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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血液传播疾病职业防护工作指引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9

经血液传播疾病的职业防护指引

1)坚持标准预防的原则,严格遵守医疗技术操作规程。

2)在医院内进行的所有操作,都视为可感染性操作。将操作中所有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暴露源均列为有潜在危险的传染源,积极做好职业防护。

3)各科配备必要的隔离防护用品,如:一次性手套、护目镜、隔离衣、标准利器收集盒等,物品放置做到定位、定数、定时检查。

4)当皮肤接触或可能接触血液、血制品、体液、组织液、黏膜或与可疑被污染的环境直接接触时,应戴手套,并使用正确洗手方法。

5)预计血液、体液有喷溅、飞溅至眼、口腔、其他黏膜或身体其他部位的可能时,应戴护目镜和防渗透性口罩。

6)预计有大面积血液、体液飞溅的可能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7)凡是与血液、体液或感染性材料接触后的设施、设备、环境均应尽快消毒。

8)禁止在可能存在血液暴露的工作场所进食,不得将食物及饮料放在放置感染性材料的冰箱内。

9)规范操作行为,禁止易引起锐器伤的高危动作:禁止将利器端直接传递给他人;禁止将使用过的一次性注射器针头套回针头帽;禁止对使用过的一次性注射器手工毁形;在工作场所不得用双手直接拾取破碎的玻璃器皿。

10)操作时或操作后,尽快将使用过的暴露源丢弃在专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箱中,将锐器物放入符合国家标准的锐器物收集器中。

11)进行侵入性操作时,一定要保证光线充足。

12)护理人员自身带有皮肤伤口、皮炎或皮肤粘膜完整性受损(如口腔溃疡)等,不应参加艾滋病病人的直接治疗、护理、检查工作。

13)护理人员应参加职业防护知识和操作培训,学习、掌握职业暴露后紧急处理措施,熟悉上报制度和流程。

篇2: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评审规范

一、现场评审结论判定原则1.现场评审人员应以公平、公开、公正为原则,以《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规范》(以下简称《评审规范》)为依据,对申请单位进行逐项审核,并客观如实地记录评审结果。如评审组认为现场有其它影响产品安全防护性能的因素,也应如实记录,并作为现场评审结论判定的依据。2.经现场评审,申请单位不存在否决不合格项、非否决不合格项或非否决不合格项符合4.(1)要求,评审组应向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安标中心)建议现场评审通过。3.《评审规范》中标注符号“*”的现场评审项目、内容及标准为否决项。任一否决项不合格的,评审组应如实记录并向安标中心建议现场评审不通过。4.《评审规范》中未标注符号“*”的现场评审项目、内容及标准为非否决项。非否决项不合格的,评审组应如实记录,并依据以下原则向安标中心提出建议:(1)如申请单位存在少于5项(含5项)非否决不合格项,评审组应如实记录并建议现场评审通过。但申请单位应在整改期限内将整改书面资料寄至评审组组长。(2)如申请单位存在多于5项(不含5项)少于8项(不含8项)非否决不合格项,评审组应如实记录并建议需复评审。申请单位应在整改期限内整改,评审组将对整改后的申请单位进行现场复评审,复评审合格的,建议现场评审通过;复评审不合格的,建议现场评审不通过。(3)如申请单位存在8项(含8项)以上非否决不合格项,评审组应如实记录并建议现场评审不通过。(4)如申请单位在安全生产方面存在3项(含3项)以上非否决不合格项,评审组应如实记录并建议需复评审。申请单位应在整改期限内整改,评审组将对整改后的申请单位进行现场复评审,复评审合格的,建议现场评审通过;复评审不合格的,建议现场评审不通过。(5)评审组认为现场存在的其它影响产品安全防护性能的因素应视同为非否决不合格项。5.整改期限一般为30日,如非否决不合格项整改难度较大,30日确实不能完成整改的,应征得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管理中心同意,整改期限最长可以延长至90日。6.评审组应依据现场评审记录填写《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标志现场评审报告》相关页并做出现场评审建议性结论。

