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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叉车安全管理办法制度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8

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对叉车统一管理,正确使用(包括行驶、装卸、停放)叉车,降低安全事故,减少叉车故障率,降低叉车维修成本,发挥叉车最大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2.适用范围?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叉车使用部门、叉车维修部门、叉车相关部门,园区内的外协单位、各子公司参照执行。3.定义无4.职责?4.1物资采购部职责?4.1.1负责各使用部门新增叉车采购、入库。?4.1.2新购置叉车保质期内出现的机械故障协调厂家来维修。?4.1.3?叉车维修配件临时计划、月度计划备件的采购。?4.2叉车使用部门职责?4.2.1负责本部门叉车的日常点检、日常保养。?4.2.2正确指导叉车驾驶员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作业。4.2.3负责本部门叉车驾驶员的调度、管理。叉车驾驶员是叉车驾驶、维修、保养、提供叉车服务的第一责任人。?4.2.4?对叉车驾驶员因操作不当造成较大安全事故、叉车故障、应写出详细事情经过、原因分析及预防措施,并落实相关责任人考核责任,报相关部门。4.2.5负责叉车出现故障时,及时向物资采购部提出维修申请,并配合物资采购部联系外部供应商做好叉车维修工作。?4.3?设备维修科职责?4.3.1负责全公司叉车的定期检查和保养。?4.3.2配合叉车使用部门和物资采购部门等联系外部供应商做好叉车维修工作。4.3.3特种设备管理员负责建立叉车设备台帐。4.4行政科安全管理办公室职责?4.4.1参与叉车驾驶员安全管理培训。?4.4.2对叉车作业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事故调查处理以及事故责任落实与考核。?4.5仓库?4.5.1叉车维修配件、备件存放管理。4.5.2叉车维修配件、备件出入库管理。?4.6?人力资源部?4.6.1叉车驾驶员、维修人员招聘。?4.6.2?叉车驾驶员技能培训,上岗资格考评。4.7日常稽核4.7.1叉车使用部门每周不定期进行一次稽核,对发现的违章、违规行为依照本办法的处罚规定执行。4.7.2设备维修科、行政科设备维修组会同安全管理办公室每月不定期进行一次稽核,对发现的违章、违规行为依照本办法的处罚规定执行。5.实施细则5.1新叉车购置5.1.1叉车使用部门根据年度生产计划所需,由本部门提出叉车需求,报物资采购部审批备案。5.1.2物资采购部根据叉车使用部门提出的需求,汇总各部门意见,备案审核后提报供应事业部总经理核准。5.1.3由物资采购部组织收集:A、厂商目录、资料。B、叉车技术参数及使用详细要求确定:由叉车维修部门、使用部门、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参与,采购人员整理成新购叉车技术协议。5.1.4物资采购部在订购时将技术协议书等相关资料呈公司主管设备高管核阅后,向厂家商议价格后,将申购单、合约书及相关资料呈供应事业部总经理批示后办理。5.1.5物资采购部依据技术协议制定合同内容,以合同会签表形式呈公司相关部门和公司领导进行会签。5.1.6合同会签完成后,物资采购部依据叉车采购周期、叉车使用部门使用时间要求,给予采购。5.2资格要求5.2.1叉车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除叉车驾驶员以外的任何人不得驾驶叉车,严禁无证人员驾驶叉车。5.2.2叉车驾驶员在独立上岗驾驶叉车前,依据本公司叉车使用特点,由人力资源部组织,行政科安全管理办公室、叉车使用部门、叉车维修部门等相关部门参与对其进行严格的培训。培训(室内课程和实操)应包括正确的驾驶、在作业场所内驾驶叉车的危险及工业叉车标准的要求。5.2.3叉车驾驶人员要根据他们所要驾驶的叉车、区域作业、路况等特点;日常点检保养等相关知识达到要求后,最终由人力资源部、行政科安全管理办公室、叉车使用部门、叉车维修部门共同评审后,人力资源部办理上岗证后,方可上岗作业。5.3叉车使用(使用前准备、行驶、装卸、交接、停放)5.3.1使用前准备5.3.1.1驾驶员应检查燃油、发动机机油、冷却水、蓄电瓶的电解液是否充足或处在正常位置,不足时应按照标准要求增添后方可使用。5.3.1.2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是否完好,各仪表是否运行正常;叉子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纹产生。如有异常立即通知设备维修科安排维修,严禁擅自拆修叉车。5.3.1.3检查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是否有泄漏。5.3.1.4注意轮胎气压是否正常,低于标准的应及时充气。注意叉车的清洁工作,应经常擦试叉车的内外部位。5.3.1.5叉车启动时应注意观察电压表电压,若低于限制电压时,叉车应立即停止运行,叉车不能启动时立即通知设备维修科安排维修,严禁擅自拆叉车。5.3.1.6起动后,应注意发动机的运转情况,有无异常声响,发现故障应及时停车检查并排除。发动机应运转5分钟后,方可起步行驶。5.3.1.7启动叉车时每次启动不得超过5秒钟,再次启动应隔10~15秒以上,若连续三次启动不成时,应再隔5分钟,冬天启动时,应进行预热后再启动,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启动时,应及时通知设备维修科人员进行维修处理,避免造成电池损坏。5.3.1.8起步前,应注意各仪表工作是否正常,转向盘、转向拉杆、离合器及踏板、制动器及踏板是否正常。然后,检查液压升降系统及各部开关,操纵杆是否正常。5.3.2行驶要求5.3.2.1叉车驾驶员应该严格遵照叉车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服从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或部门管理人员的指挥、检查,自觉遵守厂区内的各种安全标志,维护交通秩序。