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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安全巡逻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0

为了维护校园的秩序和稳定,保护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真正把学校安全作为重要的日常工作常抓不懈,经研究决定,建立学校安全巡查制度。

第一条建立学校安全每日巡查督查制度,是学校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的必要步骤,是坚持“学校安全,预防为主”的重要手段,学校对安全工作务必要高度重视,做到警钟常鸣,常抓不懈。

第二条巡查主要内容

1、学校值班情况;

2、学生出勤情况检查;

3、班级电教设备用电安全检查;

4、学校的消防、照明、用电、紧急疏散等安全管理;

5、学校校园的安全情况。

第三条学校组成安全巡查小组。

1、安全巡查领导小组:

组长:肖迪

副组长:刘金方

成员:田丰伟

第四条参加安全巡查人员,必须认真负责,仔细排查,切实履行职责。

1、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按时上下班并坚守工作岗位。每天定时或不定时的对整个校园进行巡逻。按照重要时段加强巡查、重要部位认真检查、闲杂人员注意盘查、安全隐患坚决排查的总体要求,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2、重点区域、地段特别是夜间要增加巡逻次数,提高巡查质量,并密切注意报警系统的监控情况,确保校园安全。

3、根据违法犯罪分子的特点,确定巡逻时间、路线,遇到可疑人员要仔细盘查,以便及时发现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在巡逻、巡查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如遇不法分子自己不能制服或处理时,要第一时间报警,并及时向学校有关领导报告。当班所有人员要互通值勤信息,当遇重大事情时,要共同配合处理。

4、发生突发事件要第一时间时间赶到现场,及时、果断地处理,控制事态;发现犯罪分子作案要奋力捕捉,发生事故要奋力抢救,并立即报告相关部门领导及时处理。

5、对巡逻时发现的违纪学生要进行说服、教育,必要时要通知所在年级班主任老师,情况严重时,要立即报告校值班领导。

6、要认真做好治安巡逻日志的记录和交接班工作,每班交班必须向下一班说明本班有关情况,提醒下一班重点进行防范。

7、节、假时期间,要加强巡逻,确保学校财产和全体师生的财产、生命安全。

篇2:进出校园车辆管理制度

为创建和谐安全文明校园,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提出以下要求。

一、学校利用教师大会、年级会、班会和宣传栏对师生做好校园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全体师生自觉成为学校安全管理的维护者和执行者,让教职员工做遵守安全制度的表率。

二、校门口严禁一切车辆停放。一般情况下,不提倡家长到校探望学生。

三、安全值班教师在学生上、放学时严格按照学生上、放学的安全管理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责任追究制。

四、未经允许的外来车辆及人员一律不能进入校园。门卫请示学校有关负责人,经学校允许进入的车辆,门卫必须按照门卫制度对外来车辆及人员实行登记查验制度。要查验有效证件,严格登记手续,并认真检查进出车辆及人员、物资的情况。进入校园的车辆和驾驶员提供有效的证件。严禁无牌无证的车辆进入校园。除特殊情况外,晚间23:00后不容许车辆进出校园。

五、经批准进入校门的车辆,均应停放在指定的地点。确需进入校园装卸货物的,均须按规定的时间、速度行驶,不准在非停车区随意停放。进入校园的车辆,行车、转弯、后车要注意学生的动向。禁止超车、并行,禁止鸣喇叭,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规定校内行车的速度为5km/h以下。

六、本校教职员工车辆进出校园时,按规定的速度行驶。车辆必须停放在教职工车位或停车场,不得抢占学校校车车位。

七、禁止任何人在校园内学车试车。需要进入校园装卸货物的车辆不能在学生下课时间或活动时间进入校园。本校教职员工车辆进出校园,遇到有学生在道路上要停车避让或慢速行进。

