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防火防爆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1、氧气瓶要有防震胶圈,瓶嘴有安全帽,禁止沾染油脂,要轻搬轻运,不得碰撞。
2、使用氧气、乙炔两瓶之间安全距离不小于3米,两瓶距明火水平距离不小于10米,并禁止放在高压线下使用。
3、锅炉、风包、气包必须有安全阀、压力表。茶炉禁止充压使用,高低压蒸汽禁止连通混合使用。
4、凡属安全设施,如防爆门、人孔、切断阀、逆止阀、降压阀、放散阀等,不得随意改变捆绑,增加配重。
5、打开压力容器时,切记先放气,后打开,不得随放随打。
6、存放油类、木材、绵纱、乙炔、氧气、易爆物品的地方,必须备有水管、沙子、灭火器等消防用具。各电气操作室禁止存放上述物品,必须备有四氯化碳和二氧化碳灭火器。
7、临时席棚、帆布棚、油毡棚,禁止靠近高温火源或搭在高压线下边。
8、焊接或开始割时,应检查周围,有易燃物要清除掉,采取防火措施。
9、严禁私带火种进入易燃易爆区。
10、危险域域动火,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后,方可动火。
篇2:易燃压力容器防火防爆制度
1、电焊、气焊、二氧化碳保护焊必须由经过安全技术考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操作。
2、氧气、乙炔瓶的运输、搬运、必须由专业人员负责,并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定。氧气瓶应有两个防震圈和安全帽、搬运时必须轻放,不能碰撞。氧气瓶及压力表不得沾染油脂,操作员不能穿有油污过多的工作服,不能用油手、油手套和油工具接触气瓶及其附件。
3、氧气、乙炔瓶,不得相互存放和与其他可燃气瓶混放。不得靠近易燃、易爆物品及带电的导线附近。不得在烈日下暴晒。氧气、乙炔瓶,必须距明火10m以上,氧气瓶距乙炔瓶5m以上。
4、开启氧气、乙炔瓶盖时,禁止用锤敲打瓶盖,禁止面对氧气瓶口换阀或操作。冬季氧气、乙炔瓶口发生冻结时,禁止用火烤。氧气瓶总阀不良时,不得擅自拆下修理,应打“满”字标记。返厂修理。
5、焊割作业周围10m以内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施行焊、割作业时,应按规定拆除四周易燃物并即时浇水防燃。
6、工作后应将各阀关严,排净气带余气,并对施焊现场作全面检查,清除余火。氧气瓶的回送应保留0.5kg/cm2以上的压力,不得排空。
7、氧气、乙炔瓶、减压阀、气管、线路、焊割用具等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检定,保持其良好状态。压力表必须按规定定期送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