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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护理查对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9

医院护理管理制度--护理查对制度

查对制度是保证医疗安全,防止事故差错的一项重要制度。为提高医疗技术工作质量。确保病人安全,防止医疗事故、差错的发生,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岗位查对制度。

1、严格三查八对

三查: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服药、注射、处置后查。

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用法、时间、有效期。

2、转抄和执行医嘱,要下班核对上班,每周护士长总核对一次,查对者签字记录。

3、抢救病人时口头医嘱,需要经双方核实无误后,方可执行。

4、医嘱不清楚或未签名,不注明时间、剂量、用法时,应问清楚及补上后,方可执行。

5、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质量、标签、有效期和批号,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6、给药、输液、输血前要询问有无过敏史,多种药物合用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7、输血前要经两人查对并登记,确定无误后方可输入,并注意观察输血过程,输血结束后,保留瓶(袋)24小时,以备必要时核对。

8、无菌手术操作前,须查对用物灭菌日期及物品质量。

9、手术病人术前要查对姓名、年龄、床号、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式及术前用药。

篇2:州医院护理工作查对制度

自治州医院护理工作查对制度

临床科室查对制度

一、执行医嘱,严格“三查八对”一注意。“三查”:服药、注射及各种治疗执行前、中、后各查对一次。“八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药品有效期。注意用药后反应。

二、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应检查药品质量、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三、给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精神药品要经过反复核对。

四、摆药注意四不用:①不用无标签或标签不清的药物。②不用变色、混浊或有沉淀的药物。③不用可疑的药物。④不用内服、外用、剧毒药物的标签与药瓶混淆的药物。

五、输液应注意查对:①液体名称及有效期。②玻璃瓶有无裂痕,瓶盖有无松动。③检查液体有无变色、混浊、沉淀。④一次性医用输液器有无过期,是否清洁,有否异物,包装袋有无损坏、漏气。⑤使用多种药物时注意配伍禁忌及用药后反应。

六、输血应注意

(一)输血前须经两人共同执行“三查八对”并签名(“三查”血制品有效期、血制品质量、输血装置是否完整。“八对”床号、姓名、住院号、血袋号、血型、交叉试验结果、血制品种类、剂量)。查对供血者姓名、血型、血袋号、血量、采血日期、血液有无疑块、溶血、血袋有无破损等。

(二)取血后在30min内输入,输血开始,应观察患者5―10min患者无异常方可离开。患者输血过程中必须严密观察输血反应,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医师处理。

(三)输血完毕,血袋应保留24h。

手术室查对制度

一、接手术患者“三查对”接患者护士一查、洗手护士二查、巡回护士三查。根据手术通知单查对接手术患者病历:查病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手术名称及规定手术时间,术前用药、药物过敏试验结果、配血报告等。凡人体对称器官或组织,应在手术单上注明何侧,摆放体位的护士必须和手术医师查对后一起摆放。

二、术前物品准备“三查”:一查无菌包消毒日期、灭菌指示标志:二查手术器械、氧气等是否齐全。三查电源是否通畅。

三、术中用药“三查”:用药前一查药物质量、数量。给药时与麻醉医师二查患者姓名、性别、手术名称、手术部位、麻醉方式、麻醉用药。用药后三查用过的空安瓿,空安瓿留下以备核对,待手术完毕方可弃去。

