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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管道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8

1目的

为加强工业管道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工业管道的安全管理,包括压缩空气管道和蒸汽管道,不包括设备、设施附属的管道。

3?术语

4?职责

4.1生产制造部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对工业管道的日常管理,包括制订起工业管道的管理制度和制度的执行、监督检查,制订工业管道的维修保养及定检计划并组织实施。

4.2技术质量部负责工业管道的建设规划,设备管理部门配合。

4.3生产制造部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安装工业管道。

4.4生产制造部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按规定采购工业管道所需的材料。

4.5管道使用部门负责工业管道的操作使用和日常维护保养,并接受上级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4.6生产制造部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工业管道档案管理。

5工作内容

5.1工业管道的设计、安装和验收

5.1.1新增工业管道在设计时,要按照《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要求进行,压力管道的设计单位应取得省级以上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资格证。

5.1.2压力管道用管子、管件、阀门、法兰、补偿器、安全保护装置应选购经过安全管理部门注册的正规厂家生产的产品,以保证管道的质量。

5.1.3压力管道安装单位必须持有劳动行政部门颁发的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单位必须对其所安装施工的压力管道工程安全质量负责。

5.1.4开工前应向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开工告知手续。

5.1.5新装工业管道在投入使用前必须经质量技术监督检验机构检验取得合格证书,并根据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证书,办理注册登记。

5.2工业管道的日常使用管理

5.2.1应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压力管道的安全技术规程、标准。

5.2.1.1应有专职或兼职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5.2.1.2对压力管道操作人员和压力管道检查人员要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5.2.1.3工业管道使用前,必须按规定进行检查,确保安全。运行中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2.1.4发生故障,工业管道操作人应立即停止运行,及时通知上级管理人员。

5.2.2工业管道的检查、定检

5.2.2.1.日常检查

工业管道日常检查工业管道操作人负责,检查频次每周不少于一次,主要是采用点检的方法对工业管道的进行巡回检查,如发现异常及时排除,使管道处于正常安全状态。工业管道日常检查主要内容有:

①检查管路外表是否完好、有无腐蚀和泄漏现象。

②检查管道上配置的阀门、安全阀是否完好、有效。

③检查管道标识。

④检查管道上配置的仪表是否完好,在有效期内使用。

通过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修理或改进意见,防止工业管道发生故障而引起突发性事故。

5.2.2.2工业管道的定期检查

①工业管道的定检周期应符合国家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

②工业管道检定周期到期后,必须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或其授权单位检查、检测、鉴定合格后取得使用证方可继续使用。工业管道安全检验标志超过有效期不得使用。

5.2.3工业管道的维护保养

5.2.3.1工业管道的日常维修和保养必须有专人负责。

5.2.3.2对日常和定检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维修处理。

5.3工业管道档案管理

工业管道档案管理,按《设备管理制度》和《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中的特种设备档案管理要求进行管理。

5.4工业管道停用、报废

5.4.1工业管道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5.4.2工业管道停用、报废按《设备管理制度》和《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中的特种设备停用、报废处理条款进行办理。

6.相关文件

6.1《设备管理制度》

6.2《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6.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

6.4《设备操作规程》

6.5《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6.6《设备维护保养规程》

7.相关记录

7.1?设备日常维护/检查/运行记录表

7.2特种作业人员明细表

7.3工业管道定期检验报告

篇2:蒸汽锅炉在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

前言为了确保压力管道的安全使用,做好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我们编制了在用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在编制本单位的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制度参考,各单位应根据不同的使用情况加以完善,以确保安全。压力管道的安全监察和管理是一项新开展的工作,希望各单位积极探索,创造经验,广泛交流。在制度制订后,应由法人或单位负责人签发执行。

一、压力管道的使用登记

使用单位应对其管辖范围内的属于压力管道监察范围的压力管道,按照《压力管道使用登记规则》的要求办理使用登记和注册。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压力管道在投入使用前,使用单位应携带下列资料向安全监察机构申请使用登记:

(1)压力管道使用申请书;

(2)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

(3)压力管道安装竣工图(单线图);

(4)压力管道安装质量证明书;

(5)监督检验单位出具的《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报告》;

(6)压力管道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预防事故方案(包括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管理和操作人员名单。

2、在用的压力管道在规定期限内,使用单位应携带下列资料向安全监察机构申请使用登记:

(1)压力管道使用申请书;

(2)压力管道使用注册登记汇总表;

(3)压力管道使用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预防事故方案(包括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管理和操作人员名单;

(4)压力管道单线图;

(5)《在用压力管道检验报告》;

(6)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等)校验报告。

二、压力管道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压力管道的技术档案是安全地管理、使用、检验、维修压力管道的重要依据。凡符合《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管辖范围内的所有压力管道,都必须建立技术档案。管道的技术档案包括:

1.压力管道的使用登记证;

2.压力管道使用登记汇总表;