5.3.2.2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操作证,不准将车辆交给没有操作证的人驾驶,不准驾驶与操作证准驾驶车种不相符的车辆。5.3.2.3不准驾驶安全设备不全,机件失灵或违章装载的车辆。5.3.2.4严禁酒后驾车,当叉车司机身体患有疾病或过度疲劳时,有碍行车安全,不准驾驶车辆或调离岗位。5.3.2.5不准穿拖鞋、高跟鞋驾驶车辆,着装要符合安全要求;行车时不准吸烟,饮食,打电话或有碍行车安全的行为。5.3.2.6叉车在道路上行驶一律右侧行驶,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驶;在没有分道线的道路上,应在中间右侧行驶;在同一车道内行驶的车辆,低速车应靠右侧行驶。5.3.2.7交叉路口、装卸作业、人行稠密地段、下坡道,设有警示标志处或转弯,调头,通过以上路段叉车的行驶速度每小时应小于10公里;进出生产区域、仓库、上下地中衡、危险地段、倒车每小时不得超过5公里,同时应加强瞭望,谨慎行驶;车辆行驶经交叉路口需要提前减速,加强了望,做到礼让“三先”(慢、让、停),谨慎通过。5.3.2.8通过狭窄的道路、易燃易爆危险仓库、机械设备过于拥挤、人员过于密集的区域应禁止行驶。5.3.2.9使用叉车者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锁匙,启动后不允许拔出车匙,更不能用其它非专用叉车锁匙启动叉车,避免损坏车锁。5.3.2.10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要看倒后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响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倒后镜及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方可行驶。5.3.2.11车辆与道路边沿应保持一定距距离,以策安全。叉车载有物料,在下斜坡时严禁空档滑行。5.3.2.12叉车在出入仓库门、人流混杂,视线不清,拐弯抹角等一定要先按喇叭,并且做到相互提醒警示,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5.3.2.13货叉应距地面,200-300mm,在行驶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不得刹车和高速转弯。5.3.2.14遵守工厂限速规定,车速不得超过5km/h;严禁高速行车,以保证安全。5.3.2.15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必须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不平的地面行驶及转弯时,必须减速慢行,避免对叉车轮胎造成不必要的损坏。5.3.2.16作业人员禁止空人站在货叉上进行高空作业,如有工作需要,请先做好安全防护。5.3.2.17不得在车间或危险品仓库内擅自接驳蓄电池等叉车电路,以免产生火花。5.3.2.18严禁超载行驶,严禁叉车占用人行通道。5.3.2.19严禁叉上站人,严禁叉车载人。5.3.3装卸要求5.3.3.1不管是倾斜门架还是调整货叉高度,要求动作连续,一次成功到位。5.3.3.2货物在高处时,如未在放货位置,禁止向前推动前倾手柄,以防造成叉车向前倾翻。5.3.3.3不允许叉车在前倾的情况下载货运行。5.3.3.4操作操纵杆时,动作要柔和,速度要适当。5.3.3.5卸货抽货叉时,货叉高度要适当,以防拖拉、刮碰货物。5.3.3.6叉车装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驾驶员的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除短距离移位外,不得同时运输两板的货物。5.3.3.7叉起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倾斜。5.3.3.8不能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托盘,不易稳定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空桶、易滑动物体必须绑上绳索,固定后方可提升。5.3.3.9严禁使用叉车直接叉运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5.3.3.10停车时,禁止叉物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驾驶座。5.3.3.11无论有无装货,货叉下面绝对不可有人停留,货叉载物升降时,以叉车为圆心半径1m围内不准有人员停留。5.3.3.12卸下的货物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无碍通行的地点,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5.3.3.13严禁将货物升高做长距离行驶(离地大于0.5m)。5.3.3.14严禁利用制动惯性溜放的方法卸货,严禁使用惯性装载卸货。5.3.3.15叉车司机损坏物货,设施或发现已损坏货物,设施时要如实上报仓库负责人。5.3.4叉车交接5.3.4.1不同班次,上下班时必须进行交接,填写《叉车使用交接工作表》后,让接班人员知道叉车的状态,以确保安全。5.3.4.2同班次不同叉车司机交接使用叉车时,必须进行口头交接,以确保安全。5.3.5停放要求5.3.5.1车应停在指定地点或道路有效路面以外不妨碍交通的地点,不得逆向停车。5.3.5.2驾驶员停车后,拉手刹车、挂空档、切断电路、将钥匙取出后才能离开叉车,严禁叉车停放时留存钥匙。5.3.5.3作业后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平放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严禁将叉车停在紧急通道口、出入口、一般车辆停车处、消防设施旁等地方。5.3.5.4电动叉车长时间不使用时应关掉电源,柴油叉车长时间不使用时应关闭熄火开关。5.3.5.5电动叉车充电须要选用叉车专用配套充电器,要轻拿轻放,不得让叉车电量耗尽,致叉车不能移动时才进行充电,这样会缩短电瓶使用寿命,充完电后,应关掉电源,在拉出充电器插头,将充电器挂好,严禁随意乱放。