八、不能组织学生在有车辆行驶的道路上体育课和开展其他集体活动。

九、经批准举办的校内大型活动,须安排专人指挥车辆在指定位置有序停放。全校性大型活动和有重要领导、重要来宾出席的活动,由保卫人员统一组织安排车辆和交通管理。

十、全体教职员工尤其是门卫必须对车辆的违规行为进行制止和对驾驶员进行教育。

十一、各部门、各老师严守进出校园车辆管理制度,相关责任人要认真履行职责,实行层级责任追究制。

篇3:校园暴力防范管理制度

为防范社会不法分子针对学生的暴力侵害,及时处置危及学生安全的各类恶性事件,切实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特制订本预案。

一、防范重点及日常管理

1、上课期间及上下学现场管理。严格执行校领导带班和教职员工值日制度,上课期间及上下学时,值班领导、中层干部及保卫、值日教师按指定位置到场维护安全工作,负责学生的安全保卫、维持秩序和疏散工作。家长若要在上课期间提前带回学生,一律向班主任办理请假手续。

2、门卫管理。实行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门卫问明来校人员联系事项、联系人后,与行政值班人员或被访人员联系,得到同意后方可放其入校。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入校。

3、技防管理。学校在校区大门和教学区安装视频探头,确保对校园进行全方位、多角度、全时空监控,并添置长短警棍、钢叉、催泪辣椒水等防暴设备。

4、联防管理。加强与辖区派出所的沟通联系,在中午、傍晚等重点时段,加强与巡逻公安干警的密切配合与协同,有效预防和及时处置校区及周边违法犯罪活动的发生。

二、建立应急组织机构

建立学校防范暴力侵害应急工作处置领导小组,下设现场防暴、通讯联络、疏散引导、现场救护4个组,负责预防和处理工作。

指挥:王德臣(校长)

副指挥:肖迪(副校长)

成员:王海丹、刘金方、田丰伟

现场防暴组:当班保卫人员、当班值日行政、当班值日教师、门卫、

三、应急处理

一旦发生校园暴力事件,学校以保护学生的生命安全为宗旨,按照下列程序处理:

1、呼叫报警:第一发现人立即呼喊或用电话向校领导报警并立即拨打“110”报警电话。让全校教职工做好防范准备。

2、各行动小组迅速赶赴现场。

(1)现场防暴组:携带警棍、钢叉、催泪辣椒水等防暴器械,迅速赶到事发现场,做到面对险情挺身而出、临危不惧,竭尽全力阻止犯罪分子,保护学生生命安全。

(2)通讯联络组:在第一时间拨打110、120,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并通过广播通报事发地点,呼吁社会力量相救。

(3)疏散引导组:将学生迅速带进室内,反锁门窗,用桌、凳等堵死门窗,严防歹徒冲进教室。户外活动的教师迅速护送学生撤离危险地带,全力保护学生生命安全,并做好学生的情绪稳定工作。

(4)现场护救组:一旦发生伤害事故,以最快的速度将伤员送往就近医院进行抢救。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和亲属。

3、学校领导迅速赶赴现场与犯罪嫌疑人周旋,在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尽量争取时间,使全体学生能够安全撤离,并等待警方的到来。

4、在警方的指导下维持秩序,作好善后处理;并配合警方进行事故调查。

四、保障措施

1、安全教育制度。通过安全教育,切实提高全校师生防范暴力侵害的意识,知晓防范暴力侵害的基本常识和应急措施,掌握求救、逃生的基本方法。

2、落实责任制度。发生校园暴力侵害事件时,立即启动应急指挥系统,指挥、副指挥要亲临一线,靠前指挥。各工作小组人员要切实履行职责,要以保护学生生命为第一要务,对犯罪分子可以采取一切措施,力求避免或减少学生伤亡。

3、防范演练制度。学校每年组织一次防范暴力危害逃生疏散演练,切实提高师生的防范暴力侵害能力、自救意识和逃生技能,把暴力侵害事件的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篇4: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工作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规范学校安全管理,严肃学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对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等。