3.原始设计资料(包括压力管道的设计计算书、系统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轴侧图等);

4.管道制造安装资料(包括压力管道竣工图、竣工验收资料、管道材质证明书、管道元件明细表和出厂合格证和质量证明、管道安装工艺文件、压力管道安装质量证明书及监督检验报告等)。

5.使用资料

(1)压力管道的运行记录(包括生产周期、累计运行时间、主要工艺参数工作压力、工作温度波动范围等);

(2)管道的定期检验报告;

(3)管道变更记录(包括修理和改造记录);

(4)安全附件校验、修理和更换记录;

(5)管道事故记录和事故分析报告;

(6)其它技术资料和记录。

三、压力管道管理人员的职责

压力管道必须由专人管理,并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压力管道的标准、法规、制度;

2.建立、健全压力管道的技术档案,办理压力管道的使用证;

3.编制压力管道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

4.参与压力管道的安装验收及试车工作;

5.制定压力管道的检验、检修、改造和报废等工作计划并负责实施;

6.参与压力管道工艺参数变更的审批工作;

7.组织有关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和培训工作;

8.参与压力管道事故分析;

9.负责有关压力管道的统计上报。

四、操作人员岗位责任制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监察机构进行安全技术和岗位操作法学习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才能持证上岗。

2.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压力管道的技术特性、系统结构、工艺流程、工艺指标、可能发生的事故和应采取的措施。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原理、懂性能、懂结构、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会排除故障。

3.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超压、超温运行。

五、巡线检查制度

操作人员应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作好巡回检查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汇报和处理。巡回检查的项目应包括:

1.各项工艺操作指标参数、运行情况、系统平衡情况;

2.管道接头、阀门及管件密封情况,是否存在泄漏;

3.保温层、防腐层和保护层是否完好;

4.管道振动情况;

5.管道支吊架是否完好;

6.管道之间、管道和相邻构件的摩擦情况;

7.阀门等操作机构润滑是否良好;

8.安全阀、压力表、爆破片等安全保护装置的运行、完好状态;

9.静电跨接、静电接地、抗腐蚀阴极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10.是否存在其它缺陷。

六、压力管道安全操作规程

压力管道的使用单位应根据压力管道的生产工艺和技术性能,分别制定压力管道的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规程至少应包括:

1.操作工艺控制指标,包括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操作温度;

2.压力及温度波动控制范围,介质成分,尤其是腐蚀性或爆炸极限等介质成分的控制值;

3.岗位操作法,开停车的操作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

4.运行中重点检查的部位和项目;

5.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的判断和处理办法、报告程序和防范措施;

6.停用时的封存和保养方法;

七、压力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压力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是保证和延长使用寿命的重要基础。压力管道的操作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压力管道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1.经常检查压力管道的防护措施,保证其完好无损,减少管道表面腐蚀;

2.阀门的操作机构要经常除锈上油,定期进行操作,保证其操纵灵活;

3.安全阀和压力表要经常擦拭,确保其灵敏准确,并按时进行校验;

4.定期检查紧固螺栓的完好状况,做到齐全、不锈蚀、丝扣完整、联结可靠;

5.注意管道的振动情况,发现异常振动应采取隔断振源,加强支撑等减振措施,发现摩擦应及时采取措施;

6.静电跨接、接地装置要保持良好完整,发现损坏及时修复;

7.停用的压力管道应排除内部介质,并进行置换、清洗和干燥,必要时作惰性气体保护。外表面应进行油漆防护,有保温的管道注意保温材料完好;

8.检查管道和支架接触处等容易发生腐蚀和磨损的部位,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9.及时消除管道系统存在的跑、冒、滴、漏现象;

10.对高温管道,在开工升温过程中需对管道法兰联结螺栓进行热紧;对低温管道,在降温过程中进行冷紧;

11.禁止将管道及支架做为电焊零线和其它工具的锚点、撬抬重物的支撑点;

12.配合压力管道检验人员对管道进行定期检验。

13.对生产流程的重要部位的压力管道、穿越公路、桥梁、铁路、河流、居民点的压力管道、输送易然、易爆、有毒和腐蚀性介质的压力管道、工作条件苛刻的管道、存在交变载荷的管道应重点进行维护和检查。

14.当操作中遇到下列情况时,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

(1)介质压力、温度超过允许的范围且采取措施后仍不见效;

(2)管道及组成件发生裂纹、鼓瘪变形、泄漏;

(3)压力管道发生冻堵;

(4)压力管道发生异常振动、响声,危及安全运行;

(5)安全保护装置失效;

(6)发生火灾事故且直接威胁正常安全运行;

(7)压力管道的阀门及监控装置失灵,危及安全运行。

八、压力管道的统计报表制度

压力管道的使用单位,必须按照压力管道监察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要求,定期对压力管道进行统计上报。上报的内容包括:

(1)压力管道基础数字统计;

(2)压力管道定期检验情况;