5.3.5.6柴油叉车加油时必须将柴油机熄火,拔掉钥匙,严禁携带火源或静电来源,加完油后,应将盛放油料的工具密封,归放原处,严禁相关工具随意乱放。5.4叉车日常点检、故障维修、定期检查与保养、大修及年检5.4.1?叉车的日常点检5.4.1.1叉车的日常点检工作由各区域叉车驾驶员具体负责,叉车驾驶员每天每个班次要对叉车进行点检,并将结果填写到《叉车日常点检表》中;若有故障,请及时通知上级领导,由部门主管通知物资采购部联系外部供应商进行维修。5.4.1.2每周清洗叉车一次,并将空气滤清器芯吹干净,各部位所需的油、水、电池补充加足,请在充电前加足水,加水到浮标口位置为最佳,过多充电时会造成电解液溢出。5.4.1.3在正常工作中,如发现叉车有异常声音、刹车不正常或出现其它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设备维修科安排检修,叉车司机不得私自拆修。5.4.1.4叉车使用部门应指定叉车驾驶员为叉车保养责任人,如违反上述规定,按照本办法相应规定进行处罚。5.4.2叉车的故障维修5.4.2.1叉车发生故障时,叉车驾驶员应报告给上级领导,并立即停止叉车使用。5.4.2.2制造中心叉车出现故障后,维修程序:(1)叉车出现故障后,设备维修科能处理时,由设备维修科进行维修。(2)叉车出现故障后,设备维修科不能处理时,由设备维修科和行政科设备维修组共同进行维修处理,若还不能处理时,再由使用部门主管通知物资采购部,由物资采购部联系外部供应商进行维修。故障车维修完毕后,叉车交回叉车使用部门。5.4.2.3物流部叉车出现故障后,维修程序:(1)叉车出现故障后,物流中心维修员能处理时,由维修员进行维修。(2)叉车出现故障后,物流中心维修员不能处理时,由行政科设备维修组和制造中心设备维修科共同进行维修处理,若还不能处理时,再由使用部门主管通知物资采购部,由物资采购部联系外部供应商进行维修。故障车维修完毕后,叉车交回叉车使用部门。5.4.3叉车定期检查与保养5.4.3.1叉车定期检查与保养由制造中心设备维修科、物流中心维修员会同行政科设备维修组共同制定,并定期进行定期检查与保养,叉车使用部门按规定的时间协助检查与保养。具体实施标准如下:《叉车定期检查与保养表》序号检查项目检查主要内容检查周期检查方法检查判定标准检查人备注1气缸内压力或真空度压力或真空度是否在达标1次/月2气门检查与间隙调整1次/月3多路换向阀、升降油缸、倾斜油缸、转向油缸是否漏油,运动过程中是否有卡滞现象1次/月4手、脚制动器的制动片与制动鼓制动片磨损?制动鼓圆度?间隙配合要求1次/月5发电机及起动电机安装是否牢固与接线头是否清洁牢固,检查碳刷和整流子有无磨损1次/月6风扇皮带松紧程度1次/月7油箱、过滤网及管路检查有无腐蚀,损坏、撞裂情况1次/月8变矩器、变速箱检查各零件磨损及配合间隙1次/月9检查传动轴轴承检查轴承是否损坏,添加或更换润滑油1次/月10检查转向器转向盘的自由转动量1次/月11拆卸清洗齿轮油泵检查齿轮,壳体及轴承的磨损情况。1次/月12检查转向节有无损伤和裂纹,转向桥主销与转向节的配合情况,拆检纵横拉杆和转向臂各接头的磨损情况1次/月13检查轮辋连接螺栓是否松开或达到规定扭矩值1次/月14检查脚制动与手制动踏板调整工作行程1次/月15检查货架、车架是否变形、拆洗滚轮、各附件固定是否可靠1次/月16拆检各液压油缸检查起升油缸、倾斜油缸及转向油缸密封件损情况1次/月17检查全车电路系统仪表感应器,保险丝及各种开关1次/月5.4.4叉车大修及年检5.4.4.1叉车的大修工作由叉车使用部门会同设备维修科(组)提出维修申请,再由物资采购部联系叉车维保供应商进行维修。5.4.4.2叉车的年检工作由特种设备管理员会同叉车使用部门、安全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再由物资采购部安排落实年检工作。5.5叉车借用流程仓库以外的其他部门如需借用叉车请到仓库办公司填写叉车借用登记表,经叉车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批后,由叉车司机驾车前去服务,叉车司机必须按照使用单位的要求,提供叉车服务。5.6处罚规定5.6.1使用叉车过程中违反规定的,依据《叉车违规处罚细则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处罚。《叉车违规处罚细则表》序号考核内容处罚标准备注驾驶员班组组长楼层/车间主管部门负责人1作业过程中,叉坏物资材料原价赔偿20元/次20元/次10元/次2作业过程中撞坏、撞凹叉车、建筑物及公共财产按财产原价赔偿20元/次20/次10元/次3违章作业:1、穿拖鞋驾驶;2、作业时,接打电话、玩游戏、收听耳机、打瞌睡;3、超高、超重叉运货物;4、倒车不观察、转弯过急,造成安全事故;5、叉运货物下坡时未倒车前进;6、酒后驾车;7、货物倾斜叉运;8、叉车货叉上站人行驶;9、叉车超速行驶(限速5km/h);10、叉车带病作业(主要指刹车失灵、限速器损坏、喇叭后视镜仪表盘受损、转向灯不亮、漏油、机油不够、螺栓松动、水温过高、水箱缺水、放电达80%未及时充电、轮胎磨损严重、电线破损、气压不足等);11、叉车停车不拔钥匙或货叉不落地;12、夜间不开灯驾驶叉车;13、故意损坏叉车;14、叉车单叉作业;15、将货物升高长距离行驶;16、货叉升起后,货叉下站人;20元/次20元/次10/次5元/次4叉车未定期进行清洁(每班一次)20元/次20元/次10/次5元/次5作业完毕后,若未对车辆进行充电或故意不充电者,50元/次50元/次20元/次10元/次6交接班时未对叉车进行点检50元/次50元/次20元/次10元/次7下班前,作业未完毕,擅自提前离岗或拖拉、延长装卸货时间50元/次50元/次20元/次10元/次8在作业过程中,不服从主管正确指挥(违章指挥除外),故意刁难相关人员20元/次20元/次10/次5元/次9作业时,配备对讲机;对讲机未保持开机状态或呼叫无应答20元/次20元/次10/次5元/次10车辆机油位、刹车油位、变速液油位不在规定液位之间,水箱缺水、电瓶缺补充液50元/次50元/次20元/次10元/次11无证人员私自动用叉车100元/次(并处当事人罚款200元)50元/次20元/次10元/次12违反本办法第5.3《叉车使用》条款中任一条款时50元/次50元/次20元/次10元/次5.6.2当月累计违规本管理办法达5次以上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理。6.本办法解释权属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7.相关文件《叉车安全操作规程》《叉车安全培训教材》8.附件附件:《叉车日常点检表》

