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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第一幼儿园安全事故上报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0

校园工作无小事,安全工作大于天,为了加强我园的安全管理工作,严防事故发生,创建平安校园,特制定本制度。

1、凡属食堂饮食造成的中毒事件,必须及时报告园领导,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施救。

2、教师在上课或活动中造成学生安全事故,必须及时向班主任和园领导汇报,由班主任及时向家长联系让其知晓。如果事故较轻,视情况进行适当处理;如果事故较重,则需立即组织人员将幼儿送医院救治。

3、若是园内设施设备不当造成的安全事故,知情者,必须及时向园领导汇报,由园通知班主任迅速通知家长,如果事故较轻,视情况进行适当处理;如果事故较重,则需立即组织人员将幼儿送医院救治。

4、凡是在幼儿园因管理不力造成的安全事故,包括上述各种事故原因,都必须实行上报,并采取积极措施进行处理。要求园内各处室、班级责任人,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园领导,以便及时整改处理。发现如下情况应及时报告县教育局。

(1)师生发生重大伤亡事故。

(2)师生发生食物中毒事件。

(3)教师出现重大违法违纪事件。

(4)组织幼儿和教师外出进行春游等活动。

5、如有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者,将承担出现的行政和刑事责任。

篇2:学生请销假安全事故逐级上报制度

学校的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学校在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常抓不懈的前提下,做到学生请销假有序,有安全事故逐级上报,防止事故的扩大,为此特制订安全信息逐级上报制度。

一、请销假程序:

(一)首先学生要到班主任处填写《请假条》,再到级部主任处签字。《请假条》上必须有双方签字,缺一不可,由班主任逐级上报;

(二)班主任在接到学生请假时,首先要详细询问原因,如必须请假,则第一时间告知家长,除平度籍之外的学生原则上让家长到校将学生接走,一旦家长没有时间来接学生,也一定要做好相关记录并亲自将学生送出校门送上车,并再次与家长联系告知家长学生情况;

(三)门卫须看到有班主任和级部主任两方签字的《请假条》后方可同意外出;

(四)学生返校后须第一时间到班主任处销假,由班主任电话告知家长,学生到校了,并做好相关记录;然后班主任逐级上报;

(五)若请假时间到而学生未回校,班主任须第一时间与家长联系,询问原因做好相关记录并逐级上报;

(六)任课教师上课前要第一时间清点人数(包括早读、晚自习、周末),如有未到的学生须第一时间与班主任核实;如因任课教师的原因发生问题,则当堂任课教师为第一责任人;

(七)公寓管理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开门和关门,学生进入公寓后,要多次巡查,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如发现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逐级上报;

二、如学生之间出现矛盾,要及时上报班主任,班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如班主任处理不了或处理不当,再逐级上报,争取在第一时间妥善解决;

三、如学生之间出现矛盾不及时上报,亦不逐级处理,而是私自报教体局或新闻媒体,无论是过错方还是受害方,学校都有权直接开除;

四、如教师之间出现分歧或某方面有看法,要及时上报直属领导,如直属领导不处理或处理不满意或不作为,可逐级上报,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妥善解决;

五、如教师之间出现分歧或某方面有不同看法,如不及时上报,而运用某些不理智的手段,如在同事之间传播或直接不给学生上课等,无论该教师说的是否有理,学校都有权直接辞退。

六、凡学生在校外发生意外事故,家长须第一时间与班主任联系。班主任也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向学校领导报告,做到逐级上报。

七、凡重大紧急事项和信访信息,学校必须在2小时内报告教体局办公室、相关科室及其他有关部门备案,不得隐瞒、谎报、漏报。

八、班主任为班级安全事故第一时间上报人,校长为学校安全事故第一时间上报人。教师与校领导、教师与学生家长,均有联系电话。

逐级上报流程:

学生-班主任

宿管---班主任---级部主任-教务处长(部门负责人)-副校长-校长---董事长

教师(教辅人员)

监督电话

20**年**月**日印发

篇3:安全事故报告事故上报责任人制度

为了切实搞好学校的安全工作,严防事故发生,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创建平安型校园,防止因偶发事件、管理不善或外界人为破坏发生安全事故后,产生慌乱和造成失态进一步恶化,特制一下制度:

一、当周值周领导、值日班主任、值日教师或其他教师发现安全事故后,应在第一时间(十分钟内)向校长或副校长报告,如因报告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现场人员必须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如因延误处理事故时机,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凡属食堂、学生服务中心饮食造成学生中毒事件,必须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学校必须采取积极措施进行施救。