(3)压力管道存在的问题;

(4)压力管道的事故统计。

九、压力管道的新建、扩建、改建管理制度

1.必须按照《压力管道安装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规则》的规定及时向压力管道监察部门申报监检。

2.项目报建审批及备案手续必须齐全;

3.按规定组织设计交底和施工图审查;

4.对压力管道安装施工进行必要的管理,包括设置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兼职管理人员,建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安全质量管理责任等内容;

5.所选择的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压力管道安装单位、检测单位、防腐单位和相应的材料、元件、附属设施制造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

6.采购的材料、元件、附属设施和设备必须符合设计文件及质量要求;

7.压力管道的修理与技术改造的基本要求:

(1)压力管道的修理与技术改造单位必须具备一定的能力和资格;

(2)必须具有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

(3)具有与之相应的技术力量、设备和检测手段。

(4)对压力管道进行重大的技术改造时,其技术和管理要求应与新建的压力管道要求一致。

注:压力管道的技术改造一般指:

(1)较大数量的更换原有管线(国外有规定更换599米以上);

(2)改变管道公称直径,公称直径的改变将导致介质流速、流量,管道的应力等技术参数变化;

(3)提高工作压力;

(4)提高工作温度;

(5)改变输送介质

(6)管道控制系统的变更等。

8、压力管道的修理和技术改造必须做到:

(1)结构合理,保证管系的强度能满足最高工作压力的要求。

(2)管道的补焊、更换管段、管及热处理等技术要求,应按现行的技术规范,制定施工方案和工艺要求、必要时进行强度校核。

(3)修理改造的焊接必须作焊接工艺评定,焊接材料必须符合规范要求。

9、管道的检修前的安全要求:

(1)管道系统的降温、卸压、放料和置换:管道系统停车后,应按操作规程把管道温度降至45℃以下,卸压至大气压,放料应彻底。介质为易然、易爆和有害气体的管道,应采用惰性气体进行置换。

(2)用盲板将待修管道与不修的管道隔离。

(3)清洗和吹扫:清洗一般采用蒸汽、水或惰性气体。酸性液体可用弱碱洗涤、清水冲洗,强碱性介质用大量水冲洗。系统不宜夹带水分的一般用空气或惰性气体(通常用氮气)吹扫。

(4)气体取样分析,确认合格后方能交付检修。

十、压力管道的定期检验制度

压力管道的定期检验,分为在线检验与全面检验。

1.在线检验是在运行条件下对在用工业管道进行的检验,使用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检验计划和方案,在线检验每年至少检验一次。

2.在线检验工作由使用单位进行,使用单位也可将检验工作委托给具有管道检验资格的单位。在线检验的检验人员资格须经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考核或认可。使用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制定检验计划,安排检验工作。

3.在线检验一般以宏观检查和安全附件检验为主,必要时进行测厚检查和电阻值测量。管道的下述部位一般为重点检查部位:

a.压缩机、泵的出口部位;

b.三通,弯头、大小头、支管连接等部位;

c.支撑损坏部位附近的管道组成件以及主要受力焊缝;

d.处于生产流程要害部位的管段和与重要装置或设备相连接的管段;

e.工作条件苛刻及承受交变载荷的管段。

4.以上规定的在线检验项目是在线检验的基本要求,检验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际检验项目和内容,并进行检验工作。

5.在在线检验开始前,使用单位应准备好与检验有关的管道平面布置图、管道工艺流程图、单线图、历次在线检验和全面检验报街、运行参数等技术资料,检验人员应在了解这些资料的基础上对管道运行记录、开停车记录、管道隐患监护措施实施情况记录、管通改造施工记录、检修报告、管道泄漏等事故处理记录等进行检查,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检验方案。

6.宏观检查的主要检查项目和内容如下:

1.)泄漏检查

主要检查管子及其附件泄漏情况。

2.)绝热层、防腐层检查

主要检查管道绝热层有无破损、脱落、跑冷等情况;防腐层是否完好。

3.)振动检查

主要检查管道有无异常振动情况。

4.)位置与变形检查

主要检查管道与管道、管道与相邻设备之间有无相互碰撞及摩擦情况;管道是否存在挠曲、下沉以及异常变形等。

5.)支吊架检查

(1)支吊架是否脱落、变形或腐蚀损坏;

(2)支架与管道接触处有无积水现象;

(3)恒力弹簧艾吊架转体位移指示是否越限;

(4)变力弹簧支吊架是否异常变形、偏斜或失载;

(5)刚性支吊架状态是否异常;

(6)吊杆及连接配件是否损坏或异常;

(7)转导向支架间隙是否合适,有无卡涩现象;

(8)阻尼器、减振器位移是否异常,液压阻尼器液位是否正常;

(9)承载结构与支撑辅助钢结构是否有明显变形,主要受力焊缝是否有宏观裂纹。

6.)阀门检查

(1)阀门表面是否存在腐蚀现象;

