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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瓶充装作业检查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8

一、充装前检查:

(1)气瓶是否为站内登记过气瓶。

(2)车牌号码与IC卡是否对应。

(3)气瓶原始标志是否符合标准和规定,钢印字迹是否清晰可见;

(4)气瓶是否在规定的定期检验有效期限内;

(5)气瓶附件是否齐全并符合技术要求;

(6)瓶体有无裂纹、严重腐蚀、明显变形、机械损伤以及其他能影响气瓶强度和安全使用的缺陷。

二、充装中检查

(1)IC卡显示读数是否正常。

(2)售气机计量仪表读数、压力是否正常。

(3)充装过程中是否有漏气现象。

三、气瓶充装后检查:

(1)瓶壁温度有无异常;

(2)瓶体有无出现鼓包、变形、泄漏或充装前检漏的缺陷;

(3)瓶阀及其与瓶口连接处的气密性是否良好;

(4)瓶内天然气气体压力是否在规定范围内。

篇2:气瓶充装作业安全生产制度

1、从事气瓶充装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进行气瓶充装作业,否则不准独立操作。

2、从事氧气和溶解乙炔气瓶充装的工作人员,严禁穿化纤服装,一律着棉布工作服,严禁在化纤服装外套棉布工作服,防止磨擦产生静电火花引起爆炸事故。

3、从事氧气和溶解乙炔气瓶充装的工作人员,应穿对强电电阻高对静电电阻低的胶底鞋,以便随时排放人体上的静电。严禁穿带铁钉等易产生火花的鞋。

4、充装站内必须使用符合规定的防爆电气设施设备及灯具。

5、充装站内严禁一切烟火,不准携带火种和戴老光眼镜进入。

6、凡进入充装站内的机动车辆,发动机排气管的出口处必须带阻火器,严禁拖拉机,电瓶车进站。

7、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储罐区和充瓶区。

8、装卸气瓶时,严禁拖、滚、撞。

9、氧气和溶解乙炔气瓶储存站区内不准有杂草,易燃杂物。

10、各种消防器材按要求配置,摆放在固定位置并完好有效。值班室内应设火警报警电话。

11、各项安全制度齐全,上墙张挂整齐。

篇3:气瓶充装站消防器材设施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应齐全完好且在检定周期范围内。消防器材到检定周期应由安全员及时送往消防部门检定,对不合格者应予以更换,并作好记录。

2、定人定岗经常保持消防器材及设施的保管,使其处于良好状态。有关人员必须熟悉各器材性能及使用方法。

3、平时不得随意动用灭火器材。对消防栓、消防枪、消防水管、阀门要经常检查,每周要擦洗一次,保持清洁,若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处理不了的要及时上报。

4、保持消防水池内经常有水,随时处于战备状态。全体职工一定牢记“以防为主”的原则,共同搞好消防器材的保管和安全防火工作。

篇4:气瓶充装作业资料保管制度

1、安全、设备技术等档案资料应由办公室妥善保管。

2、办公室应认真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鉴定、保管工作,为气站安全管理、科研生产及领导决策服务。

3、凡安全工作目标、安全组织、安全制度及监督、检查、安全教育、隐患整改、安全措施以及事故管理等方面的资料,均属于综合安全档案管理的范围,应分门别类、编号、造册,及时归档。

4、一般性的安全资料,如安全活动记录,月安全检查情况材料等,可短期保存(五年以内);其它重要的资料(如安全工作长期规划),有长期利用价值的,应长期保存。

5、凡是记述和反映气站基本建设、设备管理、科技活动等方面的资料,均属于气站的技术档案,如基建工程设计任务书、设计说明、审批文件、工程概决算、设计图、竣工图、设备安装图、验收记录和气站更新改造、维修后各种记录以及新购设备的图纸、产品说明书、合格证等,应分门别类,编号、造册,及时归档。

6、部分技术资料归档时间:1)设备维修记录,科室、班组的设备运转记录,每月归档一次;2)静电接地检测记录,每半年一次归档;3)各种规则图纸、文件协议、重要证件,使用完毕后,立即归档。

7、技术档案的管理,应严格执行国家档案局拟定的《技术档案工作暂行(通则)和科技档案工作条例》,遵循“保密、完整、准确”的原则。注意防盗、防潮、防火、防虫工作。对破损变质的档案,及时修补和复制。

8、各种设备、设施、建筑物技术资料及工作考查、科研等方面有长远利用价值的技术资料应永久保存。凡是在一定时间内有利用价值的技术档案可定期保存。

9、图纸技术资料领用和归档,要办理交接手续。

10、因工作需要借阅资料的(外借,借方须持单位介绍信),经有关领导审批,履行借阅手续后,方可借用。借阅者必须妥善保管,按期归还。

11、档案管理人员应不断加强业务技能的学习,参加相应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篇5:气瓶条码充装管理制度

1、按照“一瓶、一码、一档”的要求,负责为本单位的气瓶安装符合DB32/1931-2011要求的条码标识,如实记录气瓶技术档案数据。

2、不充装未安装条码标识和未办理使用登记的气瓶;不安装和申报登记未经气瓶安全监察机构备案的条码制造单位提供的条码标识;不应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的气瓶安装条码标识和办理使用登记申请。

3、购买省内制造的气瓶可要求制造单位安装条码标识和录入气瓶登记申报信息;购买外省制造气瓶可委托制造单位负责安装条码并录入气瓶登记申报信息;对送检气瓶可委托定期检验机构对检验合格的气瓶安装条码标识并录入气瓶登记申报信息。

4、安装使用气瓶使用登记申报软件;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及时地录入气瓶技术档案和使用登记申请信息。

5、安装条码充装管理软件系统;配备相应扫描采集接收和充装连锁设备。

6、配备有自动连锁功能的充装设备。

6.1满足充装现场的防爆要求,防爆性能符合GB3836.1的规定。

6.2具备定量灌装、到量自动切断的功能。

6.3具备与气瓶充装管理软件的数据交换和同步接口。

6.4具备对无条码、超期未检、过期报废、无技术档案和非自有气瓶自动锁闭的功能。

6.5具备与数据扫描采集接收设备实时通讯的功能。

6.6具有充装记录临时存储和实时上传的功能。

7、充装检查应同时采用人工外观检查与条码扫描识别、自动报警提示相结合的方式逐瓶进行。

8、充装记录应完整、准确,充装记录电子档案保留时间为4年。充装记录内容至少包括:气瓶编号、气瓶容积、介质名称、实际充装量、发现的异常情况、检查者、充装者和复秤者姓名或者工号、充装日期。

9、应对条码应用系统的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考核,操作人员应能熟练掌握应用系统的安装、维护和操作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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