篇2:叉车司机安全管理规定办法

1.出车前必须严格检查叉车的制动系统、液压系统、前后大灯、警报装置、轮胎气压是否良好,如发现异常,必须排除后方可作业。

2.行驶中司机必须集中精力驾驶,应特别注意影响视线的角度和高空障碍,不得盲目行进。

3.作业时,在货物前停车,确认货物及质量位置,装货后,将货叉升至距离地面5-10CM的高度,确认装载的货物无异常方可作业。

4.作业时发现货物松散、不正或者不稳时,马上停止作业,待整理完好后方可作业。

5.货物太高影响视线应倒行,倒车时要减速,转弯时要注意外侧方向。

6.绝对禁止货叉在距地面很高的位置上装载重货行驶,防止重大物件从货叉上滑落发生事故。

7.作业时,如发现作业区人员混乱、有打闹、乱窜情况,马上停止作业,待排除后方可作业。

8.进出集装箱时,要注意货物的高度,以及叉车两侧是否有人,对协助叉车作业的人员,必须待人员出箱后方可作业。

9.因检修车辆而进入货叉下方时,为防止货叉突然落下,必须使用安全支柱。

10.汽车到货作业前,应检查货车的整体配载情况,采取合理安全的作业顺序。

11.停车时,车要停在安全平地,货叉落地,立柱前倾,关闭发动机,拉紧手刹车,拔下钥匙。

12.严禁驾驶员把叉车钥匙借给他人用于作业,特别是无证人员.