(2)阀体表面是否有裂纹、严重缩孔等缺陷;

(3)阀门连接螺栓是否松动:

(4)阀门操作是否灵活。

7.)法兰检查

(1)法兰是否偏口,紧固件是否齐全,有无松动和腐蚀现象;

(2)法兰面是否发生异翘曲、变形。

8.)膨胀节检查

(1)波纹管膨胀节表面有无划痕、凹痕、腐蚀穿孔、开裂等现象;

(2)波纹管波间距是否正常、何无失稳现象;

(3)铰链型膨胀节的铰链、销轴有无变形、脱落等损坏现象;

(4)拉杆式膨胀节的拉杆、螺栓、连接支座有无异常现象。

9.)阴极保护装置检查

对有阴极保护装置的管道应检查其保护装置是否完好。

10.)管道标识检查

检查管道标识是否符合因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7.对重要管道或有明显腐蚀和冲刷减薄的弯头、三通、管径突变部位及相邻直管部位应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壁厚测定。壁厚测定宜做到定点测厚。

8.对输送易燃、易爆介质的管道采取抽查的方式进行防静电接地电阻和法兰间的接触电阻值的测定。管道对地电阻不得大于100Ω,法兰间的接触电阻值应小于0.03Ω。

9.安全附件检验按规程相关要求进行。

10.检验报告及问题处理

在线检验的现场检验工作结束后,检验人员应根据检验情况,按照附件二《在用工业管道在线检验报告书》,认真、准确填写在线检验报告。

11.在线检验发现管道存在异常情况和问题时,使用单位应认真分析原因,及时采取整改措施。重大安全隐患应报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备案。

12.全面检验是按一定的检验周期在在用工业管道停车期间进行的较为全面的检验。安全状况等级为l级和2级的在用工业管道检验周期一般不超过6年;安全状况等级3级的,检验周期-般不超过3年,管道检验周期可根据下述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

l)经使用经验和检验证明可以长期安全运行的管道,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经检验确认,检验周期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9年。

2)属于下列情况的管道,应适当缩短检验周期:

(1)新管道投用后的首次检验

(2)发现应力腐蚀开裂或严重局部腐蚀,且经检验确认可能发生失效的管道;

(3)长期承受明显交变载荷的管道;

(4)材料产生劣化的管道;

(5)对有设计寿命要求且服役期超过设计寿命的管道;

(6)焊缝申存在严重超标缺陷的管道;

(7)在线检验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管道;

(8)检验员和使用单位认为应该缩短检验周期的管道。

13.在用工业管道全面检验工作由获得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资格认可的检验单位(取得在用压力管道自检资格的使用单位可以检验本单位自有的在用压力管道,下同)进行。从事在用压力管道全面检验的检验人员应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格考核规则》的要求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检验资格证书(具备全面检验人员资格即具备在线检验人员资格)

14.检验单位和检验人员应做好检验的安全防护工作,严格遵守使用单位的安全生产制度。

15.使用单位负责制定在用工业管道全面检验计划,安排全面检验工作,按时申报全面检验。使用单位进行全面检验工作的现场准备工作,确保所提供检验的压力管道处于适宜的待检验状态;提供安全的检验环境,负责检验所必需的辅助工作(如搭脚手架、配起重设置、提供检验用电、水、气等),并协助检验单位进行全面检验工作。

16.规定的全面检验项目是全面检验的基本要求,检验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实际检验项日和内容,并进行检验工作。

十一、安全附件检验制度

1.安全附件应符合《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以及有关法规和标准的规定。不符合规定的,不准继续使用;

2.安全阀一般每年至少校验l次;

3.从事安全阀校验的检验单位和检验人员要具备相应的检验资格;

4.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使用:

1)无产品合格证和铭牌的;

2)性能不符合要求的;

3)逾期不检查、不校验的;

4)爆破片已超过使用期限的。

5.安全附件的检验分为两种:

1)运行检查:指在运行状态下对安全附件的检查。

2)停机检查,指在停止运行状态下对安全附件的检查。

运行检查可与在线检验同时进行,停机检查可与全面检验同步进行,也可单独进行。

6.安全附件的运行检查

1)压力表

检验人员应注意同一系统上的压力表读数是否一致。如发现压力表指示失灵、刻度不清、表盘玻璃破裂、泄压后指针不回零位、表内弹簧管泄漏或压力表指针松动、指针断裂或外壳腐蚀严重、三通旋塞或针形阀开启标记不清或锁紧状置损坏、铅封损坏等情况,应立即更换。

2)安全阀

(a)检验人员应注意安全阀锈蚀情况,铅封有无损坏,是否在合格的校验期内。对杠杆式安全阀,检查防止重锤自由移动和杠杆越出的装置是否完好,对弹簧式安全阀,检查调整螺钉的铅封装置是否完好;对静重式安全阀,检查防止重片飞脱的装置是否完好。

