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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奖惩责任追究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2-27

为加强本厂的安全管理,提高全体职工安全生产的防范意识,确保工厂生产经营任务的顺利完成,按照积极引导、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特制订本办法。第一条:奖励1.及时发现隐患,并积极采取措施,避免事故发生,使企业财产免受重大损失的。2.在事故处理中,能够正确判断和指挥,使事故得到及时控制或消除,减少企业财产损失的。3.在火灾、爆炸、泄漏等生产事故中,能够奋不顾身,冲锋在前,不顾个人安危,控制事故曼延或排除事故的。4.在安全防事故方面提出合理化管理建议和技改技措建议,得到采纳并取得成效的。5.对职工的奖励分为:记功、授予部门、公司先进生产等荣誉称号,并根据贡献大小发给一次性奖金。6.奖励的申报办法:以生产岗位为单位,书面形式报生产主管,由生产主管核实后,上报安全领导小组讨论通过。第二条:惩处1.在生产车间发现非生产用电炉、家用电器等,除没收其物品外,罚款50元。2.在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谎报,故意拖延不报,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调查以及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的,视情节给予100—200元罚款。3.对限期内没有完成整改任务又无防范措施的岗位,视情节给予50一300元罚款。4.对未完成“安全检查制度”内容的岗位,每少检查一次,罚款50元,以台帐记录为考核依据,生产主管每月检查一次。5.对违反“安全动火管理制度”的岗位,按其作业等级进行处罚。第三条:责任追究制度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视情节轻重,给予追究责任;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车间(室)负责人及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外,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篇2:仓储分公司油库设备管理奖惩办法

1、目的

为规范自营油库设备管理,明确责任,以提高设备完好率和使用周期,依据《石油库设备完好标准》和《石油库检修规程》,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适用于仓储分公司所属各自营油库。

3、权责

3.1油库设备管理岗位:负责本岗位设备的日常保养、正确操作及状态监控。

3.1.1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严禁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运行;发现设备有异常情况,应按照操作规程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上报。

3.1.2坚守岗位,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定时按巡回检查路线对设备进行检查。

3.1.3做好设备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并做好记录。

3.1.4按标准做好设备现场管理工作,建设标准化岗位,做到文明生产。

3.2分公司设备管理岗位:每月至少一次对油库设备保养、维修、巡检、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和设备台账进行检查、指导,依据设备稽查结果对油库予以相应奖惩。

4、处罚

4.1设备操作人员须严格按照《设备操作规程》和《石油库检修规程》进行作业,不得违规操作,发现一例罚款100-500元。若因为违规操作造成设备损坏或人员伤亡,则根据损失情况由分公司决定其处罚额度及是否追究其法律责任。

4.2设备管理实行“四定三包一挂”,各油库须对设备责任人及其职责予以明确。未明确或执行不到位,发现一例罚款100元。

4.3设备责任人须按照《石油库设备完好标准》的要求做好各种设备的日常保养,随时保持设备的清洁、无渗漏及良好的润滑,各联结螺钉紧固、无锈蚀。发现一例设备保养不到位,如:脏污、或润滑不良、或螺丝松脱锈蚀等现象罚款100-500元。

4.4设备操作人员须爱护所操作的设备,及时发现、正确处理设备异常状况,预防非正常的意外损坏和人为损坏。若发生非正常的意外损坏一次罚款100-500元;若发生人为损坏一次罚款100-1000元,若因非正常的意外损坏或人为损坏为公司带来较大损失的,则根据损失情况决定处罚额度及是否追究其法律责任。

4.5油库须保管好所使用的设备,预防丢失。若出现整台/件丢失,则按现价赔偿,同时处以100-1000元的罚款。对暂时不使用的设备,各油库同样须做好保养,并注意防潮、防腐、防脏污及防盗。若出现暂时不用之设备乱丢乱放,或未做好保养及防潮、防腐、防脏污和防盗,则对油库处以100-500元罚款。

4.6油库须做好备品配件的保管及防护,若出现丢失或因防护不当而造成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甚至损坏,则根据损失情况决定处罚额度及是否追究其法律责任。

4.7油库须建立完整的设备台账和设备卡片,设备信息准确、完整,做到账实相符、账卡相符。若出现一例设备信息账实不符或未按要求制作设备卡片,则处以100元罚款。

4.8油库须建立、执行设备巡检制度,巡检人员须认真、仔细,设备故障及事故隐患及时发现、及时上报。若发生因巡检不认真、不仔细,易发现的故障及事故隐患未能被及时发现,或发现问题未及时上报,而导致故障及事故扩大的,一次罚款200-1000元。若因此为公司带来较大损失的,则根据损失情况决定处罚额度及是否追究其法律责任。