13.在场站作业叉车速度必须控制在5KM,严禁超速.特别是空车在转弯时一定要慢行并控制时速.

14.作业后,要及时把作业的托盘和踏板归置到安全位置,以防车辆机械碾压造成安全隐患.

15.作业时应以其他人员保持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叉车行进中禁止载人。

16.叉车驾驶员在扒箱作业出集装箱时,一定注意瞭望车辆后面是否有人员、车辆及货物并控制车速.。

篇3:化工叉车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厂区内叉车作业的管理内容、管理要求、权限等。2.规范性引用文件GB4387—84《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5306—85《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LSD3-AH-033《厂内交通安全管理规定》3.管理职责3.1.安全环保部负责叉车作业的安全管理监督3.2.安保科协助集团公司或政府部门对叉车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和仲裁等工作。3.3.公司各部负责公司叉车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叉车及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制定叉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管理内容与要求4.1.车辆管理4.1.1.叉车负责公司生产用物品的装卸、输送、摆放。4.1.2.集团内部调用叉车必须经各部副总批准。4.1.3.叉车载货高度不准遮挡驾驶员视线。4.1.4.叉车的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和后视镜必须保持齐全有效。行驶途中,如制动器、转向器、喇叭、灯光发生故障时,应停车修复后,方准继续行驶。4.1.5.非防爆叉车一般情况下禁止驶入防爆区域,特殊情况需驶入,必须经安全环保经理批准。4.1.6.除EPS发货、辅料运输外,其他使用叉车的单位需填写叉车使用任务单,并详细说明用途和使用时间。4.1.7.叉车驾驶员有权拒绝违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指挥。4.1.8.叉车管理部门有权拒绝75kg以下可由三轮车辆运输的物品的装卸运输。4.2.叉车驾驶员管理4.2.1.叉车驾驶员必须经有关部门考试合格领取叉车证。4.2.2.叉车驾驶员应遵守下列规定:4.2.2.1.不准酒后驾驶车辆。4.2.2.2.不准在驾驶车辆时有妨碍安全行车的其它行为。4.2.2.3.不准将车交给无证的人驾驶。4.2.2.4.不准在身体过度疲劳或患病、有影响安全行车情况下驾驶车辆。4.2.2.5.驾驶室内不准超员坐人。附:叉车申请单申请部门申请时间预计耗时用车事由:申请人签字申请部门主管签字备注:1、此单由需要使用叉车的部门填制,交叉车管理的部门(各部门自行打印后填制)。

篇4:叉车叉车司机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规定了我司叉车作业需遵守的规定,以确保叉车驾驶安全。

二、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全体叉车驾驶人员。

三、职责

1营运部负责成品仓装卸用叉车的使用和保养及驾驶人员的调度、管理。

2叉车驾驶员负责把公司的叉车送修理处维修,并在现场监督维护过程,有特殊情况的要向上级主管汇报,否则

四、程序

(一)资格要求

1叉车驾驶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

2没有公司的安排,叉车司机不准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违者罚款200元/次,因此导致了严重后果的因由叉车司机承担最少80%以上的责任。

(二)驾驶前检查

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纹产生。

2检查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是否有泄露,检查燃料油、发动机油、齿轮油、波箱油、液压油及水箱水位、电池水是否足够。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或标准线增添后方可使用。

(三)驾驶规定

1凡使用叉车者,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锁匙,启动后不允许拨出车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车锁匙启动叉车,避免损坏车锁。

2启动叉车时,每次启动不得超过5秒钟,再次启动应隔10~15秒以上,若连续三次启动不成时应再隔5分钟。冬天启动时,应进行预热后再启动。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启动时,应及时通知维修部人员进行处理,避免造成蓄电池损坏。

3叉车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驶。叉车出入门口应减速慢行并响喇叭。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4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要看倒后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响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倒后镜及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始能行驶。

5车辆与道路边缘应保持一定距离,以策安全。叉车载有物料,在下斜坡时,应倒车行驶并控制好车速。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下斜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6行驶时货叉应距地面20-30cm,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不得急刹车和高速转弯。

