V内仪器发出报警,则判定该仪器处于正常工作状态,若不在3410V至3590V范围内仪器报警的,则仪器工作不正常.

4、当在运行检查时发现设备功能失效,运行检查结果不能满足规定要求时,操作人员需将上一次运行检查合格以来检测过的产品重新进行检测,并将仪器送去维修.

二、熟悉仪器的各项性能及操作要求,应由固定岗位人员操作、非本岗位人员严禁操作.

三、操作步骤:

操作者坐椅和脚下必须垫好橡胶绝缘垫,只有在测试灯熄灭状态下,无高压输出方可进行被测机型连接或拆卸操作.

1.测试前对仪器进行校准,(方法:漏电电流5mA状态下,用700KΩ陶瓷电阻跨接于地线夹同高压测试棒探头之间至仪器报警为准.

2.连接被测机型是在确定电压表指定为“0”,测试灯灭状态下将仪器地线夹夹紧被测机散热架,并按下被测机型的电源开关.

3.设定仪器测试条件:A、电压:3500V;B、漏电流:5mA;C、测试时间定时为:流水线生产时4秒.

4.将测试棒探头紧贴电源线头的任一交流输入金属插片.

5.按下启动键观察测试结果,在设定时间内,超漏灯不亮,测被测机型为合格.

6.如果被测机型超过设定漏电流值,则仪器自动切断输出电压,同时锋鸣器报警,超漏灯亮,则被测机型为不合格,按下复位键即可清除报警声,再测试时应重新按启动键.

四、使用注意事项:

1.操作者脚下垫绝缘橡皮垫,戴绝缘手套,以防高压电击造成生命危险;

2.仪器必须可靠接地;

3.在连接被测体时,必须保证高压输出“0”及在“复位”状态;

4.测试时,仪器接地端与被测体要可靠相接,严禁开路;

5.切勿将输出地线与交流电源线短路,以免外壳带有高压,造成危险;

6.尽可能避免高压输出端与地线短路,以防发生意外;

7.测试灯、超漏灯、一旦损坏,必须立即更换,以防造成误判;

8.排除故障时,必须切断电源;

9.仪器空载调整高压时,漏电流指示表头有起始电流,均属正常,不影响测试精度.

10.仪器避免阳光正面直射,不要在高温潮湿多尘的环境中使用或存放.

五、注意仪器保养,操作人员离开岗位必须断开仪器电源.

篇3:110kV变电站消防现场运行规程办法

目录

1总则...2

2引用文件...2

3防火重点部位及动火管理...2

4变电站一般消防措施和灭火规则...3

5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检查、使用方法:4

附表1:110kV**变灭火器及呼吸器台帐7

附图1:110kV***变消防平面布置图...1

1总则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电力工业“安全第一”及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加强电力设备的消防工作,保障设备和人身安全,确保安全发供电,特制定本规程。

电力生产企业应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各级人员的防火责任制。110kV**变站长是本班的第一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本站的消防工作。

2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93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DL408—911991

3防火重点部位及动火管理

3.1防火重点部位是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以下简称“四大”)的部位和场所。一般指燃料油罐区、控制室、调度室、通信机房、计算机房、档案室、锅炉燃油及制粉系统、汽轮机油系统、氢气系统及制氢站、变压器、电缆间及隧道、蓄电池室、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场所以及各单位主管认定的其他部位和场所。变电站重点防火部位指主控室、继保室、通信室、电容器室、电缆层、主变压器、高压电抗器、低压配电室、站用变室、蓄电池室等部位和场所。

3.2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应建立岗位防火责任制、消防管理制度和落实消防措施,并制定本部门或场所的灭火方案,做到定点、定人、定任务。

3.3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应有明显标志,并在指定的地方悬挂特定的牌子,其主要内容是: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的名称及防火责任人。

3.4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应建立防火检查制度。防火检查制度应规定检查形式、内容、项目、周期和检查人。防火检查应有组织、有计划,对检查结果应有记录,对发现的火险隐患应立案并限期整改。

3.5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如需动火工作时,必须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必须落实相应的消防灭火安全措施。

3.6动火级别。各变电站应根据火灾“四大”原则自行划分,一般分为二级。

3.6.1一级动火区,是指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很严重的部位或场所。

3.6.2二级动火区,是指一级动火区以外的所有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

4变电站一般消防措施和灭火规则

4.1一般消防措施:

4.1.1110kV及以上变电所场地的重要道路应建成环形,并应有道路与主要建筑物和消防队(所)连通。一般变电站设环形道路有困难时,应设有回车道或回车场。站内的道路应保持畅通。

4.1.2运行人员、后勤人员及保安人员应定期接受消防知识培训,熟悉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性能和适用范围,掌握其使用方法,熟知火警电话及报警方法,掌握自救逃生知识和技能。