第三条学校安全工作应本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措施完善,注意落实,经常检查,不留死角”的原则进行。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四条学校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工作落到实处。

(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徐金波(负总责)

副组长:章前进负责路畔片(路畔、路边、折都、前坊)

刘金寿负责邓圳片(坂上、皂桥、方凡、李塘)

胡守建负责社庚片(社良、张家、滨塘、蔡畲)

王君毅负责土桥片(同坂、李梅、周坊、土桥)

夏黄楠负责枧头片(枧头、培源、花圳、桃源)

组员:许道鹏吴黎明、张新建?各班主任

包班:各校制订包班人员(班主任负责本班所有安全工作)

行政值周:章前进、胡守建、刘金寿、王君毅、夏黄楠、许道鹏、吴黎明

(二)行政值班及护校队:学校于每学年开学前两天安排行政值班人员并配备一定数量的教师组成护校队,加强对校园的巡视力度。

(三)值班保卫小组。组长:刘金寿保安:郭赵胜?门卫:吴日新月。

第三章工作职责

第五条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全面掌握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措施,加强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二)建立安全稳定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三)及时了解安全教育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

(四)制定维护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指导、监督各处室及年级组开展安全工作;

(五)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

(六)确保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经费投入到位。

第六条行政值班及护校队工作职责

(一)处理各班上报的安全事故,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工作领导小组处理;

(二)监督值班保卫小组值班情况。

第七条值班保卫小组工作职责

(一)注意观察进出校园人员情况,做好来访人员及课间外出学生登记;

(二)负责检查各室门窗关锁情况,经常巡视校园,确保校内财产安全;

(三)发现安全隐患及发生安全事故及时向学校领导反映和联系。

第八条后勤组长职责

(一)协助校长做好安全工作,具体实施安全工作计划,执行安全工作管理制度,领导部门和教职工做好安全稳定工作;

(二)组织部门、全体师生学习、贯彻执行上级和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对全体师生进行安全方面的教育;

(三)参加上级组织的安全工作会议及学习培训,定期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会议,总结、分析和布置安全工作。

(四)定期指导、检查各年级组的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排查安全隐患;

(五)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调查研究,向领导小组提出改善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意见或建议。

第九条德育组长职责

(一)将学校安全稳定与德育工作相结合,组织德育队伍加强师生思想教育工作;

(二)注意师生思想动向,组织排查师生之间的相互矛盾,并逐步形成矛盾排查机制。

第十条教导主任职责

将学校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为学校开展安全教育提供课时保证。

第十一条总务主任职责

(一)定期检查、维护学校设施设备,确保学校设施设备牢固安全;

(二)保证为学校提供的设施设备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行业规定;

第十二条年级组长职责

(一)认真执行学校有关校园安全稳定的制度和措施,认真履行职责,是本年级学生安全的总负责人。

(二)负责组织人员对本年级的所有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三)关注本年级教室及门前走廊各项设施的安全情况,发现危险的隐患要及时报告总务处或学校领导,以便及时做出处理。

(四)督促班主任严格进行考勤制度,及时了解学生到校的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现缺勤的情况应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了解情况,对年级发生的异常现象,要调查清楚,做好登记,必要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五)指导本年级学生安全事故的处理,对发生的安全事故应及时组织抢救,并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联系家长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第十三条教研组长职责

(一)负责本教研组的日常管理,主持教研组教师安全知识的学习,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本组安全稳定工作计划的贯彻执行情况和学生的思想动态,保证本学科教育教学、安全工作顺利进行。

(二)负责教研组组织的学生的集体的安全工作。帮助班主任解决工作中的具体困难。

(三)对在责任范围内的社会治安及各种不安定因素,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信息灵,并做好必要的记载,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情况

第十四条班主任职责

(一)是本班学生安全的总负责人;