7遵守货运站场的限速规定,车速不得超过5km/h;严禁高速行车,以保证安全。

8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请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不平的地面行驶及转弯时,请减速;避免急转弯,避免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

9运输途中停车时,一定要把手刹掣拉起并挂空档才能离开叉车。

10叉车出入门口或装卸货物时应注意构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驶入或驶出。

11行车时,非业务需要,一般人员不得坐在叉车司机身边,更不能用来运人,或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

12严禁超载行驶,不得在危险品区域内擅自接驳蓄电池等叉车电路,以免产生火花

(四)装卸规定

1叉车装运的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驾驶员的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除短距离移位外,不得同时运输两板的货物。

2叉起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倾斜。

3利用叉车升空工作时,一定要站稳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准站立在铲叉上作业。

4不要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稳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空桶、易滑动之缸体或物件必须绑上绳索,绑紧后方可提升。

5不准用货叉直接叉运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6停车时,不要将货叉悬空。禁止叉物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

7无论有无装货,货叉下面绝对不可有人停留。

8卸下的货物定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无碍通行的地点,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9所有违反操作规定导致货物或车辆、人员损害的由叉车司机承担60%以上责任,故意违反规定的将依情加大处罚力度。

(五)停放要求

1作业完毕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平放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

2停放后将方向杆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刹车

(六)保养规定

1注意保养工作,驾车前检查遇有刹车不正常或其它故障要及时通知维修部门处理。

2在正常工作中,如发现叉车有异常声音或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维修师傅进行检修,司机不得私自拆修。

3每周清洗叉车一次,并将空气滤清器芯吹干净。各部位所需的油、水、电池补充加足。每个月最少打两次黄油。每月最少要给升降链条加黄油一次。

4叉车保养责任人所保养的叉车及厂内的叉车驾驶员,如违反上述的规定,按失职处理,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全厂通报批评和进行处罚。

五.奖励制度,对于每个叉车司机在一个月内无差错、安全事故,叉车保养良好的每月另给奖金壹佰元。连续一年无安全责任事故及对叉车保养良好者奖励2000元/年。

六.严格做好相关记录

(一)叉车检查记录,实行每一个班次有记录在案,如公司检查时发现未备案的每次处罚50元

(二)制作维修单,对于每一次的维护做好详细的记录,每漏记一次罚10元。

公示:叉车司机名单(非以下名单的任何工作人员严禁开启叉车,否则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但凡导致意外事故的当事人承担一切后果!)

佛山市顺德区望望物流有限公司

广州市锦亿分公司

篇5:机动叉车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

为了规范本单位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防止发生厂内机动车辆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机动工业车辆安全规范》等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厂内机动叉车的安全使用、日常管理及叉车事故应急处理。

三、岗位职责

(一)主要负责人岗位职责

1、贯彻和遵守特种设备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建立、健全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签订《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管理目标责任书》和《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承诺书》,层层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组织制定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计划,并监督落实,确保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

2、应当根据单位特种设备情况和相关要求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兼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设置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均应当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设备管理工作。

3、确保特种设备必要的经济投入和人员保障,定期组织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特种设备事故隐患,检查方案、内容和情况要记录在案。

4、加强对本单位作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并根据公司安全会议制度要求,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解决特种设备存在的问题和隐患。

5、制定特种设备应急救援预案,并督促组织开展演练。及时、如实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并按“四不放过”原则,分析原因,完善措施。

(二)安全员岗位职责

1、贯彻落实厂内机动车辆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标准;

2、组织司机技术培训和安全教育;

3、参加制定或修订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4、厂内机动车辆各项制度、规程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5、督促检查厂内机动车辆的维修保养计划的实施;

6、解决厂内机动车辆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如不能解决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三)司机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场内机动车辆安全规范,严格遵守厂内机动车辆操作规程,杜绝违章操作;

2、认真做好“班前检查”工作,确保车辆安全性能;

3、严格按规定保管好钥匙,人离车辆钥匙不得留在车上;

4、不超车、不开病车、不开无牌车辆、不酒后开车;

5、随身携带作业人员证书,自觉接受安全检查;

6、积极参加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7、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本单位安全管理人员或负责人报告,并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

第二章?管理规定

一、安全技术档案管理

1、应逐台建立厂内机动车辆的安全技术档案。

2、档案由专门人员管理,借阅后应及时归还。

3、档案至少应包括:随机文件资料(包括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使用和维护说明、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等)、定期安全检验报告、班前检查记录和维修保养记录、事故记录等。

