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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责任-气瓶纠查工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8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

(2)负责气瓶纠查工作,纠出不合格的气瓶如过期、外观腐蚀三分之一、瓶体不合格、超重、不足称的气瓶等等。

(3)参加制订、修订、完善本岗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严格执行。

(4)协助追踪检查出气瓶隐患,并记录在帐。

(5)严格按照公司的规定进行气瓶纠查。

(6)对因个人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误造成的事故负责。

(7)接受作业安全教育。

(8)认识作业过程中所有可能出现的风险,并做好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9)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及消防灭火器材。

(10)有责任、有义务第一时间消灭身边的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有责任、有义务无条件参加公司安排的抢险任务。

(11)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及制止违章作业,有权拒绝参加严重威胁个人人身安全的危险作业。

(12)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对自身安全负责。

篇2:安全生产责任-气瓶搬运工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制度。

(2)在班长领导下负责空瓶卸车、实瓶上车等工作。

(3)参加制订、修订、完善本岗位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严格执行。

(4)协助追踪检查出气瓶隐患,并记录在帐。

(5)严格按照公司的操作规程进行气瓶搬运,立式侧滚,小心轻放,严禁卧式滚动和粗暴摔放。

(6)气瓶堆放最高不能超过2层,并做好巩固措施。

(7)对因个人职责范围内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气瓶漏气、火灾、爆炸事故负责。

(8)接受气站作业安全教育。

(9)认识作业过程中所有可能出现的风险,并做好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做好检查记录。

(10)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及消防灭火器材。

(11)有责任、有义务第一时间消灭身边的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有责任、有义务无条件参加公司安排的抢险任务。

(12)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及制止违章作业,有权拒绝参加严重威胁个人人身安全的危险作业。

(13)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对自身安全负责。

篇3:安全生产责任-气瓶运输车司机

(1)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公安部门、交通部门颁发的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实施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有关法令。

(2)接受行车安全教育。

(3)严禁混运禁忌危险化学品或禁忌气瓶气瓶。

(4)汽车司机必须经公安部门考试合格并获得驾驶执照后方可上路。驾驶执照必须随身携带,持证上岗。

(5)出车前认真检查车辆状况是否良好,手、脚制动器及转向机构是否灵活有效,照明灯、雨刷器、仪表是否有效,有无漏水、漏油、漏气现象,油、水及轮胎气压是否合乎标准。

(6)不得使汽车超过规定的载重量。装卸作业时应将汽车停住,并拉好手动刹车掣。

(7)检查气瓶摆放是否牢固,否则不准开车。

(8)出行前对车辆进行安全检查。

(9)接受安全培训、驾驶技能培训和车辆维修技能培训。

(10)有责任、有义务第一时间消灭车辆安全隐患和事故苗头,有责任、有义务无条件参加公司安排的抢险任务。

(11)对瓶装气运输车司机对本汽车运输安全负责。

(12)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及制止违章作业,有权拒绝参加严重威胁个人人身安全的危险作业。

(13)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对自身安全负责。

篇4:机修车间氧气瓶乙炔瓶安全规范管理制度

1.施工作业时氧气瓶、乙炔瓶要与动火点保持10米的距离,氧气瓶与乙炔瓶的距离应保持5米以上。

2.移动作业时,应采用专用小车搬运,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禁止氧气瓶和乙炔瓶同车运输

3.在运输前,要检查瓶嘴气阀、瓶身安全胶圈是否齐全,瓶身、瓶嘴是否有油类等。

4.装卸时,瓶嘴阀门朝同一方向,防止相互撞击而引起损坏和爆炸。

5.氧气瓶、乙炔瓶放置或者使用时禁止卧倒,瓶身必须平稳可靠,不同气瓶不应混在一起,不许曝晒、火烤及敲打,以防爆炸。

6.氧气瓶安装减压阀前,先将瓶阀微开一二秒钟,并检验氧气质量,合乎要求方可使用。

7.使用氧气时,不得将瓶内氧气全部用完,最少应留0.1Mpa。以便在再装氧气时吹除灰尘和避免混进其他气体。

8.检查瓶阀时,只准用肥皂水检验。

9.乙炔气瓶在使用、运输、贮存时,环境温度不得超过40℃。

10.乙炔瓶使用前,应对钢印标记、颜色标记及安全状况进行检查,凡是不符合规定的乙炔瓶不准使用;

11.乙炔气瓶在使用时必须装设专用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工作前必须检查是否好用,否则禁止使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门的侧后方,动作要轻缓。

12.乙炔瓶的放置地点,实瓶与空瓶应分别存放,不得靠热源和电器设备,与明火的距离不得小于10m(高空作业时,此距离为在地面的垂直投影距离);

13.使用时要注意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入使用,对已卧入的乙炔瓶,不准直接开气使用,使用前必须先立牢静止十五分钟后,再接减压器使用,否则危险。禁止敲击,碰撞等粗暴行为。

14.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可用10℃以下温水解冻。

15.使用中的乙炔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剩余压力应符合安全要求:当环境温度<0℃时,压力应不低于0.05MPa;当环境温度为25~40℃时,应不低于0.3MPa。

16.乙炔瓶严禁放在通风不良及有放射线的场所,严禁在瓶体上引弧,使用时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上;

17.乙炔瓶使用过程中,开闭乙炔瓶瓶阀的专用搬手,应始终装在阀上。暂时中断使用时,必须关闭焊、割工具的阀门和乙炔瓶瓶阀,严禁手持点燃的焊、割工具调节减压器或开、闭乙炔瓶瓶阀;

18.乙炔瓶使用过程中,发现泄漏要及时处理,严禁在泄漏的情况下使用;

20.使用乙炔瓶的个人不得自行对瓶阀、易熔合金塞等附件进行修理或更换,严禁对在用乙炔瓶瓶体和底座等进行焊接修理。

篇5:气瓶检查充装安全管理规定

1)充装前应对车用气瓶进行外观检查,若有受损不得充装。

2)检查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和气瓶检定合格证,气瓶与合格证不符不予充装。

3)若充装部位和气瓶不在同一位置,则应保持气瓶安装所处位置的通风良好性。

4)车用气瓶无剩余压力不予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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