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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医院ICU感染管理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9

第三人民医院ICU感染管理制度

一、功能布局合理,设治疗区、办公区、污物处理区,各区标识醒目,有实际的分隔屏障。设医务人员通道、病人通道、探视通道、污物通道。治疗区内设置隔离病室。

二、工作人员进入ICU换鞋、更衣、戴帽子、口罩、洗手,患有感染性疾病者不得进入。

三、特殊感染病人或耐药菌感染病人单独安置,隔离标识醒目,诊疗护理活动时采取相应隔离措施,防止院内感染。

四、严格限制非医务人员的探访,确需探访时应穿隔离衣、换鞋、戴帽子、口罩,与病人接触前要洗手。

五、配置足够的非接触式洗手设施和手部消毒装置,医务人员严格执行手卫生规范。

六、严格执行预防、控制呼吸机相关性肺炎、血管内导管所致血行感染、留置导尿管所致感染的各项措施。加强耐药菌感染管理,对感染及其高危因素实行监控。

七、配置动态空气消毒机,每天对空气进行消毒并作好记录,对经空气感染的患者应当安置于负压病房进行隔离治疗。

八、每天对治疗区、污物处理区各种表面及病人床单元擦拭消毒,有污染时随时消毒并作好记录,病人转出或死亡后严格终末处理。

九、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标识清楚交供应室双消毒处理,各种设备及仪器严格终末处理。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各种废弃物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分类收集,病人的生活垃圾按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

十、痰杯、大小便器使用一次性产品,患者转出或死亡后应消毒、回收。病人呕吐物、引流液等污染液体消毒后倾倒入厕。

篇2:第三医院血透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第三人民医院血透室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一、布局合理,设置更衣室、办公室、无菌物品储存室、水处理室、透析室、处置室。

二、工作人员进入透析室必须换鞋、穿隔离衣、戴口罩、帽子、手套。严格洗手,消毒手。病人应换鞋,家属不得入内。

三、病人血液净化前应常规进行经血传播相关病原学检查。传染病患者血液净化在隔离透析室进行,固定床位,专机透析,采取相应的消毒、隔离措施。急诊病人应专机透析。

四、加强透析液制备输入过程的质量监测。对透析中出现发热反应的病人,及时进行血培养,查找感染源,采取控制措施。

五、无菌物品和一次性医疗用品应储存在防尘的专柜内,标识清楚。

六、透析室内床、桌每日透析结束后用含有效氯1000mg/L的消毒液擦拭一遍,各室抹布专用。病人透析时床单一人一用一换,治疗巾一人一用一换,止血带一人一用一消毒,工作人员的手套一人一换。

七、输液吊筐一人一用一消毒,氧气湿化瓶使用后用含有效氯1000mg/L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清洗晾干备用,吸氧管一人一用一消毒或使用一次性产品。

八、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分类收集医疗废物。凡是接触血液的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应用含有效氯2000mg/L消毒液浸泡消毒30分钟,一次性注射器、输液(血)器应毁形,最后由医疗废物处理专职人员按感染性医疗废物统一回收,并做好记录。

九、每日透析结束,用动态空气消毒机消毒透析室空气2小时。地面每日用含有效氯1000mg/L的消毒剂擦拭,如有污染随时消毒。各室拖布专室专用,用后用含有效氯1000mg/L消毒液浸泡半小时后清水冲洗晾干备用。

十、严格执行复用操作规程,复用透析器做到专人专用,固定放置,存放柜内表面每日用含有效氯1000mg/L的消毒液擦拭消毒一次。

十一、每月对入、出透析器的透析液进行监测。标准值为:透析器入口液的细菌菌落总数必须≤200cfu/ml,出口液的细菌菌落总数必须≤2000cfu/ml,并不得检出致病微生物。当疑有透析液污染或有严重感染病例时,应增加采样点,如原水口、软化水出口、反渗水出口、透析液配液口等,并及时进行监测。

十二、工作人员定期体检,操作时必须注意消毒隔离,加强个人防护,必要时注射乙肝疫苗。

篇3:第一医院软式内镜感染管理制度

第一人民医院软式内镜感染管理制度

一、制定和完善内镜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落实。

二、从事内镜诊疗和内镜清洗消毒工作的医务人员,应当具备内镜清洗消毒方面的知识,接受相关的医院感染管理知识培训,严格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三、内镜的清洗消毒应当与内镜的诊疗工作分开进行,分设单独的清洗消毒室和内镜诊疗室,清洗消毒室应当保证通风良好。内镜诊疗室应当设有诊疗床、吸引器、治疗车等基本设施。

四、不同部位内镜的诊疗工作应当分室进行;不同部位内镜的清洗消毒工作的设备应当分开。

五、工作人员清洗消毒内镜时,应当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防渗透围裙、口罩、帽子、手套等。

六、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以下要求配备相应内镜及清洗消毒设备:

1.内镜及附件:其数量应当与医院规模和接诊病人数相适应,以保证所用器械在使用前能达到相应的消毒、灭菌合格的要求,保障病人安全。

2.基本清洗消毒设备:包括专用流动水清洗消毒槽(四槽或五槽)、负压吸引器、超声清洗器、高压水枪、干燥设备、计时器、通风设施,与所采用的消毒、灭菌方法相适应的必备的消毒、灭菌器械,50毫升注射器、各种刷子、纱布、棉棒等消耗品。