(二)坚持在每周班会课及其他时间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

(三)做好安全防范工作。班主任要有预见性,坚持做到勤观察,勤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或采取紧急措施,消除不安全隐患,保护学生人身安全。

(四)细心观察学生的思想情绪变化,特别是有异常情况的学生的情绪变化,做好学生思想及相互间矛盾排查工作。

(五)严格本班考勤制度,如发现学生缺席应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必要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六)未经学校许可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校外活动。

(七)严禁在批评教育学生的过程中使用过激或侮辱性的语言。

(八)如发现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不宜参加某种教育教学活动的学生,应予以必要的注意或通知家长采取相应措施。

(九)告诫学生不在教室、楼梯及过道上进行推拉、打闹、追逐、摔交、打球、攀爬和跳跃等危险性活动。

(十)严禁学生携带管制刀具、仿真枪、水枪、爆竹和其他易燃易爆的物品进入校园。

第十五条科任教师职责

(一)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将安全教育融入学科教学中,在日常的教育教学活动中,遵循教学规范,落实安全管理要求,合理预见、积极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

(二)根据教学大纲、教材和学生实际,在学科教学中渗透德育,不断改革教法,努力减轻学生负担,提高课堂教学效率。为班主任开展思想排查奠定坚实基础。

(三)协助班主任开展安全工作,是当堂课学生安全的直接负责人。

(四)上课期间学会观察、关爱学生,随时留心课堂中出现的各种异常现象,如有异常须及时按学校有关制度处理并解决;

(五)安全使用教具、学具;发现学生行为具有危险性的应及时告诫、制止、教育,并与班主任、家长联系沟通。

(六)学生在学校或学校周边发生紧急状况时,在场的老师必须马上采取相应的救护措施,促进和谐校园的营造。学校发生紧急情况时,应以维护学生安全为己任。

(七)严格执行学校作息制度,对因不按学校规定时间作息造成安全事故的,承担主要责任。

第四章报告制度

第十六条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实行紧急报告和定期报告制度。

第十七条学校安全报告实行逐级报告制度

第十八条紧急报告

学校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或传染病爆发,实行紧急报告;

任何人发现学生安全事故均有报告责任,并根据事故紧急程度在3-30分钟内报告学校领导或当天值班人员;

紧急报告的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地点,事故发生的时间,伤亡人数,必要时说明现场处理所需要的专业人员和设备。

第十九条定期报告

每逢3、6、9、12月初,以班级为单位报告管辖范围内的安全状况。

报告的内容包括:管辖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已经采取的措施

第五章门卫值班保卫

第二十条学校安全保卫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本着高度的责任感,准时上岗,不得擅自离岗。

第二十一条学校实行来访人员登记制度,凡来访人员须问清情况填写来访登记单,征得有关人员同意后,方可放行。

第二十二条值班人员要按时做好大门的开关工作。

第二十三条上课期间不允许学生外出,如有外出学生须有由相关教师签字的请假条,或有班主任陪同方可离校。

第二十四条值班人员每天放学后,检查学校、办公室内电灯、电扇、门、窗是否关好,发现未关,应及时妥善处理。

晚上值班要定时巡视校园,发现问题要及时汇报或报警。

第二十五条门卫人员如因工作失职,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人员伤亡,需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章学生课间安全管理

第二十六条学校学生课间安全严格执行班主任及楼道值班人员负责制。

第二十七条学生课间未经允许不准离开校园。

第二十八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校门卫制度,服从门卫人员提出的劝说和要求。

第二十九条值日教师必须坚持早晨、课间、中午巡视制度,严密监视学生课间安全和处理学生之间的偶发事件。

第三十条学生在课间活动时,严禁玩有危险性的物品和器材。

第三十一条学生在课间活动除大操场外,严禁追逐奔跑。

第三十二条因提前下课或上课时间到而不及时到教学场地组织教学,导致学生发生安全事故的,由该任课教师负责。

第七章学生外出活动安全管理

第三十三条学生外出活动实行报告制度,凡需要到校园外进行的一切活动,均需向学校报告得到审批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四条任何部门或个人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必须以“就近、徒步、安全”为原则。

