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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区医院门诊工作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9

附属医院门诊工作制度

1、参加门诊工作的各科医务人员均须在门诊部统一领导下进行工作,服从门诊部的安排。

2、门诊工作人员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离职守,按时上下班,特殊情况需请假时,须经本科室主任批准和及时安排人员接替,并及时向门诊部主任报告。

3、门诊医护人员应派有一定临床经验的医师和护士担任,参加门诊的轮换人员应相对固定,专家门诊与科门诊的医师有病房工作时,应妥善安排,保证门诊工作的时间和需要。

4、门诊各科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员情况,有计划地收容病人住院治疗。

5、门诊各科要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的登记和报告工作。

6、对病人要进行认真地检查,详细询问病史,按要求写好门诊病历和门诊处方。门诊部、医务科汇同各科主任定期检查门诊质量,抽查门诊病历及处方。

7、对高热、危重病人应提前诊治。门诊手术限定在一定范围内,门诊部主任,护士长要加强对换药室、治疗室的检查指导。

8、门诊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人,文明礼貌,态度和蔼,耐心解答各种问题,尽量简化手续,缩短候诊时间。

9、各科门诊实行首诊负责制,对疑难病人不能确诊或病人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请上级医师或有关专科医师诊视。

10、保持门诊部的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宣传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和优生学知识。

11、门诊医师须注意科学用药,尽量使用保证疗效、经济便宜的治疗方法,减轻病人负担,如病人转回原地继续巩固治疗,要提出诊治意见。

篇2:某区医院门诊导诊工作制度

附属医院门诊导诊工作制度

1、树立"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真诚为患者服务,爱心为患者行动。

2、仪表端庄,着装整洁,佩带胸牌及醒目的导诊胸卡,精神饱满,微笑服务。

3、礼貌服务,热情接诊,耐心解答,诚恳待人,主动关心。

4、加强专业知识学习,熟悉各科功能、专长和位置,掌握各科常见病的分诊及防治知识;了解常见病检查报告的数值和临床意义;了解各种特殊检查的准备及注意事项;熟悉各科专家的出诊时间与专长。

5、认真分诊,准确导诊,为老弱、伤残、危重及无助患者提供全程服务(挂号、就诊、取药、检查等)。对于急诊患者要行动敏捷,快速判断,准确处理。

6、耐心听取患者及家属的意见,及时反馈、改进,努力协调好医患关系。

7、宣传卫生知识及防病知识,及时掌握医院动态,准确宣传医疗信息。

8、维护好门诊大厅、住院大厅的秩序。给患者创造一个整洁安静、安全有序的就诊环境。

9、爱岗敬业、爱护公物,自觉遵守医院的规章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串岗、不脱岗。

篇3:南调医院门诊药房工作制度

人民医院门诊药房工作制度

1、药剂人员应按时开窗,规范着装,挂牌上岗,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实行首问责任制,做好窗口服务工作。

2、从事调剂工作的必须是药学专业技术人员。

3、调剂处方时必须做到"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科别、姓名、年龄;查药品,对药名、剂型、规格、数量;查配伍禁忌,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查用药合理性,对临床诊断。

4、调配处方时,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者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者超剂量的处方,应当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处方医师更正或者重新签字,方可调配;

5、含有法定"特殊药品"的处方调配,应按其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6、药师签名或专用签章式样应当在本机构留样备查。处方调配者及核对检查者均需在处方上签字;

7、发药时,应将病人姓名、服用方法详细写在瓶签上或药袋上,核对无误后交给患者,并进行用法用量交待。

8、专人负责药品领取、保管、统计、报表等工作;应定期检查药品有效期,定期盘存,及时补充药品,重点药品每日统计。

9、药品应分类定位、不得着地堆放,对外包装、药名相似的药品存放有特殊标签标识。每日登记温湿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处理;配发药品应按先进先出、近期先出的原则进行。

10、门诊药房工作人员不得私自挪用、随意外借和兑换药品,一经发现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11、工作时间有事离开时应请假,不能擅自脱岗,若下班时有未完成的工作应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工作场所内禁止吸烟、会客等,严禁医药代表和非药房人员进入工作场所。