3.清洗消毒剂:多酶洗液、适用于内镜的消毒剂、75%乙醇。

七、内镜及附件的清洗、消毒或者灭菌必须遵照以下原则:

1.凡进入人体无菌组织、器官或者经外科切口进入人体无菌腔室的内镜及附件,如腹腔镜、关节镜、脑室镜、膀胱镜、宫腔镜等,必须灭菌。

2.凡穿破粘膜的内镜附件,如活检钳、高频电刀等,必须灭菌。

3.凡进入人体消化道、呼吸道等与粘膜接触的内镜,如喉镜、气管镜、支气管镜、胃镜、肠镜、乙状结肠镜、直肠镜等,应当按照《消毒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高水平消毒。

八、内镜及附件用后应当立即清洗、消毒或者灭菌。

九、内镜及附件的清洗、消毒或者灭菌时间应当使用计时器控制。

十、内镜室应当做好内镜清洗消毒的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就诊病人姓名、使用内镜的编号、清洗时间、消毒时间以及操作人员姓名等事项。

十一、软、硬式内镜的清洗与消毒具体详见卫生部《内镜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按《规范》的要求进行清洗消毒或灭菌。

十二、做好内镜消毒灭菌效果监测

1.消毒剂浓度必须每日定时监测并做好记录,保证消毒效果。

2.消毒后的内镜应当每季度进行生物学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消毒后的内镜合格标准为:细菌总数〈20cfu/件,不能检出致病菌。

3.灭菌后的内镜应当每月进行生物学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灭菌后的内镜合格标准为:无菌检测合格。

篇4:第一医院病房感染管理制度

第一医院病房感染管理制度

一、遵守医院感染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人员衣帽整洁,不着工作服离院外出。

二、在医院感染管理科的指导下开展预防医院感染的各项监测,按要求报告医院感染发病情况,对监测发现的各种感染因素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

三、患者的安置原则应为:感染病人与非感染病人分开,同类感染病人相对集中,特殊感染病人单独安置。

四、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操作前后要洗手或卫生手消毒,建议使用洗手液,如使用肥皂应悬挂保持干燥,防止再污染。

五、病室应定时通风换气;地面应湿式清扫,遇污染时即刻消毒,每周固定卫生日。

六、病人衣服、床单、被套、枕套每周更换1-2次,枕芯、棉褥、床垫定期消毒,被血液、体液污染时,及时更换;禁止在病房、走廊清点更换下来衣物。

七、病床应湿式清扫,一床一套(巾),床头柜应一桌一抹布,用后均需消毒。病人出院、转科或死亡后,床单元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八、治疗室、换药室地面、物体表面等每日定时清洁、消毒,地面湿式清扫,遇污染时及时消毒。如采用紫外线灯消毒空气,应记录使用时间,累计时间应小于1000小时。

九、抽血、输液实行一人一针一带,操作前后应洗手或卫生手消毒(手部无明显污染时)。

十、无菌镊子罐每周高压灭菌2次,戊二醛浸泡液面要求达到镊子的1/2―2/3,一罐一把,并做好使用情况的登记。如使用干罐,应每4小时更换。

十一、所有的灭菌物品均标明“科室、物品名称、包装者姓名、消毒日期、失效期”,失效期一般季节7天,霉季5天。

十二、体温表、湿化瓶、雾化器等医疗用品按要求更换、消毒。加强各类监护仪器设备、卫生材料等的清洁与消毒管理。

十三、餐具、便器应固定使用,保持清洁,定期消毒和终末消毒;共用座式便器每日进行消毒。

十四、对传染病患者及其用物按传染病管理的有关规定,采取相应的消毒隔离和处理措施。

十五、治疗室、配餐室、病室、厕所等应分别设置专用拖布,标记明确,分开清洗,悬挂晾干,定期消毒。

十六、垃圾置塑料袋内,封闭运送。医用垃圾与生活垃圾应分开装运,生活垃圾置黑色垃圾袋,医疗垃圾置黄色垃圾袋,感染性垃圾置黄色垃圾袋中并做好明显标识,锐器应及时置于锐器盒内,进行无害化处理。

十七、定期清洗空调过滤网,保持新风机房清洁,严禁堆放物品。

篇5:第三医院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第三人民医院医院感染管理制度

1.医院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细则》及《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医院感染管理是院长重要的职责,是医院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组织部分;

2.建立健全医院感染管理组织与部门,配备专(兼)职人员,并认真履行职责,建立与完善医院感染突发事件有应急管理程序与措施。

3.医院要制定和实施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控方案、对策、措施、效果评价和登记报告制度,确定临床预防和降低医院感染的重点管理项目,并作为医院质量管理的重要内容,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核查。

4.将对医务人员的消毒、隔离技术操作定期考核与医院感染管理指标的完成情况,纳入定期科室医疗质量管理与考核的范围,并定期向医务人员与管理部门通报。

5.建立医院感染控制的在职教育制度,定期对医院职工进行预防医院感染的宣传与教育。

6.医院须规范消毒、灭菌、隔离与医疗废物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消毒隔离工作制度,要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口腔科、手术室、重症监护室、新生儿病房、产房、内窥镜室、血液透析室、导管室、临床检验部门和消毒供应室等重点部门的医院感染管理与监测工作。

7.执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提高抗菌药物临床合理应用水平。制定和完善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坚持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开展临床用药监控,实施抗菌药物用量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对过度使用抗菌药物的行为及时予以干预。

8.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医疗废物进行有效管理,并有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的应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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