二、现场评审项目、内容及标准1.主体资格序号评审项目评审内容评审标准评审结论备注1.1*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原件1.营业执照原件应与报送的复印件一致。□合格□不合格2.营业执照应在有效期内。□合格□不合格3.申请的产品应在营业执照限定的经营范围内。□合格□不合格1.2生产场所1.*土地、房产有关证明文件原件1.实际生产地址应与申请书中填写的生产地址一致。□合格□不合格2.该企业应合法有效地拥有该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或具备有效的租赁合同(租赁期限应不少于一年)。□合格□不合格2.生产场所生产场所应能够满足生产需要。□合格□不合格2.管理职责序号评审项目评审内容评审标准评审结论备注2.1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管理机构、管理人员1.企业实际设置的管理机构、人员应与申报文件相符合。□合格□不合格2.企业应设置质量管理机构、质量管理人员。□合格□不合格2.2管理职责各有关管理机构、人员的职责、权限企业应明确各有关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至少应明确企业负责人、生产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检验人员、设备管理人员、仓库管理人员、采购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职责)。□合格□不合格2.3实施情况实施情况1.企业应针对各有关管理机构、管理人员的职责、权限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合格□不合格2.企业应有相应的考核记录。□合格□不合格3.设备管理序号评审项目评审内容评审标准评审结论备注3.1生产设备1.*生产设备1.应与申报材料相符合。□合格□不合格2.应满足申请安全标志产品的生产需要。□合格□不合格3.生产设备应能正常运转。□合格□不合格2.生产设备管理制度及执行记录1.应有生产设备管理制度、完整的设备台帐及维护计划。□合格□不合格2.应有完整的维修、使用、保养、报废等执行记录。□合格□不合格3.应有状态标识。□合格□不合格3.生产设备操作规程应有生产设备操作规程并在生产现场易于获取。□合格□不合格3.2工艺装备1.*工艺装备1.在用工艺装备应与申报材料一致。□合格□不合格2.工艺装备应满足申请安全标志产品生产需要。□合格□不合格2.工艺装备管理制度及执行记录1.应有完整的工艺装备保管、发放、使用、检定、维修、报废和更新等管理制度和执行记录。□合格□不合格2.应有状态标识。□合格□不合格3.3检测检验仪器、设备1.*检测检验仪器、设备的性能和精度1.在用的检测检验仪器、设备应与申报材料相符合。□合格□不合格2.检测检验仪器、设备的性能和精度应能满足检测检验需要;并能满足生产规模需要。□合格□不合格2.检测检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1.应有检测检验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及维护和检修记录。□合格□不合格2.在用的检测检验仪器、设备应在检定/校准有效期内并有标识。□合格□不合格3.应有状态标识。□合格□不合格3.检测检验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应有检测检验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并在检测检验场所易于获取。□合格□不合格4.文件管理序号评审项目评审内容评审标准评审结论备注4.1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1.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企业应有与其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合格□不合格2.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1.*企业应有产品标准并现行有效。□合格□不合格2.企业应有产品相关标准并现行有效。□合格□不合格4.2文件管理企业应有完善的文件管理制度并有相关的执行记录1.企业应有部门或专(兼)职人员负责文件管理。□合格□不合格2.应有文件的编制、签批、发放、更改、使用等管理制度,并与申报材料一致。□合格□不合格3.应有文件编制、签批、发放、更改、使用记录。□合格□不合格4.使用部门应能随时获得文件的有效版本。□合格□不合格5.应有外来文件的识别、流转程序。□合格□不合格4.3技术文件1.技术文件的正确性1.技术文件中的技术要求应符合产品标准和规定要求。□合格□不合格2.技术文件签署、更改手续应正规完备。□合格□不合格2.技术文件的完整性技术文件应完整、齐全(包括产品设计图、零部件明细表、工艺流程、原材料进厂检验标准、检验规程、操作规程、产品使用说明书、出厂合格证等)。□合格□不合格3.技术文件的一致性1.技术文件应与实际生产和产品一致。□合格□不合格2.各车间、部门使用的技术文件应一致。□合格□不合格5.质量控制序号评审项目评审内容评审标准评审结论备注5.1采购控制1.原、辅材料、零部件、外购件、外协件等的采购控制制度1.企业应有采购控制制度,并与申报材料一致。□合格□不合格2.制度内容应完整合理。□合格□不合格2.供方评价规定及执行记录1.企业应有供方评价规定(评价规定应包括供方资质、质量、售后服务、企业信誉、产品合格证明等内容)。□合格□不合格2.企业应严格按供方评价规定进行评价并有相应的记录。□合格□不合格3.供方评价结果的执行情况1.企业应严格按照供方评价结果确定供方名单。□合格□不合格2.企业应在确定的供方名单范围内进行采购。□合格□不合格4.原、辅材料、零部件、外购件、外协件的进厂验收情况企业应有对原、辅材料、外购件、外协件进厂验收的具体规定,并应有完整的执行记录。□合格□不合格5.2生产过程质量控制1.工艺管理制度及执行记录1.企业应有工艺管理制度及考核办法。□合格□不合格2.企业在用的工艺管理制度应与申报的材料和实际相一致,并应完整的执行记录。□合格□不合格2.对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控制应有质量控制点的控制措施及执行记录。□合格□不合格3.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工装器具等应按规定放置,并应防止出现损伤或变质。1.有无适宜的搬运工具,必要的工位器具,贮存场所和防护措施。□合格□不合格2.原辅材料、半成品、成品是否出现损伤或变质。□合格□不合格4.企业职工应严格执行工艺管理制度,按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等工艺文件进行生产操作。