(b)安全阀与排放口之间装设截止阀的,运行期间必须处于全开位置并加铅封。

(c)检查中发现安全阀失灵或有故障时,应立即处置或停止运行。

(d)当安全阀须进行在线校验和压力调整时,使用单位压力管道的管理人员和具有相应资格的检验人员应到场确认。调整合格的安全阀应加铅封。调整及校验装置用压力表的精度应不低于1级。检验和调整时,应有可靠的安全防护措施。

3)爆破片

(a)检查爆破片的安装方向是否正确;并核实铭牌上的爆破压力和温度是否符合运行要求。

(b)爆破片单独作泄压装置的,检查爆破片和管道间的截止阀是否处于全开状态,铅封是否完好。还应检查爆破片有无泄漏及其它异常现象。

(c)爆破片和安全阀串联使用:

爆破片装在安全阀出口侧时,应注意检查爆破片和安全阀之间所装的压力表和截止阀,二者之间不积存压力,能疏水或排气。

爆破片装在安全阀进口侧时,应注意检查爆破片和安全阀之间所装的压力表有无压力指示,截止阀打开后有无气体漏出,以判定爆破片的完好情况。

(d)爆破片和安全阀并联使用时,应参照款2进行检查。

7.安全附件的停机检查

1)压力表

检查压力表的精度等级、表盘直径、刻度范围、安装位置等,应符合有关规程、标准的要求。

校验压力表必须由有资格的计量单位进行,校验合格后,重新铅封并出具合格证,注明下次校验日期。

2)安全阀

对拆换下来的安全阀,应解体检查,修理和调整,进行耐压试验和密封试验,然后校验开启压力,并应符合有关规程、标准的要求。

新安全阀应校验合格后才准安装使用。

安全阀校验合格后,打上铅封并出具校验报告。

3)爆破片

应按有关规定,定期更换。

4)紧急切断装置

对拆下来的紧急切断装置,应解体、检验、修理和调整,进行耐压、密封、紧急切断、耐振动等性能试验。具体要求应分别符合相关规程、标准的规定。检验合格后,重新铅封并出具合格报告。

十二、压力管道事故处理制度

1.对输送可燃、易爆或有毒介质的压力管道应建立巡线检查制度,制定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根据需要建立抢险队伍,并定期演练。

2.对事故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应以书面形式报告主管部门和安全监察部门。

3.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特大事故、重大事故和严重事故后必须立即报告主管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发生特别重大事故或特大事故后还必须直接报告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捡检疫总局。

4.事故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或者业主)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2)事故发生地点、时间(年、月、日、时、分);

(3)事故设备名称;

(4)事故类别以及事故概况;

(5)人员伤亡、经济损失。

5.事故发生部门及有关人员,必须实事求是地向事故调查组提供有关设备及事故的情况,如实回答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并对所提供情况的真实性负责。

6.按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主管部门和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报告压力管道事故,并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

7.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做到事故发生原因不查清不放过、有关人员没有接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措施不放过,以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篇3:压力管道安全管理监察办法

1目的

为了保障压力管道安全运行,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的压力管道管理。

3编制依据

--劳部发[1996]140号《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

4管理要求或规范

4.1安全管理

4.1.1有关部门应履行下列职责

a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压力管道的技术规程、标准、建立、健全本部门各项压力管道管理制度。

b按有关规定组织审定本部门新建、改建、扩建压力管道工程项目设计,督促检查施工质量,并组织竣工验收。

c制订本部门压力管道安全管理的年度计划和长期规划,组织并帮助有关单位对压力管道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检查、安全评估和整改,消除隐患,保障安全。

d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压力管道事故,并参加或组织事故调查和处理。

e负责组织本部门压力管道安全检查、评比和考核工作,表彰先进,总结和交流压力管道安全工作经验。

f组织研究并推广压力管道先进的安全科学技术及安全生产管理。

g开展压力管道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对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的培训。

h按有关规定应负责的其他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4.1.2压力管道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的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并应履行以下职责:

a贯彻执行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和压力管道的技术规程、标准,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制度。

b应有专职或兼职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c压力管道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新建、改建、扩建的压力管道及其安全设施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时,有权拒绝验收。

d建立技术档案。

e对压力管道操作人员和压力管道检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f制订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计划,安排附属仪器仪表、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的定期校验和检修工作。

g对事故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重大事故隐患应书面形式报告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h对输送可燃、易燃、易爆或者有毒介质的压力管道应建立巡视检查制度,指定应急措施和救援方案,根据需要建立抢救队伍,并定期演练。

i按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主管部门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压力管道事故,并协助做好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教训,防止事故的发生。

j按有关规定应负责的其他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工作。

4.2安全监察

4.2.1新建、改建、扩建的压力管道应由有资格的检验单位对其安装质量进行监督检验,在用压力管道应由有资格的检验单位进行定期检验。

4.2.2压力管道修理改造单位应具备一定的条件,对压力管道进行重大改造时,其技术和管理要求应与新建压力管道的要求一致。

4.2.3从事压力管道焊接的焊工和无损检测的检测人员,必须按有关规定取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篇4:压力管道安全管理办法