第三十五条教师由于教育教学上的需要,组织学生外出活动,必须提前一星期以书面形式将方案和安全保障措施上报校长室。经校长室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三十六条如要使用车辆由学校出面与交通集团签订用车合同。并要求驾驶员“三证”齐全。

第三十七条如要组织学生大规模的春、秋游活动,由学校向文山县教育局申报审批。待批准后,由学校组织安排,年级组不得擅自组织。

第三十八条学生外出不管规模大小,必须有一名学校行政人员带队。

第三十九条对违反上述规定者,责任自负,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八章体育课及学生课外活动安全管理

第四十条上体育课前教师必向学生讲清锻炼要领和安全事项。

第四十一条要求学生穿便于运动的服装和鞋子,上课时禁止口袋里放任何坚硬物品,包括(小刀、钥匙等)。

第四十二条学生在上体育课期间应全面地服从教师的指挥和指导,若有特殊事项必报告教师。

第四十三条课外活动时间(除放学和上学的时间)学生原则上不得离开校园,必在学校指定的区域内活动,不做危险或可能会产生危险后果的游戏和运动等,不在高陡险的地方及走廊处玩耍、游戏等。

第四十四条教学过程中的集体活动或分组活动要做到守秩序,不能有争先恐后的现象发生,学生活动要在教师的视线内。

第四十五条教学内容不能超出教学大纲的规定和要求,准备运动环节不能缺,运动强度、难度要合理安排。

第四十六条体育器械等教育教学设施应严格按照安全和卫生标准配备,新器械和设备投入使用前,教师要先对其进行性能测试,完全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并定期进行检修。

第四十七条对高危险器具必须由教师签名领借,并由领借教师全程监督学生的使用和训练。

第九章课堂教学安全管理

第四十八条每堂课的科任教师是当堂课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发现学生没来上课要及时向班主任或当日值班领导汇报。

第四十九条教师应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检查教学设备设施,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第五十条上午上第二节课的教师,要负责组织学生做课间操,做完操后,组织学生有秩序地回到教室。

第五十一条严禁擅自脱离课堂及不按要求进行教学。

第十章设备设施安全性能检查

第五十二条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设备设施情况,并做好记录。

第五十三条全体教职工要关注管辖范围内设施设备的安全性,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向学校领导汇报。

第五十四条学校总务处要按要求标准配置设备、维修设施、建设校舍。

第十一章校园用电安全管理

第五十四条学校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常识的教育,不准随意触模电源、线头和裸露电线等。

第五十五条教学过程中教师不要随意让学生做开启电源等有可能造成学生触电的工作。

第五十六条教师在使用电器前必须检查电源、线头的安全。

第五十七条各处室负责人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因用电而引发安全事故。

第十二章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五十八条为了积极应对我校可能发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快捷、高效、有序地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重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五十九条本《预案》所指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包括以下内容:

(一)重特大水灾事故;

(二)重特大火灾事故;

(三)重特大交通事故;

(四)重特大爆炸事故;

(五)重特大中毒事故;

(六)重特大建筑施工事故;

(七)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重特大事故;

(八)重特大风灾事故;

(九)其他重特大安全事故;

第六十条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为副组长,其余副校长及科室主任为成员的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确保预案使用过程中确实发挥作用:

领导小组成员发生改变时,由相应职位人员补充。

第六十一条重特大安全事故领导小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按预案迅速组织抢险救灾工作,力争把人民生命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二)根据事故发生情况,安排部署实施救援工作,并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置措施。

(三)根据事故发生灾害情况,有危及师生生命和财产险情时,及时做好疏散等工作。

(四)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五)做好社会稳定工作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家属的安抚工作。