是否按制度、规程等工艺文件进行生产操作。□合格□不合格5.3产品检验1.检验部门或专职检验人员的设定企业应设有专门的检验部门或专(兼)职的检验人员,检验人员能独立行使检验权利。□合格□不合格2.出厂检验管理制度、检验原始记录及检验报告1.企业在用的出厂检验管理制度应与申报材料相符合。□合格□不合格2.*应按有关标准和规范对产品的安全防护性能进行检验,并有完整、准确、真实的原始检验记录及检验报告。□合格□不合格3.对破坏性试验后的样品应妥善处理并应有相应的处理记录。□合格□不合格4.检验规程易于获取。□合格□不合格3.试验室的环境条件试验室的环境条件应符合相关标准要求。□合格□不合格5.4不合格品不合格品的控制1.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应与申报材料一致。□合格□不合格2.不合格品应分区摆放并标识,按不合格品管理制度进行处理并有相应的处理记录。□合格□不合格5.5仓库管理仓库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1.企业在用的仓库管理制度应与申报材料一致。□合格□不合格2.仓储物品应分类、分区摆放整齐并有明确标识。□合格□不合格3.危险物品的存放应符合有关规定的要求。□合格□不合格4.应有清晰、完整的出入库记录。□合格□不合格6.人员考核序号评审项目评审内容评审标准评审结论备注6.1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及质量、法律法规、标准的了解情况1.应熟悉本岗位的职责与作用。□合格□不合格2.应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合格□不合格3.应了解产品标准。□合格□不合格6.2生产负责人生产负责人对本岗位的工作内容掌握情况。1.应熟悉本岗位的职责与作用。□合格□不合格2.应了解本岗位的工作内容。□合格□不合格6.3质量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对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情况1.应熟悉本岗位的职责与作用。□合格□不合格2.应了解有关产品质量的法律、法规、规章。□合格□不合格3.应掌握产品现行的相关标准及专业技术知识。□合格□不合格6.4检验人员检验人员的检验职责、检验资格及检验操作技能1.应熟悉本岗位职责并持证上岗。□合格□不合格2.应熟悉产品标准和相应的检验规则。□合格□不合格3.能按照检测检验操作规程熟练准确地进行检验。□合格□不合格6.5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作业资格特种作业人员应持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上岗。□合格□不合格7.安全生产序号评审项目评审内容评审标准评审结论备注7.1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安全生产方针、目标企业应根据本企业情况确定其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制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规定,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记录。□合格□不合格7.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企业应制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识别适用管理制度。□合格□不合格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执行情况1.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与申报材料一致。□合格□不合格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应根据相应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符合实际需要并有相应的执行记录。□合格□不合格7.3安全生产组织及人员保障1.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设置或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企业应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合格□不合格2.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情况1.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熟悉本岗位职责。□合格□不合格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熟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合格□不合格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掌握本行业安全生产的相关知识。□合格□不合格4.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履行本岗位职责对本企业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并有相应的执行记录。□合格□不合格7.4设备设施设备设施安全运行管理1.生产设备、设施的危险部位应有安全防护装置。□合格□不合格2.作业场所用电应符合相关安全用电规范要求。□合格□不合格7.5作业场所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1.企业应建立职业危害和职业病控制制度,并通过技术、工艺、管理等手段消除或降低职业危害的影响。□合格□不合格2.作业人员应正确配戴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合格□不合格3.作业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的,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合格□不合格4.作业场所应有符合要求的紧急疏散通道。□合格□不合格5.作业环境应保持整洁、有序。□合格□不合格6.消防器材的配备和使用应符合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合格□不合格