为确保压力管道输送和使用安全,防止发生各类事故,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工厂压力管道所辖生产区域的安全管理工作。

1、工厂压力管道所辖生产区域是指全厂管路、1#、2#纵向船台、南北船台、内船台、轮机分厂车间、制氧厂、预制数控及生产车间和露天平台、80T、100t、150t、200t龙门吊、机械分厂等管网区域及西华基地生产区域。

2、资产处负责厂区管道安装、使用前的检漏、标色和管网图的制定;负责使用过程中的技术指导;制定压力管道安全操作规程;制作压力管道布置图;压力管道预防事故方案(包括压力管道泄漏、爆炸事故应急救援方案)由资产处负责安环处、人保处、使用单位参与制定和演练。

2.1管道安装应具备相应的资格;

2.2压力管道安装竣工图(管网图);

2.3压力管道安装质量证明书;

2.4安全阀、压力表等校验报告;

2.5管道变更记录(包括修理和改造记录);

3、压力管道安装风险控制要求;

3.1压力管道严禁与电缆铺设在同一地沟内;

3.2压力管道、地沟应按规定设置循环通风口;

3.3电缆地沟与燃气管地沟之间应作相互隔离;

3.4氧气、乙炔、汇流排应装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管道分岔处应加设接地装置;氧气、乙炔、风源接头应选用不同通径,避免发生接错等不安全因素。

3.5暴露在外的压力管道应按规定设置防撞砸装置;

4、安环处负责管道投入使用后,按法规要求定期向安全监察机构申报检验;负责组织操作人员安全技术和岗位操作法委外学习培训

工作;参与制定压力管道预防事故方案(包括压力管道泄漏、爆炸事故应急救援方案)制定和演练。

5、管道基本识别色和中文标识颜色要求

5.1压力管道在投入使用前应按规定作标识,以防使用人员误接气源,发生事故。

5.2常用工业管道必须按规定正确标色,基本识别色和中文标识颜色如下:

序号?物质种类及中文标识?基本识别色?中文标识颜色?

1?空?气?淡灰?白?

2?氧?气?淡蓝?黑?

3?二氧化碳?黑?白?

4?乙?炔?白?红?

5?丙?烷?棕?白?

6?天然气?中黄?红?

7?工业水?艳绿?白?

8?消防水?大红?白?

6、安全标识分类要求

6.1管道内的物质如(氧气、乙炔、丙烷、天然气、二氧化碳等),其管道应设置危险标识。

7、工业管道识别色标识

7.1铺设在地沟内或架空设置的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应采用全长标识,管道上应同时注明内部介质的流向、压力。

7.2氧气站等重点站房内的工业压力管道基本识别色可采用在管道上挂牌的方法标识。

7.3工业管道分配气包除按5.2要求,气包上还应标注必要的安全警示标志如(氧气禁油、禁止明火等)。

8、操作人员岗位职责

8.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监察机构安全技术和岗位操作法学习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8.2操作人员必须熟悉本岗位压力管道的技术特性、系统结构、

工艺流程、工艺指标、可能发生的事故和应采取的措施。做到“四懂三会”,即懂原理、懂性能、懂结构、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会排除故障。

8.3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超压、超温运行。

9、压力管道使用单位安全操作要求

9.1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压力管道安全操作规程》,严禁使用安装未经检漏、试压的管道。

9.2对所使用的管道区域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制定巡查、检漏防缺损检查制度,做好检查记录。

A.检查压力管道的防护措施,保证其完好无损,减少管道表面腐蚀、接头松动。

B.阀门的操作机构要经常除锈上油,保证其操纵灵活。

C.安全阀和压力表要经常擦试,确保其灵敏准确,并按时进行校验。

D.定期检查紧固螺栓的完好状况,做到齐全、不锈蚀、丝扣完整、联结可靠。

E.注意管道的振动情况,发现异常振动应采取隔断振源,加强支撑等减振措施,发现磨擦应及时采取措施。

F.静电跨接、接地装置要保持良好完整,发现损坏及时修复。

G.检查管道和支架接触处等容易发生腐蚀和磨损的部位,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

H.及时消除管道系统存在的跑、冒、滴、漏现象。

篇5:气体管道安全管理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进一步加强气体管道的设计、安装使用、检修的安全技术管理,保护职工的生命、国家财产的安全,保障正常生产供气,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压力小于150kg/cm2输送气体为氢、氮、氧、氩、空气、煤气的管道。不适用于蒸汽、水、液化石油气等其它类型管道。也不适用于井下、洞内等特殊场所的气体管道及其它工艺性需要的管道。

