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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燃易爆危险品防火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9

1、易燃易爆危险品实行专室、专柜、双锁管理。

2、药品严格按要求存放,每周检查一次。

3、药品实行限量购置,实验所用实行限量领用,并要求领用登记筌字。

4、凡实验涉及易燃、易爆、剧毒危险药品,实验员必须协助科任教师完成实验,对所余药品及时收回保管室。

5、配备消防器材,定时检查。

6、搞好实验室的通风、防盗工作,防止意外事故发生,排除安全隐患,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篇2:大京发电厂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防火防爆管理规定

一、储存、运输、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单位,必须取得当地公安管理部门的许可证,并报安监部备案。

二、储存、运输、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部门,应建立相关的仓库管理制度、运输管理制度、防火、防爆检查制度等。

三、储存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建筑,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电气安装必须符合《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消防器材的配置必须符合《建筑灭火器配置设置规范》的要求,并设置醒目的禁火标志。

四、经营、运输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从业人员必须经过相关部门专业培训,取得相关资质证件。

五、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领用、使用、存放规定,对确因工作需要存放少量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部门必须向设备部、安监部提出申请,并经分管厂领导审定认可后方能存放。

六、生产、存储、运输、经营、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的部门负责人必须落实各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相关的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七、易燃、易爆部位均应设立防火责任人。供氢站、氨区、油库、油泵房、蓄电池室、油开关室、主变压器、氧气乙炔库房、油漆库、酸罐槽、机动车辆检修场所等易燃易爆部位,由所在区域的班组长或管理人员为防火责任人。责任人及管理人员应熟知易燃易爆物的火灾危险性和贮存管理方法及事故处理方法。

八、易燃易爆地区有“严禁明火”标志,禁止在易燃易爆地区吸烟。油库、危险品库、油漆库、蓄电池室的照明和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防爆安全规定,下班前应切断电源,方可离开。油区动火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九、易燃易爆部位,须按规定配备足量的消防器材。

十、禁止个人私藏汽油和其它危险品。现场使用的汽油、机油及其它废油应倒入废油罐内,不得任意乱倒。废油罐应有专人管理。

十一、因工作需要,在室内使用电炉或火炉,需经厂防火委员会有关领导同意,并指定专人管理,火炉周围不准堆放可燃物和烘烤衣服。

十二、运行值班时,遇有火警由当班值长担任现场指挥,并指定专人组织现场灭火,并尽快通知安监部,安监部消防专职立即赶赴现场指导灭火。

篇3: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为加强对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保证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消防法》和原劳动部《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安全规定》(劳部发[1995]56号),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易燃易爆场所的定义

指存在由于爆炸性混合物的出现造成爆炸事故的危险而必须对其生产、使用、储存和装卸采取预防措施的场所。

公司易燃易爆场所范围:

(一)物资供应中心桶装汽油库、煤油(机油)库、氧气瓶库、乙炔瓶库、棉纱库;

(二)后勤服务中心管道班组电焊气焊生产场所;

(三)锯床厂喷漆间、非标班组电焊气焊生产场所;

(四)热加工中心的淬火油槽;

(五)各单位汽油清洗间以及其他使用易燃品或明火作业、高温作业的生产场所。

二、易燃易爆场所的位置选择

易燃易爆场所应远离生活、办公区,与其他生产场所有足够的安全距离,朝向有利于爆炸危险气体的散发,并留有足够的泄压面积和必要的安全通道,设备、设施的安全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生产场所的易燃、易爆品必须限量,不得作为库房存放易燃、易爆品。

三、易燃易爆场所的防爆

易燃易爆场所使用的设备设施和电气线路必须符合防火防爆要求。危险性较大的油库、汽油清洗间、喷漆间等所使用的电气设施必须是防爆型。并保持设备设施(包括安全防护设施)完好,做到定期校验、维护保养和检修,室内必须有良好的通风。

四、燃易爆场所的防雷和防静电

易燃易爆场所必须设置相应的可靠的避雷设施,有静电聚集危险的生产装置应采用控制流速、导除静电接地等措施。易燃易爆场所应设置明显的安全标志牌和注意事项的标志牌。

五、易燃易爆场所的安全管理

(一)实行防火责任制:易燃易爆单位各级行政正职负第一位和全面的责任,易燃易爆班组长和操作人员负直接的责任。

(二)严格管理,遵章操作:

1.易燃易爆场所的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必须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有关操作规程;做到分类存放,有明显的货物标志;堆垛之间有足够的垛距、墙距、顶距和安全通道。

2.在存放易燃易爆的场所如油库、汽油清洗间以及现场存放易燃易爆品的地点,不得从事焊接等明火作业。

3.进入易燃易爆场所的车辆应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爆措施;使用的工具、防护用品应符合防爆要求;存放易燃易爆品的房间不得设置办公室。

4.公司定期对防爆电气设备、避雷针、静电导除设施进行检查,按规定校验,保持完好状态。

篇4:某危险品堆场防火安全制度

一、专用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防火安全设施要求:

1、危险货物场地要远离港口其他设施和人员稠密地区,必须有明显的警戒线和警戒标志。

2、危险货物场地严禁烟火,必须配备足够、有效的消防器材以及急救、防护设施设备。

3、危险货物场地通风良好,尽量保持阴凉、干燥的环境,要有防火防雨设施和隔离设施。

4、危险货物场地的灯火和电器设备必须是防爆型,夏季高温季节必须专门设计喷淋装置。

5、在危险货物场地设立安全告知牌,提示安全警告。安全告知牌上应标明“危险货物重地,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50M内严禁烟火”,告知牌上的内容必须鲜明醒目,体现危险警示作用。

6、在危险货物场地设立安全生产责任牌,并附上安全操作规程和紧急救援措施。紧急救援措施必须包含化学事故应急预案中指挥中心的联系电话;防火、防毒应急措施;对受伤人员的急救措施等内容。

7、在危险货物场地设立逃生路线牌,明确指示逃生路线。

二、专用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定时进行安全设施检查,保证防火安全设施的齐全和完好。

2、建立危险货物集装箱进出场记录表制度。

3、建立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存检查制度,每隔四小时对危险货物集装箱的堆存状况进行检查。

4、建立夏季高温季节易燃类危险货物喷淋降温制度,在高温季节的9点到15点之间的高温时段对易燃类危险货物集装箱实行喷淋降温。

5、建立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的24小时监管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和靠近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严禁在危险货物集装箱堆场附近产生明火现象。

温州金洋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

营运操作部

二OO七年十一月八日

篇5:某危险品仓库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1、严禁明火入内,不准将火种带入仓库,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手续。

2、专人领用危险品,使用时严禁吸烟操作。

3、危险品入库时,根据规定分类堆放,确保安全。

4、开启油桶抽油时,要用专用工具,严禁用铁器敲打。

5、油罐区、油泵房、桶装储存区等要害部门,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6、油库作业区的电动机,开关,电气仪表,照证用具器电器设备,应有机修电工经常检查。

7、进出仓库,认真检查仓库内、外门窗,以防野火入内,同时确保库内通风地面干燥。

8、做好季节性,安全检查和防汛抗台,防冻和防胀安全工作。

9、必须配足有效的消防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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