4.1.3每月应对消防设施、器材进行一次检查,并填写消防器材检查表,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输变电管理所,失效或使用后的消防器材必须立即搬离存放地点。

4.1.4变电站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因工作需要,应经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批准,落实安全措施,定点存放。

4.1.5变电站应配置必要的消防设施,并根据需要配备合格的呼吸保护器。现场消防设施不得随意移动或挪作它用。

4.1.6消防器材必须存放在紧急情况下便于取用的位置,消防器材及其存放地点应统一编号。消防设施、设备、通道标志按《变电站安健环设施标准》设置完善。

4.1.7变电运行班组必须建立消防器材和设施台账,110kV***变消防器材和设施台账如附表1。

4.1.8变电站应设置消防平面布置图,110kV***变消防平面布置图如附图1。

4.1.9现场消防设施确因工作需要而移动、拆除或损坏时,应采取临时防火措施,并得到上级防火责任人的批准。工作完毕后必须及时恢复。

4.1.10现场消防设施周围不得堆放杂物和其他设备,消防用砂应保持充足和干燥。消防砂箱、消防桶和消防铲、斧把上应涂红色。

4.1.11防火重点部位和场所应按国家、部颁有关规定装设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或固定灭火装置,并使其符合设计技术规定。

4.1.12防火重点部位禁止吸烟,并应有明显标志。其他生产现场不准流动吸烟,吸烟应有指定地点。

4.1.13工作间断或结束时应清理和检查现场,消除火险隐患。

4.1.14排水沟、电缆沟、管沟等沟坑内不应有积油。

4.1.15生产现场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生产现场严禁存放超过规定数量的工作用油。生产现场需使用的油类应盛放在金属密闭的容器内,并存放在可关闭的金属柜、箱内。

4.1.16各类废油应倒入指定的容器内,严禁随意倾倒。

4.2一般灭火规则:

4.2.1电力生产场所的所有电话机近旁应悬挂火警电话号码。

发现火灾,必须立即扑救并通知消防队和有关部门领导。设有火灾自动报警装置或固定灭火装置时,应立即启动报警灭火。

火灾报警要点:火灾地点、火势情况、燃烧物和大约数量、报警人姓名及电话号码。

4.2.2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应首先报告当值值班负责人和调度室,并立即将有关设备的电源切断,采取紧急隔停措施。

电气设备灭火时,仅准许在熟悉该设备带电部分人员的指挥或带领下进行灭火。

4.2.3参加灭火的人员在灭火时应防止被火烧伤或被燃烧物所产生的气体引起中毒、窒息以及防止引起爆炸。电气设备上灭火时还应防止触电。

4.2.4消防队未到火灾现场前,临时灭火指挥人应由下列人员担任:

4.2.4.1运行设备火灾时由当值值班负责人担任;

4.2.4.2其他设备火灾时由现场负责人担任。

4.2.5电力生产企业的领导、防火责任人,保卫、安监部门负责人在接到火灾报警后,必须立即奔赴火灾现场组织灭火并做好火场的保卫工作。

4.2.6消防队到达现场时,临时灭火指挥人应立即与消防队负责人取得联系并交待失火设备现状和运行设备状况,然后协助消防队负责人指挥灭火。

4.2.7电力生产设备火灾扑灭后必须保持火灾现场。

5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检查、使用方法:

5.1MFTZL-35型推车式干粉灭火器

5.1.1使用范围:普通固体材料、可燃液体火、气体和蒸气火、带电物质火。

5.1.2操作步骤:

5.1.2.1把干粉车拉或推到现场

5.1.2.2右手抓着喷粉枪,左手顺势展开喷粉胶管,直至平直,不能弯折或打圈。

5.1.2.3除掉铅封,拔出保险销。

5.1.2.4用手掌使劲按下供气阀门,伸展喷管至火源约7米。

5.1.2.5左手持喷粉枪管托,右手把持枪把,用手指扣动喷粉开关,对准火焰根部喷射,不断靠前左右摆动喷粉枪,把干粉笼罩在燃烧区,直至把火扑灭为止。

5.1.3检查保养:

5.1.3.1保险装置没有损坏或遗失。

5.1.3.2用秤重或提起来检查,确定充装有灭火剂。

5.1.3.3没有明显的损坏、腐蚀、泄漏或有喷嘴堵塞等现象。

5.1.3.4压力表的读数应显示在工作压力范围内。

5.1.3.5使用温度为-20~+55℃。

5.1.3.6每月检查如发现压力表指针降至绿区或一经开启必须重新充气。

5.2MFZL-4型干粉灭火器

5.2.1使用范围:可燃固体材料、可燃液体、可燃气体、电气火灾。

5.2.2操作步骤:

5.2.2.1右手拖着压把,左手拖着灭火器底部,轻轻取出灭火器。

5.2.2.2右手提着灭火器到现场。

5.2.2.3除掉铅封,拔掉保险销。

5.2.2.4左手握着喷管,右手提着压把。

5.2.2.5在距离火焰两米的地方,按下压把,对准火源根部扫射。

5.2.3检查保养:

5.2.3.1使用温度为-20~+55℃。

5.2.3.2每月应定期检查,灭火器压力表指针低于绿区,或一经开启必须送合法的专业维修单位进行维修或再充装。

5.3MT-3手提式二氧化碳灭火器

5.3.1使用范围:可燃液体、可燃气体及电气设备的火灾。

5.3.2使用方法:

5.3.2.1用右手握着压把。

5.3.2.2用右手提着灭火器到现场。

5.3.2.3除掉铅封。

5.3.2.4拔掉保险销

5.3.2.5站在距火源两米的地方,左手拿着喇叭筒,右手用力压下压把。

5.3.2.6灭火时对准火焰斜上方。火灭后,抬起灭火器压把,即停止喷射。

5.3.3检查保养:

5.3.3.1使用温度为-10~+55℃。

5.3.3.2灭火器每年至少检查一次重量,重量减少50g即应检修。

5.3.3.3一经开启必须送合法的专业维修单位进行维修或再充装。

5.4手提式2公斤二氧化碳灭火器

5.4.1使用范围:可燃液体、气体及电气设备的火灾。

5.4.2使用方法:

5.4.2.1用右手握着压把

5.4.2.2用右手提着灭火器到现场

5.4.2.3除掉铅封。

5.4.2.4拔掉保险销。

5.4.2.5站在距火源两米的地方,左手拿着喇叭筒,右手用力压下压把。

5.4.2.6对着火源根部喷射,并不断推前,直至把火焰扑灭。

5.4.3检查保养:

5.4.3.1使用温度为-10~+55℃。

5.4.3.2灭火器每年至少检查一次重量,重量减少50g即应检修。

5.4.3.3一经开启必须送合法的专业维修单位进行维修或再充装。

篇4:轨道衡操作规程办法

1.工作人员必须了解轨道衡的工作原理、构造、性能及一般维护保养知识。

2.使用前轨道衡工作人员必须检查衡器台面、四周有无杂物,衡面浮煤渡塞、顶卡现象。

3.将大小游砣移到零点位置,打开视准器开关,观察平衡针是否指在零线上,否则移动平衡线,使其平衡,然后关上开关,以待计量,并且待车辆停稳,停准时方能开始进行计量。

4.操作计量时,首先将大砣移到予计量位置,再打开视准器开关,移动小砣使其平衡,便可读取两砣所指数值的和即所计量的车皮重量,关闭视准器开关,继续下一个车辆的计算工作。

5.计量完成后,关好视准器,防止计量杠杆摆动,并且将车辆全部拉出轨道衡。

6.严格按轨道衡车皮载重计量,做到计量准确,若不够规定重量及时发出信号,要求补填。

7.所有过磅车辆,必须按车号填写清磅单,及补煤数量,写好交接班记录和对外联系情况,并且向车站送一份过磅单。

8.上班时必须穿戴好工作服、工作帽;女职工不许穿高跟鞋,要着装整齐,遵守劳动纪律。

9.确保衡器坑内外及室内外清洁。

10.工作要认真按规程操作,发现衡器有异常及时报告分管领导。

篇5:热量仪操作规程办法

1.SDACM-2000自动量热仪在正常测试之前,应先预热30分钟。

2.自动桶内的水温与室温之差应小于1.5K。

3.量热仪的电压必须是220V,且要求稳定,配有稳压电源或UPS,绝不能用380V的电源电压。

4.自动桶内的水要求是蒸馏水或去离子水,不准用自来水,并且要确保蒸馏水是干净的。

5.必须按操作步骤半年更换一次自动桶中的水,当自动桶中的水有赃物时,应立即更换。

6.氧气要求用冷却氧,不准用电解氧,并且要求钢瓶压力必须在5Mpa以上,减压阀压力要求在2.6Mpa–2.8Mpa,表的量积必须达到6Mpa,且严禁油脂沾污氧弹与氧压表,充量时间不得少于30秒.

7.室温应控制在15-30度,且应尽量保持恒定,要求一次实验过积室变化小于1度。

8.仪器系统设置中内容和数据应与实验要求相符。

9.氧弹必须二年进行一次鉴定,发热量室内禁止使用明火。

制度专栏

返回顶部
触屏版电脑版

© 制度大全 qiquha.com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