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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维修保养安全管理规定

编辑:制度大全2019-03-1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电梯维修保养活动的监督管理,保障电梯维修保养的质量和安全,避免和减少电梯安全事故,根据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电梯维修保养活动,是指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受电梯使用单位委托,对电梯进行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活动的总称。

第三条在本市从事电梯维修保养活动,应当遵守本规定。

第二章电梯使用单位的相关职责

第四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与电梯维修保养单位签订电梯维修保养合同。

电梯维修保养合同应当约定维修保养的期限、项目和救援责任等内容。维修保养项目可参照《深圳市电梯定期保养项目表》(见附表)的规定。

第五条电梯使用单位变更维修保养单位时,应当做好有关衔接工作,不得因变更维修保养单位而导致在用电梯出现无人保养的情况。

第六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电梯进行日常安全管理,并监督电梯维修保养单位至少每15日对电梯进行一次预防性维护保养。

电梯发生故障或事故时,应立即停止电梯使用,通知维修保养单位进行维修保养,并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报告市、区质监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

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对维修保养单位的维修保养工作进行监督,并在其维护保养、维修、报修等工作记录上进行签字确认。

第七条电梯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建立电梯技术档案。电梯技术档案应当长期保存。

第三章维修保养单位的相关职责

第八条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电梯维修许可资格,并在许可范围内开展业务。

禁止无电梯维修许可资格和超许可范围开展电梯维修保养活动。

第九条注册地不在本市的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在本市从事电梯维护保养活动的,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工商注册的有关规定及国家质监总局《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规则》(国质检锅〔2003〕251号)的规定办理有关工商注册和维修许可手续。

第十条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在从事电梯维修保养活动前,可持特种设备维修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电梯维修作业人员操作证(上述证件均为原件)到市质监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办理验证手续,领取验证回执和获取特种设备电子政务网登陆密码。

已办理了验证手续的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可凭有效的验证回执和电子政务网登陆密码办理电梯维修告知等业务。

未办理验证的电梯维修保养单位,每次从事电梯维修保养活动前均应当持特种设备维修许可资格证、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电梯维修作业人员操作证(以上证件均为原件)办理施工告知业务。

第十一条维修保养单位应当在维修保养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登录市质监部门特种设备业务电子政务网,向市质监部门办理电梯维修告知手续,并在告知中将变更的维修保养设备清单加盖单位公章后,交市质监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确认。

第十二条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参照《深圳市电梯定期保养项目表》的规定对电梯及其安全设施进行预防性维修保养,保证其维修保养的电梯安全技术性能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二)采取积极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发生电梯故障时,应立即书面通知电梯使用单位停止使用电梯,并与电梯使用单位共同做好安全防护工作。电梯使用单位未能积极配合的,应立即向市质监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三)落实维修保养过程中的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四)协助电梯使用单位建立电梯技术档案。

第十三条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当设立24小时维修值班电话,保证接到故障通知后及时赶到现场。

第十四条维修保养单位应当做好下列维修保养记录,并归入电梯维修保养档案:

(一)保养记录包括电梯编号、保养日期、保养内容、作业人员和电梯使用单位对保养工作的确认等内容。

(二)应急维修记录包括电梯编号、维修日期、故障原因、处理结果、维修人员到达维修现场时间和维修结束的时间、维修人员和电梯使用单位对维修工作的确认等内容。

(三)报修记录包括报修时间、报修单位名称、故障内容、派出维修人员的姓名及维修人员到达维修现场时间等内容。

第四章质量与安全监督

第十五条市质监部门应当依法定期或不定期对电梯日常维护保养质量、电梯使用单位和维修保养单位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管理规定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

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市质监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发现电梯维修保养单位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市质监部门可以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撤销其许可资格的建议。

第十六条安全监察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监察时,应当有2名以上安全监察人员参加,并依法向监察对象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第十七条安全监察人员在进行现场安全监察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电梯的安全运行状态及运行情况;

(二)查阅有关管理制度、运行记录、维修保养记录等资料,检查并询问其执行情况;

(三)检查电梯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

(四)依法查封存在安全隐患或者违规使用的电梯;

(五)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规定自2005年6月1日起施行。

篇2:电梯的维修保养工作制度

为使电梯安全运行,需要对电梯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查和修理。电梯管理员和电梯机房值班电工负责电梯发生故障时的紧急维修工作,公司工程部主管负责电梯故障维修的组织监控工作,并负责建立电梯维修管理制度。电梯维修管理制度主要包括:

1、月维修保养制度

检修完成后填写《电梯月维修保养记录》。

电梯月维修保养记录

维修保养项目清理检查调查记录不良情况部分记录及处理结果

机房1曳引轮清洁

2限速器及电器接点检查

3制动闸瓦磨损检查

4选层器详查

5控制柜各机电接点清洁,各接触器、继电器电阻

机身及井道1干电池、蓄电池检查

2内外门藕合检查、清扫、注油

3内外吊门轮、限位轮,外门关闭器,路轨检查清扫

4内外门闸锁及门联锁开关内部及接点清洁

5门联锁接线检查

6接合板装置

7各种开关接点检查

8钢带清扫,抹油,钢带开关检查

9限速钢丝抹试

10

井底各设备检查,清扫,抹油

维修保养人验证人

2、季维修保养制度

针对机房内的主要设备进行检修。检修完成后填写《电梯季度维修保养记录》。

电梯季维修保养记录

维修保养项目清理检查调查记录不良情况部分记录及处理结果

机房1电动机冷却风扇注油

2电源总开关

3控制盘、讯号盘清扫,紧引线螺丝

机身及井道1门机各装置箱内部检查

2门电机、电阻箱、接点盒内部检查

3门机械牙箱、连杆、链条、皮带检查

4加轨装置与路轨间隙检查

5检查主钢丝的磨损、清洁、张力平衡

6轿箱风扇检查及清洁

7底坑缓冲器油量检查及清洁

维修保养人验证人

3、年维修保养制度

每年对电梯的整机运行性能和安全设施作一次检查。整机性能包括乘坐的舒适感、运行的振动、噪音、运行速度、平层准确性。安全设施包括超速保护,断相、错相保护,撞底缓冲装置,超越上下限位置的保护等。整机检修完成后填写《电梯年维修保养记录》。

电梯年维修保养记录

维修保养项目清理检查调查记录不良情况部分记录及处理结果

机房1减速箱换油

2各种润滑油更换

3电动机定子、转子气隙测量

4曳引轮槽磨损情况检查

5制动器解体大修及线圈电流测定

机身及井道1选层器牙箱换油

2安全系统及限速器动作试验

3安全器及夹轨拆卸、清洗

4曳引机、行车速度、平衡装置检测

5制动盘各接线螺丝固定

6门电机牙箱、润滑油更换

7中途箱,轿底接线箱螺丝紧固

8主缆、保险缆加缆油

9井道内各路轨、各腰刀等牢固

10井底油压缓冲器清洗换油,有效动作确定

11井道内及井底大扫除

12劳动局电梯年检

维修保养人验证人

篇3:电梯维修保养安全规定范本

1、职责

1)电梯保养单位进行维修保养工作时参照本安全规定;

2)维修班班电梯工进行维修保养工作时按照本规定执行;

2、内容

1)电梯在维修保养时,不得乘客或载货,必须在该梯基站放置电梯停止使用的告示牌。

2)在机房维修保养时,应先断开机房总电源后,才能进行各掣板的清理、保养等工作。严禁用湿毛巾擦机身。

3)在轿顶应合上检修开关,在轿顶须停车长时间维修或保养时应断开轿顶急停开关,严禁一脚站在顶门口一脚站在轿顶或轿内长时间工作。严禁开启厅门探身到井道内或在轿厢顶探身到另一井道检查电梯。

4)在底坑应将底坑的急停开关断开或将限速器张紧装置的安全开关断开,底坑和轿顶、机房不得同时作业,如须同时作业,作业人员必须带安全帽,必须注意工件、工具不得下落,以防落物伤人。

5)操作时应由主持和助手协同进行,并保持随时互相呼应。

6)操作时如果需轿内人员配合进行,轿内操作人员要精神集中,严格服从维修人员的指令。

7)严禁维修人员拉吊井道电缆线,以防电缆线被拉断。

8)使用的手灯必须带护罩,并采用36伏以下的安全电压。

9)电梯维修保养注意事项:

A非维修保养人员不得擅自进行维修作业,维修保养时应谨慎小心。

B工作完毕后要装回安全罩及挡板,清理工具不得留工具在设备内。

C离去前拆除加上的临时短路线,电梯检查正常后方可使用。

篇4:电梯维修保养定人定梯制度

电梯公司维修保养定人定梯制度

为了更好地配合业主,搞好电扶梯维修保养服务工作,提高电梯的完好率、利用率,使电梯维修工的工作有序、有职、有责。特定以下实施细则:

一、每个电梯队均实行定人定梯挂牌服务制,服务内容包括一般性的电梯保养及故障(非节假日)的24小时工作。

二、分组定人定梯的电梯工有事假或探亲时间较长者,由队长配合电梯公司作好人员的临时调配工作。

三、节假日业余时间的应急值班人员严格遵守电梯应急维修值班制度。

四、电扶梯发生疑难和重大故障时,队长可调动本队各维修工集中进行抢修,并做好维修记录《出工单》。

篇5:电梯维修保养安全技术规程

电梯维修保养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为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国家建委颁发的《关于加强建筑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86)号城劳字168号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14条及北京市劳动局《安全检验细则》的有关规定,保护建筑安装工人在生产过程中安全和健康加强企业管理,根据电梯维修保养工程的环境及特点编制了本规程。从事本专业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凡模范遵守本规程的人员应给予表扬和奖励,对违反本规程的人员要进行批评教育,对屡次不改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进行严肃处理。