5、奖励

5.1分公司安全与设备管理部将每月的检查、奖惩情况以检查通报形式下发。

5.2分公司每季度对油库设备管理检查情况进行一次汇总评比,从罚款中抽取一定比例对当季度检查中发现问题最少、整改落实最到位的前三名油库予以奖励。

5.3分公司年终对油库设备管理检查情况进行汇总通报,评出设备管理先进油库和先进个人,并从当年所余罚款中予以奖励。

6、附则

6.1本办法由分公司安全与设备管理部负责解释。

6.2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3:加油站油品接卸违章操作操作责任追究办法

为确保加油站油品接卸过程中的数质量和安全,防止发生数质量和安全事故,制定本办法。

一、油品接卸管理内容

第一条车辆到站,卸油员认真检查车辆,是否存在异常。

第二条严格落实《加油站卸油流程“十步法”程序检查表》的操作环节,不得有漏项。

第三条对油品进行质量检查,出现油品异常或有水,加油站要拒卸,并上报县公司经理,县公司上报零售部和安全储运部。

第四条油品数量发生短缺时,按照。。公司数质量管理办法执行,禁止私自处理。

第五条正常情况下接卸油罐的存油量必须在容积表的安全容量内。

第六条收取罐车余油时,必须有效连接静电接地线。

第七条加油站“进油”核对单上要如实填写到站时间、离站时间,并签字确认。

第八条雷雨天气禁止卸油作业。

第九条加油站接卸时发生混油、溢油等情况第一时间上报县公司,并立即停止作业,采取安全防范措施。

第十条卸油过程中驾驶员和押运员因不按规程操作,不服从加油站管理,加油站要停止卸油并上报县公司经理。

二、违章处理和责任追究

加油站发生违章卸油操作行为,追究卸油员、站长直接责任,县公司经理管理责任。涉嫌违法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1、员工

卸油员第一次违章,罚款100元,第二次违章罚款并待岗,造成后果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或辞退。

2、站长

加油站单月内员工接卸2次违章或站长接卸发生1次规章行为,罚款500元,造成后果的,予以免职或解除劳动合同。

3、县公司经理

对各级检查查出的违章接卸,县公司经理督促加油站整改,对屡次整改不到位的加油站要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因县公司未督促整改,造成单月3座及以上加油站因违章被市公司处理的,县公司经理通报批评,扣发一个月效益工资。

篇4:探放水超前钻探运行管理措施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一、探放水和超前钻探实施方案

1、进行探放水和超前钻探作业的巷道必须严格执行“有掘必探、有采必探、先探后掘、先探后采”的原则。

2、井下除硐室、贯眼、距离小于30米的联络巷以外的所有掘进巷道(煤巷)都必须进行超前钻探作业。

3、进行打钻探测时要执行预留30米安全距离的原则,若工作面打钻条件较好,可以尽可能的延伸打钻距离,但掘进距离与探测距离之间不能少于30米。

4、在探放采空区、老窑积水、地质富水异常区时,必须排查清楚采空区、老窑积水、地质富水异常区积水范围和积水量后,才能安排探放水。探放水时,最小超前水平钻距不小于30米,止水套管长度不得小于10米。还需制定完善的安全措施,防止水患事故的发生。

二、相关各部门的职责

1、地测科主要负责依据年度生产采掘衔接计划编制探掘年度总体规划;负责编制、健全探放水和超前钻探运行管理相关制度;负责编制超前钻探、探放水施工设计;负责井下各类防治水钻探施工现场成果的验收;根据地质条件的变化情况安排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跟班进行技术指导。

2、生产中心负责严格监督掘进、回采工作面的推进进度;负责钻探现场施工环境的协调。

3、调度室负责探放水和超前钻探工作的整体协调工作。

4、机电、供应部门负责配备钻机及相关配件。

5、通风部门负责提供“掘抽”工程的相关资料及高瓦斯区域实行探放水和超前钻探工作的有关瓦斯防治的安全技术措施。

6、安监部门负责对探放水和超前钻探工作的监督检查。

7、实行探放水和超前钻探工作的探水队组按照设计要求编写安全技术措施,并严格按照措施要求进行具体钻探工作的现场施工并做好原始记录的编录,对原始记录进行整理并及时上报矿地测科;若钻探工作不达要求时及时向地测部门汇报,以便采取补救措施。

三、考核规定

1、严格执行“安全红线”管理规定,违反规定的按照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2、任务采、掘、开队组不得进行探放水和超前钻探作业,违反规定队组处罚10000元,并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3、探放水队未严格按照作业规程或设计进行钻探的,处罚队组8000元。

4、超前钻探工程必须在采、掘、开队组施工前优先进行,采、掘、开队组以任何理由推延钻探工作的处罚队组5000元。

5、应进行钻探的工作面,施工队组未提出申请进行钻探的,处罚施工队组5000元;施工队组提出申请后,探放水队未按要求进行探测的,处罚探放水队5000元。

6、对弄虚作假,不按实际情况填写打钻数据的,要进行事故追查,并处罚探放水队5000元。

7、钻探设备、记录牌板管理不到位的,处罚责任阶级3000元。

8、每月底考核情况在调度会上进行通报,月排名第一的队组奖励3000元,第二名奖励1000元,连续两次排名最后的,队组负责人要在调度会上做出解释。

篇5:烟花爆竹企业安全奖惩管理制度

l、在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并落实公司制定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与操作规程,对于违反制度、规程的科室或个人发现一次扣罚50-500元,公开提出批评。

2、值班人员按时到岗做好交接,对于迟到早退现象一次罚款50元,二次100元,依次类推。出现空岗现象一次200元,当班人员出现醉酒现象一次罚款100元。

3、值班人员要做好外来人员登记,在值班记录上出现漏登漏记一次罚款50元。

4、保卫人员值班过程中要同时做好消防设施器材的日常维护与保养,确保完好无损,如出现人为造成的损坏,照价赔偿,并处罚款100元。

5、消防水池水缸如出现严重缺水现象一次罚款500元。

6、库房内商品堆放码垛违反规定高度距离,对管理员一次罚款100元,并立即重新调整间距高度,出现因受潮、鼠害等其它原因造成商品损坏,照价赔偿,并处罚款100元。

7、进入库区的人员不得将火种带入库区,车辆进入库区一律配带防火帽,如有违反规定者,一次罚款50元,并处当班保卫人员50元罚款。

8、对因违反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并造成严重影响和重大损失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或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

9、对在安全工作表现突出或对公司安全工作作为突出贡献的个人,公司年终给予相应奖励100元一500元,对安全先进科室奖励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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