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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与幼儿园自然灾害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20

为更好地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救”的防灾方针,共同做好学校预防自然灾害工作,切实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和师生人身安全,保证学校良好的教学秩序,落实管理责任,制定本责任追究制度:

1、制定校内防自然灾害应急预案,领导部署校园台风、暴雨、寒冷、地震来临前的应急防御,做好紧急救灾和恢复校园正常和教学的工作。

2、建立健全自然灾害事件预防责任制。

3、检查学校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落实情况。

4、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定期开展自然灾害演练活动,提高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5、学校应经常性地对校舍、场地、围墙、水沟、烟囱、电线、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6、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7、指导和督查各班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措施落实情况。

8、协同上级部门做好因自然灾害所发生的处置工作。

9、在上级领导的指挥下,迅速做好因自然灾害所发生的处置工作。

10、学校应在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11、学校在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

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学校校长是本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自然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教管中心主任签字:

学校责任人签字:

2015年3月12日

篇2:安全防护责任制度-幼儿园

1、全体教职员工应认真学习和遵守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在工作中违反操作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

2、准时上班,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把好幼儿入园、离园关,严守接送制度。

3、管理和照顾好幼儿餐点,防止幼儿食物中毒和异物入口,确保幼儿安全。

4、开展防交通事故、防走失、防触电、防火、防烫伤、防烧伤、防摔伤等安全教育,培养幼儿自救自护能力,并做好班级安全教育记录。

5、尊重爱护幼儿,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各项活动要以幼儿为主,对幼儿不能拖、拉、拽,以免发生意外。

6、幼儿户外活动时,教师应时刻关注幼儿的活动情况,保证幼儿在教师视线范围内。

7、老师一旦发现幼儿生病等情况时要及时汇报并采取救助措施。对有特异体质、特殊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幼儿,教师应预先获知,在教育教学活动时予以特殊保护。

8、各班教师是班级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天应检查本班活动室、活动场地的电开关、插座、电器等各项设施的使用安全,发现隐患,及时上报解决,教师应及时写好安全检查记录。

9、班主任要掌握家长的有效联系方式,及时与家长积极进行沟通,共同商量、制定教育措施,避免伤害事故的发生。

11、老师发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侵害幼儿的合法权益或不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及时向学校报告并配合学校向教育行政部门、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公安部门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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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3:安全防护责任制度-教师

1、全体教职员工应认真学习和遵守法律、法规、教师职业道德和工作纪律,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不得在工作中违反操作规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本着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发现事故隐患要及时向学校汇报。

2、准时上班,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把好幼儿入园、离园关,严守接送制度,幼儿离园时,两位教师应到位,防止幼儿走失。

3、管理和照顾好幼儿餐点,防止幼儿食物中毒和异物入口,与保育员做好交接班工作,确保幼儿安全。

4、开展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走失、防触电、防火、防烫伤、防烧伤、防摔伤等安全教育,培养幼儿自救自护能力,并做好班级安全教育记录(时间、地点、内容、主讲人)。

5、尊重爱护幼儿,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各项活动要以幼儿为主,对幼儿不能拖、拉、拽,以免发生意外。

6、幼儿户外活动时,教师应时刻关注幼儿的活动情况,保证幼儿在教师视线范围内。注意调节幼儿的活动量,防止幼儿因活动失控而受伤、更要时刻提高警惕,以防周边外部不法分子侵袭。

7、老师一旦发现幼儿生病等情况时要及时汇报并采取救助措施。对有特异体质、特殊疾病或者异常心理状态幼儿,教师应预先获知(由家长提供相关资料),在教育教学活动时予以特殊保护,避免方法不当所引起的后果。

8、各班教师是班级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每天应检查本班活动室、活动场地的电开关、插座、电器等各项设施的使用安全,发现隐患,及时上报解决,下午班教师应及时写好安全检查记录。

9、各班主任要掌握家长的有效联系方式,及时与家长积极进行沟通,共同商量、制定教育措施,避免伤害事故的发生。

10、组织幼儿外出参观、游玩前,应提前一周向上级报批,并书面通知家长。外出前教师应事先察看、熟悉地形,确保一路无隐患后方可带幼儿外出。带领时应注意教育幼儿遵守交通规则。

11、老师发现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侵害幼儿的合法权益或不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及时向学校报告并配合学校向教育行政部门、未成年人保护组织、公安部门反映。

篇4:安全防护责任制度-保育员

1、管理和照顾好幼儿餐点,防止幼儿食物中毒和异物入口。

2、防止烫伤、烧伤、摔伤及其它意外伤害。

3、管好洗涤用品和消毒用品,严禁放在幼儿能摸得到的地方,防止幼儿误食。

4、尊重、关心幼儿,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对幼儿不能拖、拉、拽,以免发生意外。

5、懂得消防常识,会正确使用灭火器,爱护消防器材。

6、保育员是各班安全责任人。每日应检查本班活动室、寝室和本卫生区玩具、开关、插座、电器及各项设施的安全,及时观察并排除环境的安全隐患,并填好安全检查记录。

7、与教师共同把好幼儿入园、离园关,防止幼儿走失。

8、配合班级教师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注意幼儿户外活动的安全,并加强安全防护。

9、教育幼儿注意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防止病从口入,平时扎实做好保洁和消毒工作,防止传染病的发生。

10、管理好幼儿午睡,与教师做好交接班。加强幼儿上、下床的看护及午睡安全巡视,严禁离开岗位、做私事、打瞌睡,每天记录幼儿午睡情况。

11、管理并督导幼儿依照冷暖及时更换衣服并收好,避免混淆,丢失;管理号幼儿日常的面部整洁、服装整齐,不允许有衣服尿湿现象。

篇5:安全责任制度-值班教师

1、家长接送幼儿的高峰期,门卫及值班教师必须站在门口,防止陌生人接走幼儿,防止幼儿单独离园。

2、值班教师应坚守岗位,协助做好幼儿园一日的安全巡视及保卫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向值班园长报告,认真填写值日巡逻记录,并与门卫做好交接工作。

3、值班教师早晨应配合保健医生做好晨检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处理,以防幼儿带危险物品入园。

4、值午班的教师不能睡午觉,要注意观察幼儿睡眠情况,做好安全巡视,培养幼儿正确睡姿及良好生活习惯。

5、幼儿离园时,班级两位教师应同时到位,不将幼儿交给陌生人。

6、留园交接时,当班教师要将本班留园幼儿的姓名填写在值班记录本上,然后将幼儿交给值班教师,待点清人数后,当班教师方可离园。

7、值班教师管理留园班时要确保幼儿安全,保证幼儿情绪稳定,对个别晚离园的幼儿不随意斥责,要做好和家长联系工作,耐心照看幼儿至全部离园。

8、节假日值班人员要加强园内巡视,及时接听电话,有紧急事或特殊情况要及时向当班领导汇报,发生盗警、火警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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