第三条?气体管道除应按本规程规定执行外,还应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等标准、规范的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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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气体管道的设计

第四条?气体管道的材质、管径、壁厚选用必须符合输送介质压力要求。阀门、法兰等也应同时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管道应采用直线布线,连接要平滑无突出部位,减少急转弯,避免T型联接。介质流速应满足不因高速可能导致事故的要求。

第五条?全厂性管线以集中架设为宜,其平面布置与高度应有利于消防及方便交通。可燃性气体管道不宜地沟敷设。其它性质的气体管道也应尽量不选用地沟敷设。当需要选用时,应布置在下水道之上,冻土层以下。

第六条?可燃、助燃、惰性、窒息性气体管线不得穿越易燃、易爆仓库、变配电站、电缆沟、烟道、通风道及地下室、浴池、卧室。也不宜穿越不使用该气体的建筑物、生活间、办公室。当必须穿越吊顶或技术(夹)层时,应采取安全措施。

第七条?管线与建筑物、电力线、铁路、公路、道路、热力排水管道及管线相互之间的距离按其物理、化学性质分别应满足防火、防雷要求。当管线经过有腐蚀性介质存在的环境,要满足防腐要求。

第八条?当管线经过河流、涵洞,桥梁或在铁路、公路、道路之下穿过,在其两侧设置阀门并加设护套管,套管两端要密封。重要管线还应增设检漏管。管线穿过楼板墙或地沟,亦可有护套管和采用足够厚的耐火层与其隔离,管道与套管间用不燃材料填充,套管内的管段不应有焊缝。

第九条?含湿的气体管道应有一定坡度,其最低点应有泄水器。当架空敷设时,寒冷地区有防冻措施。

第十条?可燃气体管线在其末端,重要分支节点,最高点等应有放散管、取样管、吹扫管。在进入生产厂房总进口阀前应有取样管、吹扫管,并须引至室外。引至室外的放散管、吹扫管的位置、高度应能防止可能引起其它事故(如雷击、燃烧、窒息等),并有挡火设施。放散、吹扫、取样管应选用金属材料并有防止雨雪侵入和外来异物堵塞措施。

第十一条?管道间连接宜采用焊接等有效防止漏气的连接方法。在需拆、卸部位或与设备连接部位应选用法兰联接。

弯头应采用煨弯,不得选用折皱或焊接弯头。管线应考虑热补偿。

第十二条?可燃气体与氧气管道,均需可靠接地,且每年检查一次。

第十三条?重要地段的管线分支节点,应在需要人员检查、操作的部位设置符合国家标准的检修平台,防护拦杆,立梯。并涂有安全色标。

同一种气体管道,以不等的色环数标明高、中、低压管道。

第十四条?重要地段的管线分支节点,应增设附属管线及附件,以保证不间断供气和抢修。

第十五条?多种介质的管线进人生产厂房时,应设置专门的阀门控制间。阀门控制间应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可燃气体管道与设备连接处,应有阻火器,其前后应串两道阀门。

第十六条?管线应涂色标记,且指示气体流向。

表1气体管道色标表

管道名称?涂色标志?色环?

净化压缩空气管?深蓝色?白色环?

压缩空气管?深蓝色??

净化氮气管?棕色?黄色环?

煤气管?黄色??

氢气管?粉红色??

净化氢气?粉红色?白色环?

氧气管?天蓝色??

氮气管?棕色??

氩气管?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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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气体管道的安装与试验

第十七条?安装使用的管材应具有材质合格证明。存放期超过6个月的管材,应作外观、内径、外径、焊缝、壁厚检查。必要时应做机械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已使用过的旧管道在重新使用前,必须进行彻底清洗,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十八条?管道及附件在安装前要除锈、清洗,与氧气接触的管材、附件、阀门要脱脂。脱脂应在通风良好的场所进行。必要时应佩戴防毒面具。脱脂后的管道两端应密封。严禁用氧气吹扫。

第十九条?各类阀门在安装之前,必须进行强度和气密性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第二十条?管道焊接工作,必须经劳动部门考试合格的有证焊工进行。

第二十一条?管线施工完毕,应按各自规范及设计要求,拟定具体的强度及气密性试验方案。强度试验:当最高工作压力P≤1kg/cm2时,可选用气体为试验介质。当最高工作压力P>1kg/cm2时,应选用水为试验介质。气密性试验选用气体为试验介质。高纯气体、氧气管道的试验介质应选用不含油、水的空气或氮气。

第二十二条?试验压力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气体管道试验压力

管道名称?最高工作压力P?强度试验压力?气密性试验压力?

氢气?P≤1kg/cm2?3kg/cm2?3kg/cm2?

氧、氮气?1kg/cm2

?P>30kg/cm2?1.25P?P?

空气?同氧气管道?同氧气管道?同氧气管道?

氩气?同氧气管道?同氧气管道?同氧气管道?