篇3:设置安全警示标志防护规定

1.安全标志:划分安全区域,充分和正确使用安全标志,布置适当的安全标语和标志牌,各种施工机械均需挂设安全操作规程。

2.安全防护:

(1).安全防护棚:在建筑四周及人员通道、机械设备、临街通道路上方都应采用钢管搭设安全防护棚,安全防护棚要满铺一层木模板和竹笆。

(2).“三宝、四口、五临边”防护

现场人员坚持使用“三宝”。进入现场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并系紧帽带,穿胶底鞋,不得穿硬底鞋、高跟鞋、拖鞋或赤脚、高处作业必须系安全带。

做好“四口”的防护工作。在施工电梯进出料口,必须搭设符合要求的防护棚,并设置醒目的标志。

在基坑四周边,跑道,斜道两侧边,卸料平台的外侧边。“五临边“必须设置1.2M的双层围栏并搭设安全网。

篇4:耐压试验安全防护规定

1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压力容器压力试验和气密性试验安全防护的管理。

2场地

2.1必须设有压力容器压力试验和气密性试验专用场地。压力容器压力试验和气密性试验必须在专用场地进行。

2.2试验场地应用黄漆标出场地边框线,并注明“试验专用场地”字样。

2.3场地周边设有醒目的安全防护栏或绳和桩等其他标识。

3试验设备

3.1试验设备,包括试压泵、空压机和管线、阀门必须完好,且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试验设备上的各种安全附件应齐全、灵敏,在周检期内且示值准确。

3.2试验用压力表至少是两个且量程相同并经校验合格,表盘直径不得小于100mm,精度等级符合《容规》的规定并安装在试验容器顶部便于观察的位置。

3.3试验用法兰盖、垫片和紧固件的压力级别、连接尺寸、密封面型式、材质、性能等级、规格型号等必须与试验压力、被试验容器的法兰相匹配。

4试验人员

4.1试验人员必须熟知试验工艺规程,认真遵守试验工艺守则,能对实验中的突发问题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4.2操作者必须能够熟知试验设备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熟练地操作试压设备和排除设备故障。

4.3在试压过程中,试验人员能够及时发现和消除异常现象。

4.4压力试验质控系统责任工程师为压力试验总负责人,对压力试验全过程进行指挥和处理试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5安全防护措施

5.1试验场地应设置安全标识,划出安全警戒线。

5.2试验人员必须穿好防护服,戴好安全帽。

5.3当试验介质为易燃介质时,压力试验场地必须配置一定数量的灭火器和充足的水源。

5.4单位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在试验前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确认,以满足安全防护要求。进行气压试验时,单位技术负责人和安全员应现场监督检查安全防护措施的实施情况。

6试验过程中的安全防护

6.1试验过程中,不得进行与试验无关的工作,无关人员不得在试验场地停留。

6.2压力试验和气密试验全过程必须在驻厂监检员、检验与试验责任工程师、总检验员、安全员的监督下进行。

6.3必须按试验工艺守则规定的程序升压、保压和降压,升压、降压必须缓慢进行,保压时间必须符合规定且满足检验要求。

6.4试验过程中试验用设施或容器出现异常时,必须立即停止试验,待问题排除后,方可继续或重新进行试验。

6.5严格控制试验介质的组分和温度;严禁超压试验。

6.6实验过程中不得带压紧固螺栓或向受压元件施加外力。

篇5:某电梯井内防护强制性管理规定

结合项目部工程电梯井内安全防护设施,做法各式各样,标准不统一,现根据集团质量安全部、公司规定要求,制定如下强制性管理规定:

一、加强电梯井内防护控制管理:

各项目部必须认真按照公司制定的电梯井防护做法及规定要求进行搭设,对项目部工程电梯井内安全防护设施加强控制管理,纳入公司专项整治范围,加强电梯井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力度,提高项目部工程安全防护设施标准化、规范化、定型化、工具化管理水平,认真搞好项目部工程安全防护,有计划的投入安全防护设施,公司不定期的对项目部工程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验收,加强过程控制;对项目部工程未按照质量安全部、公司规定要求进行防护的,每发现一次处罚项目经理500元以上、施工负责人300元以上,安全主管200元以上;在集团质量安全部平时巡查及工程质量验收中因安全防护设施未达到规定要求,被集团质量安全部进行处罚的,公司将按照集团质量安全部罚款比例对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安全主管加倍处罚。本管理规定为强制性条文,各项目部严禁违反本制度。

二、安全防护保证措施:

1、电梯井内防护

(1)利用Φ48mm×3.5mm钢架管进行搭设,在电梯井内两侧边距墙15cm利用Φ50mm的PVC塑料管作预埋洞口,在电梯井内四周距墙15cm采用井字形进行搭设钢架管,高宽比按照各工程的电梯井实际尺寸进行调整;一端搁置于电梯厅门口楼板,一端搁置于电梯井剪力墙预留孔洞内,搭设井字形架体平台,架体平台纵横距墙体30cm,钢管过墙不小于10cm,搁置电梯厅门口不小于30cm;每发现一次达不到本条文的处罚项目经理100元、施工负责人60元、安全主管30元。

(2)电梯井内设一道首层防护、定层防护每隔一层进行防护,安全防护采用硬性防护;第一层铺设5cm×5cm方木,第二层满铺20mm厚废模板,并用铁丝与平台绑扎及用铁钉钉牢固。电梯井内安全防护设施必须采用水平铺设,严禁采用斜铺、防护不严密、材质不符合标准规范规定要求;电梯井内严禁搭设脚手架体,禁止电梯井内存有垃圾、各类材料等,必须保持电梯井内整体清洁卫生、干净,每发现一次达不到本条文的处罚项目经理300元、施工负责人200元、安全主管100元。

2、电梯井口防护

电梯井口防护门,采用3cm×3cm方管进行焊接,安全门高度为1.5m、安全门网络的间距为15cm,宽度按照各工程的电梯井实际尺寸进行调整,在安全门离地安装高度为1.8m,在安全门下方安装18cm挡脚板,安全门采用膨胀螺栓固定结构墙上,必须固定牢固;每发现一次达不到本条文的处罚项目经理100元、施工负责人60元、安全主管30元。

3、安全防护设施安装完毕、必须经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安全主管、搭设班组进行检查综合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检查验收记录存档备查;每发现一次达不到本条文的处罚项目经理50元、施工负责人30元、安全主管20元。

4、项目管理相关人员要经常巡视检查、维护、保养工作,做好安全防护设施垃圾、材料等的清理工作,保持安全防护设施内清洁卫生;每发现一次达不到本条文的处罚项目经理70元、施工负责人50元、安全主管30元。

5、搭设电梯井内操作人员必须正确配戴安全帽、系安全带、穿防滑鞋等架体施工所需的安全防护用品;每发现一次达不到本条文的处罚项目经理40元、施工负责人30元、安全主管20元。

6、钢管、扣件等购配件质量与搭设质量应按规定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准使用。

三、安全防护设施拆除:

1、搭设、拆除电梯井内安全防护设施时,清除所有垃圾、材料等物品,电梯井口应设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监护,严禁非操作人员入内;每发现一次达不到本条文的处罚项目经理60元、施工负责人40元、安全主管20元。

2、拆除顺序自上而下逐层拆除,禁止自下而上或上、下两层同时拆除作业;每发现一次达不到本条文的处罚项目经理100元、施工负责人60元、安全主管30元。

3、在拆除过程中,应做好配合,协调动作,禁止单人进行拆除较重杆件等危险性作业;

4、拆除的构件应放在楼层内,材料应集中存放整齐,采用卸料平台进行吊运,拆除的杆件、材料等采用人工传递,严禁抛掷;每发现一次达不到本条文的处罚项目经理100元、施工负责人60元、安全主管30元。

5、拆除时拆除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穿防滑鞋,安全带固定在结构内固定构件上,安全带应高挂抵用;每发现一次达不到本条文的处罚项目经理40元、施工负责人30元、安全主管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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