四、教师在上课的时候造成学生安全事故,必须及时向班主任和学校领导报告,由班主任迅速与家长取得联系让其知晓。如果事故较轻,视情况加以适当处理;如果事故较重,则需立即组织人员将学生送往医院治疗。

五、若是班主任工作不力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必须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同时迅速告知家长。如果事故较轻,视情况加以适当处理;如果事故较重,则需立即组织人员将学生送往医院治疗。

六、若是校内设施设备不当而造成的安全事故,知情者必须及时向学校领导报告,由学校通知班主任迅速告知家长。如果事故较轻,视情况加以适当处理;如果事故较重,则需立即组织人员将学生送往医院治疗。

七、凡是在学校由于管理不力出现的安全事故,包括以上各种事故原因,都必须实行上报,并采取积极措施加以处理。要求校内各处室职责人在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报校长室,以便及时整改处理。

八、一旦发生事故,按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处理;成立事故调查组,完成调查事故报告。

九、事故内容要详细向上级报告应包括发生事故的单位、时间、地点、伤亡情况、初步分析的事故原因、报告人姓名、电话等。

十、学校内发生重大事故,必须如实及时上报安全主管部门,发现如下情况应及时上报上级主管教育部门,不得隐瞒不报、慌乱或者拖延不报。(1)师生中发生重大的伤亡事故。(2)师生中发生食物中毒事件。(3)师生中出现严重的违纪违法事件。(4)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春游活动。

十一、分析事故原因,教育当事人和广大师生员工,从严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完善安全措施。

十二、对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者,追究法律责任。

篇4:特种设备事故上报制度办法

一、目的

为做好特种设备事故上报工作,明确公司特种设备事故上报工作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特种设备事故上报管理工作。

三、规定内容

1、本单位在用特种设备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严重事故,应按规定迅速逐级报告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不得瞒报,谎报或延报。

2、事故发生后,现场操作人员应立即逐级上报,直至法人代表。

3、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3.1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3.2事故发生时间、地点;

3.3事故设备名称;

3.4事故类别;

3.5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及事故概况。

4、对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后,瞒报、谎报、拖延报告的,经查实应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篇5:事故上报调查处理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事故上报、调查及处理程序。

2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事故的定义及分类,事故上报程序、上报时限,事故调查处理及事故统计。

3术语与定义

3.1事故的定义

事故是职业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性事件总称。伤亡事故是指员工在本岗位劳动或虽不在本岗位劳动,但由于企业设备和设施的不安全,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不良所发生的轻伤、重伤、死亡事故或急性中毒事件。

3.2伤亡事故的分类规定

3.2.1按伤害情况分类

3.2.1.1重大人身险肇事故:指可能造成人身伤亡,但由于各种原因而幸免伤亡的未遂事故。

3.2.1.2轻伤事故:指员工负伤后需要歇工一个工作日以上105各工作日以内的,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伤害事故。

3.2.1.3重伤事故:指负伤后,经医师诊断为残废、或者可能成为残废、或者虽不致于成为残废,但伤势严重的伤害事故,且休工超过150天以上者。重伤分为重度重伤(1—4级伤残)和轻度重伤(5—10级伤残)。

凡因公负伤人员,当时不能够确诊为重伤,从受伤之日起一个月内,仍不能确定为重伤者,按轻伤事故统计,若一个月后由轻伤转为重伤或者死亡,则不再按重伤或者死亡报告,也不再作专题调查报告。

4管理内容与方法

4.1事故上报及时限

发生事故单位应在事故发生后1小时内报告厂安全生产领导组及公司安环处,并按规定填写《事故报告表》。报告时间规定为:部门(车间)报厂安全生产领导组不得超过3天,重大事故不超过5天;厂安全生产领导组接到事故报告后,最迟距事故发生不得超过7天上报公司安环处。公司安环处接到事故报告后,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事故发生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配合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

4.2事故调查及处理

4.2.1发生轻伤事故,由厂安全生产领导组组织调查、分析、处理,处理结果要在15天内上报公司安环处。未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按照《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3.2.9.5之规定处理。

4.2.2事故发生后(除轻伤事故),由安环处组织组织开展事故调查,依据《安全生产事故处罚管理规定》和《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最迟不得超过一个月对事故作出处理意见。

4.3事故统计

安环科要建立事故登记台账,按事故性质、类型、事故发生时间、造成的伤亡情况进行登记、建档,作为年终各单位评先评优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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