12、建立配方差错登记本及处方差错登记本。如出现差错事故应及时处理。

13、严禁工作人员为销售人员或厂家统计药品用量,一经发现调离岗位并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14、认真搞好安全保卫工作,下班前关好门、窗、水、电,麻醉药品柜等。

篇4:附二医院门诊药房工作制度

第三医院门诊药房工作制度

1.在科主任的领导下,认真执行医院门、急诊处方的调配工作。

2.调剂人员要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根据本院医师正式处方调配发药,非本院处方不予调配。

3.负责审查处方、配方、核对、发药、药品管理、消耗统计、盘点等工作。

4.收方后,对处方认真执行"四查、十对"制度,审查无误方可调配。

5.处方中如有缺药或开错药名、规格,用法用量不妥或配伍禁忌时,必须由医师更正并重新签字后再配发。药剂人员不得擅自更改处方内容。

6.经常检查药品质量,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不得将变色、潮解、霉烂、变质、过期的药品发给病人。

7.坚持做到发药核对。经查无误,调配和核对者均应在处方上共同签字或签章后方能发出。如一人值班时必须做到自我核对并签名。

8.发药时要将病人姓名、药品用法用量、注意事项书写正确、清晰;对毒性药品、外用药品必须向病人交待清楚,但不得随意向病人介绍药品性质及用途,避免给病人增加不必要的顾虑。

9.对已发出的药品原则上不予退药,如特殊情况确需退药时,只限原包装未损坏,其药品名称及含量、规格清楚者,须经处方医师签字说明理由并附报销单据,相关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方可办理退药。

10.在分装协定量的药品时,按拆零药品管理制度要求执行,并做好登记、留档。

11.急诊处方,必须随到随配,不得延误。发药高峰时,要及时组织力量,缩短病人取药时间。对老弱病残要优先照顾。

12.药品必须分类合理摆放,并做好药品储存与请领计划。要经常注意检查药品质量及有效期,需报损药品应制表上报经批准后执行。

13.严格执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的管理规定。专职人员要每天认真清点,做到帐物相符,发现问题及时查明原因。

14.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及时记录,定期统计,重大差错事故必须向上级汇报。

15.处方要妥善保管。一般处方保存一年,精神药品处方至少保存二年,麻醉药品处方至少保存三年。到期登记,由院长批准后销毁。每季度进行一次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16.工作人员要衣帽整洁,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时间保持肃静,不得大声喧哗,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需离开时应请假,不能擅自脱岗,若下班时有未完成的工作应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

17.非本室人员未经允许禁止入内。

篇5:A医院门诊收费处工作制度

医院门诊收费处工作制度

1、收费处负责办理门诊病员的交费工作。

2、收费处是医院重要文明窗口之一,对病员要态度和蔼,坚持文明用语,解释问题要耐心,对病员不顶、不气、不刁难。

3、收费人员必须工作认真、仔细,努力提高工作效率,减少病员排队等候时间。

4、收据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晰,准确无误,接收现金要唱收唱付,当面点清。

5、周转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不准挪用公款,做到日清、日结,填制日报表,核对无误后,将款、表存根交汇总会计。

6、妥善处理病员退款,凡退款者须持有关凭证,符合退款手续的方可退款。当日发生者可由原收费员退款,其余时间只要手续完备,任何收费窗口都应给予办理,不得推诿。

7、工作时间不得擅离岗位,不准由外人代替收费员开据收费,否则追查处理。

8、提高警惕,加强防范,做到人离加锁,出入带锁,注意安全。非本室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严禁室内会客。

9、汇总会计必须认真负责,每天下午必须将当日所收现金送存银行,加强各项工作中的复核工作,所管空白收据以及挂号票据,要做到"顺号发放、销号收回"。如遇问题,要随时查清做出登记,报请领导处理。

10、收费处实行三班制,严格交接班手续,及时交待需办的有关事项。中午、夜间值班人员代办挂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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