二、使用登记、变更与报废

1、每台厂内机动车辆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使用单位为应当填写《登记卡》或《注册登记表》(按照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求),并按规定向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有关资料,办理使用登记,领取使用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2、使用租赁的厂内机动车辆,均由产权单位向设备使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使用登记,交使用单位随设备使用。

3、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状况发生变化、长期停用、移装或过户,应向原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登记。

4、使用设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变更登记:在原使用地未办理使用登记的;在原使用地未进行定期检验或定期检验结论为停止运行的;在原使用地已经报废的;擅自变更使用条件进行过非法修理改造的;无技术资料和铭牌的;存在事故隐患的;安全状况等级不符合要求或者使用时间超过限定的。

5、厂内机动车辆报废时,应当将使用登记证交回原办理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予以注销。

三、维修保养

1、根据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使用年限、易损件磨损程度以及故障情况,编制厂内机动车辆的年度、月、周、日维修保养计划。

2、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应随时掌握维修保养计划的落实情况,并负责监督检查,使厂内机动车辆维修保养制度化、规范化。

3、维修保养工作切忌走过场、敷衍了事,维修保养人员应建立设备维修保养档案记录,应将每次维修情况、维修内容更换配件情况用文字记录备案。

4、当厂内机动车辆发生故障时,维修人员应迅速赶赴现场,根据故障现象,分析判断故障原因,并针对故障原因实施有效地维修处理。当故障不能立即消除时,要详细记录,并及时上报。

5、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厂内机动车辆要做到“四懂、三会”(懂结构、懂性能、懂规程、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发现设备运转不正常、超期不检验、安全装置不符合规定应立即上报。

四、安全教育和培训

1、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配置标准》员工换岗和调动情况,制订从事厂内机动车辆作业人员的申报、培训、申请考核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计划。

2、当对厂内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进行条件审核,保证作业人员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等符合有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

3、从事厂内机动车辆工作的新职工和实习人员,入厂时应进行安全教育,在指定的人员带领下工作,经考试合格后,方准上岗;

4、厂内机动车辆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到期前3个月,应提出复审申请,逾期未申请复审或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继续从事厂内机动车辆的作业;

5、厂内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组织的专业技术、安全操作考试合格,发给驾驶证,方准驾驶;

6、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每年进行一次训练和考试,经考试合格,方准继续操作;

7、从事厂内机动车辆作业的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经检查合格者,方能继续担任原职工作;

8、运输、装卸作业人员作业时应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

?五、检查与考核

1、每班出车前必须进行“班前检查”,检查内容包括:燃油储油量;油管、水管、排气管及各附件有无渗漏现象;工作油箱的容量是否达到规定的容量;车轮螺栓紧固程度及各轮胎气压是否达到规定值;转向及制动系统的灵活性和可靠性;电气线路是否有搭铁、接头是否有松动现象;喇叭、转向灯、制动灯及各仪表工作是否正常。

2、编制所使用的厂内机动车辆年度检查计划,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

3、查查维修人员对在用的厂内机动车辆应当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做好记录,在对在用厂内机动车辆进行自行检查时发现异常情况的应当及时处理。

4、单位负责人要组织力量,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对所使用的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尤其是要检查是否存在“违章、麻痹、不负责任”的不良现象和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

5、分公司对日常管理情况进行检查于考核,对安全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根据安全检查考核标准对不同情况给予奖惩,以起到鼓励和警示作用。

六、事故报告

1、一旦发生厂内机动车辆事故,根据事故等级,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当地政府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2、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年、月、日、时、分);事故设备名称;事故类别以及事故概况;人员伤亡、经济损失。

3、事故发生部门及有关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向事故调查组提供有关设备及事故的情况,如实回答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并对所提供情况的真实性负责,按有关规定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4、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做到事故发生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整改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没有接受教育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

七、安全操作规程

1、开车前对车况进行检查,油位、水位、轮胎、踏板等。

2、禁止超载、偏载、超高、超速,搬运超长、超宽货物时,驾驶要特别小心,减速行驶,慢速转向和升降。

3、禁止人员身体任何部位进入门架机构或门架和车身之间,禁止人员站在货物上或从货架下穿越。

4、禁止用货叉尖挤推或提升货物,禁止用叉车推拉货物,防止造成货物损坏或坠落;当刹车或转向系统出故障时,不可用另一台叉车来拖拉,否则,易发生无法预测的事故。

5、禁止突然操纵手柄,无论在满载或空载状态下,都要慢速操纵液压控制手柄;货叉位于高位时,如果突然操纵手柄,会造成货物坠落或叉车倾翻的危险;不要急停、急降货架。

6、升降货物时,应先停车;门架前倾时,禁止货架上升和装卸货物;叉货状态下,门架不可前倾。

7、禁止跳上、跳下叉车。上下叉车时,手抓住把手,脚踩在踏板上;上下叉车时,不能抓方向盘或操纵杆。

8、禁止货叉、托盘上带人,不允许除司机以外的人员乘坐叉车,不允许用人来代替平衡重。

9、禁止野蛮驾驶,不要在踩下加速踏板的情况下,打开钥匙开关;不要突然地起动、制动或转向,以防造成货物坠落叉车倾翻;不要辗过散落在路面上的挡板或障碍物;不要驶入软地面;在潮湿、滑溜、不平或倾斜等路面上行驶时,请降低行驶速度。