一、一般安全规定

1、凡是上岗人员(包括学徒工、实习工、代培人员、合同工、临时工),一定要熟知本专业工种安全操作规程,严禁酒后操作和谈笑打闹;

2、电梯维修、保养作业,必须挂牌“检修、保养”;

3、电梯维修作业,只允许开检修速度,维修作业完毕,正常速度试车时,工作人员就撤离现场或站在安全的位置上;

4、凡上岗人员要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禁穿拖鞋、高跟鞋或赤脚作业,工作服要合身;

5、电梯在保养或维修作业期间禁止载客;

6、电梯在运行时(摇车行走)严禁人员出入轿厢;

7、一般不准在机房控制屏上强行开门,如确实需要在机房开门时,首先要搞清楚轿厢所停位置,必须符合安全出口要求,并派专人在轿厢所在层进行监护;

8、电梯维修各队、段要根据各自所承担的维修电梯的种类型号,制订出相应计划及电梯发生故障时援救乘客的方法(另有书面材料),每个维修人员都必须熟练地掌握,以防止在援救时出现失误,发生更大的事故。对此,各段队要给予足够的重视,要经常对维修人员进行专门训练,实际演习和考核,要做为一项基本工,牢固地掌握和运用,以确保安全。

二、电梯维修保养工程安全操作规程

1、在轿厢内工作:

(1)进入轿厢前,首先看清轿厢是否停在本层,切不可只看楼层灯即进入厅门防止踏空坠落;

(2)进入轿厢后,要检查操作盘各按钮是否灵活可靠,急停开关是否起作用:

(3)在轿厢内检修保养时,严禁将外厅门敞开走车,如检查门锁时,检查完毕时将门关好,以免他人坠落;

(4)因故厅门暂不能关闭时,必须派专人监护,或装好牢固可靠的防护栏,挂好明显警告牌,防止他人误入坠落,并及时向用户说明情况请其配合做好安全工作:

(5)在轿厢内维修时,身体各部位不得超越轿厢底坎以外,以免刮伤、撞伤:如必须将身体某部位伸出时,一定要先断开急停,以免误动。进行难度大的操作时,除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外,必须事先断开电源。

2、在轿厢顶上工作:

(1)进入轿厢顶上以前,首先要看清轿厢是否停在本层理想的位置上,不可只看楼层指示灯,即进入井道,防止踏空坠落,一指挥(作业人员直接指挥)开车前司机一定要重复口令;

(2)在底坑工作需要开车时,工作人员一定注意站好安全位置,防止被随线或平衡链兜倒;

(3)底坑有人工作时,轿厢应停止运行,如需要开动轿厢到顶层或重下到底坑时,工作人员应站到安全位置,防止被对重撞伤;

三、故障(紧急)情况下的安全操作规程:

1、电梯冲顶,电梯内如有乘客,工作人员要首先将动力电源断开,再将乘客按援救方法安全放出,处理故障,提升轿厢;

2、电梯蹲底,电梯内如有乘客,工作人员要首先将主动力电源断开再将乘客按援救方法安全放出,处理故障,提升轿厢;

3、电梯扎车:

(1)首先断开主动力电源,按援救方法将乘客安全放出,必须注意,如轿厢坎高于厅门地坎超过60公分时,则不允许轿厢内人员外出,按援救措施将人放出,例如:从轿厢顶放出;

(2)中间层扎车,必须按援救措施,将人安全可靠的放出;

4、电梯不关门:

(1)在处理不关门的故障前,一定要预计到关门后,轿厢随时有向上或向下走车的可能,此时电梯不允许载客,维修人员要注意电梯突然起动,以防伤人;

(2)严禁不关门就开车,如需短时间开门修理时,必须派专人看护门口,以防他人误入坠落;

5、电梯不开门:

(1)当轿厢内有人时,首先与轿厢内的人说清楚,请其听从维修人员的指挥,不要慌乱,然后再排除故障,但轿厢停于不安全位置,不要开门;

(2)手动开门时,不能将门猛开,以防轿厢内的乘客猛然冲出,发生危险。一般不准在机房控制屏上强行开门;

6、在任何情况下,严禁在机房短接门锁点开车。如因工作需要,只允许短时间在专人监护下,短接某厅门锁接点开车,但应尽量抓紧时间排除故障,拆除短接线,恢复正常。此项规定也适用于电梯维修保养及电梯大中修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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