四、输液“三查”:摆液体时一查、输液前二查、输液后三查。

五、输血时“三查”:取血时一查、输血时二查、输血后三查。输血前由麻醉医师和巡回护士各查对一次。并在手术室护理单上签名。输血后应密切观察输血反应。

六、器械、敷料清点“四对点”,开体腔前一查、关体腔前二查、关体腔后三查、手术结束四查。

供应室查对制度

一、准备器械包时,要查对品名、物品数量、质量性能是否良好、注意清洁度。

二、器械、敷料灭菌完毕,要查对是否注明失效期,并固定放置。

三、发放器械及各类无菌包时,要查对名称、数量、灭菌失效期。

四、收器械及各类治疗包时,要查对名称与物品是否相符,数量、器械质量及初步清洁处理情况。

五、灭菌时监测温度、压力、时间,灭菌后查灭菌指示剂、温度计及有无湿包情况。

新生儿查对制度

一、新生儿入室时,必须认真查对床号、性别、母亲姓名及各种标记是否相符。

二、沐浴时应检查手腕带标识和包被牌的姓名是否相符。

三、出院时必须严格查对出院牌、医嘱和新生儿的各种标识及新生儿性别、姓名、同姓名者要核对出生时间、体重和性别等无误时,方可更衣出院。

门诊查对制度

一、医保卡号(或门诊就诊号)作为门诊患者唯一的身份识别标识。

二、医护人员在诊疗活动中至少同时使用2种患者身份识别信息(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就诊卡号)作为患者身份识别方式。

篇3:护理工作查对制度

护理工作核心制度:查对制度

(1)医嘱查对制度

1)医嘱经双人查对无误方可执行,每日必须总查对医嘱一次。

2)病区护士站的文员负责通过电脑打印医嘱执行单,并交由责任护士核对执行;责任护士执行医嘱后,在医嘱执行单上签署执行时间和姓名。

需要转抄医嘱时,必须写明日期、时间及签名,并由另外一人核对。转抄医嘱者与查对者均须签名。

3)临时执行的医嘱,需经第二人查对无误,方可执行,并记录执行时间,执行者签名。

4)抢救患者时,医师下达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大声复述一遍,然后执行。抢救完毕,医生要补开医嘱并签名。安瓿留于抢救后再次核对。

5)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和转抄。

(2)服药、注射、输液查对制度

1)服药、注射、输液前必须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三查:摆药后查;服药、注射、处置前查;注射、处置后查。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

2)备药前要检查药品质量,水剂、片剂注意有无变质,安瓿、注射液瓶有无裂痕;密封铝盖有无松动;输液袋有无漏水;药液有无浑浊和絮状物。过期药品、有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或标签不清者,不得使用。

3)摆药后必须经第二人核对,方可执行。

4)易致过敏药物,给药前应询问有无过敏史;同时,护理部要协同医院药学部,根据药物说明书,规范及健全皮试药物操作指引及药物配合禁忌表。

使用毒、麻、精神药物时,严格执行《医疗机构麻醉药品、第一类精神药品管理规定》(卫医药[2005]438号文件)。护士要经过反复核对,用后安瓿及时交回药房;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有无配伍禁忌。

5)发药、注射时,患者如提出疑问,应及时检查,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6)输液瓶加药后要在标签上注明药名、剂量、并留下安瓿,经另一人核对并在药袋或药瓶上签名后方可使用。

7)严格执行床边双人核对制度。

(3)手术患者查对制度

1)手术室与病区间交接患者时,双方确认手术前准备皆已完成,主动邀请患者参与确认。手术护士要与病房责任护士或组长一起,根据“术前准备单”查对患者术前准备落实情况,包括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手腕带、性别、年龄、诊断、手术名称及部位(左右)及其手术部位术前标识,术前用药、输血前8项结果、药物过敏试验结果与手术通知单是否相符,手术医嘱所带的药品、物品(如CT、*片)。评估患者的整体状况及皮肤情况,询问过敏史。

2)手术护士检查准备手术器械是否齐全,各种用品类别、规格、质量是否合乎要求。患者体位摆放是否正确,尽可能暴露术野和防止发生坠床和压疮。

3)手术人员(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和手术护士)手术前要根据“手术安全核对单”再次核对科别、住院号、床号、姓名、手腕带、性别、年龄、诊断、手术部位、麻醉方法及用药、配血报告等。要麻醉、手术开始实施前时刻,实施“暂停”程序,由手术者、麻醉师、手术/巡回护士在执行最后核对程序后,方可开始实施麻醉、手术。

4)洗手护士打开无菌包时,查包内化学指标卡是否达标,凡体腔或深部组织手术,手术前和术毕缝合前洗手护士和巡回护士都必须严格核对,共同唱对手术包内器械、大纱垫、纱布、缝针等数目,并由巡回护士即时在手术护理记录单记录并签名。术前后包内器械及物品数目相符,核对无误后,方可通知手术医师关闭手术切口,严防将异物留于体腔内。