10、驾驶叉车时不要穿宽松的衣服,以免被挂住;当感到疲倦,思想不集中,用过麻醉剂或喝过酒后,不得驾驶叉车。

11、确定工作环境处于安全状况,包括良好的路况和充足的照明。

12、保持叉车特别是驾驶室清洁,驾驶室里不要放工具或其他物品以免妨碍操纵杆或踏板的动作;当手湿滑或有油污时,操作叉车是危险的,不得操作叉车。

13、多人协作工作时,要和同事互相配合好,当确定料包已挂好且挂包人已安全后,方能启动车辆。

14、在较差的道路条件下作业,起重量应适当降低,并降低行驶速度。

15、在装载货物时,应按货物大小来调整货叉的距离,货物的重量应平均的由两货叉分搭,以免偏载或开动的货物向一边滑脱。货叉插入货堆后,叉臂应与货物一面相接触,然后门架后倾,将货叉升起离地面200毫米左右再行驶;叉车行驶时,门架后倾到位使货物稳定;行驶时(有载或无载),货叉和地面的距离应保持在150-200毫米。

16、严禁高速急转穹行驶,起升或下降货物等,转弯时要减速慢行并鸣号,运载货物行驶时不得作急刹车,以防货物滑出。在搬运大体积货物时,货物挡着视线,叉车应倒车低速行驶。

17、严禁停车后让发动机空转而无人看管,更不允许将货物吊于空中而驾驶员离开驾驶位置;叉车在中途停车,发动机空转时应后倾收回门架,当发动机停车后应使滑架下落,并前倾使货叉着地。

18、在工作过程中,如果发现可疑的噪音或不正常的现象,必须立即停车检查,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排除,在没有排除故障前不得继续作业。

19、驾驶过程中,要注意行进路线及周围环境状况,确保门架与屋顶以及出入口之间具有一定的安全间隙。

20、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动用叉车。

八、事故现场处置

(一)危害性分析

1、厂内机动车辆在作业时,行驶在生产经营区的道路,进入库房等场所车辆发生故障,驾驶员违章行驶作业等原因,可导致车辆对周边人员的伤害的事故,造成人员受伤,严重者可死亡。

2、提升重物动作太快,超速驾驶,突然刹车,碰撞障碍物,在车辆前部有重物时下斜坡、横穿斜坡或在斜坡上转弯、卸载,在不合适的路面或支撑条件下运行等,都有可能发生翻车。

3、超过车辆的最大载荷;与建筑物、管道、堆积物及其他车辆之间发生碰撞;楼板不牢固或承载能力不够(地面层除外),有可能发生意外安全事故。

4、如果设备不合适,会造成载荷从叉车上滑落的事故。

5、电缆线短路、油管破裂、粉尘堆积或电池充电时产生氢气等情况下,都有可能导致火灾或爆炸。运载车辆在运送可燃气体时,本身也有可能成为引火源。?

(二)预防措施

1、驾驶人员应持有效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从事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作业。

2、厂内机动车辆属特种设备,必须到质量技术监督管理部门登记备案,并按期进行安全检测。

3、加强对车辆维护保养,不得带病行驶,不得使用报废车辆。

4、运载人员的厂内机动车辆不得超过额定人数,其他车辆不得运载人员。

5、加强对车辆的安全管理,严格按照机动叉车操作规程操作,规范厂内机动产量安全管理。

(三)现场应急

1、当厂内机动车辆发生故障后,驾驶员应立即停车,防止发生其他事故,及时对车辆进行检修,并及时上报领导。

2、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时,驾驶员立即向周围人员及领导报警。

3、领导接到报警后,立即到事故现场进行救护指挥,并通知相关救护、保卫等人员到事故现场,展开自救工作。

4、受伤人员肢体骨折,应采取伤肢固定措施,有出血采取止血措施,并立即送往医院救治;如果受伤人员压在运载物资下面,应立即搬开货物,抢救受伤人员,若伤情严重,在抢救受伤人员的同时,应立即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报警。

5、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应保护好现场,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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