第二十三条?管道试验前不得进行油漆和保温工作。并应将不能作试验的设备隔绝。对架空管道进行必要的支撑和加固。

第二十四条?当用水为试验介质时,水温≮5℃,升压要缓慢,要防止结露。当达到试验压力后观察10分钟,压力无下降,外观检查无破裂,无变形,无渗水为合格。

第二十五条?当强度试验合格后,可作气密试验。气密性试验待内充气到试验压力后,管内温度降至周围大气温度后观测24小时。当室内管道每小时漏气率:氮、空气<2%,煤气<1%,氩、氧气<0.5%;室外管道每小时漏气率<2%时,即为气密性试验合格。

漏气率计算公式:

A=0.24{1-[(273+t1)P1]/[(273+t2)P2]}

P1--管道试验开始时绝对压力平均值(mmHg或kg/cm2);

P2--管道试验终了时绝对压力平均值(mmHg或kg/cm2);

t1--管道试验开始时管道内气体平均温度℃;

t2--管道试验终了时管道内气体均温度℃;

压力、温度的测点应选择在能代表系统状况的位置,且测点n>2。

第二十六条?气密性试验合格的管线应在运行之前进行吹扫,开始吹扫应缓慢进行。以免发生撞出、摩擦发热、急剧氧化等,以后可逐步加大到工作压力吹扫。

第二十七条?一般气体管道,可用空气、氮气吹扫。待吹至无灰份、水份、油份为止。高纯气体应用不含水的干燥氮气、空气吹扫。吹扫用的各种气体应引到室外放空。

当选用输送介质为吹扫气体时,气体是可燃的,其排放口,应远离火源、并顺风向划定封锁区,区内严禁火种及其它燃物。

第二十八条?管线检漏,可用肥皂水涂抹检查,或用专用检漏仪器检查。严禁使用明光检漏。

第二十九条?吹扫后的管线,用输送介质进行置换,并须作管内气体成份分析,符合要求后方可投入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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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气体管道的管理和检修

第三十条?各单位的气体管道及设施由其动力部门统一管理。并负责建立和贯彻运行、巡视、维修、验收规定。

第三十一条?投入运行的气体管道,应定期检查、检验、并建立技术档案。

第三十二条?对管道进行维修时,应将检修部位与运行系统可靠隔离、断开。动火部位的设备或管道要敞口、泄压。当需进入管道内部检修时,应同时做含氧量及气体成份分析,应符合卫生标准。

第三十三条?特殊情况下,不能停气检修时,检修方案(含毒害危险,防范方法,责任人等内容)必须经企业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三十四条?不允许带压、带气维修氧气管道。维修人员及其使用的服装、工机具严禁沾有油污。

第三十五条?在易燃、易爆气体,氧气管道(包含与其相连的设备,使用此类气体设备的工作间)进行修理、动火,必须办理维修作业票或动火证,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切实采取防范措施,在有人监护下进行检修、动火。

第三十六条?应根据检修、动火作业危险程度,将检修、动火作业分成若干类,明确各级人员对各类动火、检修作业批审的权限。

第三十七条?检修作业票应包括修理项目,修理时间,主要危险及对策方案,修理项目责任人、操作人,防护措施和监护人、批准人等内容。

第三十八条?动火证应包括:动火地点、动火时间、动火原因、动火方式、动火责任人、操作人、现场防护措施、监护人、各级审批人、批准时间等内容。

第三十九条?检修地下敷设的管道时,应参照执行“排水管道维护安全技术规程”(Gjj6-85)有关规定,并重点采取防窒息、防中毒、防燃烧、防爆炸措施。

第四十条?易燃气体管道或氧气管道(含使用该介质的设备)动火,必须先行吹扫。并在检修、动火前30分钟内进行成份分析。经连续三次分析其含量符合安全卫生标准时,方可检修动火。检修、动火时应随时检漏。

第四十一条?管道、阀门、水封等装置冻结时,只能用热火或蒸汽加热解冻,严禁用明火烘烤。

第四十二条?不得在室内排放可燃气体,惰性及窒息性气体。吹扫、置换、放空,降压必须通过放散管进行。

第四十三条?当空内气体管道大量泄漏或积聚时,应立即切断气源,进行通风,当系可燃性气体管道大量泄漏时,不得进行可能产生明火的一切操作。

第四十四条?当采用电焊方式动火时,应将焊接部位与未停气部分断开,并可采用气体保护措施。

第四十五条?不得将可燃、助燃气体金属管道作为交流电气设备的防护接零(地)的干线。

第四十六条?动火所使用的乙炔发生器,氧气瓶、电焊机应放置在安全距离之外。易燃作业区内检修使用的电器设备应为防爆型使用的工具、机具等要有防火花及有热量隔绝措施。不得将火种,高温带人(传人)禁火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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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七条?本规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第四十八条?本规程解释权属电子工业部。

第四十九条?本规程如与国家有关规定有抵触时,按国家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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