5)手术切除的活检标本,应由洗手护士与手术者核对,建立标本登记制度,专人负责病理标本的送检。

(4)输血查对制度

依据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制订抽血交叉配备查对制度、取血查对制度、输血查对制度。输血查对制度通过“输血安全护理单”组织实施。

1)抽血交叉配血查对制度

①认真核对交叉配血单,患者血型验单,患者床号、姓名、性别、年龄、病区号、住院号。

②抽血时要有2名护士(只有一名护士值班时,应由值班医师协助),一人抽血,一人核对,核对无误后执行。

③抽血(交叉)后须在试管上贴条形码,并写上病区(号)、床号、患者的姓名,字迹必须清晰无误,便于进行核对工作。

④血液标本按要求抽足血量,不能从正在补液肢体的静脉中抽取。

⑤抽血时对验单与患者身份有疑问时,应与主管医生、当值高年资护士重新核对,不能在错误验单和错误标签上直接修改,应重新填写正确化验单及标签。

2)取血查对制度

到血库取血时,应认真核对血袋上的姓名、性别、床号、血袋号、血型、输血数量、血液有效期,以及保存血的外观,必须准确无误;血袋须放入铺上无菌巾的治疗盘或清洁容器内取回。

3)输血查对制度

①输血前患者查对:须由2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上患者床号、姓名、住院号、血型、血量,核对供血者的姓名、编号、血型与患者的交叉相容试验结果。核对血袋上标签的姓名、编号、血型与配血报告单上是否相符,相符的进行下一步检查。

②输血前用物查对:检查袋血的采血日期,血袋有无外渗,血液外观质量,确认无溶血、凝血块,无变质后方可使用。检查所用的输血器及针头是否在有效期内。血液自血库取出后勿振荡,勿加温,勿放人冰箱速冻,在室温放置时间不宜过长。

③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携带病历及交叉配血单)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床号,询问患者姓名,查看床头卡,询问血型,以确认受血者。

④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继续输注另外血袋。输血期间,密切巡视患者有无输血反应。

⑤完成输血操作后,再次进行核对医嘱,患者床号、姓名、血型、配血报告单、血袋标签的血型、血编号、献血者姓名、采血日期,确认无误后签名。将输血安全护理单(交叉配血报告单)附在病历中,并将血袋送回输血科(血库)至少保存一天。

(5)饮食查对制度

1)每日查对医嘱后,以饮食单为依据,核对患者床前饮食标志,查对床号、姓名、饮食种类,并向患者宣传治疗膳食的临床意义。

2)发放饮食前,查对饮食单与饮食种类是否相符。

3)开餐前在患者床头再查对一次。

4)对禁食患者,应在饮食单和床尾设有醒目标志,并告诉患者或家属禁食的原因和时限。

5)因病情限制食物的患者,其家属送来的食物,需经医护人员检查后方可食用。

篇4:某区医院护理查对制度

附属医院护理查对制度

1、执行医嘱要进行"三查七对"。

2、医嘱班班查对,每周总对医嘱1-2次。

3、清点药品时和使用药品前,要检查药品标签,失效期和批号,如不符合要求,不得使用。

4、给药前应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使用毒麻限制药要经过反复核对,静脉给药要注意有无质变、瓶口有无松动、裂缝,给多种药物时,要注意配伍禁忌。

5、输血前需两人核对病人床号、姓名、住院号及血型无误后,方可输入,输血时需注意观察,保证安全,输血完毕应将输血袋送回输血科,按规定保存。容器须保留至输血完毕。

6、手术病人应于接病人时,查对病人科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手术名称及手术时间。手术开始前要再次查对病人科室、床号、姓名、性别、年龄、术前用药、术中带药、术前诊断、手术方式、手术部位、麻醉方式、血型、备皮、禁食及乙肝六项等项目。进入体腔和深部组织的手术,按常规清点敷料、器械。按要求填写手术护理记录单。

7、供应室在准备、发放、回收器械时要查对品名、数量、质量、清洁度及消毒日期。

附:三查七对制度:

三查:操作前、操作中、操作后。

七对:床号、姓名、药名、浓度、剂量、用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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