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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医院结核病防治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9

人民医院结核病防治管理制度

(一)防保科结核病防治管理工作制度

1、每天将放射科、病房、检验科等部门的结核病人报告卡信息收集、整理,剔除重卡,登记在《医院肺结核可疑者及肺结核病人登记本》内,并当天录入疫情网络系统。

2、将当天的可疑肺结核病人转诊到市结核病防治所,并做好宣教工作。对10天尚未到位的可疑肺结核病人,由医院进行追踪。

3、每年组织1-2次对有关医生进行的结核病转诊工作专业培训。

4、协调、检查放射科、病房、门诊、检验科等部门的可疑肺结核病人报告工作。

5、每年2次协助市结核病防治所做好肺结核病人漏报率调查、痰检质控抽查工作。

6、按照医院有关规定,在肺结核病人、转诊检查中,发现漏报病人,每例处罚责任人100元。

7、将市疾控中心下发的转诊费(报病费)下发至有关医师。

8、协助市结核病防治所做好其他结核病防治工作。

(二)内科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度

1、在门诊发现可疑肺结核病人或确诊病人应及时登记在门诊日志上,并注明传染病报告标识。

2、填写"三联转诊单",一联交病人(转结核病防治所检查确诊),二联、三联和传染病报告卡报防保科,由防保科网络直报。

3、在住院病人中发现的肺结核病人,即填写传染病报告卡,报告防保科。

4、电话通知结防所。由结防所派人送3个痰标本盒,并详细交待病人咳痰的方法、时间(过夜痰、清晨痰、即咳痰),第2天上午由病人家属送结防所检验,痰检结果由结防所电话报告病房医生。根据痰检结果,由病房医师开医嘱使用抗结核药物。病人出院时,病房医师开具肺结核病人"三联转诊单",一联交病人到结防所继续治疗、管理,二联、三联交防保科。

5、按照医院肺结核病人管理有关规定,漏报1例或者漏转1例肺结核病人,处罚责任医师100元。

6、按照有关规定,每转诊1例肺结核病人,给予转诊医师一定奖励,由疾控中心下发,每季度兑现1次。

(三)放射科结核病防治工作制度

1、在日常胸部*线透视和胸部*拍片工作中,发现胸部有异常阴影的肺结核病人或可疑肺结核病人,在结核病人登记上详细登记。

2、已发现胸部有异常阴影的肺结核病人或可疑肺结核病人,电话通知防保科,并督促检查病人回诊治医生处,防止结核病人流失。

3、放射科医生可开具肺结核病人"三联转诊单",一联交病人告知病人到结防所复检,二联、三联与填写的传染病报告卡一起交防保科,由防保科网上直报。

4、按照结核病管理要求,在检查中发现漏报或漏转诊肺结核病人,根据医院规定,对责任人处罚100元。

5、按有关规定,每转诊1例肺结核病人,给予转诊医师一定奖励,由疾控中心下发,每季度兑现1次。

篇2:市民医院防治科职责

人民医院防治科职责

一、负责精神卫生的社会宣传和精神卫生知识的普及,做好重点人群的心理健康促进工作。

二、协助上级部门组织和管理全市精神卫生的防治、信息采集和分析工作。

三、做好国家《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的业务和技术指导工作,协助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精防机构工作。

四、承担本辖区患者应急医疗处置任务,对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上报的疑似患者进行诊断或复核诊断。

五、做好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的数据统计、分析及上报和网络信息质控工作。

六、做好瑞安市免费服药管理服务工作。

七、做好医院精神治疗至回归社区期间的过渡期服务工作,积极探索出院精神疾病患者社区康复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开展患者个案管理。

八、承担精神卫生防治相关的调查研究工作。

九、承接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交代的其他工作。

篇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精神病防治工作走访制度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精神病防治工作走访制度

1、社区精神病防治领导小组成员,要经常深入病人家庭走访了解情况,进行调查研究,为小组研究工作提供依据。

2、定期对辖区内重度精神病患者进行走访,掌握病情变化,协调解决治疗中的实际困难,促进精神病患者的康复。

3、居委会监护小组坚持定期普遍走访病人制度,对重度病人每月走访,做好随访记录,掌握每个病人治疗康复情况,帮助病人解决实际困难,为治疗和康复创造良好的环境。

4、对已治愈的或病情稳定的轻微患者,积极创造条件回归社会,参与日常生活、工作和学习以及社会活动。

篇4:社区卫生中心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制度

南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工作制度

1、建立社区社会人口学(35周岁以上人口分年龄组构成、主要慢病包括高血压、糖尿病、心血管疾病、脑卒中、肿瘤现患病人分年龄组构成)登记,掌握社区居民的社会人口学分布状况。

2、建立社区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病人的个人健康档案,进行长期的动态管理。

3、35周岁以上社区居民每次就诊必须测量、记录血压。

4、对社区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现患人群、高危人群和普通人群进行各种形式的有针对性的健康干预和生活行为因素定期监测。

5、做好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各种相关资料的汇总、分析,并及时将年度总结和汇总资料上报给上级业务部门。

6、认真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业务指导,并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篇5:附三医院流行性乙型脑炎防治预案

第二医院流行性乙型脑炎防治预案

医院为加强对流行性乙型脑炎的防治,成立我院流行性乙型脑炎防治领导小组。

组长:分管副院长

副组长:医务科科长

组员:大内科、大外科、护理部、临床各科室主任,院感科、保健科科长。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规范全院乙脑的防治工作的各项制度及制度的落实,负责全院乙脑救治专家的调动、物质的调配。

医院流行性乙脑防治专家组名单:

组长:医务科科长

组员:大内科、大外科、临床各科室主任

各专家组成员随时接受医院的统一调动,随叫随到一线,指挥和负责现场的全面工作。

医院将对流行性乙脑防治工作提供全方位的保障,各科室及职能部门认真落实以下各项:

一、全院各级各类人员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高度重视乙脑的防控工作。发现疫情,全院每位员工都必须服从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统一调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所分配的工作。

二、发生疫情,医院将尽力保证病人与患儿的有效救治,必要时可请专家组集体会诊,制定救治措施,降低病死率。

三、医务科认真组织培训工作,强化医务人员对流行性乙脑的认识,提高早发现、早报告的能力和意识。

四、结合健康教育,利用医院的宣传栏、展板广泛开展乙脑防控知识的教育。儿科及儿保要大力宣传疫苗接种的有效性和重要性,动员符合条件的儿童及时到指定医院接种乙脑疫苗。加强环境卫生的整治,尽量有效的切断传播途径。

五、乙脑属乙类传染病,必须严格按传染病管理。所有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为责任报告人,要求认真逐项填好传染病卡,按规定时限报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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