第六十二条重特大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一)重特大事故发生后,学校必须用最快捷的方法立即将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情况向文山县教育局汇报,报告内容包括:学校、时间、地点、伤亡人数和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及采取的应急措施。

(二)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严格保护好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抢救伤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第十三章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第六十三条学校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目标是:

(一)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二)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三)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

第六十四条学校处理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坚持下列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

(二)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成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与落实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

(三)及早发现,及时上报

建立每日晨检制度,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第六十五条学校采取下列措施,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病抗病能力:

(一)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学生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注意学校公共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

(二)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黑板报、宣传橱窗、广播电视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

(三)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预防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学生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学生不买街头无照、无证商贩出售的各类食品。

(四)督促和组织师生加强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提倡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

第六十五条学校采取下列措施防止疾病爆发:

(一)做好传染性、流行性疾病的预防和公共卫生工作,宣传防治知识,防范突发事件的发生。

(二)建立重大、紧急疫情信息报告制度,对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传染性、流行性疾病,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及时向卫生防疫部门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听取卫生防疫部门的处理意见。

(三)对传染性、流行性疾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师生交叉感染和扩散。

(四)在校园、教室内做好必要的消毒工作。对可能受到危害的该班学生和任课老师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

(五)坚决杜绝染病学生带病来校,必须由医院出具诊断证明已康复并不再存在传染危害后方准来校上课。

(六)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争取共同配合预防和诊治。学生病愈回校后,任课老师要做好补课辅导工作。

第十四章校园暴力事件应急预案

第六十六条学校采取下列措施,防止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

(一)加强安全宣传及安全教育工作,强化师生的安全意识及自我保护意识,增强面对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二)完善门卫登记管理制度,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学校。严禁外来人员进入教学区域。

(三)加强行政值班制度,细化值班人员职责,以便学校及时发现了解校园发生的异常情况,并作出反应。

(四)高度重视学校内部因各种原因而可能产生的矛盾,特别是学生之间的矛盾冲突,德育处、年级组及班主任要耐心细致地做好学生之间矛盾的化解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并做好登记工作。

第六十七条校园暴力事件处置的一般程序是:

(一)报告、报警。学校任何人发现校园暴力事件,均有义务和责任向学校领导报告并拨打“110”电话报警。

(二)疏散学生。全体教职员工必须保障学生安全,让学生首先撤出事发区。

(三)抢救伤员。以最快速度把伤员送往就近医院抢救,并通知家长或家属。

(四)争取营救时间。如发生劫持人质事件,学校应派应变能力强、口才较好的教师与歹徒周旋,尽力规劝其终止犯罪;同时学校要全力保护好在现场或附近的其他学生,并迅速疏散至安全的地方。

(五)保护现场、善后处理。配合警方调查,在警方的指导下维护秩序和善后处理。

第六十八条学校成立防范校园暴力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蔡*(校长)

副组长:邱世摺(教务主任)

林满祝(教务副主任)

成员:各班主任。

第六十九条领导小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处理预案备案及有关文件资料的管理,应急处理预案知识的宣传、普及、教育,定期召开相关会议,加强联络、互通情况等;

(二)及时向应急现场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负责与事故现场指挥人员、政府及公安、医疗部门保持联系;

(三)组织人员进行伤亡情况调查、评价、了解、汇总。应急出动救护人员,抢救伤员。

(四)负责抢救情况的有关材料搜集。

第十五章矛盾排查

第七十条学校成立预防群体性事件的预警机制,及时化解,预防和制止群体性事件的形成、发生。

第七十一条定期排查学校内各类矛盾纠纷,建立领导小组--辅导员--班级之间信息双向反馈的畅通渠道。

第七十二条排查调处矛盾纠纷要遵守预防为主、发现调处为次的原则,以说明教育为主要方法,以团结、安全、稳定为出发点。

第七十三条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不推诿,谁先知道谁负责,重大问题必须上报。

第七十九条无论是定期排查,还是问题的发生及处理都要及时、真实地做好记载并做好归档工作。

第七十三条矛盾纠纷排查要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

第七十四条矛盾纠纷排查一般每月至少进行一次,特殊时期每周排查,主要掌握信访老户和重点人员的情况。

第七十五条对因责任不落实,矛盾纠纷排查不细而发生影响稳定的群体性事件的直接责任人,严肃责任追究。

第十六章责任追究

第七十六条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安全事故的,从严追究责任人责任:

(一)对学校安全措施执行不力,造成安全事故或事故扩大的;

(二)发现安全事故,在力所能及范围内未采取相应措施、不报告或报告不及时,导致事态进一步扩大的;

(三)对组织学生外出发生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

(四)接到报告不及时处理,导致事故进一步扩大的;

(五)明知学生行为危险,不劝阻或告诫的;

(六)明知管辖范围内有险情,不排除或不报告的;

(七)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安全事故的;

(八)对管辖范围引发安全事故负有直接责任的;

(九)因工作失职造成安全事故发生的;

(十)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确定的应负相应责任的其它行为。

第十七章附则

第七十七条本制度由石狮市祥芝镇社庚中心小学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七十八条本制度由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校发展实际提出增减补充条款。

社庚中心小学

篇5:校园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一、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机构

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领导小组,组员由各处室负责人及班主任组成,负责对学校安全隐患排查的具体工作。

二、安全隐患排查内容

(一)校舍及教学设施设备安全隐患。

一查学校是否新出现危房;二查是否存在继续使用危及师生安全的校舍房屋上课或活动;三查学校安全工作是否正常运转;四查学校围墙及重点基础设施有无安全隐患和警示标志。

(二)学校消防安全隐患。

一查;消防通道是否畅通;二查灭火器材是否好用;三查消防报警装置和应急照明装置是否正常;四查防火警示标志是否损坏;五查学校用电线路有无安全隐患。

(三)学生路途安全隐患。

一查各班对学生开展交通法规和道路安全知识的教育情况;二查学校组织师生集体外出教育活动是否按照定人员、定车辆、定线路“三定”原则,并经教育局批准。三查师生有无搭乘“三无”车(无驾驶执照、无牌照、无客运执照)、病车、超载车、机动三轮车情况和有无学生搭、骑摩托车上学回家的情况;四查学生路途安全是否采取了向家长预告通报制度。

三、安全隐患整改的工作方法

1、做到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

2、学校每学期对校舍进行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检查;在风、汛、雪、雨季进行突击性的检查。每次安全检查做好书面文字记录,作为学校安全档案保存备查。

3、对发现结构损坏、破裂或其它重大险情的及时书面报告高新区社会服务中心,及时研究落实维修措施。

4、各班责任到人。班主任为本班第一责任人。对重要部位和贵重物品检查要定时、定位检查。

5、安全检查每期制定检查计划,有重点、有步骤地进行,把电器、电源、体育设施等均作为检查的重点。按时检查,促进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

6、班主任每日对所在班级进行一次全面晨检,学校领导小组每月组织相关责任人组成检查组对全校安全工作进行拉网式检查,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提出整改意见,尽最大可能当场落实到具体人头上。领导小组对整改情况要检查验收。

7、重要阶段专项检查。学校除定时的安全检查之外,元旦、春节、五一、暑假、国庆、寒假分别进行六次大检查,在重要阶段或特殊时期可随时进行专项或全面的抽查,并将检查情况在校内进行通报。

9、开展安全检查评比。对自查自改无隐患的班级以及相关责任人要给予表扬;对隐患多、漏洞大,又迟迟不整改的,要进行批评教育。每次安全检查的结果均作为期末工作考核的内容。

10、坚持空档值班,校门口东至乡政府。

11、邀请镇司法所、派出所同志定期开展法制报告会。

12、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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