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酸装车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加强盐酸装车现场的安全管理,防止在装车作业过程中因泄漏或其它原因引发人身伤害、环境污染等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氯碱厂盐酸装车作业。
第三条装车人员的职责:
1、对运输车辆的安全资质进行认定,并检查运输车辆的安全设施是否齐全、完好,填写安全检查表。
2、装车过程中应根据运输车辆的容积进行充装,防止超装及冒罐事故的发生。
3、装车完毕后,停泵,关闭所有阀门。
第四条作业人员的作业安全要求:
1、装车前应通知车间中控室。
2、作业人员应经相关安全知识的培训,熟知应急救援预案。
3、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佩带防护手套和相应的防毒口罩或面具。禁止穿带钉鞋进入作业区域。
4、操作过程中不得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作业现场应远离热源和火源。
5、作业过程中不得饮食,不得用手擦嘴、脸、眼睛。每次作业完毕,应及时用肥皂(或专用洗涤剂)洗净面部、手部,用清水漱口,防护用具应及时清洗,集中存放。
第五条运输单位及车辆的安全要求:
1、运输车辆必须持有公安部门核发的危险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
2、运输车辆必须由专业生产企业生产,并经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运输车辆应专车专用,严禁罐内存有禁忌物料。
4、运输车辆应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5、运输车辆进入厂区后,应严格按指定的行车路线行驶。
6、司机及押运员人员严禁在厂区内吸烟,进入作业区域应穿防静电工作服,佩带防护手套和相应的防毒口罩或面具。禁止穿带钉鞋进入作业区域。未经允许不准随意在装置区内走动,更不准随意触动正在生产的设备、设施。如出现火灾、爆炸或泄漏等事故,必须立即停车熄火,听从有关人员的指挥。
7、运输车辆押运员必须经过相关的安全知识培训后,持证上岗。
8、装车过程中,司机及押运员应将车辆熄火后,离开驾驶室至安全地点等待。
9、严禁司机及押运员进行装车作业。
第六条作业区域内的所有人员的手机及传呼机关机。
第七条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环氧车间负责解释。
二○○六年九月十八日
篇2:轻烃液化气装车软管试压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轻烃液化气装车软管安全可靠,充分发挥其使用性能,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用的轻烃液化气装车软管
试压作业。
第二章试压操作
第三条软管试压前,必须进行下列外观检查:
1、检查是否存在永久性形变,如有存在严禁继续使用;
2、表面无异常突起和毛刺明显缺陷,表面无划伤。
第四条试压操作过程应遵循下列要求:
1、试压操作前,作业人员需通知安全口,安全口负责现场监护;
2、需将软管接头拆除并移至栈桥下空旷区域试压作业;
3、试压过程必须两人一并作业;
4、水压试验用水必须清洁,无腐蚀性;
5、试压过程中,升压应缓慢,达到强度试验压力3.75MPa后,稳压10分钟,检查无漏无压降为合格,然后将压力降到公称压力2.5MPa,进行严密性试验,稳压30分钟,经检查无漏无压降为合格;
6、在保压过程中禁止采用连续加压以维持试验压力不变的做法;
7、有压力时,禁止紧固螺栓或进行修理;
8、水压试验结束后,应尽快排尽软管中的积水,并将内表面自然风干。
第五条试压作业防护措施:
1、试压作业前,在作业5米范围内,划定警戒区域,除作业人员及监护人员外,其余人员禁止进入警戒区域;
2、试压作业时,将装车软管放入预制好的套管内,并将套管闭合锁紧,用螺栓固定;
3、试压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及监护人员禁止站在端面法兰、盲板的对面,以防止其蹦出伤人;
4、压力达到指定值后稳压过程中,作业人员及监护人员退出到警戒线外。
第三章数据记录及维护保养
第六条试压结束后,将数据记录入《轻烃液化气装车软管试压记录》表中,并存档;
第七条试压合格软管,贴合格标签后方可继续使用;
第八条液化气装车软管如有损坏,应及时报设备口;
第九条软管试压周期为6个月;
第十条轻烃液化气装车软管由装车班负责日常检查及维护保
养。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规定未尽之技术要求按产品有关技术条款、《石油化工管道用金属软管选用、检验及验收》(SH/T3412-1999)执行。
第十二条本规定与上级标准(规范)相悖的按上级有关标准(规范)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